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政治题:建立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1.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和保证。2.建立和完善社回会保障体系是维护社会安定和促答进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3.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有效使用人力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4.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开展企业竞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5.社会保障制度是筹集建设资金、加强经济调节作用的重要手段。
㈡ 为什么说建立社会保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是这一新经济体制框架的重要支柱之一,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直接牵动着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党和国家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明确提出了到本世纪末,我国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现将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的有关理论观点,综述如下:
一、建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社会成员在面临社会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重大社会制度。社会保障是一种财富的再分配,保障合理,会促进生产发展,社会进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日益显露出来,建立和完善新型的社会保障体系迫在眉睫。
(一)、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和保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制度对保障劳动者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有极为重要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深化改革,促进宏观调控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完善市场机制,保障人才流动,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兴旺劳动力市场,作用重大。
(二)、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
一般说来,市场经济的运行,是自发向效率倾斜的,等价交换,多劳多得,优胜劣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通过收入再分配兼顾到社会公平,从而起到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的作用,为改革和发展提供保证。同时,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分散劳动者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也是对市场经济缺陷的一种弥补,也同时是实现我国《宪法》和《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的需要,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有效使用人力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作为主要的生产要素,需要在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合理流动,如果没有社会化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劳动者提供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劳动力就无法流动,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就难以实现。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保证劳动力平等进入市场,参加竞争,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合理利用,以维护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四)、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开展企业竞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形成企业间的竞争局面,一方面,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可以帮助国有企业卸掉包袱、轻装上阵,为公平竞争、市场发展创造条件。另一方面,竞争必然导致优胜劣汰,通过社会保障能使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得到安置,从而为企业竞争和资源优化组合配置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又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法人实体。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配套工程,只有提高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程度,才能改变企业办社会的传统做法,加快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
(五)、社会保障制度是筹集建设资金、加强经济调节作用的重要手段。
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过窄,比如社会保险。它仅限于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就业者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从而使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范围受到了限制。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扩大了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为更多的劳动者提供保障,而且可以将积聚的大量闲置资金用于经济建设。保障资金的积累,还可大大提高国家对收入分配的调控能力。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及其问题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从五十年代以后逐步形成建立的,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城市和农村存在着很大差异。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是套用当时苏联的模式,其特点是以就业为基础,以单位保障为主,将就业制度与保障制度合二为一。农村社会保障则是以土地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以集体保障为主。这种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方式,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发挥了稳定社会的积极作用,也比较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几十年来,这种社会保障体系,在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原有的社会保障模式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从1984年开始,我国以社会保险为重点,在管理体制、筹资模式、覆盖范围、政策待遇等方面进行了改革,但这些改革只是局部的改革,总体覆盖范围偏低。其表现为;
(一)、社会保险层次单一,实施范围狭窄。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仍以养老保险为主,其他一些社会保障种类尚未在全社会推开,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险制度,除少数省市和地区的社会保险覆盖面较大外,多数地区的社会保险范围仍限于国有和集体企业的职工,非国有经济的社会保障体系则相对薄弱。
(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程度相对较低。
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一部分企业仍承担着大部分管理服务工作,企业办社会的问题依然客观存在,这已成为深化企业改革的瓶颈。企业负担的社会福利功能转由社会承担存在一定难度,企业不能轻装上阵,正常的生产和经营受到困扰,在市场上展开平等竞争有相当难度。
(三)、社会保障费收缴仍有一定难度,资金来源、积累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费用个人支付比例偏低,国家和企业包揽过多,已不堪重负,也使劳动者缺乏自我保障的意识和责任。这里有认识问题,也有法律建设和企业效益问题,直接或间接影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进程。
(四)、法制不健全,社会保障强制性相对薄弱。
目前,社会保障法规建立健全尚在逐步完善,对企业、个人乃至社会保障的主管部门缺乏一定的约束力,致使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存在一定难度,运作有一定困难。
三、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路和对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指明了方向和任务,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只有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加快我国经济建设的进程。
(一)、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其中包括: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统一的基本制度、统一的业务流程和技术规范。这样,有利于加强统一管理、协调,避免相互制约、扯皮,也有助于体现社会再分配、个人收入的公平性,缩小地区和产业的差别,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规范有序。
(二)、实行管理服务的社会化。
社会保障范围的扩大和市场机制的运行,要求提高管理服务的社会化。我们应该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新型社会保险制度。同时,加快社会化管理的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和拓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逐步解决企业办社会的问题,使企业摆脱繁杂的事务性负担,进一步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覆盖。
(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法律体制。
我们应大胆借鉴国外的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立法的经验,依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建立健全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对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给予明确的规定。要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如《失业保障法》、《养老保险法》,乃至一整套的《社会保障法》的建立。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进一步将社会保障事业纳入法制轨道。
(四)、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管。
建立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运作机制,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一方面逐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拓宽基金来源,在实行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的分帐管理,确保个人帐户的有效积累,增加社会投资,扩大基金增值保值的范围。另一方面,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对社会保险资金的筹措、社会保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给予明确的规定。严禁挪用挤占,保证资金的完整性和收益性,使其真正成为起到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五)、社会保障制度要与其他相关领域的改革衔接配套。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发展的稳定系统,具有经济体制改革的配套功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必须与以建立市场体系为目标的各项改革想配套,才能促进市场的完善性,提高政府宏观调控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程,它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㈢ 社会保障体系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关系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保障基本生活、调节收入分配、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决定》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进一步明确要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其中,覆盖城乡居民是这次《决定》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的新的发展目标。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户生活救助范围逐步扩大,2005年底,全国共有1534个县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加快,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
专家表示,把社会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居民,是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还处在完善阶段,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比较窄,城镇绝大多数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没有纳入进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在探索阶段;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城乡贫困人口社会救助的范围比较小;社会福利社会化面临着繁重的改革任务;全社会慈善意识还比较弱,善款捐助数量仍比较少。
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扩大社会保障基金来源,一方面要鼓励和引导参保人员积极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社会捐赠;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公共财政的建设力度,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特别是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必须保持必要的投入力度。
——二是继续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在社会保险方面,《决定》提出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加快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
在社会救助方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前农村还没有实现全覆盖,针对这一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决定》提出要“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对完善作为社会保障最后一道“安全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同时,要完善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
在社会福利方面,《决定》提出要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发展残疾人事业和老龄事业。在慈善事业方面,《决定》提出的“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将有力地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使慈善事业惠及到更多的困难群众。
——三是要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都是国家通过立法实施的以保障基本生活为目的的社会保障制度,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商业保险在这个基础上发挥补充作用,谁投保谁受益,多投保多受益,满足更高层次的社会保障需求。目前,商业保险公司适应市场需求,开发了人寿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险等险种,积极发挥其对社会保障的作用,有利于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社会保障制度:构筑社会的"稳定器"和"安全网"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稳定器”和“安全网”,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险基金是“高压线”,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挪用。
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要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侵占挪用的资金要限期归还,损失的资金要采取措施补足,违法违纪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要着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配合,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支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到应收尽收、支付合理、管理严格、监督有力。
㈣ 辨析题: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就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制度是比人靠得住,但没有尽善尽美、一劳永逸的制度设计。
学过哲学就知道,没有什么是不变的,世上唯一不变的只有变化,没有哪种制度能保障永久的发展。
㈤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由哪3个部分构成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救济、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如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措施:
第一,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
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调整支出结构,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
第二,努力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
适应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城镇化加快的特点,完善现有的保障制度,有计划地把应该纳入而未纳入的人切实纳入进来,真正实现"应保尽保";探索新的制度建设,针对不同群体增加新的保障项目,如建立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
第三,加强社保基金的筹集和监管
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引导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社会捐赠,扩大社保基金的筹集渠道,不断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要进一步提升基金的统筹层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促进基金管理的公开、透明,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第四,加强宣传和指导,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企业要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逐年增加养老金积累,建立健全福利集体协商机制。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在社会救助、济贫帮困、慈善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家庭和个人要依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发挥好赡养、自助、互助等功能,推动形成团结互助、和谐融洽的社会氛围。
第五,认真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加快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试点。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标准,严格加强土地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征地时主要和优先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社会保障资金没有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第六,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商业保险虽然是一种经济行为,与保障基本生活为目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差别,但在减少危险、补偿损失、保障生活、安定社会上与社会保障制度又有相通之处。特别是商业保险投保水平可高可低,多投保多受益,能够满足人们更高层次和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要,有利于提高我国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因而要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完善人寿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险种,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第七,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体系。
加快出台《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慈善法》等法律,制定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等法规。同时要严格执法,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规范企业用工、清理社会保险关系等方面的监察执法,提高社会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简答题:建立新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建立社保,有利于增加人民的收入,提高社会购买力,促进消费,提高居民的消费水平和生活水平,促进生产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完善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避免收入的两极分化;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共同富裕原则。
㈧ 社会保障体系问题
摘要:健全、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一系列问题,应当通过加强法制建设,扩展社会保障覆盖面,来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09)18-0192-01 社会保障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也是全社会一直关注的热点问题,直接关系着亿万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民生及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同时也是当前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绩,逐步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中央和地方分级负责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为保障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面临不少的问题,这为我国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所谓社会保障,是指社会成员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失去工作机会,或收入不能维持必要生活水平等状况时,获得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保障基金。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进而实现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社会保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安全网”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工伤等情况下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此外还保障无收入、低收入等群体有生活来源,以满足他们最基本的生存需求。 二是“平衡器”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一方面可以消除社会群体就业机会的不均等;另一方面也可以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 三是“助推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劳动群体的切身利益得到了保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劳动群体的积极性,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又可以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问题 1.保障覆盖范围窄。我国虽已制定出社会保障体系,但是覆盖范围却很狭窄,特别是养老保险问题,目前也只有城镇的部分劳动者拥有社会保障,对于农村居民却未能覆盖到,这与我国经济发展及8亿农民养老的迫切需求很不适应。 2.立法滞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法治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必然要求法制化。然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未颁布一部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律,社会保障费的征集、支付、运营都极不规范。滞后的社会保障国家立法势必对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保障程度等造成影响。 3.社会保障投入不足,保障水平明显低于实际需要;各地社会保障制度差异过大,难以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适度。 三、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调整支出结构,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扩大保障覆盖面,真正实现“应保尽保”;探索新的制度建设,针对不同群体增加新的保障项目,如建立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同时,不断提高社保管理服务水平,适应社保服务工作的新任务。 2.加强社保基金的筹集和监管。通过各种方式,社会公民对社会保障的认志,积极引导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社会捐赠,扩大社保基金的筹集渠道。同时,要积极探索基金监督的方式方法,加大保险基金的监管制度,真正保护好老百姓的“养命钱”。 3.加快实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减轻居民养老负担。目前在相当一部分发达的农村地区,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时机已经成熟,要把解决农村的养老保障问题作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突破口。 4.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已不能满足人们的保障需求时,商业保险便为社会保险提供了充分补充。商业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它的投保水平可以满足更多人们的需求,有利于提高我过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因此,要大力发展商业保险,从而为社会成员提供最大限度的保障。 5.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体系。在充分研究《劳动法》基础上,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如《失业保障法》、《济贫法》、《社会福利法》、《养老保险法》等,制定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等法规,使社会保障制度上升到一个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程度。 可以肯定的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覆盖面的逐步扩大,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民众从中受益,从而为改善民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
(1)社会保险。 城镇大部分人口和少数农村人口享受。
(2)优抚制度。优抚对象为军人、武警、参战民工及其家属,有国家抚恤和群众优待两种形式。
(3)社会救济。包括定期救济和临时救济。
(4)社会福利。包括公共福利事业、特殊福利事业和过渡性、临时性福利事业。
1.社会保障制度的一般含义 :
它是国家通过立法为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增加社会福利性和安全性,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的总称。(功能)
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等。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在某种意义上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再分配形式或收入分配的调节过程。
2.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个层次或体系)
(1)社会保险——防贫
主要解决收入安全的问题,保证社会有序运行。(医疗、失业、养老等) 它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本的内容(主体,核心)。 它具有普遍性、强制性、互济性和储蓄性等特征。
(2) 社会救助——济贫
主要解决生存条件,保证生活底线和社会安全。
这是每个公民应享有的权利,也是国家必须履行的最起码的社会保障职责。(最低生活线、救济救灾、扶贫及紧急援助等)
(3)社会福利——改善、提高
主要是通过向公民普遍提供社会性服务和福利事业,改善生活,提高质量。它取决于一国经济发展的水平。 以上三种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内容、保障对象、保障经费来源和保障水平方面不同。
3、社会保障体系的特征
(1)社会性
–实施主体是国家
–参与主体是全体社会成员 制度立法性
–通过立法形式规定规定人们在社会保障中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立法明确保障的标准、资金来源、管理体制和程序等;
(2)强制性
–由于人们对保障的需求程度差异以及保障对不同人所产生的边际效用的不同,从而人们的保障意愿也有差异;
–必须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借助于立法程序保证它的有效实施;
(3)经济共济性(互助性)
–单个分散的风险通过社会力量的整合加以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