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简答题)
有很多种学说,您是看得陈安那本吧。
比如我国的对外贸易法,就规定了这种情况。因为本国外贸公司从事的是国际商事活动,所以行政机关对于其管理也属于国经范围,本来经济法和行政法就界限模糊,涉及商事的行政管理其实会有“博弈”存在,和一般意义上的行政管理还不太一样,其实现在行政法也比较推崇“平衡论”,经济法和行政法的区别是控权论和管理论时代的产物。
⑵ 国际经济学 简答题 一国政府最重要的经济目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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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跪求简答题,国际经济学 比较优势理论的基本内容,并试述与绝对优势理论内在的逻辑关系。
比较优势理论表明,一国应该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不具备比较优势的产品。这里的比较优势实际上是说生产技术优势,或者说生产成本较低的优势。
绝对优势是绝对的比较,比较优势是相对的比较。如果一国所有产品的生产技术都超过另一国,按照绝对优势理论,该国就不与其他国家发生贸易,但这显然不符合现实。而按照比较优势理论,该国仍然可以出口具有比较优势(即相对生产技术最高)的产品。
⑷ 国际经济法的简答题,急求
海上保险法有四大来原自则,即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因果关系原则以及代位求偿原则。
1, 简述不适用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买卖。
答:(1)购进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2)通过拍卖的方式签订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它令状的销售。(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5)船舶、飞机或气垫船的销售。(6)电力的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