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怎么学
经济法是注会专业阶段6个科目中每年通过率最高的一个科目,但也有些人考了3年都没有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难易都是因人而异,掌握其学习方法是关键。
要想学好经济法,需要对本科目有个全面的认识。经济法是需要“理解+记忆”的一个学科,大多数考点需要准确理解,考生要拿出至少60%的时间用于对“考点”的理解和记忆,这是前提,也是关键。在理解记忆的基础上,做题巩固知识。
一、学习中的常见问题
1.教材重要吗?
教材是考试的根本,经济法考试知识点覆盖面广,客观题涉及所有的章节,主观题主要集中在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和票据法,一定要重视教材,全面复习。虽然考试覆盖面广,但是我们的目的是60分,而不是100分,复习应该重点突破,对核心知识点要全方位把握、真正理解,以应对案例型题目为目标进行复习,对次要知识点,可以简单了解,做到有印象即可。总结起来就是“重视教材,全面复习,重点突破”。
2.咋记?
(1)画图搭建知识体系结构
经济法的考点很多,知识点非常琐碎,我们要把这些零散的知识点用一条主线串连到一起。在复习过程中,有意识地找到这些“线”,记忆将更有条理、更有序。比如合同法有一根明显的“线”,如下图:
(2)列表对比记忆
在学习的过程中,把相似的知识点放在一起列表比较是一种有效的记忆方法,在比较中发现差别,能更有针对性地进行记忆,差别点往往也是考试的常考点。
(3)口诀记忆
对于需要靠机械记忆就可以得分的考点,不妨借助一些小口诀来记忆,小口诀的确可以帮助我们迅速记住关键词,但是也难免挂一漏万,并且口诀过多,记忆口诀本身可能也会成为一种压力;因此,考生不必专门腾空编制口诀,灵机一动、顺便编制,在个别考点上适当应用即可。
(4)记关键词
经济法的法律条文很多,如何记忆是个难题,记法条不是机械记忆,可以提取关键词进行记忆。例如:
【法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关键词1:必须】一定要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或者总经理没有权限。
【关键词2:出席会议的】适用该决议规则时,分母按“出席会议”(而非“全体”)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计算。
【关键词3:其他股东】这一关键词表达出了关联表决权排除的含义,即接受担保的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应当排除在外,不得参加表决,其持有的表决权不应被计入表决权总数中。
【关键词4:表决权】是按表决权计算,而非按“股东人数”或“股东的出资额”计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计算规则是先看章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按出资比例计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原则上实行一股一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优先股除外。
【关键词5:过半数】是过半数(>1/2)通过,而不是半数以上(≥1/2)通过。
(5)利用零散时间记忆
经济法要记忆的知识点很多,可以运用零散的时间进行记忆,考生可以自己每天将要记忆的内容写到纸条上在坐地铁或者公交的时候记忆,如果自己懒得写,也可以买一本轻松过关3,放在口袋里,很方便携带,随时记忆。
3.要做题吗?
经济法要做题,做题是一种手段,通过做题,可以查漏补缺,发现自己的薄弱点在哪里。跟常识保持一致的一次做对的题可以不用看第二遍。对于重点要特别关注,可以根据题目延伸知识点,根据题目活学活用知识点,题可以有多种,但所考察的知识点是不变的。
做题要有一定的数量,切记搞题海战术,但首先要保证这些题是有质量的。
4.怎么做题?
(1)客观题
仔细阅读答题要求,考试时有些题目要求考生选择“不正确”、“不属于”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选项,而很多考生看都不看,直接选择了正确的选项,白白丢分。请记住,读题时瞪大眼睛,一定要把题干从头到尾读一遍,看清出题老师的答题要求,到底选择的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常用的比较法、排除法是做客观题常用的方法。
(2)主观题
主观题的答题公式=作出明确判断+说明理由/结合题目具体分析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说明理由和结合题目具体分析两者有一个答对就可以得分。那怎么说明理由呢,是否要求考生必须一字不差地引述法律条文?不要求,考生可以进行适当的变通,但关键词必须交代清楚。但作为考生切不可有放松的心里,现在要做的就是扎扎实实的理解和记忆法律条文,尤其是证券法部分,即使很抽象不能很快理解,也要死死记住。只有准确记忆,在考试的紧张气氛中,才能万无一失。如果在考场上您不小心忘记了法律条文的全部内容,那么也不要着急,首先根据自己的理解准确的判断出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然后将法律条文的关键词与题目结合用自己的语言进行解答,也可以得分。
5.要去当法律专家?
要知道自己只是第一次学习CPA经济法的“菜鸟”,出题老师也知道您的底细,CPA经济法的试题不要求您掌握多么深奥的理论,解决多么复杂的现实问题。实际上,把核心考点准确理解了,该死记的记死了,就差不多了,不要去“钻牛角尖儿”,不要去钻研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的东西,如果您真的有兴趣,通过注会考试之后再去慢慢研究它,您还有一辈子的时间。
二、学习方法建议
1.基础阶段——通读教材,搭建知识体系
在本阶段要按照章节通读教材,对基本概念有个大概的了解,能够搭建知识体系,每章学习完后,可以做做对应章节的习题。
2.强化阶段——重点突破,强化练习
在本阶段,主要是重点突破,经典考点要重点把握,特别是真题涉及的知识点,通过做真题,可以把握考试的难度、命题规律及思路。但是,由于经济法教材每年都进行翻天覆地的调整,一般的考生很难准确把握哪些题目新教材已经删掉了,哪些题目新教材已经进行了调整。因此,考生千万不要轻举妄动,从网上随便下载一套“真题”就开始做,有时您会发现自己可能下载了“假试题”。关于真题,一定要做根据新教材梳理过的真题。研究完真题后,可以做做自己手里辅导资料里面对应的练习题,强化练习。
经济法每年变化都比较大,新增内容在考试中的地位也不容忽视,在本阶段,要着重对新增内容的把握,考生可以自己把每章的新增内容都摘抄出来,然后进行系统复习。
3.冲刺阶段——模拟实战,查缺补漏
在本阶段,首先对全部知识点进行串连,短期冲刺,建议听核心精讲班和冲刺串讲班。在考前1个月左右务必做做模拟题,通过做模拟题,找出掌握知识的薄弱点,查漏补缺。由于目前是机考,建议真正的进入机考系统模拟考试环境,不要等上了考场,都不知道如何答题。
无论在哪个阶段,学习都要有一个合理的计划并执行,有计划不执行和没有计划是一样的。计划了就一定要执行,每天先给自己定一个小目标,完成一节或一个考点,日积月累。切记今天不做明日做,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贰』 注册会计师考试冲刺阶段经济法如何复习
这个阶段主要是做注册会计师考试模拟题+真题(至少最近3-4年),客观题通过做题,寻找自己的不足之处,进行查漏补缺,对于自己薄弱的地方(错题+蒙对的题目)应进行各个击破,这个过程不会的或者模棱两可的,都是注册会计师考试中最容易出现的。同时这个阶段,应针对前期注册会计师考试错题与知识点进行扫荡式(快速)回顾,做到不在同一个坑里摔倒2次,该方法可以轻松应对经济法的多选题。
对于注册会计师考试主观题(即大题),并不建议在Word里面逐个做完,太浪费时间,可以找最近注册会计师考试两年真题,把主观题认真完整的进行作答,同时可以把标准答案与自己的回答进行比较,规范回答模式。
另外,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大题需要有针对性进行背诵,因为每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相对集中明朗,可以拿注册会计师考试题进行理解与记忆(记住是记忆,而不是背诵)。
注册会计师考试冲刺阶段经济法如何复习?大家都清楚了吗?希望各位考生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等相关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
『叁』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该怎么学
要想学好经济法,需要对本科目有个全面的认识。总结起来就是“重视教材,全面复习,重点突破”。
经济法是需要“理解+记忆”的一个学科,大多数考点需要准确理解,考生要拿出至少60%的时间用于对“考点”的理解和记忆,这是前提,也是关键。在理解记忆的基础上,做题巩固知识。
(1) 画图搭建知识体系结构
经济法的考点很多,知识点非常琐碎,我们要把这些零散的知识点用一条主线串连到一起。在复习过程中,有意识地找到这些“线”,记忆将更有条理、更有序。
(2) 列表对比记忆
在学习的过程中,把相似的知识点放在一起列表比较是一种有效的记忆方法,在比较中发现差别,能更有针对性地进行记忆,差别点往往也是考试的常考点。
(3) 口诀记忆
对于需要靠机械记忆就可以得分的考点,不妨借助一些小口诀来记忆,小口诀的确可以帮助我们迅速记住关键词,但是也难免挂一漏万,并且口诀过多,记忆口诀本身可能也会成为一种压力;因此,考生不必专门腾空编制口诀,灵机一动、顺便编制,在个别考点上适当应用即可。
(4) 记关键词
经济法的法律条文很多,如何记忆是个难题,记法条不是机械记忆,可以提取关键词进行记忆。
『肆』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难吗
相比较注册会计师的其它科目,经济法科目相对比较简单。但是, 会计网校需要提醒诸学员的是:经济法的简单只是“相对的简单”。对于任何一个注会考生而言,都不可以忽悠经济法科目。因为经济法科目内容庞杂,要求考生知识面广且记忆力强,经济领域方方面面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都要求考生了解、熟悉、掌握。题目难度大,题型不固定。注会考试的题型是不固定的,考生要做好接受各种题型考查的准备。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难易度分析 ★★★ 经济法是超然独立的科目,是注会考试的遭遇战。经济法最简单,但是通过难度也是有的。传统上认为经济法是最不受考生重视的科目,但这其实是一个误区,经济法简单只是'相对的',看每年的通过率就知道了,经济法并不比其他科目通过率高多少,再加上科目简单报考基数大的因素,经济法和其他科目几乎处于平等的地位了。感觉简单是好事,但不重视是不对的…… 学习经济法注重在理解法理的基础上加强记忆,没有理解就死记硬背,这样的方法很浪费学习时间。另外,学习时要注意关键词的记忆,如数字、时间、比例等。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常用组合报考方案指导 经济法和税法 难度:★★★★ 联系度:★ 不过两个科目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相对与其他科目都很简单,对于比较畏惧注会的考生来说可以拿来练手,先建立自信。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其它组合报考建议 (1)经济法+会计+税法这三科组合报考难度系数为八颗半星(★★★★★★★★☆)这个主要突出的是会计和税法的关系,经济法搭配主要是从难度上考虑的。 (2)经济法+审计+风险管理三科组合包括难度系数为难度五颗半星(★★★★★☆)税法或者经济法主要也是难度的调节。 (3)经济法+财管+风险管理这三科组合报考难度系数五颗星(★★★★★) (4)经济法+会计+审计+税法这四科组合报考难度系数为九颗星(★★★★★★★★★) (5)经济法+会计+审计+风险管理这四科组合报考难度系数为九颗星(★★★★★★★★★) (6)经济法+财管+风险管理+审计这四科组合报考难度系数为六颗星(★★★★★★★) 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网络课程推荐 进入网校获得免费试听课程资格:
『伍』 注会经济法的考试重点
经济法知识点比较混杂,经济法主观题重点: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而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的,合同有效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外商投资企业股东与债权人订立的股权质押合同,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质权登记的,不影响股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仅以股权质押合同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为由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抵押财产确定之前,浮动抵押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
(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
(2)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
(3)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
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
(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
(2)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
(3)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
(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约定或者法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1年,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在(经营)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重点法条20】在(经营)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陆』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和经济法的复习策略
和学习注册会计师考试财管一样,学习税法也没什么捷径,唯手熟尔专。同学们只要多做练习,属就能不断地加深对知识点的记忆,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做题水平。税法有很多细枝末节的知识点,比如税收优惠中的很多特殊规定。同学们在复习时无需掌握所有细节的知识点。通过做题,同学们能够发现税法的重要知识点,熟练掌握这部分知识点足矣,毕竟考试考的主要还是重要知识点。
法学专业学生学习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虽然较为容易,但仍不可大意。多做题发现答题的规律对通过经济法很重要。一般来说经济法大题会询问考生某一情况是否符合某个规定,考试此时就应当结合该规定和案例的实际情况进行作答。另外,经济法考查得比较细,花一定的时间去进行深刻而细致地记忆还是很有必要的。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和经济法的复习策略小编就说到这里了,有很多知识点不是你不会,而是没有用心去记忆,希望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备考,认真复习,顺利取证。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等相关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
『柒』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科目答题技巧
【导读】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科目是六个科目中每年通过率最高的一科,但注会考试的难易都是因人而异,关键是要掌握答题技巧,熟知考题特点,为此,小编整理了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科目答题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项选择题
单选题共有24个小题,每小题1分,一共是24分。单选题有四个选项,其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经济法单选题是难度最小的题型,在做单选题时尽量不要耽误时间,在保证正确率的同时提高做题速度,这就需要广大考生在平时备考时就不断的练习。
在做单选题时大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有些题目会有陷阱,如让选出“不正确”、“不属于”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选项,一定要仔细阅读题干要求,避免马虎失分。
2.四个选项一定要都看一遍,然后再从中找到符合题意的答案;
多项选择题
多选题一共有14道小题,每题1.5分,共21分。多选题有四个选项,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选项,只有全部选对才能获得分数,错选、漏选均不得分。所以多选题想要得分是不容易的。在多选题考试中,建议大家选择“排除法”,能成功排除部分错误选项。
案例分析题
四个题目,共55分
案例分析题一共是四个题目,合计是55分,每个题目的分值都不尽相同。一般来讲,前两个题目的分值均为10分,第3个题目的分值为17分,第四个题目分值为18分。其中只有一个题目大家可以选择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果用英文就必须全部用英文,正确可多的5分。
从以往的注会考试经验来看,近几年的案例分析题主要集中于四个方面:破产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和合同法律制度的结合、公司法律制度和证券法律制度的结合。具体做题步骤参考如下:
1、一定要仔细阅读题干,问什么答什么,不要避重就轻,必须要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2、说明理由,这一步并不严格要求大家一字不差的引用法律条文,可以适当地变通,但是关键词必须交代清楚。需要注意的是在复习时一定要加深对法律条文的准确理解,清楚关键词到底是什么,其次在答题过程中要彻底弄清题意再作答。同时适当的变通也不能随便改动,对于重要的法律条文还是要记忆一下,做到差不多。
3、如果不会引用法律条文,能够把主要关键词交代清楚,还是可以得到分数的。
简而言之,如果大家能够相对准确的引用法律条文,最好采用“判断+条文”的会发方式,不得已情况下可采用“判断+具体分析”,如果时间充裕的话,可以选择“判断+条文+具体分析”。一切以考试时的具体情况为准,平时练习时可以尝试比较全面的回答,打好基础。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发布的关于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科目答题技巧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注册会计师通关经验,尽请关注环球快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