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聚集经济的创新经济学与聚集经济
(一)创新经济学与传统经济学的区别
创新经济学在研究聚集经济时与传统经济学有很大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点:
1.研究的重点不同。创新经济学更关注技术的变化和经济个体差异对创新的影响,由于经济个体的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随着学习的不断积累,他们的创新行为会随时改变,所以,创新是一个复杂的互动学习过程的结果,它既依赖于创新行为的动态变化,也依赖于创新个体之间的交互影响;而传统经济学只关注创新本身。
2.研究的范围不同。创新经济学更关注创新机制和历史的影响,以更加开放的方法将经济、政治、历史和社会等因素融合在一个理论之中,而传统经济学只关注经济理论本身的合理性。
(二)创新经济学对聚集经济研究的主要内容
1.技术知识的隐含属性与聚集经济。
创新的固化结果通常表现为知识,而知识根据其传播和学习的特征可分为明示知识和默示知识两类。明示知识就是公共知识,也是模式化的知识,它很容易储存、复制和传播,且远距离传输的成本也很低;默示知识就是隐含的知识,也是非模式化的知识,主要表现为技术知识,它只有通过个人的经验、经历、参与或是个体之间面对面的交谈、示范、指导等方式才能获得,它是通过经济个体之间的互动学习来进行直接传输的。因此,厂商地理集中有利于厂商之间的相互接触和学习。厂商为了获取特定的隐含性技术知识,总是选择聚集在相同或类似厂商所在的地区。因此,厂商聚集在特定地理区位的重要目的,就是通过厂商之间的互动交流来获得这种默示性的技术知识。
2.创新过程的特性与聚集经济。
首先,创新是一个风险不确定的过程。这种不确定主要来源于创新相关信息的有限性和创新结果的不可知性,如果经济个体与外部伙伴一起参加创新,共同参与或协作可使这种不确定性最小化。所以,创新过程的不确定性激励厂商集中在一起组成互动网络来进行创新活动。
其次,创新活动对即期研究非常依赖。在100多年的经济发展历史中,大学等科研机构的即期研究对创新过程有持续的影响,单个厂商的创新主要依赖基础研究提供的科研机会。因此,厂商为了获得即期研究成果,一般尽可能地接近科研机构较密集的地区,因为这些科研机构是前沿科技知识和信息自由传递的重要来源。
第三,创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影响创新活动的因素经常发生变化,技术研究的复杂性也会日益增加,因此,当地厂商参与正式研究机构的创新活动,可降低获取自身创新所需信息的成本。
第四,“干中学”是创新过程的一个重要特征。技术创新和改进主要依赖默示知识,而这种知识主要来自于个体的“干中学”,很难通过远距离传输,这就导致企业将其区位选择在与竞争者或供应者较近的位置,进而形成产业地理集中。
第五,创新是一个历史积累过程。创新的未来方向主要由目前的技术发展水平来决定,而企业和研究机构技术创新的可能性也主要由过去已经取得的创新成果所决定,因此,创新是一个历史积累过程。这一特性表明在过去取得创新成功的地区,也就是未来成功创新的最佳地区,创新因而也表现出显著的地理聚集性。
3.创新体制与聚集经济。
创新体制是创新活动的基本保障,创新体制首先是创新机会条件。创新机会条件主要指创新的利润机会、创新成功的可能性和创新的普及程度(新技术在不同产品和市场中的使用程度),而创新机会条件与技术和产业的类型、某些关键技术突破和当地学习能力相关。其次是当局条件。当局条件主要指保护创新和防止技术外溢的可能性,当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越完善,创新的动力越大;而知识产权保护程度越低,技术外溢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厂商的聚集与当局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相关。再次是积累条件。积累条件主要指各种创新连续的相关程度,通俗地说,过去的创新不仅限制现在的研究,而且对未来创新有影响。最后是技术基础。主要指创新活动所依赖技术的特性,一般说来,技术改变越快,其传输的默示性、复杂性也就越强,其非正式传递就越重要,厂商之间的距离对创新的影响就越强;技术越标准化、模式化和简单化,则其正式传递就越强,距离远近对个体之间技术的传输就越不重要,对创新的影响就越小。
4.创新体系与聚集经济。
创新与一国政府的政策支持体系密切相关,根据夫瑞曼(Freeman,1995)的研究,国家创新体系这一概念,首先由朗德瓦尔(Lundvall)在1987年提出,并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得到了极大发展。创新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创新体系、行业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在知识经济时代,置根于特定社会环境的创新体系对知识的学习传播体系和市场体系有重大影响,特别是对生产体系的地理分布会产生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一国创新体系对聚集经济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⑵ 什么是创新经济
[编辑本段]创新经济学理论的产生 创新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适用于很多领域。在经济学范畴,奥地利经济学家J·A·熊彼特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先提出了创新的基本概念和思想,形成了最初的创新理论。1939年和1942年熊彼特又分别出版了《经济周期》、《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两部专著,对创新理论加以补充完善,逐渐形成了以创新理论为基础的独特的创新经济学理论体系。 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内容主要包括: 1.从生产函数出发,研究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变化实现的新组合。其创新概念坚持了发展的观点,强调了实现创新的新组合是通过小步骤地不断调整从旧组合中产生的。 2.提出创新是企业家的职能,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即企业家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之中,从而实现经济发展的动态性和循环性。 3.提出创新是一个过程,是一个创新者、模仿者、改进者互相竞争和蚕食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创新发展和成熟的过程。 熊彼特在经济学领域对创新理论的研究,将创新和企业生产联系在一起,强调企业家的重要作用,建立了创新经济学理论的最初体系,为后人继续研究提供了成熟的理论基础。其追随者把熊彼特的创新经济学理论发展成为当代西方经济学的两个重要理论分支:以技术变革和技术推广为对象的技术创新经济学;以制度变革和制度形成为对象的制度创新经济学。 [编辑本段]技术创新经济学理论的研究 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尤其是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兴起,许多国家的经济出现了长达20年高速增长的黄金期,技术创新对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西方经济学家开始重新审视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并将技术创新与经济增长相联系,从而出现了技术创新理论。 西方经济学界对于技术创新理论的研究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以技术进步为变量,构建生产函数进行研究这一阶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将经济学与统计学理论进行有效结合,以经济部门的历史数据为依托,通过统计学解释经济增长的原因。1957年,索洛在《经济学和统计学评论》上发表了《技术变化和总量生产函数》,把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形式本身和“技术水平恒定”的限制加以改进,从希克斯中兴技术进步出发,推导出增长速度方程,分析技术进步的作用,指出了经济增长中技术进步所作的巨大贡献。在产出增长型技术进步的情况下,技术变化项保持边际替换率不变,而仅仅增加或减少由给定投入所能获得的产出,索洛把生产函数写成: Y =A\boldsymbol{f} (K,L) 其中Y、K、L、A分别代表产出、资本、劳动和技术水平。 索洛通过对美国1909年至1949年间私营非农业经济的劳动生产率发展情况进行实证分析,发现这段时期内,每人每小时的总产出(国民生产总值)翻了一番,其中技术进步的贡献占了87.5%,而其余12.5则是依靠资本投入量的增加。据此,索洛进一步提出:技术创新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是经济增长的基本因素;技术与其他商品一样在带来创新收益的同时,也受到非独占性、外部性等市场失灵因素的影响,适当的政府干预将极大地促进技术创新的进行。并建立了著名的技术进步索洛模型,专门用于测度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2.以技术创新的模仿和推广为对象进行研究该阶段的研究并不是对于技术进步本身所带来的经济增长的研究,而是将研究的视角转换到技术进步的扩散对于经济增长的推动。如何实现在部门间的技术扩散,是该阶段研究的重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曼斯菲尔德的技术推广模式。曼斯菲尔德对于技术创新理论的发展主要是对模仿(某企业首先采用一种新技术后,其他企业以它为榜样,也相继采用这种新技术)和守成(某企业采用一种新技术后,其他企业并不模仿它,依然使用原来的技术)的研究,模仿率是以首先采用新技术的企业为榜样的其他企业采用新技术的速度,这是一种技术上的创新如何在本部门逐步推广,如何被其他企业相继采用的关键。曼斯菲尔德的技术推广模式试图说明一种新技术首次被某个企业采用后,要多长时间才能被该部门多数企业采用。模仿率差别大的原因,可从技术推广模式中对有关因素的分析和估算中得到解释。 由于曼斯菲尔德的分析是建立在一些纯理论的假定基础上,与现实有相当的差距,因此,他的技术推广模式是一种理论化的模式,所研究的技术推广是在一个部门内部的推广。而实际上,技术推广不单单局限在部门内部,在整个行业甚至整个经济社会环境中都能够推广。 3.以技术进步与市场结构的关系为对象进行研究 进入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市场作为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被更多的经济学家所关注。通过对垄断与竞争两种不同市场结构下,技术进步所带来的经济增长幅度的研究,经济学家意识到:市场结构对技术进步的影响极大地制约了其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经济学家M·卡曼、N·施瓦茨等人从垄断与竞争的角度对技术创新的过程进行了研究,探讨了技术创新与市场结构的关系,提出了最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市场结构类型。M·卡曼、N·施瓦茨认为,制约和影响技术创新的因素主要有:一是市场竞争程度的强弱;二是企业规模的大小;三是垄断力量的强弱。他们将技术创新分为两类:一类是由预计可以获取垄断利润的引诱而采取的创新措施,即所谓垄断前景推动的创新;另一类是迫于竞争对手的威胁而采取的创新措施,即所谓竞争前景推动的创新。他们认为,要使社会上的创新活动能够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这两类创新都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如果只有垄断前景推动的创新,一旦企业的垄断实力增强,足以保证垄断利润的获取,创新活动就会衰减甚至停止;而如果只有竞争前景推动的创新,则所有企业都只想做花费成本较小的模仿者,而不愿做花费成本较大的创新者。M·卡曼和N·施瓦茨的这种分析,旨在进一步论证,垄断竞争型市场是最适于技术创新的市场结构类型。 4.以国家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进行研究熊彼特在其创新经济学理论中曾经指出,创新是企业家的职能。然而英国学者克里斯托夫·弗里曼通过对日本、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创新活动特征的实证分析后,认为技术创新不仅仅是企业家的功劳,它不是企业的孤立行为,而是由国家创新系统推动的。国家创新系统是参与和影响创新资源的配置及其利用效率的行为主体、关系网络和运行机制的综合体系,在这个系统中,企业和其他组织等创新主体,通过国家制度的安排及其相互作用,推动知识的创新、引进、扩散和应用,使整个国家的技术创新取得更好绩效。国家创新系统理论侧重分析技术创新与国家经济发展实绩的关系,强调国家专有因素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并认为国家创新体系是政府、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和中介机构等为寻求一系列共同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建立起来的,将创新作为国家变革和发展的关键动力系统。 由此,弗里曼提出了技术创新的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将创新主体的激励机制与外部环境条件有机地结合起来,并相继发展了区域创新、产业集群创新等概念和分支理论。 [编辑本段]制度创新经济学理论的研究 20世纪60年代以后,通过对企业环境的界定及其与组织制度动态性的研究,理论界普遍认为环境与组织制度之间是一种互动性的匹配关系,二者必须互相适应。格罗夫提出环境分析的“三维”概念,认为任何环境都可以从三个维度进行分析,这三个维度分别是:环境的动态性、环境的复杂性和环境的容量。这一理论的提出使人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环境不可能去适应组织制度,为了保证企业的持续性增长,必须进行组织制度的创新。 美国经济学家兰斯·戴维斯和道格拉斯·诺期,在1971年出版了《制度变革与美国经济增长》,利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中的一般静态均衡和比较静态均衡方法,对制度创新作了较为系统的阐述。该理论认为,制度创新是指能使创新者获得追加利益的现存制度的变革。它往往是采用组织形式或经营管理形式方面的一种新发明的结果,只有在预期纯收益超过预期成本时,制度创新才能成为可能,技术创新需要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制度创新是技术创新的保证。他们提出促成制度更新的主要因素有:一是规模经济性。市场规模扩大,商品交易额增加,促进制度变革,降低经营管理成本,获取更多经济利益。二是技术经济性。生产技术和工业化的发展,城市人口增加,企业规模扩大,促使人们去进行制度创新,以获取新的潜在经济利益。三是预期收益刚性。社会集团力量为防止自己预期收益的下降而采取的制度变革措施。例如在通货膨胀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工资、利息等固定收入者就要求实行收入指数化制度,以保障自己的实际收入不因通货膨胀而下降或不至于下降得过快过多。 兰斯·戴维斯和道格拉斯·诺期进一步把制度创新的全过程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形成“第一行动集团”阶段。所谓“第一行动集团”是指那些能预见到潜在市场经济利益,并认识到只要进行制度创新就能获得这种潜在利益的人。他们是制度创新的决策者、首创者和推动者,他们中至少有一个成员是J·熊彼特所说的那种敢于冒风险的、有锐敏观察力和组织能力的“企业家”。 第二阶段是“第一行动集团”提出制度创新方案的阶段。先提出制度创新方案,再进入下一阶段的创新活动。 第三阶段是“第一行动集团”对已提出的各种创新方案进行比较和选择的阶段。方案的比较和选择,必须符合能获得最大利益之经济原则。 第四阶段是形成“第二行动集团”阶段。所谓 “第二行动集团”是指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帮助“第一行动集团”获得经济利益的组织和个人。这个集团可以是政府机构,也可以是民间组织和个人。 第五阶段是“第一行动集团”和“第二行动集团”协作努力,实施制度创新并将制度创新变成现实的阶段。 制度创新理论在肯定制度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并不否认技术创新对于制度创新安排的收益和成本的普遍影响,从而使该理论内部因素的互动影响成为可能。技术创新不但可以增加制度安排改变的潜在利润,而且可以降低某些制度安排的操作成本,从而使建立更加复杂的经济组织有利可图。
⑶ 创新经济学的介绍
创新经济学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适用于很多领域。在经济学范畴,奥地利经济学家J·A·熊彼特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先提出了创新的基本概念和思想,形成了最初的创新理论。1939年和1942年熊彼特又分别出版了《经济周期》、《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两部专着,对创新理论加以补充完善,逐渐形成了以创新理论为基础的独特的创新经济学理论体系。
⑷ 创新概念的经济学解释有哪些
创新是指以现有的思维模式提出有别于常规或常人思路的见解为导向,利用现有的知识和物质,在特定的环境中,本着理想化需要或为满足社会需求,而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方法、元素、路径、环境,并能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
创新,顾名思义,创造新的事物。《广雅》:“创,始也”;新,与旧相对。创新一词出现很早,如《魏书》有“革弊创新”,《周书》中有“创新改旧”。和创新含义近同的词汇有维新、鼎新等,如“咸与惟新”、“革故鼎新”、“除旧布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创新是指人类为了满足自身需要,不断拓展对客观世界及其自身的认知与行为的过程和结果的活动。或具体讲,创新是指人为了一定的目的,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对事物的整体或其中的某些部分进行变革,从而使其得以更新与发展的活动。
创新是家首次向经济中引入的新事物,这种事物以前没有从商业的意义上被引入经济之中。
⑸ 创新经济学的演变特点
从整个创新经济学理论演进的轨迹中,可以发现创新经济学理论的研究展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以对动态因素的研究揭示动态增长的根源,从而获得保持经济增长的方式。在
整个创新经济学理论的演进过程中,动态因素的影响作用一直是研究的重点所在,其中主要表现在对环境因素变化的分析。环境变化相对于组织而言,是动态的外生变量,当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组织显示其适应变化的行动迟缓,其结果是组织出现效率损失,改变这种局面的方式就是创新。通过创新,使组织与变化的外部环境相适应,保证组织的动态性,从而使其具备生命力。这是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动态影响因素。 这是创新经济学理论的精髓,从熊彼特创建该理论之初被很好地继承下来。所有创新经济学家研究的最终目的也都是围绕如何获取和保持核心竞争优势展开的。
创新经济学理论研究的反思
目前对创新经济学理论的研究已经从各个角度展开,但继技术创新理论、制度创新理论之后,尚未形成另一个完整的创新经济学理论分支。从研究的趋势来看,该领域的研究目前所展现的趋势将进一步被加强,并将更加注重研究的焦点。从研究的方法来看,数学分析、统计分析、动态分析、理论与实证分析的手段将继续被运用,实证分析将再一次被理论界所关注。
值得庆幸的是,近几年管理学界对创新的研究硕果累累,从中可以看到研究创新的视角依然有待发掘。诸多理论中最值得关注的是破坏性创新理论。破坏性创新理论由哈佛大学商学院的Christensen教授提出,该理论指出,破坏性创新是通过推出一种新型的产品或者服务而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市场。其产品往往比主流市场已定型产品的性能要差,一般比较便宜、更加简单、功能新颖、便于使用,这些都是新用户喜欢的特性,所以全新的市场能够开拓出来,此类创新对已经形成市场份额的在位企业具有破坏性,因而称之为破坏性创新。破坏性创新理论的启示在于:对创新经济学理论的研究本身应该基于创新思维之上。然而20世纪的技术创新理论、制度创新理论都是对主流技术、制度的完善与改进,在此基础之上,引入和建立了有利于经济增长的创新模式。这种研究方式的最大不足在于对原有理论进行了维持性创新,无法带来该理论研究领域的飞跃,将破坏性原理引入到对创新性经济理论的研究中,得出结论:创新不一定是向上的,不一定是改进和完善,它还可以是向着低端的破坏。经济学界一直以来强调投入和产出的适当比例,在创新的过程中,当技术进步的投入已经无法带来对应比例产出时,应当否定它,“铱星计划”的惨痛教训证明了这一点。进步并不是创新经济学理论研究的唯一着眼点。
⑹ 经济学上的创新就是什么的组合
经济上的创新,其实还是非常伟大,非常不错的,我个人看来哈
⑺ 创新经济学的理论内容
1.从生产函数出发, 研究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变化实现的新组合。其创新概念坚持了发展的观点,强调了实现创新的新组合是通过小步骤地不断调整从旧组合中产生的。
2.提出创新是企业家的职能,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即企业家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之中,从而实现经济发展的动态性和循环性。
3.提出创新是一个过程,是一个创新者、模仿者、改进者互相竞争和蚕食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创新发展和成熟的过程。
熊彼特在经济学领域对创新理论的研究,将创新和企业生产联系在一起,强调企业家的重要作用,建立了创新经济学理论的最初体系,为后人继续研究提供了成熟的理论基础。其追随者把熊彼特的创新经济学理论发展成为当代西方经济学的两个重要理论分支:以技术变革和技术推广为对象的技术创新经济学;以制度变革和制度形成为对象的制度创新经济学。
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尤其是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兴起,许多国家的经济出现了长达20年高速增长的黄金期,技术创新对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西方经济学家开始重新审视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并将技术创新与经济增长相联系,从而出现了技术创新理论。
⑻ 有哪些比较好的创新经济学教材
课程名称是政治经济学(专题)吗,如果是的话,教材名称是中国经济改革的理论创新与体制演进,作者是戴文标,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定价是39.8元
⑼ 创新经济学的创新阶段
兰斯·戴维斯和道格拉斯·诺期进一步把制度创新的全过程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形成“第一行动集团”阶段。所谓“第一行动集团”是指那些能预见到潜在市场经济利益,并认识到只要进行制度创新就能获得这种潜在利益的人。他们是制度创新的决策者、首创者和推动者,他们中至少有一个成员是J·熊彼特所说的那种敢于冒风险的、有锐敏观察力和组织能力的“企业家”。
第二阶段是“第一行动集团”提出制度创新方案的阶段。先提出制度创新方案,再进入下一阶段的创新活动。
第三阶段是“第一行动集团”对已提出的各种创新方案进行比较和选择的阶段。方案的比较和选择,必须符合能获得最大利益之经济原则。
第四阶段是形成“第二行动集团”阶段。所谓“第二行动集团”是指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帮助“第一行动集团”获得经济利益的组织和个人。这个集团可以是政府机构,也可以是民间组织和个人。
第五阶段是“第一行动集团”和“第二行动集团”协作努力,实施制度创新并将制度创新变成现实的阶段。
制度创新理论在肯定制度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并不否认技术创新对于制度创新安排的收益和成本的普遍影响,从而使该理论内部因素的互动影响成为可能。技术创新不但可以增加制度安排改变的潜在利润,而且可以降低某些制度安排的操作成本,从而使建立更加复杂的经济组织有利可图。
⑽ 求《技术创新经济学》柳卸林著,PDF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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