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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学第一原则

发布时间:2021-03-04 20:19:21

『壹』 微观经济学 什么是经济学 第一章 第一法则的笔记总结

经济学是研究价值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规律的理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自然科学、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同一的客观规律
经济是价值的创造、转化与实现;人类经济活动就是创造、转化、实现价值,满足人类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经济学是研究人类经济活动的规律即研究价值的创造、转化、实现的规律——经济发展规律的理论,分为政治经济学与科学经济学两大类型。政治经济学根据所代表的阶级的利益为了突出某个阶级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自发从某个侧面研究价值规律或经济规律,科学经济学用科学方法自觉从整体上研究人类经济活动的价值规律或经济规律。新常态经济学就是科学经济学。经济学的核心是经济规律。在新常态经济学看来,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优化再生只是经济规律的展开和具体表现,经济学的对象应该是资源优化配置与优化再生后面的经济规律与经济本质,而不是停留在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优化再生层面。停留在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优化再生层面的,是政治经济学而不是科学的经济学。要研究经济发展的规律就必须从整体上统一研究经济现象,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是统一的经济体中对称的两个方面,所以在新常态经济学范式框架中,有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之分,没有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之别;而政治经济学总是把经济学分为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

『贰』 宏观经济学第一原则

阐述和发展了凯恩斯的系列理论及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宏观模型,在金融市场及相关的支出决定、就业、产品和价格等方面的分析做出了重要贡献。托宾的获奖理由涵盖经济研究的多个领域,在诸如经济学方法(econometric methods)、风险理论(risk theory)等内容迥异的方面均卓有建树,尤其是在对家庭和企业行为(household and firm behaviour)以及在宏观经济学纯理论和经济政策的应用分析方面独辟蹊径。

詹姆士·托宾(James Tobin,1918年3月5日—2002年3月11日),早期的研究为凯恩斯主义的整体经济学说提供了理论基础,并最终发展成为当代的投资组合选择和资产定价理论。 在金融市场及相关的支出决定、就业、产品和价格等方面的分析做出了重要贡献。

詹姆士·托宾所著《通向繁荣的政策—凯恩斯主义论文集》中文版,包含了他12年里撰写的43篇以政策为导向的论文,体现了他的经济理论思想和政策主张。

个人成就
詹姆斯·托宾获得198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瑞典皇家科学委员会授予他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理由是:托宾的贡献涵盖经济研究的多个领域,在诸如经济学方法(econometric methods)、风险理论(risk theory)等内容迥异的方面均卓有建树,尤其是在对家庭和企业行为(household and firm behaviour)以及在宏观经济学纯理论和经济政策的应用分析方面独辟蹊径。 “不要将你的鸡蛋全都放在一只篮子里。”——詹姆斯·托宾

詹姆士·托宾人物自传
我研究经济学并且是它成为我的事业有两个原因。这个学科在学术上过去是,现在仍是非常动人而且有挑战性的, 特别对一个有理论推导和定量分析有兴趣和才能的人是如此。同时它曾提出希望,现在仍然提出希望,增进了解可能改善人类的命运。对于三十年代中长大的我,这两个动力强有力地互相增强。大萧条中资本主义经济的痛苦的失败是世界性社会和政治灾难的根源。萧条也意味着既不能解释事件又不能开药方的正统经济理论的危机。危机引出一个经济理论中充分酝酿和革命时期。激动人心的事情波及像我那样刚进大学的学生。1936年我的大学二年级开始时,哈佛学院的一位青年教师,斯宾塞.波拉德提议我们一起阅读一位英国经济学家J.M.凯恩斯写的一本新书,于是我入了迷。

我的母亲和父亲铺平

『叁』 我国经济法基本原则应当有哪几个

1、遵循和综合运用客观经济规律的原则;

2、巩固、发展社会主体公有制和保护多种经济形式合法发展的原则;

3、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4、国家统一领导和组织自主经营相结合的原则;

5、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

(3)宏观经济学第一原则扩展阅读:

经济法的一般作用

1、保障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实现政府监督经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一般不再进入微观经济领域,直接干预企业的经济活动。政府只是通过税收、价格、预算、利率等经济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同时对经济生活进行监测,在必要时进行适当干预。

2、规范市场主体。

国家通过经济法对市场经济各类主体做出规定,并对各种主体的内部和外部权利义务关系做出一定规范,保证市场主体的规范化,从而保障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

3、制定市场活动规则,维护市场健康运行。

市场经济需要公平、公正、公开的“游戏规则”,这是现代市场经济共同客观规律的要求。经济法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将这些游戏规则法律化,让市场主体根据这些游戏规则去做出合理有效的抉择,而不是像过去在计划经济下一样,由政府去替市场主体决策。

经济法将合理的游戏规则合法化,使得市场能够良性有效运行,从而建立良好的经济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4、规范政府失灵。

经济法还对政府行为进行一定的限制和约束,保证政府不会滥用经济权力,对国民经济进行过度干预,从而有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肆』 宏观经济学问题

一、(1)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三”为原则(即减量化Rece、再使用Reuse、再循环Recycle);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以生态产业链为发展载体;以清洁生产为重要手段,达到实现物质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经济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2)循环经济在发展理念上就是要改变重开发、轻节约,片面追求GDP增长;重速度、轻效益;重外延扩张、轻内涵提高的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既是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方式,也是一种新的污染治理模式,同时又是经济发展、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一体化战略。
(3)其基本特征是:
在资源开采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
在资源消耗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在废弃物产生环节,要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
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
在社会消费环节,要大力提倡绿色消费。
二、工业循环经济概念:以工业企业为主体的清洁生产、节约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方式。
三、循环经济与工业循环经济的关系
从我国目前对循环经济的理解和探索实践看,发展循环经济的直接目的是改变“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走出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复合型环境污染问题,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所以,我国循环经济实践最先是从工业领域开始,其内涵和外延逐渐拓展到包括清洁生产(小循环)、生态工业园区(中循环)和循环型社会(大循环)等三个层面。实现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必须坚持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必须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工业必须先行!

『伍』 宏观经济

我认为复第一是他用的是美国的制数据分析有很大的片面性,而且像美国这种消费的情况世界罕见!第二,用一些下定义的公式有很多的武断,不考虑很多因素,在科学分析上固然可以,但过分的定量分析,会产生很多缺陷,例如这些次的经济危机,我认为就是理论不够充分的原因,而且这些理论又无法解决,因为他们的理论基础是站在对人性恶的角度来阐述的,而且用供求理论还要求人要不断的需求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给社会带来危险,同时也导致货币的购买力不断下降,本来按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理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物价是不断降低的,但事实上货币购买力却不断下降,主要都是通货膨胀引起的!第三,是西方经济学在我看来是属于技术性的,即它能在问题发生后不断总结,但无法预测或是从根本上说明经济的实质问题,故也无法解决问题,其对策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以上仅为本人的个人观点,如有不对之处,还望多多见谅!

『陆』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啊〉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经济法律应有的基本精神、基本理念,是对经济立法、经济司法以及经济法学研究具有指导作用和适用价值的根本思想。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规所体现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原理,是经济规律与法律科学结合的具体体现.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过程中,确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对健全经济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必将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仅要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的本质特征,还要体现我国信守对世贸组织的承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也应随之注入新的内容.

在中国,经济法学在1979年我国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改革开放的实行而产生的。在20年来的学说争论和法治发展的过程中,经济法学已经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且理论界相当普遍地承认了经济法是一个独立而且重要的法的部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体系渊源、地位作用等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正在日益深入。本文正是基于这个基础来讨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提出的理论依据和背景
在我国,经济法学界已经一致承认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整个法学界绝大多数人也承认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的地位是确立的。
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 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不同法律规范的总和”。①法律所调整的对象无非是以各种形态为表现形式的社会关系,包括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宗教关系等等。法律部门就是以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作为依据来划分一部法律属于哪个部门的。那么,一个法律部门地位的确立,必须有其特有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简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或国家经济调节管理关系”。②具体分为:宏观调控关系,微观规制关系,国有参与关系,对外管制关系,市场监督关系五个方面。③而且,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同其他法的部门的调整对象是可以分开的。
与此同时,我国经济法的立法工作紧密结合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对一些重要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准则制定了一大批经济法律和法规。调整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体系已初具规模,为经济法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奠定基础。
法的分类(divisions of the law)是指“在任何一个已有合理的,成熟的理论和已形成内容丰富的原则和规则的法律体系中,法学家为了评注和研究的方便,总是把所有规则分成一定数量的部门和次部门,并不断寻求合适的方法对它们进行归类和分组”。④由此可见,法的部门的确立和法的分类必须具备另一个条件――“形成内容丰富的原则”。民法作为一个完善和重要的法的部门,有以《民法通则》为核心的规范性文件体系,有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禁止权利滥用等基本原则。相对应的,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的部门,也应该有其基本原则和核心基本法。

二、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学说
明确经济法原则的含义是评判学说的前提和基础。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原理或出发点”。⑤基于这个论述,笔者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当是能够全面反映它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本质和内在规律,寓存于整个经济法体系中的指导思想。首先,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是一成不变的。法律作为其工具性的一面,是为统治阶级的需要而服务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主权者有不同的利益追求,那么经济法所调整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也会有不同的变化,其指导性原则也就随之变动;第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带有国别色彩的,英美为主的西方国家的经济法往往着重于国家干预,而我国需要的是开放自由的市场,防止行政垄断的干预;第三,原则必须是高度概括性的,若确立得过于具体化,就是属于法律规则的范畴了。
当前学术界提出的一些基本原则主要有⑥: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原则;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责、权、利相结合和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的原则;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经济民主和经济法制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原则;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等等。

三、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
上述学者提出的观点,有其可取的部分,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我国经济法学界一般认为,传统民法强调“私法优先”,传统行政法强调“公法优先”,而经济法则是将私法和公法放在“互为优先”的地位。这个“互为优先”反映的即是一种社会本位思想,即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兼顾;然而像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不应该作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因为这个思想不仅仅是经济法要贯彻的,同时也是商法、行政法等部门法都应坚持的,故应该将其视为宪法原则。
笔者认为,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主要是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第一、协调经济原则。市场管理法,如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等等都是国家对经济的调整管理,“国家之手”在经济关系中的作用是协调本国经济,完善产业结构。在调整过程中应该遵循客观的经济规律,注意客观经济条件和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主动灵活地发挥经济法的调节作用。
第二、效率公平原则。“效率是社会能从其稀缺资源中得到最多东西的特性;公平是经济成果在社会成员中公平分配的特性。”⑦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效率和公平往往是不能兼顾的,一项政策的出台和实施要么重效率轻公平,要么重公平轻效率。经济法的作用就在于用法律的形式保护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率和公平。在某一个阶段可以促进其中的一面,但就整体而言必须兼顾二者。
第三、利益兼顾原则。要贯彻利益兼顾原则必须正确处理以下四个关系: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国家与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企业与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⑧经济法的任务就在于坚持国家整体经济利益,兼顾地方、企业、个人等各种利益,实现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
第四、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考虑的重大课题。经济的发展涉及到资源的开发利用,废弃物的排放,环境保护和治理等一系列社会性问题。因此,经济法必须强调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能为眼前的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

四、经济法基本原则确立的意义
上述四个原则是相辅相成的统一整体,联系着各个经济主体的利益分配,贯穿了国家调控经济的全部过程,使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得到结合,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基本原则的确立,巩固了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法的部门的地位,完善了经济法学理论体系,有利于抵制“大民法观念”和“经济法学说”,有力驳斥“经济法没有理论”的观点。
其次,在实务上,原则的确立为经济法规则提供了基础和出发点,对新法律法规的制定具有指导意义,对理解经济法律具体条文亦有指导意义。经济法原则可以作为未被法条规定的疑难经济案件的断案依据和审判依据,并且为制定《经济法纲要》指出立法方向。
经济法学界、整个法学界,乃至国民经济发展都会因基本原则的确立而受益。

『柒』 关于宏观经济学十大原理的几个问题

第一个是对的。上面回答的是第二个第三个嘛 现在如果有通货膨胀的确话。问题还不是很回大的时答候政府会提前增加利率和存款保证金的的。因为他是预防。失业率都只是暂时的。
第四个嘛。货币流通量少了。钱当然就值钱了。总支出的减少撒。不过总支出率没少。
第五个因为他们不想再次压下价格了。你说的这些都是经济学的一个缓冲期。当过了之后经济就会变成正常。商家当然不会自毁长城了

『捌』 宏观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政策主要包括两类一是财政政策,另一个就是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就是政府变动税回收答和支出一边影响总需求进而影响就业和国民收入的政策。变动税收是指改变税率和税率结构。变动政府支出只改变政府对商品与劳务的购买支出以及转移支付。财政政策工具主要包括:变动政府购买支出、改变政府转移支付、变动税收和公债。而货币政策是政府货币当局及中央银行体系变动货币供给量来调节总需求的政策。货币政策的工具主要有:公开市场操作、改变贴现率和法定准备金率等。
我觉得首先要读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和凯恩斯的《通论》,再去读一些著名经济学家的名著。
从目前来看,我觉得世界经济不好说,当我们可以借用我们国家目前的政策来看,第一就是我们国家已经连续五次降息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以增强货币的流动性这属于货币政策,第二就是4万亿的大手笔投资,同时运用政策以扩大内需,这属于财政政策。

『玖』 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的三大基本假设分别是什么

1 经济人假设

经济人假设又被称为合乎理性的人的假设 经济人被视为经济生活中一般的人的抽象,其本性被假设为利己的。即在一切经济生活中的行为都是合乎所谓的理性的,力图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去追逐和获得自身的最大的经济利益

2 完全信息的假设条件

这一假设的条件主要含义是指市场上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体(买者和卖者)都对有关的经济情况(或经济变量)具有完全信息

『拾』 宏观经济学:用70规则回答第一题,请详细说明

正常情况来下是用7%贴现。
按自70法则估算的话,10年后翻一番(乘以二),20年后翻两番(乘以四)。
那么,10年后的200美元相当于现在的100美元,20年后的300美元相当于现在的75美元,哪个更值钱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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