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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饮料厂经济法李某

发布时间:2021-03-14 07:31:52

『壹』 经济法,担保法的案例分析题 求解 问题:

我想楼上那来位没明白这自个问题的意思,这个案例是要考察有担保的债权和普通债权何者优先受偿,以及登记与未登记的抵押何者优先受偿的问题。所以即使借5万和借10万看起来没关系,实际上是考谁优先受偿的问题。
1、建行优先受偿10万,潘某和赵某以5:4的比例分余下的4万元。因为可以看出上述款项到期前,物权法尚未实施,所以只能根据担保法,那么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不登记不生效,所以赵某虽有抵押合同,但合同不生效,就是普通债权,债权都是平等的。
2、抵押合同无效。但是这里我要说的是,这道案例出得真蹩足!出题人的意思我明白,是要考察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物是无效的,但是他有没有想到,那可是抵押登记,房产证上如果写的不是李某的名字,而是李某朋友的,房管局在没有产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能给抵押登记?建行能傻到不看产权人是谁就抵押放款?只能说明他比房管局和建行都傻!
3、10万元直接归建行。该点有担保法明文规定,不解释。

『贰』 经济法6请帮忙

31、A B C D
32、A B
33、B C
34、D
35、B D
36、A B D
37、A
38、A B C D

『叁』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1):三种出资形式,A以资产出资,出资有效。B以现金出资,出资有效。C以劳务出资,出资无效。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2):先以资产50万清偿欠甲的债务,不足清偿的部分可以根据甲的要求向张某、赵某、李某中的一人或数人追偿。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债务,设立人承担连带责任。
(3):1、甲方可拒绝付款,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规定期限内,若乙方拒绝提供,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约,同时要求乙方双倍返还违约金。2、甲方可要求赔偿15万损失或者要求双倍返还违约金。当然现实中会选择后者。

『肆』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大家帮帮忙,谢谢!

第三题答案:不合法,因为田某高某行为违反我国商法中有关竞业禁止的规定.下文中有相关论述.
2不合法,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罢免,公司董事会无权罢免
3可以.因为二人确实违反法律
竞业禁止
所谓竞业禁止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中国的相关法律中没有对竞业禁止的对象做出明确限定,因此,雇佣双方自愿签订的竞业禁止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因此,竞业禁止合同的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就是无效协议。对于竞业禁止的补偿金数额,法律上也没有一个明确和权威的规定,按照深圳和珠海的相关规定,补偿金的数额须不少于该员工年收入的2/3和1/2,如果补偿金支付的数额较少,法院通常也会判决该竞业禁止协议无效。
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作出如下规定: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伍』 求经济法案例回答

1.有效。合同为口头形式,符合合同要见为有效合同。
2.有效。第三人不知道轿车为抵押物,为善意第三人,合同有效。
3.有优先受偿权。
4.判决李某将卖车价款首先偿还张某,不足部分由李某补偿。

『陆』 经济法题:李某欠张某3000元债务,在张某向李某催要所欠款项时

这要看李某给张某出具的委托书内容是什么,如果只是委托张某收款,在王某将4000元给了李某后王某的债务履行完毕,王某就不再负有偿还义务了。如果李某出具给张某的是债权转让书,那么李某就丧失了债权,这种情况下李某取得4000元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王某。

『柒』 几个经济法案例分析题(1)

一、风险转移以“交付”为准,本安彩电交付,所以损失就由乙承担。
二、ACD
三、合法,他专违反了同业竞业规属定。收入应归“哈娃娃”矿泉水公司。
四、1、可将二者同时作为被告,民事责任由华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2、该合同有效。
3、对内有效,对外无效。
五、公司分立时,不成将债务全部约定由一方承担,除非债权人同意,否则可以要求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捌』 经济法案例求答案

1、不合法。董事、监事应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无效。属虚增资本,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3、不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4、应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偷税是公司行为。公司内部应按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玖』 急求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

这个是什么经济法,我只学过初级的,这个不是太懂

『拾』 经济法案例。2008年5月18日。张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馨竹饮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万元。

诉讼请求没问题,合理合法。
个占50,那就是一个人还一半。
另外如果是连带责任的话,也可能会出现一个人把钱全部还上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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