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西北政法大学的自考,经济法专科每年的考试是怎么安排的在月份分别考哪些门课程
你好,自考考试都会提前公布考试计划安排的,四月和十月考试,具体安排有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或是直接网上搜索查询。
② 经济法考试的重点是什么
看你考哪种了,如果是大学的考试,重点是概念。
如果是考会计师之类的,还是多注意一下实际的法律条文的应用吧
③ 自考法律专科有那些科目
民法学、行政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史、经济法概论等。
1、民法学
民法学是研究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现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学习民法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民法学的科学精神和丰富的知识体系,对于正确制定民事立法,指导司法审判实践,提高人们的法治思想水平,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第二版)》是2012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罗豪才、湛中乐。内容简介本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指定教材,全面系统地介绍了行政法学的原理与实务知识,是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读的图书,也可做普通本科教材使用。
3、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是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宋朝武。这本书系统、准确、精炼地阐释了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编辑推荐《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民事诉讼法学》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4、中国法制史
全书以历史时序为经,以每一王朝的法律思想、立法概况、主要法律制度为纬,对作为中华法系代表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了系统的论述。
在具体编写中,力求做到思想与制度相关,典籍与事例互证,重点与特点突出。全书约38万字,分总论及15章,内容涉及自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中国法律历史发展进程。
5、经济法概论
《经济法概论》是2013年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刘磊、杨文明 。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税法、证券法、会计法、票据法、知识产权法、市场秩序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基本涵盖会计从业资格、市场营销师、物流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内容。
④ 经济法考试求答案-.-
答:
1) 违反来了《刑法》第源140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 承担主体应为销售者以及生产者。因为在此情况下生产者和销售者所负的责任是一种产品责任,而产品责任属于侵权责任的范畴,故产品责任的承担者与受害者之间不一定要有合同关系。所以,与消费者有合同关系的销售者和与消费者没有合同关系的生产者都对受害的消费者负有赔偿责任。
3) 按照合同法的基本原理,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仅限于合同大诗人,即买方或者卖方,古国卖方售出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应当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为此,《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明确规定,售出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三包责任。
⑤ 大学 经济法 考试
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是独立的法的部门,因为他的调整对象有特定的范围,他只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而且其调整对象同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是可以分开的。
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它所具有的重大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3、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4、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一、经济法与经济行政法之间的区别
(一) 两者规范的权力不同
二)两者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不同
(三)两者的法律行为的性质不同
(四)两者涉及的救济途径不同
⑥ 经济法成人考试,急啊,谢谢大家
不懂啊,你白痴就不要考了
⑦ 经济法考试问题
承诺的有效来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源要约人作出。对于特定人的要约,须由受要约人在有效期限内作出承诺。否则,超过承诺期发生的承诺,视为新要约,但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迟到的承诺有效的除外。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不仅是向人作出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且要向特定的要约人表示。
3、承诺必须是对要约的完全同意。如果受要约人仅对要约的一部分作承诺,这实际上是对要约的修改,因而不会发生合同成立的法律效果。
合伙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合伙协议就是设立合伙组织必备的法律文件,是明确合伙人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同时也是设立合伙组织必须上报主管部门的必备法律文件。
⑧ 经济法考试啊 急!!
1、合伙企业能成为公司的股东。张宏远的出资无效。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版以用实物、知识权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名字作为出资方式的,法律并不认可。2、股东会不按照出资比例表决权有效。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3、陈某不能担任公司董事: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周某出任董事长不合法律规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4、公司做出的效力有效。公司的增减资只需2/3以上表决权股东同意即可。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决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5、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在此案例中有限责任公司,须经过股东会的表决同意。6、好吧,做完了。
⑨ 2017临沂大学专科经济法补考试题答案
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人(不包括满足转专业条件第1、2条者)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文、理科选拔考试。考试内容:理科为数学、英语。文科为英语,有的大学再加政治,有的加考计算机。到学校自己就知道以往都靠什么课程了。测试成绩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并根据排序的结果由申请人依次挑选自己要求转入的专业。
(一)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进入二年级之前,理由充足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充足的理由包括:1、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3、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材,且参加学校的选拔,选拔合格者(多数都用这一条)。
(二)不具备条件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条件包括:1、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2、二年级及以上者;3、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5、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6、已办理试读手续者;7、曾转专业或转学者;8、专科升入本科者。
(三)转专业的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按照入学时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方可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