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伪造凭证索取钱财是什么罪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你好,该行为违法是毫无疑问的,并且涉嫌私刻印章加伪造公文犯罪, 外加涉嫌金融诈骗犯罪。一旦被抓,两三年徒刑是最起码的。
㈡ 经济法印花税中的应税凭证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专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属、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帐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㈢ 经济法案例分析。(需要比较详细的回答)
区分原则,张三与李四买卖合同成立;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以交付为生效要件,李四回取得所有权;银行与答张三的抵押合同生效时,是否适用善意取得而取得汽车的抵押权尚有争议;李四已取得汽车所有权,有权要求张三协助变更登记,亦有理由拒绝银行实现轿车的抵押权。
㈣ 求懂经济法的好心人。。!求助答案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B.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时需缴足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C.个人独资企业对被聘用人员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入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答案:CD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D正确。第8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设立没有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B错误。第19条第4款:“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C正确。
不好意思,只有一题。
㈤ 请问会计原始凭证是不是要个记帐凭证连一起,还是分开保存呢
连一起,不能分开保存。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应该连一起的,在经济法中,可以把应该理解为必须的意思。
我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即只有当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共同组成的会计凭证才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
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我国《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这里的会计凭证是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第十四条)。
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保存及粘贴注意事项如下:
一、原始凭证应该粘在粘单上,然后再把记账凭证也粘在粘单上,记账凭证在原始凭证的上面。
二、粘贴规则:按照记账凭证内容把原始凭证一张张粘贴附在记账凭证后,记账凭证应该粘贴在原始凭证粘贴上,由左上到右下粘贴后,再在最前面粘贴报销单。
三、注意事项:要求一张粘贴单要粘贴得比较平顺整齐,几边平衡,左上角或左边要预留装订位置等,根据自己不断的积累,采用适合本单位的粘贴方法。
四、原始凭证粘贴的规定一般是:
(1)在空白报销单上将原始报账凭证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从右至左呈阶梯状依次粘贴;若票据较少,可直接在正式报销单的反面粘贴(原始凭证的正面与报销单的正面同向);若票据较多,可在多张空白报销单上粘贴。
(2)将已填写完毕的正式报销单粘贴在已贴好的原始报销凭证的空白报销单上(将左面对齐粘贴)。
五、原始凭证没特别要求,只要粘贴工整,别人核对时能够看清楚就可以。注意几小点:
(1)根据财务要求粘贴纸的大小粘贴在粘贴纸的范围内
(2)很多很小的纸要摊开粘贴,比如停车费特别多,粘在A4纸的半张纸上时,可以摊开几行粘满,财务容易装订。
(3)粘贴单据时最好要分类粘贴,不同的类可以粘在不同的纸上(视原始单据的多少而定)
(4)粘贴较小票据时要给装订留一定的装订空间,方便装订后还能查阅5、实在不清楚可以请教你公司的财务部门,财务部门的装订是很有标准的。
(5)经济法凭证索取扩展阅读
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一起保存所涉及情况
1,原始凭证没丢失,但是发现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的情况:
一项业务涉及到收付款,也涉及到非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结转,如果采用专用记账凭证,需要将该业务分别填制收付款记账凭证和转账凭,此时就会出现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
这种情况下多张记账凭证可以只附一张原始凭证: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上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2,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而且不属于同一会计主体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要填制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几个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根据账务处理流程“经济事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报表”,是不是只能依据记账凭证登记账簿?
3,《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这里的会计凭证是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第十四条)。
4,账簿登记一般的规则是依据记账凭证逐日逐笔登记,比如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账户的登记,收入、成本、费用等明细分类账可以汇总登记,对于原材料等明细账可以暂不编制记账凭证,根据领料单直接登记明细分类账。
严格来说账务处理流程应该写成“经济事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为了解释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的关系,将“-会计凭证-”展开为“-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相关关系:
1,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 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
原始凭证的种类很多,包括发货票、收货单、领料单、银行结算凭证、各种报销单据等。
原始凭证按来源不同,可分为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是由本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经济业务时填制的凭证,
自制凭证按其反映业务的方法不同,又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一次凭证如“现金收据”、“银行结算凭证”、“收料单”、“领料单”、“发货票”等、累计凭证如“限额领料单”等。
汇总原始凭证如“发料汇总表”、“工资结算汇总表”等。外来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从其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供应单位的发货单等。
分别情况如下: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如果无法取得外单位证明或者是自制原始凭证,当事人要写明详细情况。
上述证明或说明,要由经办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记账凭证。
2,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或分录凭单,是会计人员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单据。记账凭证原则上要求必须附有相关的原始凭证方发生效力。
参考来源:会计凭证保管-网络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㈥ 经济法中买卖双方可以不用开发票吗
根据规定,是不可以不开发票的,这涉嫌逃税。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因此,买卖双方不能不开发票。
但是,现实经济往来中,不开发票,只要买方不提异议,who care?至于政府监管风险,有太多办法可以规避,最常见的就是搞好政商“关系”。
㈦ 经济法问题单选。谢谢。
1、C
2、B
3、B
4、B
这些都是民商法的最基本问题,相关教材中都很容易找到对应答案。
㈧ 证券包括哪些
1、按照所体现的内容分为
货物证券
证券本身就能表明某种财务所有权的证券。货物证券也叫商品证券、财务证券,如提单、栈单等。
货币证券
属于一种金融证券。是指证券本身能用来代替货币使用并使持券人或第三者取得货币索取权的书面凭证,如汇票、本票、支票、存单等。
资本证券
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直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其主要包括股权证券与债权证券,前者具体表现为股票和认股权证,后者则表现为各种债券。
2、按发行主体分
公司证券:由公司企业等经济法人发行的,主要包括公司股票、股权证及公司债券等。
金融机构证券:由银行、保险公司、信用社、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包括金融机构股票、证券、保险单、储蓄存折、定期存款单、可转让的大额存款单等。
政府证券:包括国库券和公债券两大类。
3、收益分类
从广义上,按照是否能给使用者带来收入,证券可以分为有价证券和无价证券两大类。
无价证券,是指不能给使用者带来收入的证券。包括凭证证券和所有权证券。
有价证券,是证券的一种,即其本质仍然是一种交易契约或合同,任何有价证券都能给其持有人在将来带来一定的收益。
有价证券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做不同的分类。按发行主体来划分可以分为政府证券、金融证券和公司证券。按上市与否,可以分为上市证券和非上市证券;
4、性质分类
证券按其性质不同,证券可以分为证据证券、凭证证券和有价证券三大类。
证据证券
只是单纯地证明一种事实的书面证明文件,如信用证、证据、提单等。
凭证证券
是指认定持证人是某种私权的合法权利者和证明持证人所履行的义务有效的书面证明文件,如存款单等。
有价证券
是指标有票面余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区别于上面两种证券的主要特征是可以让渡。
㈨ 关于经济法和回扣的问题
不用请律师
1什么样的证据可以举报当事人有吃回扣的嫌疑?
什麼叫做回扣,回扣是从发票里面来的吗?请仔细想想,就算买的东西贵,就算真的收了回扣,也不是发票能够证明的。
回扣是对方给的,如果对方说没有给,谁能乱定罪?
2此类事件是否是公安机关的介入范围?
是
<<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3当事者应该如何取证?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不需要取证,如果真被提起公诉,那时需要检查机关提供证据来证明该员工有以上行为。到时候才请律师也可。
相反,该离职员工突然接到单位老总的恐吓电话,如果与“钱”有关的,还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公布实施)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八、将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㈩ 经济法关于两年以上发票不予追诉是什么意思
《刑事案件追诉期复》第六十一条(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旦立案,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