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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郑百文陆家豪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1-03-03 03:00:30

❶ 如何完善审计准则和审计体系

❷ 列举20内中国发生的大事件对股市的影响

给你我几年来整理的中国证券市场大事记:看看那几件符合你的需要!
1984年8月14日,上海市政府批准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呈批的《关于发行股票的暂行管理办法》。
1984年11月18日,中国第一个公开发行的股票——飞乐音响向社会发行1万股(每股票面50元),在海外引起比国内更大的反响,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信号。
1985年1月, 上海延中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并全部以股票形式向社会筹资,成为第一家公开向社会发行全流通股票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1986年9月26日,第一个证券柜台交易点——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分公司。
1987年5月, 深圳市发展银行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成为深圳第一股。
1987年9月27日,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成立。
1988年7月9日,中国 人民银行开了证券市场座谈会,由人行牵头组成证券交易所研究设计小组。
1990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
1990年12月1日,深交所“试开业”,第一天成交安达 股票8000股,采用的是最原始的口头唱报和白板竞价的手工方式。
1990年12月19日,时任上海市市长的朱镕基在浦江饭店敲响上证所开业的第一声锣。沪市的首个交易日以96.05点开盘,并以当日最高价99.98点报收,当日成交金额49万4千元人民币。
1991年5月21日,上交所统一实行自由竞价交易,沪市股价全部放开。
1991年7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
1991年8月2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成立。
1991年10月31日, 中国南方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招股,这是中国股份制企业首次发行B股。
1992年1月10日, 一种叫“股票认购证”的票证出现在上海街头,产生大批认购证,广义上讲也是一种权证。该权证价格30元,后被炒至几百元。
1992年5月21日,当天取消部分个股涨跌价格限制。
1992年7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原野股票停牌交易。这是中国证券市场首家停牌企业。
1992年8月10日,深圳上百万人冒雨来买认购抽签表,最后发生著名的“8•10”事件。
1992年10月12日,成立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92年11月,我国国内第一家比较规范的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简称淄博基金)正式设立。该基金为公司型封闭式基金,募集资金1亿元人民币,并于199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早挂牌上市。
1993年3月1日,飞乐音响等内部职工股挂牌,这是股份制企业内部职工股首次上市交易。
1993年6月29日,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正式招股上市,成为中国内地首家在香港上市的国有企业。
1993年8月17日,部分地区沪市行情传输中断一个多小时,而未中断地区照常营业,引起轩然大波。
1993年9月30日,中国大陆发生首起通过二级股票市场进行控股的“宝延风波”,延中实业股票突然停牌,深圳宝安上海公司声明持有延中实业发行的普通股5%以上的股份,由此揭开中国收购上市公司第一页。
1994年1月14日,财政部代表中国政府正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登记发行10亿美元全球债券。这是中国政府发行的第一笔全球债券,也是中国政府第一次进入美国资本市场。
1994年1月26日南方某公司上海证券营业部因“红马甲”电脑操作失误,以20元一股的天价买入广船股票80多万股(当日广船正常价格在6.50元左右)。一笔交易亏损达1000万元左右。
1994年7月30日,在数月无抵抗的熊途中,上证指数最低到达325.89点时,中国证监会宣布三项“救市”措施。一个半月,上证综指上涨了223%,成为我国证券史上股指上涨速度最快的一次。
1995年1月1日,即日起沪深股市交易实行T+1交易制度。
1995年2月23日,上海国债市场出现异常的剧烈震荡,327品种成交金额占去期市成交额近80%。对此,上交所发布紧急通知称,当日16:20以后的国债期货327品种的交易存在严重蓄意违规行为,故该部分成交不纳入计算当日结算价、成交量和持仓量的范围。称之为“3•27国债期货事件”。
1995年5月17日,国债期货市场关闭,因期货资金涌入,5月18日股市井喷,沪市单日股指涨幅达30.99%。
1995年8月9日,日本五十铃自动车株式会社和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通过协议购买法人股的形式,成为“北京北旅”的第一大股东。这是我国证券市场的首例外商A股大股东。
1996年5月29日,道• 琼斯推出中国股票指数。
1996年6月7日,上交所拟选择市场最具代表性的30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编制“上证30指数”,并在7月1日正式推出。随后在30指数的带领下走出了一波大级别的行情。
1996年10月23日沪市上涨20.5点,收于1010.83点,在阔别千点大关两年后重新站上1000 点。
1996年12月15日,在市场不理会管理层十二道金牌后,《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股市出现过度投机,要求进一步规范。上证综指自12月11日算起历时13天,跌幅达31%,单日跌停个股比比皆是。
1997年2月19日,邓小平去世,第二天两市众多股票跌停低开几分钟内被拉起到涨停报收,后历时3个月,指数上涨了74%。
1997年4月18日法人股首次摆上了拍卖台。海南某公司持有的 600万股海南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法人股被依法公开拍卖,开我国股票拍卖之先河。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7月2日泰国发生金融危机,随后长达两年的东南亚金融风暴全面爆发。
1998年4月,沪深交易所决定对“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实施股票交易特别处理。4月28日沈阳物质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因连续两年亏损,被列为首家特别处理的股票。
1998年4月7日,第一批上市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金泰,基金开元发行。1998 年11 月25日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一律不再发行公司职工股。
1998年12月2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停止发行公司职工股的通知》。
1999年5月8日,发生美军“误炸”我驻南大使馆事件,上证股指跳空下行逼近千点,十天后引发一场大级别的“5• 19”行情。
1999年6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坚定信心, 规范发展》“5•19”行情进入高潮。
1999年7月1日,《证券法》开始正式实施。
2000年2月14日证监会宣布改革股票发行方式: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受利好刺激,大盘涨幅超过9%。
2000年2月23日 上市公司发行转债开先例,虹桥机场发行13.5亿元5年期可转换公司债。
2000年7月19日,上证综指以2000.33点开盘,首次站上2000点关口,当日成交量达149.6亿元。
2000年10月30日,新华社播发《假典型巨额亏空的背后——郑百文跌落发出的警示》,引起各界强烈反响,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纷纷就“郑百文现象”发表看法。并引起国务院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2000年11月2日,吴敬琏针对针对《财经》杂志2000年10月“基金黑幕”事件发表文章《证券市场不能黑》,引发“股市大辩论”。
2000年12月16日上证所推出包括调整B股交易结算费用,降低交易成本在内的系列举措,以提高B股市场运行效率。此后B股指数不断上涨,12月25日沪市B股指数创出三年来新高,以 88.95点报收。
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决定境内居民可投资B股市场。
2001年4月23日,第一只退市公司——PT水仙
2001年6月,国务院发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6月14日,沪市大盘见顶2245.42点,此后一路走低,开始绵绵数载的熊市。
2001年7月23日,社保基金正式入市。
2001年9月21日,中国内地首个开放式基金——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成功实现了首次募集目标50亿份,正式宣告成立。
2001年10月23,证监会宣布停止执行国有股减持暂行办法,利好引发大幅反弹,沪深股市接近涨停报收。
2001年11月16日,证券印花税下调,上证指数开于1725.45点,跳空高开104.1点,但当天收出长阴,收于1646.76点,仅上涨1.57%。
2002年6月24日,国务院决定停止减持国有股,上证指数跳空高开,全天涨幅高达9.25%,上涨144.59点,收于1707.31点。
2002年9月23日起,上市新股于上市首日即计入指数计算。此前上交所新股上市后股指的计算方式是上市第二天计入指数。
2002年12月1日,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正式施行。
2003年2月19日 ,沪深交易所计对封闭式基金存在交易上的缺陷,规定封闭式基金最小报价单位“分”改“厘”, 3月3日起正式实施。
2003年3月,第一家瑞银华宝申请QFII资格。
2003年4月,“非典””流行,交易清淡,行情回落。
2003年10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受此消息影响,上证指数当日大涨33.71点,收于1398.01点,单日涨幅达2.47%。
2004年2月2日,国九条出台,同年4月为落实国九条,证监会成立六个工作组。
2004年6月25日,中小企业板块正式登场、首批八只股票上市,这是落实“国九条”的首项具体措施之一。
2004年6月30日, 济南钢铁上市首日跌破发行价,一级市场新股不败神话在中国股市正式宣告终结。济南钢铁上市首日跌破发行价,一级市场新股不败神话在中国股市正式宣告终结。
2005年4月29日,经过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
2005年6月6日,沪市大盘见底998.23点,从而结束了长达四年的熊市。
2005年6月10日, 三一重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第一个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行全流通的上市公司。
2006年5月20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发布关于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办法。沪市新办法将申购上限放宽到当次上网发行总量或9999.9万股,深市规定申购上限为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 超过9999.995万股。
2006年6月19日,新老划断后的第一只新股中工国际在深圳中小板上市,这标志着终止一年多的IPO恢复,由于是一年多以来的首次IPO,该股首日受到市场资金的疯狂追捧,首日涨幅达到332.03%,最大涨幅更是达到惊人的576%。
2006年12月26日,沪指报收2505.70点,当日成交额457.9亿元,首次站上了2500点的高位。
2007年1月9日, 国内保险第一股“中国人寿”成功回归A股,成为首家A股上市保险公司。这标志着保险公司登陆A股的序幕拉开。
2007年2月26日,沪市大盘首次突破3000点。120只股票达到10%涨停位,投资者企盼的春节后“开门红”成为现实。
2007年5月9日,大盘蓝筹股推动沪深两市大幅上涨,沪市大盘突破4000点,沪综指收报4013.08点。
2007年5月31日,调高股票印花税,单日震荡320点创15年纪录。
2007年8月23日,沪市大盘突破5000点.,盘中上摸5050.38点,报收5032.49点。
2007年9月28日,沪市大盘突破5500点,迎接58周年国庆节。
2007年10月16日,党的“十七”大召开,沪市突破6000点,最高到达6124.04点,成为了历史以来的最高点位。
2008年1月14日,证券论坛讨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要以全球视野, 5500不攻而破,沪市又进入了进一步的下跌周期。
2008年3月14日,受国内平安再融资,雪灾,大小非解禁和物价上涨等压力,以及美国次债进一步影响沪市直破4000点。
2008年4月16日,中国第一只以角为计价单位的股票紫金矿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申购,申购价为7.13元。
2008年4月22日,管理层明确大小非减持的有关规定,上证指数高开低走,次日跌破3000点至2990点。
2008年4月24日,受证券交易印花税从0.3%降为0.1%影响,上证指数大幅收高。
2008年5月13日,受隔日下午14时28分汶川八级大地震影响,股市低开后返身走好,一度广大投资者以不抛股票来支撑指数。
2008年8月8日,29届北京奥运会召开,大盘以“利好”出尽而大跌,次个交易日跌破2500点,收于2470.07点。
2008年9月16日,受美国雷曼兄弟银行倒闭,美国股市暴跌影响,以及央行下调银行准备金和贷款利息拖累,金融股大幅下跌,上证指数跌破2000点,9月18日跌至1802.33点。
2008年9月19日,受管理层允许汇金公司对工建中三大银行护盘等三大利好消息影响,大盘出现了几乎集体涨停的壮观。
2008年10月28日,随着全球证券市场全面杀跌,上证指数又走入下降通道,当日盘中最低到达1664 .93点,也是这次暴跌的最低点。
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筹备十余年之久的创业板有望正式开启。
2009年4月3日,中国证监会决定撤销宁波立立电子2008年7月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决定,同时要求立立电子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这在中国证券市场尚属首例。
2009年6月10日, 证监会正式公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实施之后将随时向企业发审核批文。这意味着暂停8个多月的IPO重启。
2009年7月29日,金融危机全面全面爆发以来全球最大一单IPO中国建筑在沪市登陆,上海证券市场发生了有史以来3031.75亿的最大单日成交量,并出现09年最大的跌幅,盘中连破3400,3300,3200点整数关,报收3266.43点。
2009年10月30日,等待了十年,首批创业板股票共计28家公司在深圳登陆,当日盘中受到爆炒而几度被停牌。
2009年12月8日 被称为中国“证券业死刑第一人”的原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杨彦明被执行死刑,但6500多万元赃款的去向仍是一个谜团。此案从一审、上诉、发回重审、再上诉,历时五年之久。
2010年1月8日,证监会宣布,国务院原则同意推出股指期货交易。2月22日,期货公司获准受理股指期货开户。
2010年3月26日,证监会正式做出批复,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合约。
2010年4月16日,股指期货上市,由于市场有了做空机制,股指开始了一轮大幅杀跌走势。

❸ 智能手机维护职业道德规范是什么,怎么写!

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会计人员在会计事务中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即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遵循的道德标准。随着市场经济关系的日趋复杂,会计实践中的非理性行为越来越多,其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有:乱挤乱摊成本、费用,虚假发票和原始凭证,截留或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设置多套账,编造和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等。会计信息失真,已经成为普遍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最近发生的“银广夏”事件,在社会上尤其是股市上引起轩然大波就是一个例证。这些问题的产生与会计职业道德密切相关。但我们都很清楚,类似事件的发生绝不仅仅是某个会计师事务所或个别会计师的职业道德问题,对他们的惩治固然重要,但最严厉的处罚应当给予那些“始作俑者”。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但要形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除了通过科学的会计信息标准来引导和规范外,改善会计工作的外部环境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

职业道德是职业品质、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的综合。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是会计人员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依财政部1996年6月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爱岗敬业。即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爱岗敬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2.熟悉法规。会计工作不只是单纯的记帐、算帐、报帐工作,会计工作时时、事事、处处涉及到执法守规方面的问题。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自己在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知法依法、知章循章,依法把关守口,同时还要进行法规的宣传,提高法制观念。

3.依法办事。一方面,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另一方面,依法办事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树立自己职业的形象和人格的尊严,敢于抵制歪风邪气,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4.客观公正。会计信息的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微观决策,而且关系到宏观决策。做好会计工作,不仅要有过硬的技术本领,也同样需要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否则,就会把知识和技能用错了地方,甚至参与弄虚作假或者通同作弊。

5.搞好服务。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把这部分工作做好对所在单位的经营管理至关重要。会计工作的这一特点,决定了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因此,会计人员应当积极运用所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6.保守秘密。会计工作性质决定了会计人员有机会了解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有可能了解或者掌握重要商业机密。这些机密一旦泄露给竞争对手,会给本单位的经济利益造成重大的损害,这对被泄密的单位既不公正又很不利。泄露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也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违法行为。因此,作为会计人员,应当确立泄密失德的观点,对于自己知悉的内部机密,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要严守秘密,不得为一已私利而泄露机密。

二、强化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的迫切性。

会计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会计报告及会计资料作为企业的语言,承担着向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及其他外部使用者等社会各层面传递信息的重任。会计反映职能运用是否充分以及会计工作好坏不仅关系到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也关系到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在目前整个经济整合过程中处于多元利益主体中心的会计人员肩负特殊的使命,其行为关系重大。会计职业客观地要求会计人员承担起本职工作对所服务对象、甚至对社会和国家的道德使命与职责,并在对道德使命与职责的深刻理解和体验中,产生一种职业义务感。因而会计人员在长期的会计职业活动中逐步形成和总结出来的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职业道德,就表现的尤为重要。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没有会计职业道德,就没有会计行业信誉,也就没有会计行业生存的空间。

近几年来我们目睹了太多上市公司的业绩骗局。

“银广夏”是一家深市上市公司。从1999年开始,该公司创造了奇迹般的利润增长,一项萃取产品出口,毛利率竟达87%,2000年,银广夏股价一飞冲天,从44%的涨幅列深沪涨幅排名第二。而2001年9月,中国证监会查明:“银广夏”通过伪造出口单据等造假手段,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深圳冲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为银广夏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琼民源1996年年报中所称5.71亿元利润中有5.66亿元是虚构的,虚构的利润竟占了总利润的99.12%,PT红光、东方钢炉、大庆联谊、郑百文的欺诈,ST猴王、蓝田股份;还有“世纪黑马”银广夏的造假,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该公司通过各种造假手段,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该公司所称:子公司天津广夏,2000年度出口1.8亿马克。但据天津海关出具的书面材料,天津广夏2000年仅出口3万美元(约为6万马克)。数字相差之大,令人瞠目结舌!

然而,国内上市公司的造假比起美国的安然、世界通信、施乐、维旺迪等公司的财务欺诈案不过是“小巫见大巫”。据美国新闻媒体报道:2001年底美国能源巨子安然公司一共造假6亿美元,美国电信业巨子世界通信公司在过去5个季度公司的现金流量受到夸大,数额超过38亿美元。美国世界通讯公司的财务欺诈案尚未平息,施乐公司又曝出了财务丑闻。施乐公司在1997年至2001年间5年期间内操控会计审计,虚报的营业收入金额高达60亿美元。担任安然、世界通信公司审计的工作,享誉近百年,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公司轰然倒塌……

世风不古!虚假会计信息的泛滥,严重扭曲了股票的价值,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让人触目惊心!会计业因“会计造假”而蒙羞。会计公司因违反独立会计准则,涉嫌“捂假”、“共同造假”而被注销主体资格。人们不禁要问:这个世界怎么了?世上还有诚信吗?会计人的良知何在?会计人的职业道德哪去了?为什么“会计造假”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并且在国内外有预演愈烈的态势呢?难道就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了吗?

越是商业化的社会越应该是讲究诚信道德的社会。诚信不仅仅是一种道德要求,而且是市场经济下的基本游戏规则;道德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保障。伤痕累累的资本市场呼唤“会计诚信”!现实呼唤“会计职业道德”!强化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升会计职业道德水准就变得尤为迫切。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

(一)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考核制度,从机制上和制度上保证会计人员以法管财

1.建立完整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一个复杂而开放的系统工程,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明确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

(2)有计划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3)培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

总之要使会计人员做到以法管财,形成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客观、公正地处理每一笔经济业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对待每一笔会计事项。

2.建立监督机制,以法管财

会计监督。会计监督是会计人员的执法行为。它主要是会计通过审查、报帐、记帐、核算、分析等会计程序,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业务,依照国家的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正确的核算和真实的反映。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客观、公正地处理每一笔经济业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每一件财务事项。

社会监督。一是由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对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

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二是由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对会计行为进行查验、评估。通过监督,既可以提高会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又可以帮助会计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财经制度。三是发动单位职工和其他社会成员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监督。这样监督面宽、透明度大,可以增强会计监督工作的力度。

法律制裁。对于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知情不举甚至同流合污等现象,除按规定予以一定的行政处罚外,严重的还可追究会计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使人们认识到若不注重职业道德,不用职业道德规范自己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加强法制教育,培养以法理财的观念和能力。市场经济是法制化的经济,我们会计人员是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必须依据国家的法规政策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做到以法理财。

(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财会人员的使命感

会计人员要使职业生活更有意义、更有价值,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遵循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提高专业品德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讲求对事业的献身精神,维护会计职业的尊严,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化,与会计改革措施的陆续实施,使会计人员所面对的将不再是单纯的数字,而是一个复杂多变的世界。会计人员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复杂繁重,责任更大,遇到的问题更复杂,需要投入的精力也更多。在新形势下,会计人员应在工作中坚持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依法办事,依法理财。

优质服务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对所服务的对象都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周到服务。

(三)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推行会计人员委派制 ,保证会计工作质量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明确规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实行有计划的会计轮岗制,有利于加强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防止贪污腐化行为出现。实行会计轮岗制,可以保证会计人员独立开展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也有利于会计管理水平整体的提高,激发会计人员创造和

提出业务工作的新思想和新思路。

(四)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素质,用法制手段规范社会审计监督

由于注册会计师作为维护经济秩序,公正鉴证财务报告信息真伪的“经济警察”,应成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力量,但实际情况令人深感担忧。因此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培训来提高注册会计队伍的业务素质,更重要是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那些违反职业道德与企业内外勾结,提供虚假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从而保证这个行业的公正性,规范社会监督职能。

(五)建立健全选拔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量

建立健全选拔机制。任何财务活动,都要通过会计进行收支与核算。在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确定以后,会计工作质量的高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是决定因素。因此,要选择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具有会计知识和技能的人从事会计工作。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四化建设需要大批高素质的合格会计人才。因此在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中,要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建立检查、考核、评价、奖罚制度,并与岗位资格、聘任专业职务、提职、晋级、精神与物质奖励等结合起来。促进会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利于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六)建立与会计电算化有关的会计准则

随着会计电算化的不断普及,计算机与会计工作密不可分了。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会计准则。严重滞后与实际工作的需要,必将影响新形势下会计工作的质量。因此应尽快制定相关准则,来规范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的会计工作,从而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总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己成为做好会计工作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会计改革不断深入,会计专业性和技术性日趋复杂,会计行业越来越为世人所瞩目,讲求会计诚信,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尤为重要。中国会计业必将走向世界,其执业水平和执业作风必将经得起严峻的考验,每个会计人员必须从自身做起,以严明的制度约束自己。

参考文献:

《企业会计制度》

《假帐丑闻冲击美国模式》

《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教学大纲》(职业道德培训教程)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财会字19号发布)

❹ 中国证券市场基本面分析!!作业!

加强法制放松管制 对于未来几年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律、监管环境,我们认为其基本取向是加强立法、执法,适度放松行政管制。理由是:首先,持续两年多且力度不断加强的市场监管,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现在市场行情持续低迷,为激活证券市场,管理层应在进一步规范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采取更为务实和灵活的管制政策。其次,在过去两年多的监管工作中,管理层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执法尺度、监管政策将更多地考虑市场本身的运行规律。再次,在加入WTO的大背景下,政府将会顺应国际证券市场自由化、国际化的潮流,适当放松对证券市场的法律管制,逐步从金融抑制走向金融深化,以推动整个国民经济更稳健地融入到世界经济体系中去。 具体来看,政策在以下几个方面将有适当放松: 1、企业的上市、融资将建立在市场选择的基础上 目前,我国社会储蓄的80%已分散到居民手中,在个人和家庭对证券市场进行着直接和间接参与的条件下,发行方式的市场化改革是大势所趋。首先,多年来上市向国有企业倾斜,而增长最快、最具活力的集体企业和民营企业,几乎没有进入资本市场机会的状况将有所改变。估计今后两年内放宽非国有经济企业上市的政策将陆续出台,上市公司的结构将进一步趋于合理,投资价值将进一步凸现出来。其次,增发、配股的核准制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者的偏好和需求。第三,进一步建立完善退出机制,让市场决定取舍,减少市场的不规范和风险。 2、放宽对银行、保险、证券公司业务经营的法律限制,逐步实现银行业与证券业的融合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分业经营制度,而世界处于证券业与银行业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重要时期。原来严格实行分业经营管理的美日两国也分别在1997年和1998年,通过立法或颁布行政命令实行了银证合业经营。我国证券市场将适应历史潮流,逐步实现银证合一。近期内,由于受制于现行法律的障碍,金融控股公司将成为一种较好的变通方式,即母公司是混业的,子公司是分业的,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有一道防火墙存在。应该说,混业经营对券商、银行、保险业都是一个重大的机遇。 3、收购、兼并的方式更趋多样化,限制条件进一步减少 一方面,在停止通过股市减持国有股的政策背景下,政府从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需要出发,将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开辟新的国家股、法人股减持的渠道。另一方面,有民营或外商背景的收购方收购国有背景的目标公司时,相关法律法规的匮乏使人举步维艰。因此,政府将加快健全外资并购的有关法律规范体系,特别是有关的兼并收购条例、外资收购国内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规定,对兼并收购的有关资格、条件、限制性规定、方式和程序等给出明确性规定,提高政策透明度。 4、放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法律限制 加强立法和执法工作,是对放松监管的补充,两者是相辅相承、并行不悖的。放宽管制意味着要打破限制竞争、碍效率和限制消费者选择的各种障碍,而加强立法、执法工作实际上是要对放松管制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和其它不公正现象进行监督和控制。至于具体的加强监管的立法措施,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修改、完善《公司法》和《证券法》,实现依法治市,促进市场规范 由于《证券法》出台时正值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一方面法律的某些内容过于原则,不利于操作,对于有些比较敏感的内容,如股指期货、柜台交易等也未作出规定;另一方面,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也暴露出一些新问题,如民事赔偿问题、证券监管机构的某些强制执法权限问题等,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 (2)、适时出台《证券投资基金法》,规范基金运作 《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推出,将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基金业发展中的基金运作不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等问题,并使地下基金最终浮出水面而走向规范化。 (3)、建立民事赔偿机制,依法保护投资者利益 从“红光实业”、“郑百文”、“银广夏(相关,行情)”到“三九医药(相关,行情)”等等,上市公司造假事件层出不穷、屡禁不止,而遭受损失的中小投资者却一直未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补偿,这是中国证券市场至今尚存的重大遗憾。因此,在未来几年,我国将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应证券市场特点的民事赔偿机制、完善索赔的诉讼机制和实现机制,加大违法违规成本,降低投资者权益保护成本。 (4)、完善相关立法,实现中介机构执业标准与国际惯例接轨 针对目前中介机构自律机制薄弱、缺乏职业标准和职业道德的有效制约的情况,国家将完善与证券公司、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的立法,对损害投资者利益、挪用投资者资金、弄虚作假、信息披露不真实和执业不公正等现象进行法律约束。 证券市场日益成熟 今后两年,证券市场的走势特征将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机构投资者的力量大大加强;2、股市波动主要来自机构投资者之间的博奕;3、国内股市与国际股市的联动性将逐步加强;4、“政策市”的特征将有所弱化,“机构市”特征将有所加强;5、投资理念将从盲目投机型向价值投资型转换。 1、影响股市的基本面分析 (1)宏观经济:支持股市平稳运行。2003-2004年,国民经济运行将保持良好的态势,年均经济增长率在7.9%左右,将为2003-2004年我国股市平稳运行提供强大支撑,中国上市公司将分享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而世界经济的复苏,将有利于国际资本市场的稳定和走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国际环境将会有明显改善。因此,基本面将支持2003-2004年证券市场保持平稳健康运行。 (2)政策面:维护市场稳定的基调不会改变。预计2003-2004年政策面维护市场稳定的基调不会改变。管理层已经认识到我国证券市场“新兴加转轨”的特点,证券市场仍将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通过发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加速我国证券市场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过渡。总体看,2003-2004年政策环境会比较宽松,管理层会通过舆论导向来影响和调控市场,政策对市场的影响仍将偏暖。另外,随着上证180指数推出并被市场接受,大批以该指数为标的的金融创新产品也会应运而生。 (3)资金面:潜在的资金供应量能满足资金的需求。总体来看,2003年潜在的资金供应量巨大,完全可以满足资金的需求。场外资金包括部分居民储蓄资金、证券投资基金、券商新增资金以及新开户投资者资金。但同时也应看到,未来两年市场扩容压力也将有所加大。首先新股扩容压力较大。其次是2003-2004年可能会有较多的企业申请增发和配股;与此同时,企业可转换债券的融资规模会有所增加。 2、今后两年证券市场运行格局 (1)A股市场:自从2001年10月22日起,管理层在1500点之上就反复出台利好,表明1500点以下是管理层并不认可的区域。 目前市场的最大推动力来自于政策面的扶持。但是,政策面的扶持是有时间性的限制的,也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如若在政策性利多这一支撑力消除后,市场再次按其自身市场规律运行的话,则市场的强弱特征将出现较大差异。如果没有大的政策因素和外部的突发事件,2003年股指有可能在1500-2100点区间内运行。2004年股指有可能在1600-2400点区间内运行。 (2)基金市场:一级市场方面,基金扩容步伐将加速。一批已开业或正在筹建的基金公司会推出封闭式基金;老基金公司中部分尚未发行开放式基金的也在紧锣密鼓地准备之中;合资基金公司可能会登陆基金市场。基金的创新品种也有可能在2003年出现,如全面复制上证180指数的指数基金等。 (3)B股市场:种种迹象表明,目前管理层更倾向于把B股市场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去解决:一方面,目前A股市场加速扩容,是国内重点发展的资本市场。而B股市场作为吸引外资的功能定位不复存在;另一方面,由于证监会表示允许并支持外商投资企业A股上市,且目前外商投资企业A股上市已没有政策障碍,证监会将本着国民待遇的原则受理外商投资企业的A股上市申请。B股走势必然缺乏方向,这在指数上将表现为箱体震荡格局。 (4)国债市场:2002年上半年,国债市场延续去年下半年的走势,继续保持上升,现在已经见顶回落。2002年上半年国债市场的收益率基本上与2001年持平,并小幅超过2001年。因此,国债市场的投资预期已经出现较大降低。展望今后两年的走势,由于我国的利率水平处于历史低位,中长期来看,利率上升概率较大。因此,国债市场今后两年很难再有大的行情。同时,由于通货紧缩压力仍然很大,短期内央行不会加息,因此国债收益率进一步上升的空间也不大。 3、今后两年证券市场风险因素分析 尽管国有股减持叫停,但是困扰证券市场有效发展的诸多因素仍然存在,市场上一些潜在的风险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一些不确定性因素仍会伺机影响股市,对股指运行趋势产生抑制作用,因此,不排除大盘在一波行情过后,仍有可能转入较长时间的修复整理期。 可能导致市场出现潜在风险的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包括:1、A股扩容速度,尤其是大盘股、超级大盘股扩容的速度;2、国际经济不确定性增加,国际资本市场的波动加大;3、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有待完善、经营业绩有待提高;4、对市场违规行为查处的继续,上市公司基本面的不确定性尚未消除;5、长线资金信心有待恢复,中短线资金的炒作会加大股市波动;6、金融创新推出的情况不确定,对市场的正面和负面影响均难以估计。 从中长期看,关于股市长期政策的协调问题,还可能使市场对上述不确定因素的担忧加深,从而导致指数的较深回落。毕竟,“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一直是基调,但两者之间的矛盾是难免的,也不容易协调。一个稳定的股市符合各方的利益,暴涨暴跌都是有害的。在政策完成修正后,市场也要相应的调整,这需要一个过程。

❺ 五体贴地,求:2005年以后的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案例

大唐电信于2006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06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公司2006年度将实现盈利。而2007年4月5日公司公告,因会计师对公司存货计提大额减值准备,公司2006年度业绩将再度出现大幅亏损。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11.3.2条的规定,以及我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的规定,决定对大唐电信予以公开谴责。

9月,圣火药业及其管理层被美国某律师事务所指控违反了1934年颁布的证券交易管理条例。指控宣称在2007年7月23日到2008年8月20日,圣火药业发布了大量虚假或者误导的信息,导致了该公司的股票价格上涨,这严重违反了会计准则。圣火药业将不得不重编2007年第二季、第三季、第四季、2008年第一季财报。

2006年6月5日,华源制药公司及前董事长、一批董事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有些高管人员被认定为不适合任职。2006年11月5日,有媒体发表《华源集团被查出严重会计造假》一文,披露财政部公告,称2005年财政部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发现华源制药存在虚构交易、虚增巨额无形资产,并用不实债权置换上述虚假资产,以避免计提坏账准备而发生亏损的行为。因此,华源制药公司开始对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清欠。2007年1月11日,华源制药公司刊登《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完成公告》,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共占用华源制药资金2079万元。截至公告之日,己完成占用资金的清欠工作,并在2006年度年报中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2007年1月31日,华源制药公司公布《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财政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表明,华源制药通过虚假交易、虚缴土地出让金与财政补贴返还、虚增公司无形资产与资本公积、建立虚假债权、建立账外账户等手段,在财务报告中分别存在虚增长期投资、虚增利润、虚增投资收益和应收帐款、少计坏帐准备、多计长期投资、虚增其他业务收入等行为,由此,财政部给予华源制药公司通报及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故此,华源制药的虚假陈述行为成立。其后,2007年4月27日,华源制药股票被暂停上市,直到2008年7月1日恢复上市

经济法案例分析的目录

第一编 经济法总论
第一章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价值、原则
1998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直接入市操作,推出特别措施强化金融监管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价值与原则
第二章 经济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河北大午农牧集团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济法与民法、刑法的边界
第三章 经济法实现机制
温州烟具协会应对欧盟CR法案和欧盟打火机反倾销案——经济法的多元化实现机制
第二编 经济组织法
第四章 公司法
一、飞腾商业公司等诉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登记案——公司登记的意义和条件
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营业部诉厦们市人山航空票务代理有限公司等机票销售代理协议欠款案——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三、张某等诉N市工商局案——人力资本能否作为出资方式
四、申花足球俱乐部诉特雷通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名称权纠纷案——公司名称及保护
五、张鸿诉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补董事的决议无效案——公司章程
六、某市农用机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诉王某、刘某要求返还违法所得纠纷案——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者的法定义务
七、深圳市齐德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薛晓光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公司股权转让制度
八、甲公司诉三明有限责任公司偿还货款案——公司的分立与合并
九、泉州市商业银行开元支行诉福建泉州德技交通器材有限公司等贷款合同纠纷案——公司的清算
第五章 国有企业法
一、“恒裕”轮南非德班被扣案——国有企业与国家的关系
二、 五洲纺织厂申请破产案——国有企业破产制度
第三编 市场规制法
第六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一
一、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诉湖南华越食品有限公司、北京燕莎望京购物中心不正当竞争行为案——市场混同行为
二、(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诉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北京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不正当竞争行为案——引人误解或虚假的宣传行为
三、北京市慧聪广告有限公司诉刘楠、《中国远程教育》杂志社侵犯商业秘密案——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四、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诉北京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金融报社侵犯商业信誉纠纷案——商业诋毁行为
第七章 反垄断法
一、美国政府诉微软垄断案——反垄断的法律控制
二、Animal Science Procts Inc.等诉华药集团等操纵价格案——禁止联合限制竞争行为
三、乐凯、柯达合并案——控制企业合并制度
四、邮政电信资费调整案——行政性垄断
第八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曹炳春诉镇江某大酒店人身损害案——消费者的概念与界定
二、周某诉罗杰斯餐厅案——经营者是否拥有对消费者的选择权
三、李萍、龚念诉五月花公司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消费者的安全权
四、王海诉华联商厦双倍赔偿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与惩罚性赔偿的适用问题
第九章 产品质量法
一、安徽阜阳假奶粉查处案——产品质量的系统化管理
二、华晨宝马公司汽车召回案——缺陷产品的召回制度
第十章 价格法
一、乔占祥诉铁道部春运票价上涨案——政府指导价的法律规制
二、关注自律价——行业自律价
第十一章 证券监管法
一、海南凯立公司诉中国证监会上市申请程序不合法案——股份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的程序
二、郑百文董事陆家豪诉中国证监会案——独立董事的功能和职责
三、“红光事件”案——信息披露制度与市场禁入
四、“宝延风波”案——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规则
五、南方证券行政接管案——证券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监管
六、证券公司操作失误赔偿案——证券商在经纪业务中的权责
第十二章 保险监管法
一、图片洗印业胶片意外损失保险——新险种设置的条件
二、塞奇维克整顿案——保险经纪的监督
三、中国保险第一例:接管永安——保险接管制度
第十三章 土地与房地产管理法
一、1997年杭州市政府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土地储备机制——城市土地储备制度
二、陕西省周至县政府非法批准占用集体土地案——土地征用与审批
三、武汉兴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湖北省武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
四、“阳光广场”案——商品房开发的法律监管
五、嘉禾拆迁事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 审计法
江华县审计局查处县畜牧水产局“小金库”案——国家审计的功能和程序
第四编 宏观调控法
第十五章 投资法
中国国营林场开发总公司诉江西省林业厅案——固定资产投资与“拨改贷”资金
第十六章 国有资产管理法
甘肃华亭煤矿与华亭煤业集团股权之争案——国有企业资产转移的管理
第十七章 财政法
一、广东省2004年预算草案报告案——预算编制
二、A省公安厅、高院、工商局乱支乱用预算外资金案——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三、浙江金华市益迪医疗设备厂诉全国畜牧兽医总站等设备采购案——政府采购的原则和形式
第十八章 税法
一、金华税案——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
二、“恩威集团”涉税案——涉外税收优惠问题
第十九章 中央银行法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就降低存贷款利率和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
答记者问——我国中央银行的地位和职能
第二十章 对外贸易法
一、商务部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和芬兰的进口铜版纸反倾销调查案——反倾销的法律规制
二、中国4家挡风玻璃企业应对加拿大反倾销案——反倾销案件的应诉
参考书目

❼ 陆家豪案所涉及的是什么责任

陆家豪案引发了对独立董事义务和责任问题的探讨。独立董事的义务包括注意义务、忠实义务、竞业禁止义务和一些特别义务;其责任形式有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2001年,郑百文因虚假上市及虚假信息披露等违法行为,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包括陆家豪在内的董事会成员因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分别处以罚款,陆家豪被罚款10万元。陆家豪对此不服,曾提出行政复议,2002年3月4日证监会作出维持原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于是,4月22日,陆家豪一纸诉状将证监会告上法庭,诉讼请求撤销证监会对其处以10万元的处罚决定。北京市一中院在8月12日作出一审裁定,认定陆家豪应于今年4月2日前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但陆家豪实际上是在今年4月22日向北京市一中院寄出起诉状,因此,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法院依法裁定驳回陆家豪的起诉。
在此案中,陆家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证监会对他的行政处罚,其理由是:第一,他是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也不领取工资报酬或津贴;第二,他没有直接参与制作虚假材料,没有出席有些作出违法决议的董事会会议,也没有在有些违法文件上签字;第三,他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不了解,无力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对有关年度报告发表同意意见的依据是会计师提供的审计意见,因此,不应当承担与其他董事相同的责任。陆家豪在一审庭审中否认自己是独立董事,认为自己是荣誉性的社会董事。陆家豪作为免责事由提出其在上市公司中的实际权利与地位等情形基本上是当前独立董事处境的共同写照,只是有些独立董事享受到了津贴,尤其是在证监会提出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之后,独立董事的津贴基本上有了保证。但上述理由是否能够成为免责事项呢?
从对陆家豪案的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独立董事在法律责任上与其他董事毫无二致。根据法律的职权与职责、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独立董事在公司的法定职权、权利与其他董事也相同。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如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的职权与职责完全一样的话,那么独立董事制度就会真的是多此一举,独立董事也就无疑普遍成为“花瓶”。然而,从公司中自发设立独立董事,到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这一过程必定有其现实需求。

❽ 独立董事的完善对策

(一)提高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标准:证监会的证监会的《指导意见》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界定包括了:(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最 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例举情形的人员;(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但是这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标准来说还是不够的,立法上至少还应当从以下两点加以完善。(1)社会关系,证监会的证监会的《指导意见》对于主要社会关系的定义是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但是仅将这些具有亲属关系的人纳入社会关系之中还是不够的。比如独立董事与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大学同学并且关系很好,或者是相交多年的好友,那么其独立性便很难得到保证,并及极有可能沦为人情董事或者花瓶董事的范畴。美国公司立法对于独立董事与管理层之间的社会关系十分注意,因此中国日后在立法时应当将公司管理层的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社会关系纳入其中。(2)债权或债务关系,如果允许上市公司的主要债权人或者主要债务人成为公司独立董事那么后果可想而知,要么为了短期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要么唯唯诺诺没有作为。因此未来的立法上应对这一点有所注意。当然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判除了有待立法的完善之外,还可以聘请一些中介机构对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评价,以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完善独立董事选任制度:证监会的证监会的《指导意见》中拥有独立董事提名权的人员或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但是这一规定并不够科学和细致,比如董事会和监事会可以提名的人数是多少,对于控股股东的提名权是否作出一定的限制等。在这一方面,美国的做法是将提名权赋予董事会的下设机构提名委员会,由于提名委员会中的大部分成员是独立董事,因此,由独立董事选举独立董事不仅可以保证新当选的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而且还有助于建立独立董事团队,尤其在中国不具备齐备的职业经理人队伍的情况下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因此,立法上应该尽快作出相应规定,将提名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必设机构,以便独立董事将提名权牢牢的抓在手中。在选举表决环节上,根据公司法的原理,公司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也是董事,当然也应当有股东会选举产生。中国证监会的证监会的《指导意见》也规定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但是这一规定过于原则。在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过于集中的情况下,由于资本多数决原则的应用,控股股东很可能会利用自己手中的股权而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独立董事。因此需要在选举时引入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大股东的操纵行为,使少数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得到发言权,从而保证中小股东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在董事会中占据一定席位,最终使中小股东权益得到保障。中国新公司法中已经引入了累积投票制,《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但是这一条款并非强制性的条款,对于是否适用于独立董事的选举也未作说明,因此很难在上市公司中得到普遍遵守。
(三)引入声誉机制与报酬激励机制:美国的上市公司之中,独立董事多来源于庞大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做独立董事的动力很大程度上是源于声誉机制。通常名人很重视维护自己的声誉,视声誉为生命,独立董事为了维护自己的声誉必然会尽职尽责。根据声誉资本理论,股东可以充分相信独立董事能有效的履行其监管责任,因为独立董事不这样做的话,市场将惩罚他们,使之将来再也没有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在国外,声誉机制还有一个表现,就是声誉受损的独立董事在投董事责任险时,保险公司往往顾虑重重,或不愿意承保,或以提高投保费用为承保的先决条件。这也迫使独立董事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在中国虽然没有完善的职业经理人队伍,但是在上市公司中担任独立董事的人也大都为企业家、学者、和政要等社会名流,对于这些人来说声誉往往比实际的经济利益更为重要,尤其在曝光率极高,互联网等传媒高度发达的今天,一次小小的失误便可能使这些名人名誉扫地,因此声誉机制可以做到约束独立董事的行为,至少可以保持其独立性不被动摇。
对于是否应当给予独立董事报酬历来存有争议。如果给予独立董事报酬过高,那么独立董事很可能像普通董事那样对报酬产生依赖,其独立性便会受到影响,并陷入管理层的控制之中,但如果不给独立董事报酬或者报酬过低,则很可能难以激发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怠于行使职责,实践中这样的情形也时有发生。如前几年的郑百文案,被诉的独立董事郑州大学退休教授陆家豪,在其担任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几乎没有从公司领取过任何报酬,但是也几乎没有参与公司任何的经营决策,甚至连公司的董事会也没有参加过几次。从这一案例不难看出,如果完全没有报酬作为激励因素,独立董事的积极性是很难得到保证的。国外立法在这一问题的选择上同样选择将给予独立董事报酬纳入激励机制之中,并且其报酬通常由董事会下设的报酬委员会决定,但是对于报酬的多少规定不一。美国一些大公司大致在33000美元,澳大利亚的公司付给非执行董事的报酬总额较少,还不到高级经理、法律、财务等专业人员顾问的1/2。但不论数额的多少,独立董事的薪酬一般不会与公司的业绩挂钩,否则会影响其独立性。对此问题,证监会的证监会的《指导意见》中的规定是,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所以中国在立法上也肯定了适当的薪酬对于激发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作用,但是将薪酬标准交由董事会决定并由股东会通过的做法并不合理,因为在证监会的证监会的《指导意见》对于独立董事人数规定仅为3人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很可能利用手中的股权优势掌控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从而干预独立董事职权的行使。因此还是应当尽快在董事会中成立薪酬委员会,由大部分由独立董事构成的薪酬委员会决定自己的薪酬,并由股东大会通过或者由董事会通过,以保证独立董事既不有失其独立性,也不会因为没有报酬而怠于行使其职责。

❾ 请问如何在网上找到上市公司发布虚假财务报表的案例

上市公司发布虚假财务报表的案例
前 言
美国自二00一年十月以来,陆续爆发安隆(Enron)的财务报表不实报导、世界通讯(Worldcom)的隐瞒亏损、线上时代华纳(AOL LIME Warners)的虚报广告营收及强生制药(Johnson)被控隐瞒产品过失,甚至连国际知名的奇异公司(G.E.)、美国国际集团(AIG)、思科(Cisco)、摩根大通银行及国际商业机器(IBM)等也因为可疑的会计操作实务,而让投资人起了疑心,弊案酬闻,使得股市狂跌,造成美国自30年代经济大恐慌以来,最大的投资信心危机。
有鉴於此,美国参议员沙班(Paul Sarbane)提出的著名的沙氏法案(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又称为「企业改革法」),该法案的重要项目包括:强化主管机关之监督、公司治理、会计师独立性等,并成立公开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PCAOB);尤其在会计师独立性及内部控制等议题上,明文规定会计师不得同时为同一客户提供审计及非审计服务,并加强对公司内部稽核之监控。
会计师查核签证之功能原在赋予会计师站在保护投资大众的立场,以稽核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资讯。然而一连串的企业丑闻案,使会计师的公信力受到怀疑,从而影响公开发行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导准则、会计及审计规范与管制的可靠性。
一九九七年底的亚洲金融风暴,凸显出亚洲企业仍以家族及集团化经营为主,大陆的”老三案”(深圳原野、海南中水、长城机电)导致涉案会计师事务所解散、相关注册会计师承受严厉的行政处罚;“新三案“(琼民源、红光实业、东方锅炉)则是“所破人亡”,而查核银广夏、东方电子的注册会计师更是锒铛入狱,遭受惩处 。台湾在二00四年爆发之博达、皇统、宏达科、讯碟、升技等上市公司高层人员挪用公司资金,进行股价护盘及利益输送等情事,引发了本土性金融风暴,不仅使一般投资人蒙受重大损失,更使金融体系的资产品质恶化,投资人信心大受打击,亦使得签证这些公司的会计师受到舆论及法律上严格的谴责 。
为防范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如何建立一套公司治理制度以侦测舞弊,便显得异常重要。公司治理可分为“内部监控“,及“外部治理“两类,前者企求在公司内部,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由股东会与监督机关善尽监督义务,避免公司经营者从事道德危险之行为;后者则希冀由交易相对人、债权人、市场、主管机关、证卷商、会计师、及社会大众等共同发挥力量来监督公司经营者追求公司利益。世界银行於一九九九年提出之公司治理架构如图一所示:
爰此,本文乃藉由分析财务报表虚假之原因及特点,并从两岸之经营环境与会计师之责任与独立性规范之观点,探求如何落实公司治理制度中,有关两岸会计师查核签证之一环。

一、上市公司管理舞弊之原因分析

所谓“虚假财务报告”,是指财务报告中所揭示的财务会计资讯存在严重不实或者财务报告的揭露存在重大遗漏。不同的企业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不同,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层面:
1. 股价考量
若经营高层本身就是大股东或有业绩预算的压力,为了使该公司有更高的股价,进而使自己本身持股市值增加,便有强烈的诱因趋使他对财务报表动手脚,从营业收入开始,不论是毛利率、营业费用、营业利益、业外收益等都有可用来“窗饰“财务报表。此与投资人及分析师长久以来非常重视公司的营业收入成长、毛利率变化、盈余成长及每股盈余等数字上,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2. 募集资金的考量
对於有募集资金压力的公司而言,如何从市场上募得较佳的资金条件,企业的营运获利状况,是关键性的因素,此乃经营高层要对财务报表作假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为了能够顺利地从资本市场上募集到所需要的资金,条件不佳的企业若欲配股或增发新股,就会操纵损益,发布虚假的财务报表。
3. 经营管理阶层之薪酬与公司绩效有连带关系
企业管理阶层之薪酬结构自1990年代发生变化,为奖励管理阶层之经营绩效所发放之红利,从过去之现金红利制转变成目前多数公司以股票选择权作为员工之酬劳。根据统计,企业对於股票选择权之发放比例在过去十年间成长三倍,其相对应之价值更是惊人,1997年全美前2000大企业所发放之股票选择权市值约为50亿美元,至2000年时,其市值已增加为162亿美元,其价值短短三年间就超过三倍。两岸上市公司的高阶经营层通常不会愿意自己因业绩不好而下台,但在经营环境艰困时,作假帐就变成经营层要维持好获利绩效的选择项目之一。股票选择权诱使企业管理阶层积极创造经营绩效以拉抬公司股价,台湾目前常见的方式包括提早认列未实现收入、隐藏负债、使用其他新颖的会计手法等,以提高公司当年度之盈余。大陆企业目前仍然是以国有企业为主体,上市公司大部分也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在管理体制上还带有原来的一些特点,有些经营管理者在上任的当年会希望公司利润能有大幅上升,从而展现自己的管理能力和绩效。亦有部分经理人为达到此种预期,便会著手粉饰财务报告。
4. 资产重组或合并过程中的需要
企业的资产重组和合并,往往涉及很多人的利益,为了满足不同的利益需要,企业通常会藉改制和合并之机制造虚假的财务报告。例如有些上市公司为了维护企业在股票市场的形象,藉合并之名迷惑投资者。
随著两岸证券市场的发展,国家对市场的监管愈来愈趋严峻,上市公司发布虚假财务报告所需承担的风险也逐渐加大,通常必须有很大的诱因,才会促使上市以司挺而走险。

二、 产生虚假财务报告的原因及理论分析

由於资讯的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存在著资讯不对称,拥用较多资讯的一方就能够利用资讯为自己谋利,审计的产生即为了减少资讯的不对称。美国证管会向来以其透明的资讯揭露、严密的会计法规及有效率的执法机构,建置堪称最具效率之市场规范架构。并於2000年8月订定「公平揭露规则」 (Regulation Fair Disclosure,简称Regulation FD),禁止企业与证券分析师於非公开场合接触时传递有关企业内部之重大未公开讯息。惟Regulation FD之实施仍无法完全解决资讯不对称之问题,证券分析师於安隆、世界通讯案中,不但获知企业内部之重大未公开讯息,甚至隐而未告或发布不当之研究报告以误导投资人。致使投资人质疑证管会是否确有善尽主管机关监督之责。
产生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究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利益和风险的权衡”决定了企业为什麼做虚假财务报告;二是“资讯不对称”决定了企业为什麼能够做虚假财务报告。
自1990年代全世界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就替顾客提供管理谘询服务,即为其查帐客户同时提供审计与非审计服务。由於管理谘询服务之公费收入远较查核业务为高,其潜在之市场让五大会计师事务所除削价竞争外,对於查帐客户偏好之会计方法,也渐选择以默认应对。会计师就此之利益衡量,使独立性渐受侵蚀。
企业出具虚假财务报告一旦被查出,其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可能造成公司经济利益和社会形象的损害,日后成为被稽查的重点对象,造假者个人的经济利益损失和法律责任的追究等。尽管如此,仍有企业为追求从而铤而走险。加诸目前企业内、外部监管不力等因素,企业出具虚假财务报告被稽核的比率相当低,且对舞弊案之惩处力度不大。

三、 两岸财务报告造假的主要手法
大陆有学者针对其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进行研究 ,本研究更加入近期台湾的舞弊造假手法加以比较。从理论上来说,舞弊最终乃须透过财务报告表达出来。表一说明了两岸上市司财务舞弊案的造假手法。
表中列示的造假手法都是窗饰财务报告的做法。为了满足不同的目的,会计人员会灵活采用各种不同的方法,使得财务报告符合管理阶层之期望。兹将财务会计实务中,兹将常使用的财报舞弊方式说明如下:
1. 虚增销货收入
此乃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手法中最常采用的方法。如大陆红光实业、黎明股份、银广夏等,--为了提高净收益,从而达到配股或分红等其他目的,管理当局於是透过制造某些虚拟的销货业务,从而高估其销货收入。
台湾2004年爆发的地雷股中,亦有多家上市公司以先设立人头或空壳公司,再由地雷公司与这些人头公司进行进货及销货的交易,如此一来,就可「凭空创造」经营阶层所要的漂亮营收数字,以近期降为全额交割股的升技为例,根据证交所资料显示,升技2004年上半年自Top Rise等3家供应商进货55亿元,占总进货金额之70%,同期间,销货至Sunfine等4家公司61亿元,占总销货金额之71%,其中有高达41亿余元无实际通关证明文件,此外,以上所提及7家进货及销货公司都在香港注册,且住址皆相同,明显是设立来作虚灌营收的空壳公司。结果,升技2004年前3季的148亿营业收入,近15亿的税后净利及2.41元的每股税后盈余,绝大部份是造假作出来的。
2. 虚增应收帐款
虚增应收帐款可同时虚增销货收入。由於会计处理上只要有单据证明销货,便可认列营业收入及应收帐款,因此,某些公司为了增加营收,会刻意放宽销货政策,例如延长客户付款期限、给予较多的折让或利用有关出口货物优惠政策,虚增收入等,使营业收入在短期间不正常地增加,这对公司的损益表有一定的美化作用。 例如,大陆51黎明弊案中,即为了达到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些拟销货业务和销货对象,不惜虚开销货发票,虚增收入。该公司所属的营销不能作进项抵扣的普通增值税发票,虚增主营业务收入2269万元,而台湾的博达公司亦利用关系企业制造多起虚拟之交易。

表一 两岸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的造假手法

虚增销货收入 虚增应收帐款 存货价值的任意调整 会计政策利用 关系人或子公司交易 费用的转移和调整
大陆红光实业舞弊案 ★ ★ ★
大陆郑百文舞弊案 ★ ★ ★
大陆张家界舞弊案 ★
大陆ST黎明舞弊案 ★ ★ ★ ★ ★
大陆大东海舞弊案 ★ ★
大陆银广厦舞弊案 ★ ★ ★ ★
大陆麦科特舞弊案 ★
台湾博达舞弊案 ★ ★ ★
台湾升技舞弊案 ★ ★ ★
台湾皇统舞弊案 ★ ★ ★ ★
台湾宏达科舞弊案 ★ ★
台湾太电掏空案舞弊案 ★ ★ ★
台湾中强电子舞弊案 ★ ★

1997年度大陆上市公司61.12%的应收帐款是其关系人交易 (见表二),其中与控股公司发生的应收帐款关系人交易达95.29亿元,占总额的39.71%,与同属控股子公司、集团附属企业和兄弟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帐款金额为75.13亿元,占总额的31.31%。值得注意的是,大陆上市公司关系人交易中应收帐款金额盈余过大,显示操踪现象显著。

关系人 交易笔数 交易金额(亿元) 所占比例(%)
直(间)接控股公司 291 95.29 39.71
从属控股子公司、集团 145 75.13 31.31
附属企业、兄弟公司、子公司 98 26.31 10.96
联营、参股公司 207 17.47 7.28
合资公司 11 25.79 10.74
小 计 752 239.99 100.00

资料来源:蒋义宏、魏刚著,「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与财务问题研究」,东北财经大
学出版社。

3. 存货价值的任意调整
在销货收入不虚增的情况下,“盈余管理”的焦点就著中在成本及费用两个方面。销货成本的调整主要集中在存货成本的调整,而存货所包括的层面较广,设计方法又多,乃为财会人员提供了很多虚拟财报的管道。假若,该产品需求不错,在通路上的货品销售不成问题,对该公司将不会有负面影响,但是,若该产品在通路上出现滞销的情况,不仅公司未来业绩将受影响,之前异常增加的应收帐款,也有可能会变成呆帐,若通路商要求退货,又是另一笔退货呆帐,二者皆可能影响公司获利状况,台湾多年前生产电脑显示器的中强电子,就是因此而关门大吉。
另外,台湾2004年中股市最大地雷之一的博达案,自1999年开始,即透过国内外人头公司,以假买卖的方式做帐达141亿元,由於当时手机概念股当红,博达即大肆宣传其所生产的砷化镓未来应用在手机上的商机有多大,成长性有多高,为了圆这个谎,博达透过这些人头公司,以假销货单进行堆货,在进货方面,则另外找了7家,自设2家原料供应商配合出货洗钱,虚灌营收手法的手法与升技案如出一辙。
大陆部分则有麦科特公司透过伪造进口设备融资租赁合约,虚列固定资产9074万港元;采用伪造材料和产品的购销合约、虚开进出口发票、伪造海关印章等手段,虚增收入30118万港元,虚构成本20798万港元,虚构利润9320万港元。又如例如黎明进出口公司擅自将其本应在「委托发出材料」科目核算的外委加工服装业务,通过与被委托方对开发票的形式,进行销货核算,以虚增888万元之销货收入。
4. 会计政策利用
有时上市司也会利用会计变动或会计制度和准则的漏洞来操纵利润,如改变短期投资处理损益法及会计原则变动等。尤其在新制度刚出炉,具体作法尚未明确规范时,被利用造假的情况最多,如当企业被允许对各种资产提列减损准备时,这类准备就成为调节利润的主要方法,此外当制度和准则中的某些特殊情况,需要主观判断或估计时,也容易被造假者利用,如或有事项的可能性的判断,企业会根据自己的需要作出是否揭露、如何揭露的决定。所以,在造假方法中,重大事项的故意遗漏也被频繁地使用。
5. 关系人或子公司交易
上市柜公司除了可运用关系人或子公司交易虚灌营收外,亦可与这些关系人或子公司从事财务交易,以达到增加公司获利或图利他人之目的。例如:台湾早期的资产股利用关系人交易买卖农地或山坡地等图利他人。近年来台湾的太电掏空案就成为这种财务操作的代表性例子。根据检方调查,当时太电副总经理及财务长胡洪九,在民国82年到87年间,设立包括「中俊企业」等146家虚拟企业,再以太电为这些公司作担保,由这些虚拟企业向银行大笔举债,得款后将这些款项转往海外洗钱,再把债务抛给太电,导致太电损失达新台币200亿元,若折回现值,金额高达400亿,大陆部分之关系人交易则绝大部分透过应收帐款产生,如上述之第二点所述。
6. 费用的转移和调整
所谓费用转移,是指延迟费用与外界第三者(可能是供应商、客户,也可能是关系人)交易的入帐时间,以增加本期损益。另外,折旧费用的任意调整,资产减损或报废时机的选择,也可用来操纵损益。在大陆百文管理舞弊案中,公司上市后三年运用年度截止日前后之收入、费用的操踪方法,任意冲减成本及费用、费用跨期入帐等手段,以累计虚增利润约14390万元。

四、 公司治理对虚假财务报告的防范

虚假财务报告的审计难度很高,需要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运用高度的正直性和责任感,以保证财务报表之品质。为此,国家的监理机构也应制定完善的审计程序规范,建立责任制度,以约束审计人员的行为。同时,应建立配套的激励机制,提高审计人员待遇,激励他们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准。以下乃本文针对两岸制度之建议:
1. 建立健全的外部监管体系
安隆案涉及财报舞弊及资产侵占,担任其签证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Arthur Anderson Co.,)因管理谘询之业务考量,无法客观地从事审计工作,反倒成为经营层舞弊的马前卒。因此美国通过沙氏法案,对会计师痛下杀手,不再信任其「自律」,改以PCAOB直接监控会计师工作品质、执行会计师之管理惩处,会计师遂落入「他律」之手。因此两岸应建立健全审计财税、证券等监管体系,明确划分各部门在打击财务报告舞弊的职能范围,使之形成有效的监管网路。随著大陆传统政府审计领域逐渐向民间审计开放,在增加业务渠道的同时,也自然带来其他政府部门的监管,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件」规定的「委托会计师对外资金融机构审计的管理办法」,要求外资金融机构的设立必须聘请中国会计师,由其对外资金融机构财务报表进行法定审计,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从事此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品质进行调查,并拥有处罚权。台湾目前已设有会计师惩戒委员会、全联会评鉴委员会(财政部)、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等,但惩戒、或订定会计准则,多依证期局之要求,被动从事。且证期局人手不足,形成惩戒轻、会计准则订定慢。或许,证期局应效法PCAOB,名正言顺地让会计师公会缴械,并拨补足额经费,制定财会准则、
审计准则、强力监督会计师之查核品质、速惩怠忽,才可能远离博达风暴。
2. 内部监管
董事会被认为是解决管理阶层潜在自利诱因及不适任问题之适当方法,其特色是设置独立董事及各种不同功能之委员会。一般认为,独立董事制度之功能有三:1.提升经营绩效;2.汰换不适任之经营者;3.对违法经营或利益冲突交易等道德危险之监督。目前,美国虽仅有密西根州公司法明文规定公司应设独立董事,但实务上美国多数大型发行公司之董事会,有半数以上之成员阶为独立董事。
因此,两岸企业有先建立完善的董事会制度,加强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性,从而抑制虚假财务报告。如前所述,亚洲企业董事会的成员大多数是企业的经理层,内线交易现象严重。如何提高董事会成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将是两岸企业董事会制度急需解决的问题。董事会功能的强化有助於强化企业财务报告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从而杜绝董事会授权的虚假财务报告的发布。
其次,在健全董事会制度的基础上,有效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和会计制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目前已为现代企业科学、有效管理、合法营运的重要标志。只有董事会制度的完善,内部审计才能具有其应有的独立性,从而发挥内部监督职能,以抑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发布。
3. 会计师必须就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之评估结果出具查核意见
台湾目前系由证交法及其施行细则、证交所及柜买中心「对上市(柜)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对上市(柜)公司重大讯息记者会作业程序」、「公开发行公司网路申报公开资讯应注意事项」等予以规范,公司应依规定须将重大讯息内容或说明输入证交所指定之网际网路资讯申执系统,以减少投资人资讯不对称现象。台湾之公开发行公司如有关系企业者,应依规定编制关系企业三书表,此外,两岸的公开发行公司除应於财务报表揭露海外投资及大陆投资资讯外,以公司对转投资公司直接或间接具有重大影响力者,再揭露其被投资公司从事资金贷放、背书保证、重大资产、交易关系人交易等资讯。
4. 同业评鉴方面
台湾会计师公会全国联合设会有业务评鉴委员会,负责评鉴规则之制定及会计师之评鉴,而评鉴委员会之组成,除会计师代表外,尚包括政府机构代表及学者专家,不会有由会计师完全主导之情况。大陆的财政部门是会计和会计师业的主管部门,有责任整顿会计秩序、加强会计监管。而大陆的会计师协会作为会计师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未来将更密切与会计师、政府等有关部门的联系,进而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

五、 小结

当前,两岸的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够完善,证券市场、审计市场、经理人员都存在许多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国家审计的监管是必要的。所以,针对虚假财报告审计,应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监督运作,利用会计师的独立性、权威性,以维护会计资讯使用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做为一个优秀的会计师,必须客观地评估所观察的情况及搜集的证据,并对於任何潜在的负面指标或迹象,保持专业上应有的注意,以确保财务报表无重大不实的表达。对於值得怀疑的问题或线索,能锲而不舍深入了解受查单位之经营、财务情况及产业特性,财务报表之审计目标虽为财务报表的允当性,但会计师揭露重大舞弊仍是责无旁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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