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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的学派构成

发布时间:2021-03-05 09:34:05

1. 新制度经济学的三个核心理论是什么

新制度经济学核心理论之一:产权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核心理论之二:交易费用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核心理论之三:委托代理理论

2. 新制度经济学派的理论渊源

旧制度经济学派
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制度主义广泛传播时期,这是通常所说的旧制度学派。这一时期的主要代表人物之间观点不太一致,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论,大致可以分为三支:
(1)社会心理学派(凡伯伦为代表),强调对社会文化心理和习惯的分析,特别是科学技术进步对这种所谓“制度”的影响;
(2)社会法律学派(康芒斯为代表),强调集体行动在控制个体行动方面起的作用,认为法律制度是决定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
(3)经验统计学派(米契尔为代表),认为分析制度因素的作用要以经验统计资料为基础,经济理论的研究是次要的,应当先对事实进行统计分析,然后得到结论。仅就理论思想对以后经济理论的发展来说,凡伯伦是这三人中影响最大的一位。他的思想成为以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的主要来源。
旧制度学派各个分支虽然研究的出发点、内容并不相同,但他们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方面有相同之处。他们在研究对象上都强调制度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汲取了德国历史学派的观点,采取历史主义和制度分析的方法,一方面强调从制度的整体方面研究问题,另一方面强调从制度的演进方面研究问题,提出要建立以研究制度演进为基本内容的经济理论,从结构上改革资本主义社会。这种对“制度趋势”的研究既是制度学派的一个共同点,又是形成制度学派的理论基础。
新旧过渡时期的制度学派
20世纪30年代中期至50年代初期是制度学派从旧到新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的经济学家们继续沿着凡伯伦所开辟的道路研究制度问题,从而发展了凡伯伦的理论,着重从社会和企业结构角度来分析资本主义经济问题,强调技术进步对于制度和企业权力结构的重大意义,分析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对资本主义权力机构的影响,以及工业化后的社会发展趋势等等。这都为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准备,在制度学派的发展过程中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3. 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分析的起源,代表人物,主要特征,基本观点与不足.

新制度经济学起源于70年代科斯 (Ronald Coase)《企业之性质》。代表人物是科斯和诺斯。主要特回征是强调新制度经济学应该答研人、制度与经济活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其基本观点是交易费用影响资源配置,已形成交易费用经济学、产权经济学、委托—代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新经济史学等几个支流。其不足是跨学科交融有待加强。

4. 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学派评价

(一)对以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的评价
以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以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经济学“批判者”的面目出现,试图在否定和批判主流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构造出一种新的理论体系。他的一系列理论和政策主张表明这是一个积极的政府干预学派。
从研究对象上看,这一学派主要研究“经济制度”的产生、发展及作用,把社会心理、行为动机和思维方式等看成是“制度”的表现,否认生产关系是决定性的,否定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这表明它们是完全站在唯心主义立场上,主张用风俗习惯说明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形成,用心理现象解释经济范畴的产生和发展。但这一研究对象扩大了传统经济学研究的范围,主张不孤立的研究经济问题,这一点是有可取之处的。
从研究方法上看,这一学派反对个人主义、静止的研究方法,强调整体的、演进的方法,用制度分析或结构分析的方法来研究经济制度。这一方法的局限性在于将分析建立在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理论基础之上,主张现实地描述过程,没有对过程的实质进行分析;主张发展的研究经济问题,但只承认天性、习惯、风俗的演进,否认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革命飞跃;它标榜“质”的分析方法,反对数量分析方法,这会使得很多问题不能得到充分的论证。
(二)对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的评价
以科斯为代表的制度经济学派把制度作为内生变量引入到经济分析之中,并利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制度问题,但是这不是一种简单的、照搬式的应用,而是一种修正的、发展的运用。他修改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人”的假设,代之以“现实人”的假设。这种行为假设的修正具有重要的意义,即对实际人的行为分析能更好地解释和描述人的本性和人的经济活动,使经济学更具有了“解释力”。
这一学派的产权理论主要是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下的组织制度的产权变化,把公有产权制度排除在研究领域范围之外。其理论研究是具体的,缺乏普遍的意义。其次,他们虽然认识到产权、法律制度、意识形态与市场交易的联系,但他们没有用整套的市场经济范畴来反映其中之间的联系。虽然这一学派的理论只针对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主张经济自由主义。然而,他们对于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交易成本和企业产权问题的地研究,仍然值得我们借鉴。如,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的产权安排、制度对“价格矫正”和“技术创新”等的重要作用。

5. 新制度经济学与近代制度学派的区别和联系

新制度学派与早期制度学派的区别,只是时代的差别。早期制度学派处在垄断资回本主义答发展阶段,他们根据当时比较低的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
新制度学派在政策目标和价值准则问题上所涉及的范围也要广泛得多。新制度学派是在凯恩斯主义已成为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新正统派,但却无法解释资本主义的多种社会经济问题的原因,并且提不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的情况下,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分析和提出论点的。这是新制度学派不同于过去的制度学派的新特点。
现代制度学派是在旧制度学派(19世纪的30年代)基础上产生的。由于理论发展的历史久远,加之该学派以独特的制度结构的研究方法区别于理论经济学,所以,它是值得人们十分重视的经济学学派。特别是近几年来,现代制度学派的经济学家又以历史分析的方法,探讨产权制度变迁的理论,所以,该派至今仍然是西方经济学界和中国经济学派热衷于研究的一个学派。

6. 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内部学派比较

制度经济学派的发展已约有一个世纪的历史,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不同制度学派之间或多或少都存在着理论观点上的原则性冲突。这一点不但在新制度主义学派同旧制度主义学派之间存在着,尤其在各自内部也存在着,尤其在新制度经济学派内部尤为明显。
1、经济学方法论。以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承袭了凡伯伦、康芒斯的传统,普遍反对形式主义,不用数字模型和先进的计量学。他们对研究对象分析结论往往是与总结性的概念和对周围制度背景的理解有关。而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不反对形式主义。
从研究对象上来看,以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主张研究对象应放在一个整体的环境下,反对用个体来部分地解释社会整体的本质和动力,认为个体主义研究方法范围狭小,实际上应包括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及法学等。而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受古典自由主义的影响,其研究对象的出发点是从个体出发,认为所有经济现象在本质上应根据个体的性质、禀赋、目标和信仰来解释。
2、经济学基本假设。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将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理性”的基本假设修正为“有限理性”。而以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提出用“社会一文化人”来代替“经济人”,同时也不赞同用“有限理性”对“完全理性”的修正。他们认为,这二者都没有认识到人的心智结构是多层次的。他们也不排除理性,但认为理性是适应性意义上的,是逐渐调整过程。
综上所述,以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放弃了形式化方法一用数字或逻辑代替自然语言的表述,拘泥于描述调查、政策分析和规范性的研究方式,使其理论发展受到制约。由于制度的研究中又包含了许多不可度量的因素,所以单纯用形式主义分析方法来处理纷繁复杂的经济体系时也会受到许多的限制。除此之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不是单纯的个体,而是社会性的个体,而其中文化、制度对个体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都是不完整的。

7. 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学派简介

以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
20世纪50年代,以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登上了学术舞台。他承袭了凡伯伦为代表的旧制度经济学派的传统,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上发展了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派在研究对象上与旧制度经济学派没有多大差别,没有摆脱旧制度经济学的心理因素、法律因素对经济生活起决定作用的思想,但他们不是像旧制度学派那样研究由人们的心理活动和社会习惯所决定的制度演进过程,而是更多地分析单一制度本身的功能。
在研究方法上,新制度经济学派比旧制度经济学派更彻底地主张制度演进、整体方法,反对新古典经济学抽象演绎法,认为把个人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出发点是不科学的,认为这种方法以其均衡的、静止的分析去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外表,没有考虑到社会各个经济利益集团间的矛盾冲突。新制度学派的学者主张从根本上更新现代经济理论的方法论基础。他们认为,由于技术不断变革,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结构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资本主义制度是个动态的因果过程,所以经济学必须研究变化、研究过程。也就是说,对经济问题的研究要采用演进的方法。
新制度经济学派的演进方法是与整体方法相联系的,强调在经济研究中,应把注意力集中在作为演进过程的整个社会,而不是个人和企业。这里所说的整体,不只是经济概念,往往不能用数字来表述。他们反对正统经济学所采取的数量分析方法,而应该采取制度因素的分析方法。新制度经济学派的这种分析方法被概括为制度分析法或结构分析法。
新制度经济学派的整体研究是与价值研究方法相联系的,这实际属于规范的研究方法。
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
以科斯理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是由威廉姆森最先提出来的。它既有别于旧的制度经济学,又有别于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其主要代表人物为科斯、威廉姆森、阿尔奇安、德姆塞茨、诺斯及张五常等人。这一学派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逻辑和方法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把自身的理论视为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发展,使新制度经济学成为“本来就应该是的那种经济学”(科斯,1994)。新制度经济学对古典经济学的发展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关于人的行为假设。新古典经济学认为,经济人的行为是完全理性的、经济人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而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则主张经济学应该研究现实中的人,应该从现实的组织体制出发,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新制度经济学派从两个方面修正了新古典经济学:(1)人的行为是有限理性的。(2)人都具有为自己谋最大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
关于研究领域的拓展。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派把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运用于研究制度结构,包括法律、企业组织、社会文化等,并引入了交易费用、产权等理论。他们修正了新古典经济学的零交易费用的假定,认为如果所有的交易成本为零,那么,不论生产和交换活动怎样安排,资源的使用都相同。这种从零交易费用假定到正交易费用假定的修正,使经济学的研究更接近于现实。这种应用现代经济学的方法研究制度问题,拓展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领域。
除此之外,新制度经济学在研究经济组织制度的时候保留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三个基本要素:稳定性偏好、理性选择模型和均衡分析方法。不过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保护作了修正:即主体的环境约束问题、主体所拥有的信息问题和主体与客体问相互作用的方式问题。在此基础上再引入新的变量,如信息、交易成本、产权约束和政府行为干预等,从而形成了新制度经济学发展的方法论基础。原有的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在这里得到了一般化的应用。

8. 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区别于联系

新制度经济学(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新制度学派(Neo-institutional
economics)两者虽然都是研究制度与经济但是前者脱胎于新古典经济学,后者脱胎于制度学派。这两者完全是不同的派别,新制度经济学强调价格、产权、交易成本,新制度学派强调文化、过程、演化、整体。云南大学张林教授的《新制度主义》这本书讲的不错,如果想全面了解,可以参考阅读。

9. 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主义有何区别

其实他们无法放在一起比较。新制度主义是横跨多个人文学科的思潮和分析路径,而经济学是应用这一路径的其中一个学科。NIE之所以是N,主要是与古典制度主义有定义上的巨大分歧。经济学的传统制度理论分为德国经济学历史学派和美国老制度经济学派。德国经济学历史学派主张经济过程是在由文化与历史因素塑造的社会框架中展开的,因此只有进行历史的比较研究才可以洞悉某一经济系统的独特性,有了对比才有不同。此外,Gustav Schmoller还认为理性人假设是不合理的假设,而应该改进为更为现实的人类行为模型,可以看到,这一论断实际上是在试图动摇新古典主义的根基。美国老制度经济学派的Thorstein Veblen则把制度界定为“常人共有的、固定的习惯性思维方式”这已经跟新制度主义有些神似了,但是老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低估理论分析的价值,因此一直没有成为经济学的主流。

有些人把科斯在1937年的研究作为新制度主义的起源。他在“公司的本质”中对新古典主义进行了批判,认为其太重视逻辑演绎而忽略了经验世界,以至于偏离了价值体系本身。其中对市场交易成本的论述简明易懂,是新制度主义初学者的入门概念。实际上Coase在提出交易成本理念之后,并没有引起重视。直到Oliver Williamson提出交易成本的前提条件——有限理性与机会主义——之后,交易成本理论才得以复兴。

新制度主义在后来进一步改变了对制度的最初理解。原本学界只是将其看成是一系列的规则、组织和规范等。但是后来诺斯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中将其定义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它们建立了构成一个社会,或更确切地说,构成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这种制度定义强调的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协议或是约束。比如婚姻是一种制度的约束、货币、公司、合作社、遗产法和学校等都是制度。作为一种规则,制度通常被用于支配特定的行为模式与相互关系。而社会学中的制度主义更是打破了制度与文化概念之间的界限,把它扩展为广泛的意义上界定制度,融入了人的行动提供“意义框架”的象征系统、认知模式和道德模块。至此,就连文化本身也被界定为一种制度。价值、意识形态和习惯等就是成了制度。也就是说,尊老爱幼,父慈子孝,男上女下也都是制度的规范。

10. 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学派的关系

新制度经济学(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新制度学派(Neo-institutional
economics)两者虽然都是研究制度与经济但是前者专脱胎于新古属典经济学,后者脱胎于制度学派。这两者完全是不同的派别,新制度经济学强调价格、产权、交易成本,新制度学派强调文化、过程、演化、整体。云南大学张林教授的《新制度主义》这本书讲的不错,如果想全面了解,可以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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