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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公司法笔记

发布时间:2021-02-28 08:28:28

Ⅰ 中级经济法的证券法律制度怎么学

经济法抄的都是比较零碎的袭,特别是公司法律制度这一章,要背要记得只是点特别多,数字也特别多,不过经济法还是比较简单的,都是我们可以想象到的场景,和一个公司改过的制度,多记多背吧!最后复习的时候根据章节目录,自己回忆下,在想想,吧公司法律制度想象成一颗大树,每一章节想想成一条枝桠,看看这条枝桠上有什么内容,最后看一背一下具体的数字,还有区分各种公司性质内容的不同,做题巩固也是必不可少的!呵呵!

Ⅱ 中级经济法的内容和初级经济法的内容有区别吗

改革之后的考试,经济法基础和经济法没有什么联系了!
初级主要以税法为主,增值税,所得税等;中级则主要考一些法律,比如破产法,合同法之类的!不像以前初级的比较基础,中级的比较深了!

Ⅲ 中级经济法怎么复习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建议跳过,直接复习第二章。第一章和第八章平时不要花太多时间。

个人认为比较重要的章节为:

第一梯队是:第二章公司法(15分左右)第五章合同法(25左右,本章是重中之重)第六、七章税法。

第二梯队:第三章、第四章第三梯队:第一章、第八章(平常只需大概了解一下,考前1天突击一下)。

Ⅳ 关于经济法中公司法的一个案例分析~急~~~

1、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专估价并可以依法属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出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2、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法定代表人符合法律规定。
3、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约定符合法律规定。

Ⅳ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经济法的重点是哪些章节

公司法、合同法、三税当然是重点,但具体学习方法又略有不同。作为公司法,在准确理解后,留下的就是记忆了,的确记忆的难度比较大,不论是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之间,还是公司法与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之间,考点都易混,这方面老师都会在讲义上制作成表格(指南上也有类似的表格),对比记忆的效果比较好;合同法,在准确理解后,关键是能灵活动运用,要通过一些大小案例来加深理解。公司法和合同法太重要了,公司法处处是重点,处处是考点,合同法虽记忆的压力要小些,但出题方式又非常灵活,理解不到位容易丢分。所以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这两章一定要逐字逐句地读,不能留死角,毕竟考试时间还相对较早。税法部分要多练题,要重视计算题。

Ⅵ 初级经济法和中级经济法主要有什么区别

1、学习内容的不同

初级经济法主要是税法方面的,各税种的概念内容,计算,税率,法规。比如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房产税,印花税等。

中级经济法主要是各种经济业务中涉及到的法规,比如公司法,票据法,破产法,合同法等法规。

2、难易程度的不同

初级经济法知识简单,基础的知识比较多,而中级经济法难度增加,进一步深化,更复杂、深奥,涉及了财务管理。

所谓经济法就是调整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中级经济法公司法笔记扩展阅读: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新兴的法律部门,与传统的相邻法律部门相比,其主要特点有:

一、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

经济法的产生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必然结果,它把调整的重点始终放在引导各类经济主体依法进行经济活动,保证经济关系的正确确立和有序的进行上,以形成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

二、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

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相比较,在调整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的关系上,各有自己的主导思想。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它以社会利益为基点,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社会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对社会负责,在此基础上处理和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

三、经济法是商品经济发达的法

只有当商品经济成为社会的主导,经济法才会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因而经济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

四、经济法是以经济为目的的法

经济法始终调整经济关系,调整的目的就是使社会的整体经济能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而且在这个调整过程中甚至会有意使局部利益或个体利益有所损失。

五、经济法是综合调整的法

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纵向经济关系,但对横向经济关系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采取的手段既有惩罚性的,也有补偿性的,既有鼓励类的,也有禁止、限制类的,体现了明显的综合调整的特征。

Ⅶ 中级经济法里股份有限公司和责任有限公司做决议时,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的事项分别都有哪些

以下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合并、分立;公司增加资本、减少资本;公司解散;公司修改章程;变更公司形式。

根据公司法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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