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激励,会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吗
不会的,公司把股份给员工,就相当于员工成了新股东。公司起了一个中介版的作权用,它先从别人手上买回股份,再卖给你,只是没要你钱。这个别人直接把股份给你是一样的,只是股东的名字变了一下,公司股份并未减少,也不会减少注册资本
2. 股份回购以奖励职工的会计处理
(1)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借:管理费用等 1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000
(2)回购股份
借:库存股 10000万
贷:银行存款 10000万
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3)职工行权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库存股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国外对股份回购作了普遍的规定,特别是在成熟资本市场中,股份回购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金融活动。我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相关的内容作了一定规定,但实践中还很少实施。
股份回购的基本形式有两种:
一是目标公司将可用的现金或公积金分配给股东以换回后者手中所持的股票;
二是公司通过发售债券,用募得的的款项来购回它自己的股票。
被公司购回的股票在会计上称为“库存股”。股票一旦大量被公司购回,其结果必然是在外流通的股份数量减少,假设回购不影响公司的收益,那么剩余股票的每股收益率会上升,使每股的市价也随之增加。目标公司如果提出以比收购者价格更高的出价来收购其股票,则收购者也不得不提高其收购价格,这样,收购以计划就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支持,从而导致其难度增加。
实施股份回购必须考虑当地公司法对回购的态度,美国许多州的公司认为,仅为维持目前的企业管理层对企业的控制权而取得本企业股票的违法的;但如果是维护企业现行的经营方针而争夺控制权,实质上是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则回购又是可以允许的。
3. 什么是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
首先要找期货公司或证券公司开立期货账户,证券公司有期货IB业务所以也可以开立期货账户,现在国内所有券商都有期货IB业务,然后申请商品期权模拟交易账户,期货账户中前五个交易日有十万以上资金,期权模拟账户有十个交易日二十笔以上交易经验,并有主动行权经验,满足之后就到开户公司进行期权知识测试,过关之后就开通商品期权交易权限了,个股期权过程差不多,只是先开立证券账户,账户中有五十万以上资金,这是开通期权交易权限过程,交易期权就要充分了解期权,期权就是一种权利,可以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物,作为买方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也可以放弃或者转让,而作为卖方就必须无条件的履行买方的权利,期权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权利是不对等的,这有点类似于以前的权证,但只是类似交易模式完全不同,至于什么场外期权就不要幻想了,在中国国内个人是无法参与场外期权交易的,场外期权都是相关的机构参与,没有连续报价,对于个人而言就会出现信息不对称,风险很大,如果有向个人推荐场外期权交易的千万不要相信,那是骗人的,投资需谨慎,注意风险,不要上当受骗,否则只会让自己血本无归
我的观点很直接,作为一个金融行业的工作人员,不管是股权期权债权,投资,投机,投标,不是一个行业以外的人能够摸清楚的,隔行如隔山这句话里边意义很重!真想拿点钱做点什么,最靠谱的就是去那个单位那个行业里摸索两年!当然,很少有人这么做!所以我劝你找个稳当点的理财公司少玩玩就得了!没必要趟这趟浑水!真心会湿鞋的!也可以找个资金盘子玩一下!就能体会到这个行业的深度了!
4.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期间限制是多久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期间限制一般在一年左右,这个限制完全在本公司制定的规定。
5. 企业以回购股份形式对职工进行股权激励的,应如何进行
企业回购股份时,应当按照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内进行备查登记。企容业应当在等待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并且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6. 关于公司回购的股票作股权激励给员工后的处理。
根据来你的提问,经邦咨询的专自家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如果未注销这部分股票,那么就是库藏股,该部分股票不再属于流通股。以库藏股进行员工激励,常见限制性股票和期权两种形式。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满之后,员工可以在二级市场出售或者去大宗交易平台出售,通常公司对员工出售股票的数量会有限制。对于中途未满约定期限离职的员工,公司一般都会约定收回这部分股票。如果是采用期权的形式的,当行权条件满足后以事先约定价格获得股票后,也有限售期。限售期满后可以在二级市场或者大宗交易平台出售。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的专家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6年专注于做股权这一件事。
7. 公司应该如何回购离职员工手里的股权
股份回购机制怎么建立?
企业实行股权激励,需要同时建立对离职人员的股份回购机制。
站在企业的角度,是需要对离职人员的股份进行回购的。站在员工的角度,股份也只有能够退出才更有价值。
股份的经济利益除了分红,还有股份增值,员工手里的股份只有能够退出,才能体现出股份增值的价值。
那么,企业应该如何回购离职人员的股份呢?
企业在与员工签订股权激励协议时,需要明确员工离职时企业可以回购员工的股份以及约定回购的价格。
同时,公司保留不回购的权利,即员工离开公司时没有要求公司必须回购股份的权利。这一点对创业公司很重要。
创业公司如果最终没有做起来,先期离职并退股的人可能是创业团队中唯一赚了钱的人,这对其他合伙人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原则。
确定股权回购价格是建立回购机制的关键点。
确定股权价格要公平,体现企业的经营业绩。企业不应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跟员工约定一个很低的回购价格。因为这么做将导致股权激励的激励效果降低,破坏员工对公司的信任感。
确定股权回购价格还需要考虑到公司出现经营危机时,员工集中离职退股的情形。
由于员工,尤其是一些关键岗位的员工,对公司的经营状况非常了解。如果这些员工预知公司将面临重大经营危机,而提出离职退股,不仅将加重公司危机,而且对其他股东也是不公平的。
为对应这种情况发生,可采取的策略是分期退出,比如分四期,每季度可退出四分之一。这样通过一年的时间方能完全退股,使公司面临的经营危机充分反映到股权回购的价格上来。
事实上这种分期退出的方式也是对员工的一种保护。由于公司保留不回购的权利,公司就可以一直不回购,而是等到公司价值有显著增长之前进行回购。分期退出机制也能避免公司的这种不道德行为。
对员工的股权回购价格不能是外部风险投资机构对企业的估值。
外部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一家企业时会有众多的风控、增信条款,比如企业业绩不达标要求赔偿的对赌条款、一定期限内未上市要求回购投资机构股份的回购条款、投资机构优先获得剩余资产的优先偿还条款、投资机构可要求与创业团队一同出售的随售条款、投资机构出售股权时可要求其他方一同出售的托售条款等等。
正因为外部风险投资机构拥有这么众多的权利,企业出售给他们的股权的价格通常是很高的。
因此,对员工的股权回购价格不能是外部风险投资机构对企业的估值,但可以参照这个估值,是这个估值的一个打折,比如20%或30%。
8. 经济法对上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票有那些限制
回购股票是《公司法》的内容。
《新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香港的经济体制是资本主义的,它的经济运行一般不采用大陆的法律规定,要了解香港的上市公司可能要去看看英国的公司法。
9. 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上限是按股份数量还是金额计算
一般是两个都会设置上限,触发任何一个上限就会停止回购。比如一般会说回购不超过50万股,回购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10. 解释下经济法的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份的4个法定条件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版:
(一)减少公权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不知道为什么需要解释,都是比较浅显的条款
举例来说,一是说 一个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后来股东大会决定减资到800万,这时候公司可以以公司名义回购200万的股份,然后注销这部分股份来达到减少注册资本目的。
二举例来说B公司持有A公司30%股份,这时候A公司要收购B公司的全部股份来兼并它,而B又持有A公司股份,就相当于A公司花钱收购了自己的股份。
三举例来说由公司自己回购本公司1%或其他比例的股份,然后分配给员工作为股权激励的方式。
四举例来说王某持有A公司股份,A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分立,而王某投了反对票,这时候可以根据《公司法》规定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从而退出公司,这时候A公司掏钱买了王某持有的自己公司的股份,就是这个意思。
上面都是临时举的例子,以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