1. 09秋学期《国际经济法》第一次网上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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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题,根据公约第75条:如果合同被宣告无效,而在宣告无效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买方已以合理方式购买替代货物,或者卖方已以合理方式把货物专卖,则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可以取得合同价格和替代货物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以及按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可以取得的任何其他损害赔偿。
第七十四条,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
第七十六条,如果合同被宣告无效,而货物又有时价,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如果没有根据第七十五条规定进行购买或转卖,则可以取得合同规定的价格和宣告合同无效时的时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按照第七十四条规定可以取得的任何其他损害赔偿。但是,如果要求损害的一方在接收货物之后宣告合同无效,则应适用接收货物时的时价,而不适用宣告合同无效时的时价。
所以,第三题,甲直接损失的计算就是:根据第75条,合同价格和替代货物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每吨50美元,40吨就是2000美元的直接损失。
3. 全国近几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和答案
全国2006年4月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246
一、中国律法网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平互利原则初步实践的是( D )
A.互惠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对等待遇 D.非互惠的普遍优惠待遇
2.下列选项中,属于南北合作原则实践的是( B )
A.七十七国集团 B.科托努协定 C.东盟 D.南方共同市场
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卖方交付货物必须( A )
A.与合同约定相符 B.同时转移所有权 C.同时转移风险 D.同时得到买方的货款
4.关于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基本特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开证银行负次要付款责任,买方负首要付款责任
B.银行必须合理审慎地审核单证是否实质相符
C.信用证受买卖合同制约
D.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单据业务
5.属于GATS的“一般义务和纪律”的选项是( A )
A.最惠国待遇 B.国民待遇 C.市场准入 D.附加承诺
6.我国对于制定、调整和公布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目录进行规定的法律是( D )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C.《外资企业法》 D.《对外贸易法》
7.在一定的期限和地域内,除技术的受方外,技术的供方及第三方不可以使用该技术的国际技术许可合同是( A )
A.独占性许可合同 B.普通性许可合同 C.排他性许可合同 D.交叉性许可合同
8.《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是( B )
A.最高标准 B.最低标准 C.最惠国待遇标准 D.国民待遇标准
9.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不得少于20年。该期限( B )
A.从授予日起算 B.从申请日起算 C.从审查日起算 D.从发明日起算
10.根据我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判断技术进出口的标准是( C )
A.当事人的国籍 B.合同的约定
C.技术进出中国国境 D.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审批机构
11.根据《华盛顿公约》,下述关于“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管辖权的论述,正确的
选项是( C )
A.中心受理资本输出国与其国民间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
B.中心受理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公司之间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
C.中心受理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间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
D.中心受理东道国政府与其国民间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
12.直接参与型国际银团贷款与间接参与型国际银团贷款的重要区别在于( D )
A.间接参与型由代理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
B.直接参与型各银行承担连带责任
C.直接参与型各银行必须分别与借款人进行谈判
D.间接参与型牵头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后,将部分贷款转让给其他参与行
13.下列有关欧洲货币贷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B )
A.欧元区的银行发放的欧元贷款 B.贷款银行以其非所在地国货币贷款
C.中国银行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D.贷款银行受到贷款货币发行国的法律管制
14.国际货币牙买加体系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重大区别在于( D )
A.采取黄金-美元本位制 B.采取固定汇率制
C.废除特别提款权制度 D.黄金与货币脱钩
15.浮动抵押与一般物权担保的区别在于( B )
A.浮动抵押的债权是不确定的 B.违约行为发生前,浮动抵押的资产是不确定的
C.一般物权担保的债务人是不确定的 D.浮动抵押的效力是不确定的
16.下列有关无追索权项目贷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B )
A.贷款人向举办项目的主办人贷款
B.以项目产生的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
C.贷款人对除项目主办人之外的任何第三人无追索权
D.风险低,贷款人比较愿意接受无追索权项目贷款方式
17.对跨国独立劳务所得的征税,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是( C )
A.国籍原则 B. 居住地原则 C.固定基地原则 D.密切联系原则
18.居住国对其居民因来源地国实行减免税优惠而未实际缴纳的税额视为已经缴纳,从而给予抵免的方法称为( D )
A.免税法 B.限额抵免法 C.间接抵免法 D.税收饶让抵免
19.法律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与经济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的区别在于( B )
A.课税对象不同 B.纳税主体的非同一性
C.征税期间不同 D.税收性质不同
20.欧盟的宗旨是( D )
A.建立关税联盟 B.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
C.建立政治联盟,并制定欧盟宪法 D.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和政治联盟
二、中国律法网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21.下列有关国际经济法的各种说法,正确的有( ABE )
A.国际经济法泛指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
B.国际经济法是各国统治阶级在国际经济交往方面协调意志或个别意志的表现
C.国际经济法是国际私法的一个分支
D.国际经济法是内国经济法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E.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跨国经济关系的跨门类、跨学科的边缘性综合体
22.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BCDE )
A.和平共处原则 B.公平互利原则 C.经济主权原则
D.全球合作原则 E.有约必守原则
23.关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CE )
A.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缔约国家的当事人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B.不涉及合同的效力、合同条款的效力、惯例的效力
C.当事人可以约定不适用《公约》
D.适用于国际电力、船舶买卖合同
E.不适用于补偿贸易合同、来料加工合同、来件装配合同
24.关于《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DE )
A.《通则》是国际公约,但不具有强制性
B.因其制定者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是一个政府间国际组织,故《通则》是国际公约
C.《通则》适用于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内的各类国际商事合同
D.《通则》以示范法的形式供当事人选择适用
E.《通则》以示范法的形式影响各国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
25.关税的征收方法包括( ABCD )
A.从量征税 B.从价征税 C.混合征税
D.选择征税 E.附加征税
26.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类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BC )
A.中国境内某律师事务所为美国境内某公司在中国投资提供法律意见书属于跨境交付
B.一日本公民到中国某中医院就医属于境外消费
C.中国银行到新加坡设立分行属于商业存在
D.中国一武术运动员到瑞士利用业余时间传授中国武术属于商业存在
E.中国公民到欧洲留学属于自然人流动
27.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定,实施保障措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BE )
A.产品的进口数量激增
B.进口数量激增是由于未曾预见的发展和成员履行世贸组织义务的结果
C.进口激增是出口方倾销的结果
D.进口激增是出口方补贴的结果
E.进口激增对国内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28.特别提款权采用“一篮子”货币定值。目前据以定值的货币包括( BCDE )
A.法郎 B.美元 C.日元
D.欧元 E.英镑
29.在国际税法中,关于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正确的表述是( ABDE )
A.经合组织范本强调居住国课税原则
B.联合国范本强调来源国税收管辖权原则
C.经合组织范本与联合国范本均为国际多边条约
D.经合组织范本与联合国范本均规范双重征税问题
E.经合组织范本与联合国范本均为示范法
30.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进行征税的权力,表现为( ACD )
A.公民税收管辖权 B.法人税收管辖权 C.居民税收管辖权
D.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E.营业活动所在地税收管辖权
三、中国律法网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31.简述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主要内容。
32.简述GATS法律体系的构成。
33.简述东道国对跨国银行准入的法律管制。
四、中国律法网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34.如何理解国际技术许可合同中的限制性条款?
35.试述协调跨国营业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常设机构原则”。
五、中国律法网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5分)
36.2004年5月8日,一中国公司与一韩国公司签订合同订购电子部件5万套,FCA(韩国某港口)价格条件,2004年11月7日~9日交货,合同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若发生合同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后由于此类电子产品价格下跌,同年6月20日,中国公司与韩国公司将订货变更为4万套,产品价格不变。2004年11月8日,韩国公司将货物交给中国公司指定的承运人。11月25日,中国公司收到货物,发现韩国公司所交货物仍然是5万套。
问:
(1)FCA的中文名称是什么?本案中,货物风险何时由韩国公司转移给中国公司?为什么?
(2)中国公司11月25日才收到货物,能否以韩国公司未按期交货为由追究其违约责任?为什么?
(3)中国公司能否按市场价收取多交的1万套电子部件?为什么?
(4)若其中有1.5万套产品不合格,中国公司想向韩国公司退换不合格产品,则在实际退回韩国公司前,中国公司应该对该部分产品采取何种措施?有关费用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5)若双方纠纷经仲裁后,韩国公司拒不执行已生效的仲裁裁决,中国公司如何使裁决在韩国得到执行?法律依据是什么?
4. 08春季学期《国际经济法》作业三 多选部分
1BC
80年代初,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严重的债务危机,无力还债,导致国际债务纠纷频起。流向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出于对东道国征用等政治风险的担心,在全球国际直接投资流动总额中的比重急剧下降,在这种背景下,世界银行重新制定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草案,于1985年10月在世界银行汉城年会上正式通过,简称《汉城公约》或“MIGA公约”。
根据1965年《华盛顿公约》组建成“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即ICSID.设立“中心”的主旨,在于专为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投资争端,提供国际解决途径,即在东道国国内司法程序之外,另设国际调解和国际仲裁程序。但“中心”本身并不直接承担调解和仲裁工作,而只是为解决争端提供各种设施和方便;为针对各项具体争端而分别组成的调解委员会或国际仲裁庭,提供必要的条件,便于他们开展工作。
1958年6月10日在纽约召开的联合国国际商业仲裁会议上签署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the New York Convention on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Arbitral Awards)。该公约处理的是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仲裁条款的执行问题。
海牙规则(Hague Rules)全称为《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也是关于提单法律规定的第一部国际公约。
2CD
根据各国仲裁法律的规定,仲裁协议是涉外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员)受理争议案件的根据。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即使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凡订有仲裁协议的争议,各国法律通常规定不允许再向法院起诉。仲裁协议应当是书面的,有两种形式:①在合同中规定仲裁条款。②用其他形式规定的仲裁协议,例如有关仲裁的特别协议,往来函电,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内的特别约定等等。
3AB
免税法,即“别国单征,本国放弃”。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免予征税,完全放弃征税权,而仅对其来源于国内的所得征税。此法可以有效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一般适用于营业利润和个人劳务所得,有的还包括财产。此法多适用于居住国为单一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
4ABCD
学界一般认为,国际税法的渊源包括两大类:国际法渊源和国内法渊源。国际法渊源一般包括:(1)国际税收协定以及其他国际税收条约、公约中与税收有关的法律规范; (2)国际税收惯例。国内法渊源一般就是指各国的涉外税法。
5ABCD
这几个选项都有道理。
6BCD
对避税地规定一定的条件,限制避税地的范围。规定本国母公司在避税地设立的子公司的控股比例达到规定的标准的,就属于适用避税地对策税制的范围。对设在避税地的子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分类,有的列入避税地对策税制的适用范围,有的则可排除。这样规定是为了保障那些确实是在避税地正当经营公司。凡符合避税地对策税制适用范围的子公司,对其保留的利润中按股权应归属母公司的利润或股息收入合并入母公司的收入一并纳税。
7AB
针对跨国纳税人利用资本弱化避税的行为,OECD在1987年推出的《资本弱化政策》中提出了两种应对方法:一种是正常交易法,即由税务机关确定关联方的贷款条件是否与非关联方的相同,如果不同,则关联方的贷款可能被视为隐蔽的募股,要按相应法规处理对利息的征税;另一种是固定比率法,即如果公司债务对股本的比率超过税法规定的固定比率,则超过固定比率部分的债务利息支出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并将超过固定比率部分的债务利息视同股息征收所得税。
8ABC
D,仲裁的优点在于便于当事人保护隐私,与诉讼正好相反。
9BD
两个《范本》的根本区别表现为基本经济立场的差别。《经合发组织范本》是为
了协调发达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只考虑发达国家之间的利益;《联合国范本》是为了调整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既考虑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共同利益,又兼顾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各自的利益。而且在税收管辖权的运用方面,《经合发组织范本》偏重于居民税收管辖权的运用,较多地要求限制地域税收管辖权,而《联合国范本》则主张尽量扩大地域税收管辖权,同时兼顾缔约国双方利益。
10BCD
采用调解办法解决国际商事争议,已得到国际仲裁界的重视。美国仲裁协会过去不采用调解办法,现在不仅采用,还在积极宣传调解的优越性。英国自1979年修改《仲裁法》后也允许调解解决商事争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继1976年制定《仲裁规则》之后,又在1980年制定了《调解规则》,推荐各国采用。1982年6月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在联邦德国汉堡举行的第7届国际仲裁大会,把调解作为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
国际上负责进行仲裁、处理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议的组织。其形式有:1.临时仲裁委员会。由业主和承包企业双方当事人根据其仲裁协议,在一国法律规定或允许的范围内,各自选出仲裁委员组成。在裁决后,该组织即行解散;2.常设仲裁机构。国际上专门从事仲裁业务的固定专业组织。它有自己的组织章程、仲裁程序、规划,有各自的办事机构和行政管理制度,有相应的仲裁人员。其职能是办理有关仲裁的行政事务和进行仲裁的组织工作,如办理仲裁手续;在当事人不能指定仲裁员时,代其指定仲裁员;递送文件、资料等证据;开庭时安排记录员、配备翻译员、收取仲裁保证金及有关费用等等。
不好意思,对国际税法不熟,只能到这个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