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是( )。
ABCD 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国家机关,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及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
⑵ 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①授权取得: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根据有关国家机关决定命令和特别授权取得;
②核准登记注册取得;
③按法定程序取得;
④经营者主机构设立,内部分支派生取得。
⑶ 是否成为企业法人则可以视为经济法主体,原因是什么
从理论上说抄分公司是没有独立人格的。
它与总公司的关系就像是人与人的四肢。缺少了四肢的人还是人,单独的四肢却不能称其为人。
但是,现实生活中,公司的规模往往十分巨大。因此在人格权上必须予以妥协。
比如中国建设银行,它在全国都有分支机构。如果这些分支机构都不能独立的起诉或者应诉,其导致的结果就是,每天有成千上万的诉讼,涌向中国建设银行总公司及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那么不仅建设银行总公司的所有人不用做其他事,整天起诉。应诉就行了。而且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也只用审理中国建设银行的诉讼。
⑷ 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是 A某市财政局 B某研究院 C某公司的子公司 D公民陈某
经济法主体的范围包括:
1.国家机关。
2.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
3.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4.公民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应该都是。
⑸ 学校里的涉及经济法律问题
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宪法第93条的版规定,所谓国家工权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学校的学生会组织属于学生自治组织,很显然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以无论什么情节,都不能以“贪污”来评判这位学生会成员。
学生会,是一个组织,组织就应该有组织的章程,组织就应该有组织的纪律制度,在同学中筹资谋公共福利,不仅学生会要集体研究,同时还要广泛征求学生意见,擅自筹款并不透明公开钱款用途,这本身就是违背了学生会纪律制度的,学生会及学校要根据具体情节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者处分。
⑹ 学校是否属于经济法主体
不属于
属于的复是
(1)国制家机关。包括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其他管理机关。(2)社会组织。A.核算组织,是指一种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B.预算组织,是指专靠国家预算从事非经营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军队、学校、医院等社会组织。(3)其他社会组织。指国家法律承认的,不属于以上社会组织的其他社会组织,只是在参与经济活动是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出现。(4)个体经济户和农村社员。(5)企业内部职工。——唐国栋主编:《经济法基础》,第96—97页,电子工业出版社,1985.
⑺ 学校与学生是否属于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
当然,社会层面上来讲是
⑻ 学校能作为旅游经营者吗
不能,任何学校都不能从事旅游经营
⑼ 下列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
BCD < 由于国家管理机关管理经济活动,所以属行政机关,并非经济法主体,其他的都是.>
⑽ 为什么现代校长的角色应当是学校经营者它包含了哪些含义它与企业经营者的区别何在
1》经营是指对基层组织发展和工作的筹划与管理,与单纯的管理不同之处是经营的主体具有更大的主动权,可以为经营对象的发展做出重大的决定;而管理更多只主体受人之托按规定对对象进行运作。现代校长应当成为经营者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校长不仅仅受托于国家来管理学校,由于国家下放部分权利,他们拥有部分办学自主权,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独立决策。学校经营,就是经营自己的品牌、质量、教育理念。教育品牌与其他品牌一样,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信任度、追随度和忠诚度,具有良好的质量信誉和强大的核心竞争力。
2》含义:一是校长是教育战略家,具有个性化的办学思想与思路。二是校长是联系上级和学校工作的中介,具有较强的理解和执行上级方针政策、协调与上级关系的能力。三是校长既要把握学校组织的全部复杂工作,又要运筹帷幄。
3》区别:企业经营者尤其是非公组织的经营者具有充分的经营自主全,而不像学校那样受到政策、资源的限制较多,并且要在上级贵的那个的范围内开展工作。虽然经营学校需要借鉴经营企业的一些;理念和具体做法,但追求的目标是有本质的区别。经营学校的是师生发展的最优化,都要不管是学校形象的塑造、发展的规划、课程资源的整合、经济效益获取等,都要以人的发展为中心。而经营企业追求的是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和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