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求大神指教 学习会计初级的经济法要怎么做总结 要记的东西太多了
有的软件给你总结好了,直接看就行了。下载会计帮app,在自习室界面点开经济法基础,打开讲义直接看。初级会计实务同理
②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的复习要点
初级会计考试抄《经济法基础》难度并不高,但是很多考生却不愿意学习这一科目,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经济法基础》内容多且杂,细而枯燥,并且需要大量的记忆,这使得考生很容易产生厌学情绪。要想取得初级会计师资格证,《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备考必须齐头并进全部通过,因此学员务必端正学习态度,不轻敌同时也不畏惧,在理解的基础上归纳总结进行记忆。初级会计考试学习没有方法,就是缘木求鱼。
(一)初级会计考试学习有先后,多轮重复
第一轮:按照教材顺序
第二轮:按照重点顺序:第四、五章 > 第三、六、八章 > 第二章 > 第一、七章
第三轮:针对性地残缺补漏
第四轮:重复第二、第三轮,记忆也是一样,有先后,多轮重复
(二)学习要专一,宁缺毋滥
1、题目的选择:教材例题+历年真题
2、材料的选择:讲义
(三)学习有重点,有的放矢
1、吃透难点,重点要总结归纳
3、真题要吃透
那么今天小编的备考方法就说到这里了,希望各位考生都能认真复习,获得自己满意的成果,希望各位考生成功通过考试。更多关于初级会计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
③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的整体分析
1、总体概述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的教材也是8个章节,内容主要包括税法和非税法两个方面,具体包括:总论;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等内容。
2、科目特点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虽然好理解也容易入门,但随着学习的深入考生会发现自己需要记的内容越来越多,从科目特点上看,《经济法基础》科目和文科更接近一些,对部分不善记忆的考生来说,是先易后难的科目。
3、考察规律
全面考查是《经济法基础》科目鲜明的特色,教材第三、四、五、六、八章均是考查的重点,且每章在试卷中的占比都在15%以上。
从形式上看,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考查的比较灵活,可以针对考点单独命题,也可以多个考点结合考查,考生学习时要灵活变通,注意理论和实际的结合。
4、难度分析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主要是以记忆题和计算题的形式考查,内容侧重教材中的常规知识点,虽然个别题目命制的会比较细致,但一般没有偏题、怪题出现,认真学习后,考生通关考试是没有难度的。
5、学习方法
学习《经济法基础》考生不要用蛮力。首先,对记忆性的内容,我们不提倡死记硬背,先弄明白为什么,然后再去记忆具体的内容,这样备考大家会轻松许多。其次,为防止学习时丢三落四,遗漏重要内容,建议初级会计考试考生从教材整体框架入手,先大后小,像剥洋葱那样由外至里,一层一层的落实考点记忆。最后,考生还要善于归纳梳理,找规律,编口诀,将相关、相似、相反的内容比对分析,巩固学习成果。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的整体分析。希望大家在复习的时候可以借鉴以上学习方法和技巧,更多关于初级会计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
④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章节是哪几章
除了第一章不是重点,其他的都是,其实只要你认真看看书,然后做一些题,最后内自己考容几份试卷试试,基本上没有问题,我就是这样过的,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先做题,看到不会的或者没有记住的,反过来看书,看完之后再做一些题,也可以的最后自己考几份试卷试试
⑤ 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的重点归纳.
初级会计实务建议全面复习,因为难免会考偏门,我考初级和中级的时候都遇回到答过,好在我复习的很全面,都顺利过了。一定要把官方教材上所有例题都做会,因为实际的考题再偏,也和例题几乎无异。
经 济 法重中之重是股 份 有 限公司和有 限 责 任公司相关的章节和段落,实际考试的时候占的分数很多。另外一定要做笔记,凡是涉及条件、金额、时限以及其他数字的段落或条款都记下来并牢记。
⑥ 2020初级会计考试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复习【必过版】
1、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 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6、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 地法院管辖。
7、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8、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9、诉讼时效:普通。时限:2年。
10、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
11、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
12、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