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求解决答案。。。急
1、不可以要求修理店返还。修理店是善意取得的。2乙可以要求加返还内自行车,因为甲容将自行车卖给修理店的行为是无权处分行为,乙当然可以要求家返还自行车。3、甲不能返还乙的时候,因为甲主观存在恶意,所以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并返还因此取得的20元的收益。
2.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这是期末考试题 事关生死 请您给各位大神帮帮忙 随便回答一个也好
1.甲:要约邀请 乙 邀约 甲回报:承诺 2.乙可以提出撤销权,申请法院宣布回甲的行为无效。 债权人知道答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借款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泯灭。
3.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急求!!考试急用!!谢谢!!
1、有效,内部协议不能对外,因此他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该协议仅对内部的两人有约版束力,对权第三人无约束力。2、优先清偿的是有担保的债权,他没有(如果我没看漏)。还有清算组的费用,也没有。也没有共益费用。3、然后到,拖欠的工资5000元4、再到税款和社会保险,共2000+50005、剩下清偿无担保债权。10万元。优先清偿企业财产,不够抵债清偿个人财产。合伙的和其他财产都算的。6、丁。5说了那10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十九条 第四款:“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4.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1、(1) 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因为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后,剩余盈余公积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本案中,显然如果转增资本,盈余公积将只剩注册资本的10%,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 指出要点(2)中存在哪些与法律不符的问题?
答:上市公司应在次年4月30日前披露上年度财务报告。
上市公司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或错误发表意见。
本案中,财务报告披露时间远远超过法律规定时限,且财务报表严重失实,上市公司管理层与审计的注册会计师都负有责任。
(3) 从要点(3)的内容看,该公司和主管税务机关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本案中,上市公司未报送备案,将受到处罚。
2、(1) 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定金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答:合法。在合同中可以双方约定定金条款。同时约定定金与违约金的,可以选择其中之一执行。
(2) 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答:合法。合同订立后,一方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在双方同意后,合同可以解除。本案中,甲公司未同意解除合同,所以合同不得解除。
(3) 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依法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答:可以依法成立。在合同订立违约金数额远低于受损金额时,可以酌情增加违约金数额。
(4)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依法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答:可以依法成立。对于违约行为,可以采取继续履行、补做、支付违约金等方式来进行赔偿。
5.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要考试了,急啊~~~
这是一个民事纠纷案件,案情简单,涉及表见代理问题。
本案的责回任方是远达答贸易公司,远达公司在本案的责任认定主要有几点:一是空白合同书-构成表见代理,二是经理对合同书没有提出异议和否认,事实上属于认同,三是收货又售货的行为,是对合同的履行,这三点均证明远达公司对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负有责任。具体条文可参见《合同法》。
江海家电公司诉远达贸易公司违约责任成立,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原告货款。法院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6. 关于经济法考试的案例分析~~急!!!
(1) 甲、乙无权要求尚荣公司为其补缴社保金和支付双倍工资。
因为甲是在校学生,乙是退休返聘人员,二者均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他们和尚荣公司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应适用民法,而不适用劳动法,所以甲、乙无权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要求尚荣公司补缴社保和支付双倍工资。
(2)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计发经济补偿经的月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故基本工资、年终奖、加班工资均应计入工资项目;另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车辆补贴等也应计入工资项目。
(3) 丙自2008年2月1日开始,可以要求尚荣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因为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自第二个月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这一规定是从劳动合同法生效之日(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所以丙自2008年2月1日开始有这个权利。
(4) A无效,因为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B无效,因为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C无效,因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D有效,因为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7. 经济法简单案例分析考试题,现场帮我做一下,经松拿高分~
1. 不能设立 因为不能达到首次出资额的标准
2. 不能 我国公司法有明确规定劳务不能作版为有限公司的出资方权式
3. 不能 我国公司法有明确规定股权不能作为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
4. 不用经过丙同意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有限股权可以在股东之间内部转让 而不用告知其他股东
5. 要经过丙同意 此规定与上一问的都是公司法72条
6. 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1.可以退货 店内公告明显对消费者不利 根据消法规定 此种条款无效
2.可以与商家和解 与商家达成仲裁协议去申请仲裁 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可以申请消协调解 还可以上法院起诉
3. 可以要求更换 退货 赔偿损失
8. 法考案例分析有什么答题技巧吗
法考案例分析题一直是考试中平均得分最低的,也是令许多考生望而生畏的题型。很多考生在考前复习中就怕做案例分析题,在实际考试中更缺乏自信,答题时往往感到一片茫然,不着边际,因此低分的结果在所难免。越害怕就越要多加练习。
1、确定本案例分析题考的是哪一个部门法的内容,这是较容易判断的事情。从历年考试的案例分析题来看,无非是以下几个部门法的内容: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专利法、继承法、刑法、刑诉法、民诉法、仲裁法、公司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国际经济法以及律师法第十几部法律、法规,而交叉考查若干个部门法的案例分析题尚不多见,即使有,也是以一个部门法的考点为主,个别问题兼及其他部门法的个别知识点。
2、确定考查的是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确定了部门法之后,思考的范围就大大地缩小了。尔后可根据问题的设置来确定所考查的具体制度为何,如在民诉法试题中,考查管辖、当事人、诉讼程序往往是家常便饭。从历届试题情况看,案例分析题一般都是考查部门法中最重要的内容,即最基本的概念、法律制度等,只要掌握了一个部门法中最基本的规定,你就会充满信心。
3、详细分析案情,并不急于书面作答。一般而言,案情叙述中所给出的有法律意义的信息都是有用的,要么正面地提供解答线索,要么反面地提供干扰正确作答的信息,因而不要忽略任何一个有法律意义的信息,一定要对之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和敏感。如果你的答案并未考虑一个重要的信息,那么就需要回过头来好好检讨一下了。
4.根据案例分析题命题者“因法设题”的命题思路,去按“因题找法”的思路作答。案例分析题命题的思路一般是从法条到案例,命题者头脑中先有了所要考查的内容和知识点,由此决定了所适用的法条,尔后再去因法条而设计案情和题目。据此,考生在作答时一定要养成“因题找法”的思维习惯,即确定了欲考查的内容,尔后迅速在脑海中寻找所欲适用的法条。
5、找到法条后,决定书面答案,并统筹考虑全案各种情况,上下对照,在卷面上写下最终答案。对于案情比较复杂的合同法、继承法和程序法试题,有必要在草稿纸上列出各种当事人的关系,确定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并对照案情陈述检查一下有无遗漏的信息,以此协助作答,交果会更好。
总之,若考生明了了案例分析命题的“因法设题”规律后,有意识地培养自己“因题找法”的解答思路,定会变难为易,十拿九稳地做出正确的答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