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大学生学习劳动法心得体会
大学生学习劳动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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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关于新劳动法的心得体会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劳动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制度。通过劳动合同立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有利于依法规范
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这既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客观现实向我们提出的重要课题。
近几年,劳资双方的矛盾日益突出,“血汗工厂”越来越多,许多打工者境遇越来越悲惨几乎成为包身工,究其原因,是因为当前的劳动法对劳动者,劳资双方中的弱者保护不够。而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劳动合同法》则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立法目的: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最大特点:侧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立法消解不满保障和谐发展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要求政府和执法机关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坚决摒弃有的地方和有的行政部门所存在的“媚商”政策和执法习惯,切实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思想观念,要有宁肯降低GDP增长,也要加大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的决心。
对于用工单位而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考验的是企业的人道精神、平等观念及社会责任感。新法的实施,同时也考验着劳动者。《劳动合同法》使得劳动者地位提高,权利增加,这是这部法律所体现的最大善意。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滥用权利。毕竟,劳动力供大于求是我国的国情。在可以预期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这一局面不会出现大的改变。因此,每个劳动者也应珍惜自己的劳动机会。而且,和谐社会需要的是诚信,只有诚信的劳动者才会有稳定良好的发展机会。
大概这些吧!具体地说就有难度了,一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二是言多必失,失就是弱点都露出来了!
Ⅲ 什么是劳动经济学学习心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或看到“政治”和“经济”两个词,在学这门课以前我一直以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中的“经济”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经济”,还曾经一度幼稚地认为这门课程大概就是教人怎样在商业上“打混”,以便好好捞一把罢了。自从开课后,我才发现自己是那么的肤浅,这门课跟我原先想的完全是两个样子。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一门理论性、逻辑性很强的学科。我越学就越发现它所散发出来的魅力。它不仅有自身准确的学科术语、科学的体系和丰富内容,而且其课程内容本身是环环相扣的逻辑展开。例如,不理解商品,就难以理解货币;不理解商品和货币,就难以理解资本。再例如,不理解利润、平均利润就不能理解商业利润、利息这些资本主义较为具体的范畴。因此有关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及其相互间的联系,以及与其相应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都只能通过系统地学习才能全面掌握。
我还体会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用概念到概念、范畴到范畴的演绎推理方法揭示社会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它的概念、范畴乃至原理是对客观经济事物实事求是的反映。因此,对概念、范畴、原理的表达要求科学、准确,不应该有太多的主观随意性。否则就会弄出笑话来。我就曾经惹上这样的尴尬事情——将“资本集中”与“资本积聚”混淆,却没发现自己的错误,津津乐道地的发表自己的“见解”,结果惹来同学的取笑。
许多同学说“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这门课概念、术语很多,涉及的关系很复杂,很难弄懂。我却不以为然,我认为这门课程也有自身的重点乃至难点问题。所谓重点是指在政治经济学整个理论体系中最基本的关键性原理,它是理解其他问题的枢纽。了解了这些重点和难点,其他的问题自然就迎刃而解了。例如,理解了商品经济下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重点原理,就能够比较容易理解价值规律的作用及市场经济机制,就能够比较容易理解资本主义的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利润、平均利润、利息、垄断利润等经济范畴。再例如,理解了资本有机构成的重要原理,就不难理解资本社会里的相对过剩人口、资本周转、利润及其影响因素,平均利润形成、超额利润等经济问题。因此,只要深入地弄懂、搞通重点和难点问题,就可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地融会贯通全部课程内容。
如果要问这门课程中我最感兴趣的是哪一部分,我想我会说是“商品经济及其运行的基本规律”这一章,也许里边讲到的“商品”、“货币”、“供求关系”等与我自己的生活较为息息相关吧!就“商品价值”来说,它既要受社会生产条件的制约,又要受社会经济机制(如供求关系、竞争等因素)的影响,经常会发生价值与价格想背离的现象。是理论而又不受理论本身的束缚,与时俱进,这就是它最大的魅力所在!
学会“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小则可以解决“柴米油盐”这些生活琐碎事,节省开支;大则可以借鉴其中有效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使之为我所用,为搞好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一份力量,这样,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Ⅳ 急求关于学习〈劳动法〉有感或体会!
你是要从政治学说还是哲学说还是经济学说啊?
你这个面太大了吧‘回‘‘‘我没法下手啊答‘‘
回答补充:啊,从这几个方面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提高经营者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坚持劳动合作制度,扩大就业,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构件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利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啊~反正很多就是了``你这个面还是大啊`戴了个老么大的帽子```
Ⅳ 经济学要怎样处理才对——看新劳动法有感
Steven Cheung stuck to the great tradition of Adam Smith. From the late 1960’s and onwards he wrote a number of papers, now beginning to gain the position of true classics. By applying the seemingly simple, established methods to important empirical problems that either appeared enigmatic, or had standard explanations which were regarded as “obviously” true, he waved his magic wand and opened new, sometimes amazing vistas. 高斯为该结集写的《前言》,也有类同的看法: Steven Cheung's articles make clear what is wrong with so much of current writing on economics and what should be done to put it right. He does this by example, showing through his own work how economics should be done. As always, he has concentrated on understanding why the economic system behaves as it does, rather than taking as his first aim, how the economic system ought to behave and how to bring this about. In his analysis of how the system operates, he uses a keen observation of the facts to support his argument. His writing is detailed, perceptive and illuminates the questions he discusses. 上述两位说的其实一样:高斯笔下的张五常就是Werin说的斯密传统。要与斯密并驾齐驱当然苛求,但两位专家看得出我走的是斯密的路,是我整生在一门学问上得到的最高评价了。经济学要那样处理才对,可惜这样的经济学今天已成陈迹。 整本《国富论》,从头到尾,都是高斯说的 “keen observation of the facts” 。斯密考查无数,世界各地的史实包罗万有。有些观察是看错了的——不可能完全不错,何况那是二百多年前——但论到对世界的 keen observation 我开始清楚明白,是一九六九,拜读斯密八年之后了。该年暑期回港看母亲时,我已经在芝加哥教过高级价格理论,但在香港街头巷尾见到的市场现象,十之八九我不能解释。当时认为自己有两个选择:其一是放弃经济学,另谋高就;其二是多作世事观察,把经济理论修改。选取后者是要深入地走斯密的路,于是不断地在街头巷尾跑。 一九七五回港长假九个月,我决定要比斯密多走一步:不仅观察,而且要落手落脚地在市场操作一下。这决定起于对玉石的调查研究。当时,关于讯息不足的话题在行内吵得热闹。玉石市场有一个奇怪现象。玉的原石是有石皮的,在广东道成交时,不切开来,卖家只在石皮上磨出一两处浅浅的「水口」,购买的人要从石皮与水口猜测石内的玉质与瑕疵,很难猜得准确,有三几成把握的要有十多年的研习经验。为什么原石不先切开来,真相大白,才出售呢?为什么市场要刻意地隐瞒讯息,导致那么多的人花那么多的时日去研究猜测之法? 在解释这困难度极高的调查中,我天天在广东道跑,左问右问,而首先要知道的,是什么才算是质量高的玉石了。广东道的专家起初认为我这个怪教授有趣,但后来还是经不起我的烦扰。其中一位关心的,说:「教授呀,玉石这回事,自己不买不卖,不入肉,不伤身,要学得懂很困难。我们这里懂玉石的人都是家传做玉石生意的。」一言惊醒,我于是在广东道租了一个地摊作玉石生意两个月,终于找到玉石市场隐瞒讯息的答案。 是真理。任何自称是文物或书画鉴证专家的,如果自己不收藏,或不做有关的生意,我会给他的鉴证力打个大折扣。不亲自投资下注,不容易对任何行业有深入的体会。这是我曾经在十九个行业下注而又亲自操作一下的原因。早就知道生意难做,一般下小注,体会到行业性质的大概就收手了。这与自然科学在实验室投资作实验没有什么不同。 到街头巷尾跑,随意观察,因为成本低,还是主要的。与落手落脚的生意体会加起来,不断地以简单的经济理念作解释,约二十年就对自己的观察与理解有很好的感受。我自己因而发明的宏观经济,不是凯恩斯那一套,而是站远一点,把大量的现象一起看,淘汰认为不重要的细节。一旦掌握到有关键性的「宏观」局限转变时,分析来来去去都是需求定律。解释与推断是同一回事,只是后者需要知道的有关局限转变,考查一般远为困难。货币吗?只是另一种物品,可以协助减低交易费用的。 读者如果参阅我自一九八一写《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及跟着的多篇关于经济推断的中语文章——全部在网上可以找到——会同意我的推断很少错。比行内的朋友准很多,胜出不止几条街吧。不是因为理论上比他们知得多,而是用上的理论比他们用的远为简单,概念比他们掌握得远为通透,但最重要还是对真实世界的认识,思考时能把无数实例与琐事加起来,比他们远为全面。不深知事实,不可能真的懂经济。 回头说中国最近推出的新劳动合同法,我的确发了脾气,拍案而起,力斥其非。为什么发展得头头是道的经济改革,会推出那样庞大而又复杂的劳动法,明显地表达着设计的人对劳动市场的实况与合约变化的需要,没有基本的理解或认识呢?若问劳苦大众:「需要政府帮助吗?需要多点保障吗?需要老板多给钱吗?」他们多半回应:「要、要、要。」他们可没有想到,老板比他们吃得好穿得暖,主要是出了钱设厂置械,有利息与风险的回报,而那些「保障」法例,到头来害了他们。 一个国家的经济有不同的层面,有不同的行业。我喜欢抓着有关键性的项目看。这几年不断跟进农转工的情况,农产品的价格,接单工业的困境,以及印度及越南等地给中国带来的竞争压力。低下阶层(包括农民)的收入,这几年急升。我想,这就是了:数以亿计的穷人的生活急速改进,人类历史没有出现过,我事前想得对,传统的经济发展学说全盘错了。我又想,继续这样的发展再十年,农民的人均收入可与城市的中等人家打个平手。历史上,人口密度高的国家,只有明治维新之后的日本可以做到。可惜日本要靠禁止农产品进口,导致地价奇高,坏了国家大事。当然,让日圆大幅升值,是日本的另一个致命伤。新劳动法的推出,比日本当年还要蠢,因为日本当年没有那么多的国际廉价劳力参与竞争。 今天经济学的发展,是远远地脱离了斯密的传统了。脱离了斯密还不怎样,脱离了真实世界,经济学不学也罢。没有内容的方程式是一回事,不知内情的数字回归分析是更头痛的另一回事。没有人可以反对为了生计,助理教授要在国际知名学报发表文章,希望拿得一纸终生雇用合约。自然科学有实验室的操作,也有实验室可以反证,不容易生安白造。经济学者一般不会生安白造,但写文章的人不知真实世界,学报编辑也不知真实世界,或大家以为知道但其实是另一回事,这样的学问不是自欺欺人吗?还是回到斯密的造针工厂去吧。 学术需要的饭碗与劳苦大众需要的饭碗是两回事。北京当局在推出新劳动法之前,不可能没有征求过吃着学术饭碗的经济学者的意见。但该饭碗与劳苦大众吃着的,是有着造针厂之外与造针厂之内之别。三十年来的经济学发展,这二者早就互不相干了。
Ⅵ 急需;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法律是一门值得终生学抄习的学问,其一,在于其趣味性,其二,在于其哲理性。其三,则在于其综合性。 学习法律,刚开始,看了很多案例,觉得很有趣,但学到最后,却发现,所有的案例都在反应一定的理念。所有的案例,都是知识和法学理论的结合。于是,又重新看法学体系结构,重新看外文原著,经历了循环后,才进一步感触法律的魅力所在。 法学体系、法理学的内容不是枯燥的,而是在灵感中生存。外文法律原著不是枯燥的,对于我们更加深入的理解中国法律,对于我们在合同中进一步完善条款,都有着莫大的作用。 法律也是综合的,尤其当法律结合经济知识应用的时候,可以出现巨大的经济效益,比如,和财务税务知识相结合,可以发挥和财务一样的降低成本作用,并且比财务本身的能力可能还要广阔,这无疑将拓展法律的应用空间。 如果你相信智慧,相信知识,那你可以相信法律的无穷能量! 顺便说明:笔者赞同系统性的知识和代表性案例的结合分析,本网站上仅是选取部分代表性知识或案例,进行简要分析,笔者不赞同采用他人观点,而更加注重自己的思考,这是和律师的自主办案相一致的。即便合作办案,律师也一定要具有独立思考意识。
Ⅶ 学习劳动法有什么感想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我们要的是劳动法给于我们的公道。
Ⅷ 学习劳动法的心得
通过学习,我对劳动合同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也使我清楚地知道了劳专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确立劳属动关系,及相互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等等。既然法律在这个社会无处不在,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去好好学习法律,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今后在工作过程中,更要懂得既要保护自己又不违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