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经济学法 > 论经济法功能

论经济法功能

发布时间:2020-11-26 09:42:54

1. 经济法的作用有什么

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和社会组织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回在不同的国家中,根据其调整答范围的大小,可分为广义经济法和狭义经济法。前者指调整国家机关、各种社会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物质资料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交换、分配、消费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全部法律规范。后者指国家直接干预、管理国民经济,以及经济组织进行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但无论广义还是狭义,经济法都是国家干预和管理经济的重要工具和特殊手段。因此,经济法是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重要部门。

2. 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的功能

经济法:是国家及政府经济领导部门和经济组织的领导者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协调经济活动、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

经济法的功能:

法律的功能外化为法律的作用,法律的作用决定与法律的功能。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根本功能在于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进步,不同的法律部门以各自的方式,在不同的领域发挥着作用,经济法的功能反映了其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价值。而经济法的功能在于保障和规范国家对市场的介入。这种规范和确认起到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作用。

3. 如何写论经济法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功能

经济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在现代文明建设中,法治追求的价值标准和目标是社会
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充分
地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而
经济法作为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缺陷的现代法,在构建
和谐社会中具有特殊作用
(一)克服市场经济运行所造成的失灵和分化、分裂作用,
保障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特性”,决定r经济法在本
质上能够促进社会和谐
两方资本主义社会在21世纪初,囚为市场经济的个体营
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后,囚为市场Joe.断、外部效应、小能有
效提供公共物品、信息偏在等等市场失灵,发生r严重的经济
危机为克服市场经济调竹社会经济运行的这种自发性、言目
性和滞后性,为解决市场运行中的危机,为挽救资本主义社
会,两方国家和政府开始抛弃自由主义的“夜警国家”信条,主
动而积极地对经济运行进行调控,而调控的主要形式即是经
济法如《反托拉斯法》、《竟争法》、《产业法》、《计划法》、《预
算法》以及《l,’i]定资产投资法》、《金融法》等,就是国家对于市
场失灵而进行的宏观调控的法律进入2n世纪7n年代以后,
国家(政府)失灵现象开始凸现,低效率卜预、无效率卜预甚至
负效率卜预成为常态,过度{几预更成为影明市场运行的一个
重要原囚在此情况下,经济法又担当起r“{几预政府”、防止
国家(政府)失灵的重任经过十年的自觉的市场经济实践,
Znn2年我国颁布r《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在这两部法律中,小仅规
定“国家引导、支持”、“国家采取措施”、“国务院负责”、“国家
保护”等条款,以确立国家调控的权限,而目还具体地设定和
规范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权限,具体地规定r其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所要承担的责任
经济法通过对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调控,解决个体营
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后,在促进经济稳定增民的}J时,保障
r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促进和保障r社会和谐
(一)经济法促进经济发展、解决经济问题的“经济性”,极
大地促进着社会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在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经济法依靠其统一综合机能,能够组
织经济的运行,能够促进经济的集约化和经济联合,促进统一
市场和国际经济的联系经济法组织经济既体现在经济组织
法的制定和实施中,如《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和《公司
法》;还体现在颁布和推行的经济管理法(如市场上的管理机
构法等、行业上的商会组织法等)、经济活动法(如银行法、证券
法、}业产权法和票据法等)、经济监督法(如核算上的会计
法、统计法,技术上的标准化法、计虽法)等等法律中它们都
切实地起着组织经济生产的作用,对促进社会和谐起着积极
的作用
另一方面,通过对市场经济运行中影明社会公平的经济
问题的解决,经济法促进r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我国现阶段
存在的贫富差距,严重影明着我国社会的和谐,影明着社会稳
定邓小平同志甲就提出,“十一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w裕起
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我们要利用各种手
段、各种方法、各类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川贫富差距体现在
城乡之问,体现在为两部之问,体现在各个阶层之问为实现共
同富裕,需要国家制定有效的“财税法”来进行调}}J,例如在《税
法》方面,应适时开征“遗产税”,提ICJ个人所得税的累进额;在
《财政法》方面,国家要加大对小发达地区、行业、群体的支持力
度;在《社会保障法》方面,建设更为有效和覆盖面)’的失业、医
疗、养老等方面法律,缩小社会差距所有这些经济法手段的运用,都能够调'1J社会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
此外,在解决社会经济结构小和谐问题上,国家} }J以制定
《产业结构法》、《小景气行业法》事实上,我国制定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等,都是
在用经济法的手段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结构小平衡问
题,}J时也促进着社会和谐
在解决代际小平衡问题上,解决人,;自然,人,;资源之问
矛后问题上,环境、资源方面的法律.}J发挥积极作用例如《环
境保护法》、《资源保护法》、《环境影明评价法》、《清洁生产促
进法》、《再生能源法》等等,都能够解决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中
的代际小平衡、小和谐问题,能够促进人,;自然的和谐,促进
人,;资源的和谐,使人类社会的.}J持续发展落到实处,真正实
现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
(份)经济法通过动态地解决政府,;市场关系、边界问题,
从而“制度性”地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实现
“社会经济已经发展到这样的地步,离开国家的经济职能
和调竹经济的法律,社会经济就会立即陷于崩溃", I=I这是当今
时代的政治经济背景在这种背景下,社会和谐和社会稳定的
首要问题是政府,;市场的关系问题囚为,如果政府,;市场的
关系、边界没能得到很好的处理,小仅市场的效率会遭受损
失,更为严重的是,权力介入市场经济运行会n:接导致社会小
公平出现,导致社会问题的产生,导致社会小和谐
实际上,目前,政府对经济活动介入已经越来越多地被利
益所驱动而对于政府,;市场关系、边界问题,传统的强调所
有权绝对、契约自由和私人自治的民商法无能为力如何控制
政府过多地卜预市场,就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在这个问题
上,经济法已经作出r许多有益的探索,已经在建立政府,;市
场的制度性关系上取得r成效
以我国已经颁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农业机械化促进
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为例,这份部法律都洋细而具体地规
定r政府部门在具体经济活动中的权力,它们在经济活动中
的权利,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所要承担的责任,还规定政府要
从职能iiJ.政府l门提供生产信息、提供有公信力的认证、提供培
训等服务iiJ.政府转换,这些都显示r经济法在“{几预政府”方
面的有益探索
即如严重影明我国社会稳定和谐的Ji}i败问题,其根本的
一个源头即是权力.}J以轻易地进入市场,} }J以随便地对市场
进行卜预邓小平同志告诫过的“小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Ji
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但我们认为,除r体制内
外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之外,只有对于政府,;市场
关系能够“制度化”地界定和划分,刁能够大大减少权力在市
场上的“寻租”行为.减少l}}i败.从而保障社会真正的和谐
(四)经济法之产生和实现的“现代机制”,保证r经济1G
能够促进社会和谐
经济法,;现代社会政治、社会条件密切相关它能够促巡
社会公共利益,能够促进社会发展井解决政府,;市场之问u`
关系,而在于其产生和宗旨实现上,具有独特的“现代机制”
经济法产生于纠正市场和政府失灵,这决定r经济法右
其产生过程中,小仅有国家(政府)的作用,而目存在各种利责
团体的参,;,存在着在程序和机制上的社会性倾向囚此,私
们.}J以看到,一部经济法的产生,小仅要遵循传统的立法机制
而目要充分地吸收社会各方面意见,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鱿
过程序上充分的调研和公开的听证,以使包括政府各部门在睦
的利益能够充分表达和充分整合、协调囚此,经济法作为一个
国民经济运行层面上的“外在制度”法,其产生机制使其具备了
解决社会矛后、协调社会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品格
社会力晕的)’泛参与和社会政治}JAj种力晕勺_动和协调干
经济法的实施机制,保证r经济法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经济1G
为解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其运幸」
及宗旨实现过程中,小仅有国家的政策号召,有政府部门的红
织实现机制,而目需要)’大的社会中介机构,乃至社会团体u`
参,;例如:Ji校、行业协会、律帅事务所、会计帅事务所等中介
组织等等参,;其中这种社会力晕,;政治力晕的配合,川办调
社会力}: l’泛参,;的实施机制,以及政府部门实行的“问责制”
使得经济法的运行和实施机制也能够保障其促进社会和谐
今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红
主要领导卜部提i'Ji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if
话中,提出r和谐社会的六个草本特征,为和谐社会构建指往
r方向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为,经济法作为现代法,能够伍
进社会公共利益,能够在解决社会经济问题中促进社会经iii
发展,能够解决政府,;市场的制度性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疾
现社会正义而经济法的产生机制、运行和实施机制,则起}I
r根本性的保障作用相信随着经济法实践的深入和发展,L
必将能够担当起胡锦涛总书记所提出的使“社会各方面的和
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的“公平正义”的重任,在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注释
L1J C(邓小平年谱》下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4贞
L2]刘瑞复:《经济法学原理》,北s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 经济法产生的功能和价值是什么

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不但应当有其独特的调整对象,而且也应当有自己独立的作用范围。经济法的作用首先在于弥补民法公平观念之不足。公平原则是民法的最高准则,它既体现了民法的任务、性质和特征,也反映了民法的追求目的,是民事立法的宗旨、执法的准绳和行为人守法的基本指南。甚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公平原则是民法的活的灵魂。不仅如此,公平原则又与一切具体的民法原则不同,它具有对一切市民社会普遍适用的效力,且贯穿于整个民法的立法、执法和守法过程的始终。在公平原则与其他民法基本原则的关系上,公平原则既是其他原则的高位原则,对其他民法基本原则起到指导作用,同时公平原则又可具体化为平等原则、自由原则、自愿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并以这些原则作为其实现方式。但民法公平强调的是个体公平、条件公平和形式公平。这种公平有其自身存在的合理性,对于市民社会观念的确立、社会的进步、人性的解放、人格的尊重等许多方面都发挥了其他任何法律部门都难以比拟的重大作用。不仅如此,作为私法代表的民法是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为己任的法律规范,它所作用的社会生活的范围决定了它只能是私人利益的维护法,它承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都是“经济人”,承认市场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即是说民法只是从市场规则角度对市场行为进行规范,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只要市场主体沿着民法预先制定的行为规则去追求自身利益最爱猫扑.爱生活对于追求的结果就予以承认并加以保护,至于由此所产生的诸如人类生存危机、社会不公等问题,民法通常无能为力。民法所追求的平等也是社会条件的平等,对此列宁曾指出:“社会主义者说平等,一向是指社会的平等,指社会地位的平等,决不是指个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平等。”由此可见,民法所倡导的公平、平等的价值理念仅局限于经济个体之间的公平和平等,它仅仅是形式上的公平和机会上的平等,而不能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去追求实质的公平和平等。民法只能是个人利益的本位法和个人权利的维护法,如果硬要牵强附会地将民法建立在社会公共利益基础上去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那只能是削足适履,是民法的异化。传统的民法既然难以担当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任,那么这一任务就只能由作为社会法的经济法来承担。与民法相比,经济法强调的是社会公平、结果公平和实质公平,谋求的是社会的稳定发展,追求的是社会的整体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并不是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而是能让全体社会成员受益的整体利益,它既超越于个人利益之上,但又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与个体利益之间是一种既统一又有矛盾的关系。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们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彼此依存程度日益加深,因而从整体上协调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以推动社会发展已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因此经济法的存在既有其合理性,也有其广阔的作用空间。
其次是弥补商法效益观念之不足。按照一般理解,商法所调整的主要是商人及其行为。而商人作为市场主体,又以追求利润作为自己一切行为的主要目的和存在的唯一依据,是不折不扣的经济人。所谓经济人,按照古典经济学家穆勒的观点就是会计算、有创造性、能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人。⑤并且还应当是具有理性的人。所谓理性的人或人的理性是指经济人能够通过成本——收益或趋利避害原则对其面临的一切机会和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手段进行分析比较和优化选择。马克思指出:“人们扮演的经济角色不过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人们是作为这种关系的承担者而彼此对立着。”亚里士多德曾说过:“人就其本质而言,都是政治动物。”但同样应当强调的是,在作为政治动物的同时市场主体又是作为经济动物即经济人而存在的。政治人和经济人虽然具有不同的功能,但却有相同的价值行为准则,即无论是作为经济人还是作为政治人,都无时不在既定约束条件下以最小代价去获取最大收益。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人无非是活动在政治领域内的经济人。作为经济人,其最主要的特点是具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商法的主要作用就在于将经济人的这种逐利行为合法化、规范化,并为商人的营利行为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但商法中的效益侧重于对个体效益的张扬和保护,注重的是个人意识的尊重。其主要原因在于,商法中的效益原则是以经济自由主义为基础的,商法上的效益原则、自由原则或意思自治原则不过是经济自由原则的法律体现。而经济自由主义又是现代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基石。古典重农学派认为,人类社会和物质世界一样,都存在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这就是自然秩序。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是自然秩序所规定的人类的基本权利,是天赋人权的基本内容。自然秩序的实质在于个人利益和公众利益的统一,而这种统一只能在自由经济体制下才能得以实现。作为古典经济学思想集大成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将这种经济自由主义思想进行了发挥和完善,将个人主义作为“天赋自由经济制度”的基础。认为个人是其本人利益的最好明断者,明智的做法就是让每一个个人在经济活动领域中自主地抉择自己的道路。在这种一切听其自然的社会中,其规律性力量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进行调控的。自由放任意味着经济领域是一种只服从于自身规律运动和变化的独立经济体系,它独立于作为政治领域的国家之外,且政治国家不应干涉经济领域的活动。社会利益是在个人追逐私利的状态下实现的,个人的逐利过程同时也可以促进社会的整体进步。但这种效益至上和意思自治通常仅局限于个人,当个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人意思自治与社会的意思自治发生冲突时,商法首先选择的是尊重个人的利益和意思自治。换言之,当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商法侧重于尊重个人的意思自治和保护个人利益,而不能站在社会整体利益的高度对个人利益进行限制,对个人意思自治予以充分集中。因此,协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实现社会效益和社会整体利益追求的目的只能由作为社会法的经济法来承担。
最后是弥补行政法国家利益至上观念之不足。行政法是关于行政主体的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调整对象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和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之间的关系即行政关系。严格意义上的行政法是近代民主政治的产物,它以国家权力的有效划分、国家机关的严格分工作为条件。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大体上包括几方面的内容:关于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关于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关于行政法制监督的法律规范。行政法的主要特点是:内容极其广泛,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公安、民政、科技、卫生、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因其内容与社会生活关系十分密切,而社会生活经常发生变化,因此行政法规范常有变动;没有一部统一、完整、系统的行政法典,而由分散的一系列法律文件组成;法律文件数量特别多,在各个法律部门中居于首位;立法是多元的,不同国家机关的行政立法,其性质和效力均有所不同。行政法之所以无力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任,主要原因在于行政法主要体现的是国家意志,而在阶级社会中,国家意志又主要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因此国家有时虽然能兼顾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但从根本上说主要维护的还是统治阶级的利益,而不能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维护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即是说,以国家利益为本位的行政法既难以同时兼顾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不能把社会利益作为主要或唯一的价值追求。行政法主要调整和保护的是国家的政治生活,现代行政法的立足点应是限制国家的行政权力,即如何将国家的管理行为限制在合理范围内,制定行政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因此国家的一切只能包括其经济行政职能也应以实现这一目标为其存在目的。也就是说,行政法的主要内容是如何将行政机关的行为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政法律规范也主要表现为限权性规范。因此,从其作用领域和存在目的来看,行政法并不负有克服市场调节机制缺陷及维护市场条件的职能,也无力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任。

5. 经济法的基本功能和任务

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不但应当有其独特的调整对象,而且也应当有自己独立的作用范围。经济法的作用首先在于弥补民法公平观念之不足。公平原则是民法的最高准则,它既体现了民法的任务、性质和特征,也反映了民法的追求目的,是民事立法的宗旨、执法的准绳和行为人守法的基本指南。甚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公平原则是民法的活的灵魂。不仅如此,公平原则又与一切具体的民法原则不同,它具有对一切市民社会普遍适用的效力,且贯穿于整个民法的立法、执法和守法过程的始终。在公平原则与其他民法基本原则的关系上,公平原则既是其他原则的高位原则,对其他民法基本原则起到指导作用,同时公平原则又可具体化为平等原则、自由原则、自愿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并以这些原则作为其实现方式。但民法公平强调的是个体公平、条件公平和形式公平。这种公平有其自身存在的合理性,对于市民社会观念的确立、社会的进步、人性的解放、人格的尊重等许多方面都发挥了其他任何法律部门都难以比拟的重大作用。不仅如此,作为私法代表的民法是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为己任的法律规范,它所作用的社会生活的范围决定了它只能是私人利益的维护法,它承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都是“经济人”,承认市场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即是说民法只是从市场规则角度对市场行为进行规范,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只要市场主体沿着民法预先制定的行为规则去追求自身利益最爱猫扑.爱生活对于追求的结果就予以承认并加以保护,至于由此所产生的诸如人类生存危机、社会不公等问题,民法通常无能为力。民法所追求的平等也是社会条件的平等,对此列宁曾指出:“社会主义者说平等,一向是指社会的平等,指社会地位的平等,决不是指个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平等。”由此可见,民法所倡导的公平、平等的价值理念仅局限于经济个体之间的公平和平等,它仅仅是形式上的公平和机会上的平等,而不能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去追求实质的公平和平等。民法只能是个人利益的本位法和个人权利的维护法,如果硬要牵强附会地将民法建立在社会公共利益基础上去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那只能是削足适履,是民法的异化。传统的民法既然难以担当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任,那么这一任务就只能由作为社会法的经济法来承担。与民法相比,经济法强调的是社会公平、结果公平和实质公平,谋求的是社会的稳定发展,追求的是社会的整体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并不是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而是能让全体社会成员受益的整体利益,它既超越于个人利益之上,但又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与个体利益之间是一种既统一又有矛盾的关系。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们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彼此依存程度日益加深,因而从整体上协调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以推动社会发展已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因此经济法的存在既有其合理性,也有其广阔的作用空间。
其次是弥补商法效益观念之不足。按照一般理解,商法所调整的主要是商人及其行为。而商人作为市场主体,又以追求利润作为自己一切行为的主要目的和存在的唯一依据,是不折不扣的经济人。所谓经济人,按照古典经济学家穆勒的观点就是会计算、有创造性、能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人。⑤并且还应当是具有理性的人。所谓理性的人或人的理性是指经济人能够通过成本——收益或趋利避害原则对其面临的一切机会和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手段进行分析比较和优化选择。马克思指出:“人们扮演的经济角色不过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人们是作为这种关系的承担者而彼此对立着。”亚里士多德曾说过:“人就其本质而言,都是政治动物。”但同样应当强调的是,在作为政治动物的同时市场主体又是作为经济动物即经济人而存在的。政治人和经济人虽然具有不同的功能,但却有相同的价值行为准则,即无论是作为经济人还是作为政治人,都无时不在既定约束条件下以最小代价去获取最大收益。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人无非是活动在政治领域内的经济人。作为经济人,其最主要的特点是具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商法的主要作用就在于将经济人的这种逐利行为合法化、规范化,并为商人的营利行为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但商法中的效益侧重于对个体效益的张扬和保护,注重的是个人意识的尊重。其主要原因在于,商法中的效益原则是以经济自由主义为基础的,商法上的效益原则、自由原则或意思自治原则不过是经济自由原则的法律体现。而经济自由主义又是现代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基石。古典重农学派认为,人类社会和物质世界一样,都存在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这就是自然秩序。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是自然秩序所规定的人类的基本权利,是天赋人权的基本内容。自然秩序的实质在于个人利益和公众利益的统一,而这种统一只能在自由经济体制下才能得以实现。作为古典经济学思想集大成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将这种经济自由主义思想进行了发挥和完善,将个人主义作为“天赋自由经济制度”的基础。认为个人是其本人利益的最好明断者,明智的做法就是让每一个个人在经济活动领域中自主地抉择自己的道路。在这种一切听其自然的社会中,其规律性力量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进行调控的。自由放任意味着经济领域是一种只服从于自身规律运动和变化的独立经济体系,它独立于作为政治领域的国家之外,且政治国家不应干涉经济领域的活动。社会利益是在个人追逐私利的状态下实现的,个人的逐利过程同时也可以促进社会的整体进步。但这种效益至上和意思自治通常仅局限于个人,当个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人意思自治与社会的意思自治发生冲突时,商法首先选择的是尊重个人的利益和意思自治。换言之,当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商法侧重于尊重个人的意思自治和保护个人利益,而不能站在社会整体利益的高度对个人利益进行限制,对个人意思自治予以充分集中。因此,协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实现社会效益和社会整体利益追求的目的只能由作为社会法的经济法来承担。
最后是弥补行政法国家利益至上观念之不足。行政法是关于行政主体的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调整对象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和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之间的关系即行政关系。严格意义上的行政法是近代民主政治的产物,它以国家权力的有效划分、国家机关的严格分工作为条件。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大体上包括几方面的内容:关于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关于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关于行政法制监督的法律规范。行政法的主要特点是:内容极其广泛,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公安、民政、科技、卫生、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因其内容与社会生活关系十分密切,而社会生活经常发生变化,因此行政法规范常有变动;没有一部统一、完整、系统的行政法典,而由分散的一系列法律文件组成;法律文件数量特别多,在各个法律部门中居于首位;立法是多元的,不同国家机关的行政立法,其性质和效力均有所不同。行政法之所以无力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任,主要原因在于行政法主要体现的是国家意志,而在阶级社会中,国家意志又主要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因此国家有时虽然能兼顾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但从根本上说主要维护的还是统治阶级的利益,而不能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维护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即是说,以国家利益为本位的行政法既难以同时兼顾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不能把社会利益作为主要或唯一的价值追求。行政法主要调整和保护的是国家的政治生活,现代行政法的立足点应是限制国家的行政权力,即如何将国家的管理行为限制在合理范围内,制定行政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因此国家的一切只能包括其经济行政职能也应以实现这一目标为其存在目的。也就是说,行政法的主要内容是如何将行政机关的行为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政法律规范也主要表现为限权性规范。因此,从其作用领域和存在目的来看,行政法并不负有克服市场调节机制缺陷及维护市场条件的职能,也无力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任。与行政法不同,经济法调整和保护的是市民社会生活即社会的经济生活,是市民社会的保护法;其立足点在于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而干预社会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

6. 请高手指教!经济法的社会功能 应从哪几个方面论述

郁闷了 经济法 主要就是 为了 国家宏观调控经济 制定的 你看看经济法都有哈: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垄断法 消法 产品质量法 税法 土地管理法 环境法 审计法 什么的
公法是 和国家权利有关系的法律
私法 是 意思自治有关系的法律 主要是民法
商法 是 独立发展起来的 商人之间的法律
经济法 属于社会法 社会法是 20世纪初 资本主义由自由阶段过渡到垄断阶段 社会法学派 产生以后 发展起来的 体现了 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说白了 经济法 的主要职能 就是 社会管理
你论述起来 就要从 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定位谈起 谈谈他的概念 内涵 范围 起源 发展 现状 中国的现状 几个主要的法律 总结一下 就OK了

7. 如何写毕业论文《论经济法的功能》

《论经济法的功能》
格式有规定吗?

8. 论经济法在生活中的重要性有哪些

一、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

经济法的产生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必然结果,它把调整的重点始终放在引导各类经济主体依法进行经济活动,保证经济关系的正确确立和有序的进行上,以形成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

二、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

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相比较,在调整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的关系上,各有自己的主导思想。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它以社会利益为基点,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社会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对社会负责,在此基础上处理和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

三、经济法是商品经济发达的法

只有当商品经济成为社会的主导,经济法才会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因而经济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

四、经济法是以经济为目的的法

经济法始终调整经济关系,调整的目的就是使社会的整体经济能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而且在这个调整过程中甚至会有意使局部利益或个体利益有所损失。

五、经济法是综合调整的法

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纵向经济关系,但对横向经济关系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采取的手段既有惩罚性的,也有补偿性的,既有鼓励类的,也有禁止、限制类的,体现了明显的综合调整的特征。

(8)论经济法功能扩展阅读:

经济法独立地位:

经济法是独立的法的部门,因为他的调整对象有特定的范围,他只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而且其调整对象同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是可以分开的。

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它所具有的重大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3.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4.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9. 论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

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和法的作用是一样的..
总之都是为了规范金融市场的活专动规则.
规范作用中属有:
1.指引作用.
2.评价作用.
3.教育作用.
4.预测作用.
5.强制作用.
社会作用有:
1.建立市场经济法律秩序.
2.健全政治制度.
差不多了...你自己到你的经济法的书里面去翻一些吧..肯定会有的..

阅读全文

与论经济法功能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中天高科国际贸易 浏览:896
都匀经济开发区2018 浏览:391
辉县农村信用社招聘 浏览:187
鹤壁市灵山文化产业园 浏览:753
国际金融和国际金融研究 浏览:91
乌鲁木齐有农村信用社 浏览:897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ipo保荐机构 浏览: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规划 浏览:748
博瑞盛和苑经济适用房 浏览:708
即墨箱包贸易公司 浏览:720
江苏市人均gdp排名2015 浏览:279
市场用经济学一览 浏览: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浏览:59
中国金融证券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814
国内金融机构的现状 浏览:255
西方经济学自考论述题 浏览:772
汽车行业产业链发展史 浏览:488
创新文化产业发展理念 浏览:822
国际贸易开题报告英文参考文献 浏览:757
如何理解管理经济学 浏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