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司法考试中有专门考经济法的吗
司考中有专门的经济法题目的,但分值不算高。司考经济法内容的特点专是没什么理论深度,属基本上是直接考法条里的知识点,但它的知识点与考察点却非常零散甚至交叉,所以想得分也不容易。
复习经济法的内容,要按照上述特点来安排计划。没有必要花太多时间钻研经济法理论,而应该紧扣考试大纲罗列的知识点,以各科法条规定为基础,把各个知识点的内容反复熟悉与熟练。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后,增加了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统称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1] 。
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⑵ 司法考试中经济法都包含哪些法律
包括:竞争法、消费者法、银行业法、财税法、劳动法、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环境保护法。
1、竞争法
竞争法由三个法律所组成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拍卖法》、《招标投标法》。竞争法立法目的是为保障社会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消费者法
消费者法由两个部分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主旨在于消费者的受损权益如何救济,而不是具体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产品质量法》立法主旨在于产品责任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以及对受害者的利益的救济的问题。
3、银行业法
银行业法包括《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的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里确立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特别的监督管理的措施。
4、财税法
财税法由税法(又分为税收程序法与税收实体法)、会计法及审计法组成。税法、税收实体法涉及各种税种,最重要的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于税收程序法里,主要是《税收征收管理法》。
5、劳动法
劳动法中规定了劳动法的适用问题、劳动合同的解除权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同解除权是不同的。劳动者享有更多的劳动合同解除权,而用人单位的解除权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劳动争议的仲裁主要解决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的。
6、土地法和房地产法
包括《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中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建设用地的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尤其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转让。
7、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确立了非常多的制度,比如环境规划的制度,清洁生产的制度,对此至少要了解哪些制度属于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在环境民事纠纷的解决中,环境民事诉讼的时效是3年,且在环境民事诉讼里常会出现责任倒置、因果关系推定等情形。
(2)经济法司考题扩展阅读:
司法考试中经济法的复习重点
1、在竞争法中重点复习《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哪一种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其属于哪一种类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主线来具体掌握;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点在消费争议的解决的问题,《产品质量法》最重要的是产品责任的承担的问题;
3、环境保护法中重点掌握: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和环境民事责任问题;
4、出现变化的法律,或者已经出现变化但司法考试没有考过的法律,均是复习重点。
⑶ 每年的司法考试经济法大概有几个题
一般司法考试中,都把经济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一系列法合并为商经。商法比重大概是90分以上。单纯的经济法,估计每年就10分左右。建议听张海峡的讲义。总结的很好。
⑷ 经济法在司考和考研(民商方向)占的分值是多少
国家复司法制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
考研,即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民商为杂志,主要为中国高端的优秀人士,特别是企业领袖量身定做。力求以思想的力量、文化的力量,打造提升中国民商领袖的领导力。
在司考卷一中,经济法占40分左右
在考研中的所占的比值不一定,需要根据其情况确定。
因此还是眼掌握好的学习方式,正常面对考试。
⑸ 2017司考经济法多选题是哪几道
你可以去希律法考找一下,历届真题挺全的,2017经济法多选题应该有。或者你也可以问一下2017年参加考试的考生。
⑹ 国际经济法司法考试题目
1D;2C;3B;8B;4C;5B;6C.
有关答题依据: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就有关货物买卖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国际性以当事人的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为准.
3根据《公约》第42条(1)的规定,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而且这种权利或要求根据以下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以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为基础的。(2)对知识产权担保义务的限制。由于国际贸易中,货物通常是销往卖方以外的国家,特别是还有转卖的情况,要求卖方了解所有国家有关的法律是不可能的,因此,公约对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进行了某些限制,主要表现在;①地域限制。公约虽然规定了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但并不是其出售的货物不得侵犯全世界任何一个知识产权人的权利,这是不现实的,对此公约第42条规定了限制标准:第一,依货物销售目的国的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货物使用地或转售地国家的法律提出的。如果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规定货物的最终使用地或转卖地,则卖方对买方不承担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例如,买方改变了原转卖A国的计划,而将卖方出售的货物转卖到了B国,则当一B国人称该货物侵犯其商标权时,卖方不对买方负责,因为在订立合同时,卖方并不知道这批货物将被转卖到B国。第二,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提出的。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没有确定货物的最终使用地或转卖地,则卖方只对那些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提出的请求向买方负责。如果买方有一个以上的营业地,则依公约的规定,以与合同及合同的履行关系最密切的营业地为其营业地。如果没有营业地,则以其惯常居住地为准。②时间限制。公约在确定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上还规定了时间的标准,依公约第42条第(2)款的规定,卖方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免除其知识产权担保的义务:第一,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第二,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
4可合理预见到的因对方违约所致的损失为限
违约损害赔偿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同时还应顾及鼓励交易、提高效率等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对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原则上应予以完全赔偿,但同时应将这种赔偿限制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一般来说,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受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 .(一)可预见性规则,是指违约方仅对其在订约时能够预见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不可预见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5可撤销合同是在合同被撤销前,保持着法律效力,只是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它的构成原因是一方的欺诈、胁迫订立合同;乘人之危订立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因显失公平而订立的会同。“在可撤销的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权力并非没有任何限制,相反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撤销期间行使撤销权……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时间为一年,在此期间,撤销权人必须行使其撤销权,否则,就失去了撤销合同的权力”
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⑺ 司法考试经济法主要考什么
2007年司法考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和商法,分别分布在卷一、三和四,共102分!
分值分布为:经济法40分,维持四年来的稳定性,商法,50分突显其一向的重要地位;知识产权法,12分,为正常体现;
考点分布为:
(一)经济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1.行政垄断,指定购买商品;2.混淆行为;
税收征管法:1.强制执行的范围限制;
土地管理法:1.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的解决;2.临时用地问题;3.国有土地出让范围;
土地承包法:1.设立性质内容;
招投标法:1.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性质;2.必须招投标项目范围;
劳动法:1.延长工时的情形;2.企业裁员的程序;情形;补偿;
环境保护法:1.地方环保标准的制定;2.环境侵权;
质量法:1.缺陷侵权责任;
消法:1.消费者的权利内容;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1.信息共享机制;2.商业银行的设立;
个人所得税:1.免税项目和纳税项目;2.
企业所得税法:1.免税项目 ;
拍卖法:1.拍卖的限制规则;
证券法:1.证券的性质;
(二)知识产权法:
著作法:1.侵权;
专利法:1.侵权和合理使用的情形;2.新颖性的保持和丧失;
商标法:1.商标的构成要件;2.注册程序规则;
(三)商法:
公司法:1.股份公司的设立规范;2.出资方式;3.股权转让;4.一人公司的投资主体规则;5.强制解散;6.代位诉讼;7.出资规则;8.分立程序;
合伙企业法:1.普通合伙人的资格;2.有限合伙的责任承担;3.入伙
破产法:1.破产重整和解的申请主体类型;2.债务人财产范围;3.管理人的权利范围;4.管理人的执务规则;
票据法:1.无因性和独立性;2.付款规则;
保险法:1.责任保险的特点;
对于07年的司法考试商经法命题,我认为可以简单概括如下几个特点:
1.反映了该部门法的基本价值考点,符合当前司法实践的要求。
与上一年度命题的极“偏”相比,可以说07年司法考试商经题目是符合“重者恒重”这一考试要求的命题方向的;
2.反映当前社会热点。
关注时势,是社科之必须的,就是研究人事嘛!今年可以说这一点体现明显。例如,环境问题在去年首次列入国家司法考试改革来的考试题目外,今年继续考察,这和全球对环境问题关注可谓一致,本来就应该这样,大家都不关心的,考它岂不多余!岂不书呆子命题!再比如,那道城市小区物业的法律调整和招投标法的综合命题。
3.难度适中。
只要扎实掌握了商经法的基本知识,作个八九不离十是不成问题的!
司法考试命题不是和考生斗心眼儿!是为国家选拔人才,因此时刻保持对国家,对考生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去命题,去阅卷是司法部司法考试管理机构及其聘用人员的基本职责!
就我所主讲的这个部门法观之,今年命题有了较大的改观!
我对商经法法学特规律性简单总结:
1.总分可观,没有那个学科的总分可以达到100分以上,除了这个部门法;
2.分值分散,所考范围涉及基本法30部左右,重要的条例细则20部左右;司法解释10部左右;
3.宜早作准备,不然考前必然慌不择路;
重要的,分值集中的大法,大家都知道重视,因此拉开分不能靠那些法,很多经过若干次考试考了全国第一或者全省第一的人士的经验:学好了商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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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下面是我的原创:
经济法就分值而言,一般是四十分,但是考察得非常散。
反垄断、反倾销是传统考点,食品安全法、劳动合同法是新兴考点,票据法、证券法是一般考点,其他的考点很散乱。基本上传统考点和新兴考点都考得稍微多点,而像票据啊证券啊一般两分到四分就够了,其他的也是如此。
经济法就不要听张海峡了,比较乱,我承认他商法是不错。但是经济法我个人觉得听焉梦瑄的比较好(名字可能打错了)。
希望对楼主有帮助。
⑻ 求2011年经济法司考真题(选择题)!!!
35.在某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审判中,中国法院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律。关于甲国法的查明和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选择适用甲国法律的,法院应当协助当事人查明该国法律
B.该案适用的甲国法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C.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D.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6.甲国A公司和乙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C公司,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同时在甲国、乙国和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现涉及中国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A.甲国法
B.乙国法
C.中国法
D.乙国法或者中国法
37.台湾地区甲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大陆乙公司,台湾地区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在上海和北京均有财产,但未执行该判决。关于该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向上海和北京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判决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该判决效力低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
C.甲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视情况决定是否准予财产保全
D.甲公司申请认可该判决的,应当在判决效力确定后1年内提出
38.《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
A.单边冲突规范
B.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C.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D.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39.中国某法院受理一涉外民事案件后,依案情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但在查找甲国法时发现甲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一做法?
A.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协议决定适用甲国哪个州的法律
B.直接适用甲国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
C.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中国法律
D.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
40.中国甲公司通过海运从某国进口一批服装,承运人为乙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甲公司持正本提单到目的港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了货款支付协议,但随后丙公司破产。甲公司无法获赔,转而向乙公司索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本案中正本提单的转让无需背书
B.货物是由丙公司提走的,故甲公司不能向乙公司索赔
C.甲公司与丙公司虽已达成货款支付协议,但未得到赔付,不影响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
D.乙公司应当在责任限制的范围内承担因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
41.进口到中国的某种化工材料数量激增,其中来自甲国的该种化工材料数量最多,导致中国同类材料的生产企业遭受实质损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有关部门启动保障措施调查,应以国内有关生产者申请为条件
B.中国有关部门可仅对已经进口的甲国材料采取保障措施
C.如甲国企业同意进行价格承诺,则可避免被中国采取保障措施
D.如采取保障措施,措施针对的材料范围应当与调查范围相一致
42.甲、乙、丙中国企业代表国内某食品原料产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原产于A国、B国、C国的该原料进行相关调查。经查,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决定征收反倾销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是该原料的出口经营者
B.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商务部可以建议进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C.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额高于已付或应付临时反倾销税或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征收
D.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额低于已付或应付临时反倾销税或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退还
43.关于中国在世贸组织中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承诺入世后所有中国企业都有权进行货物进出口,包括国家专营商品
B.对中国产品的出口,进口成员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选择替代国价格的做法,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生效15年后终止
C.非专向补贴不受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包括中国对所有国有企业的补贴
D.针对中国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在实施条件上与保障措施的要求基本相同,在实施程序上相对简便
44.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关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MIGA承保的险别包括征收和类似措施险、战争和内乱险、货币汇兑险和投资方违约险
B.作为MIGA合格投资者(投保人)的法人,只能是具有东道国以外任何一个缔约国国籍的法人
C.不管是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者,还是发达国家的投资者,都可向MIGA申请投保
D.MIGA承保的前提条件是投资者母国和东道国之间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77.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领域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A.合同
B.侵权
C.不动产物权
D.诉讼离婚
78.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
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
79.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
B.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其送达
C.如甲公司在内地设有代表机构的,受案人民法院可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
D.同时采用公告送达和其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80.中国甲公司与某国乙公司签订茶叶出口合同,并投保水渍险,议定由丙公司“天然”号货轮承运。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保险公司应赔偿范围?
A.运输中因茶叶串味等外来原因造成货损
B.运输中因“天然”号过失与另一轮船相撞造成货损
C.运输延迟造成货损
D.运输中因遭遇台风造成部分货损
81.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和依其设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中心管辖直接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
B.中心管辖的争端必须是关于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或其范围,或是关于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实行赔偿的性质或限度的
C.批准或加入公约本身并不等于缔约国承担了将某一特定投资争端提交中心调解或仲裁的义务
D.中心的裁决对争端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2.甲国公司承担乙国某工程,与其签定工程建设合同。丙银行为该工程出具见索即付的保函。后乙国发生内战,工程无法如期完工。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丙银行对该合同因战乱而违约的事实进行实质审查后,方履行保函义务
B.因该合同违约原因是乙国内战,丙银行可以此为由不履行保函义务
C.丙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独立于该合同,只要违约事实出现即须履行保函义务
D.保函被担保人无须对甲国公司采取各种救济方法,便可直接要求丙银行履行保函义务
83.72岁村民甲以其子乙长期不提供衣食、不送医院治病为由,诉请法院判令乙履行赡养义务。为宣传法律,教育群众,法院决定将该案在当事人所在村庄公开审理,村民均可旁听。乙提出法院侵犯其隐私,剥夺其司法民主方面的有关权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司法民主要求所有案件均应无例外公开审理,以促进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
B.法院就地审理体现了司法目的民主,体现司法为民理念
C.法院公开审判遵循了司法公开制度的规定,符合司法程序民主要求
D.法院就地审理未经乙同意,违反司法主体民主和司法体制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