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经济法2016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改的多吗
基本无改动
『贰』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好考么
注册会计师所有科目中,经济法相对比较容易,大多是需要记忆,因此找对方法还是有很大机会考过经济法。
CPA教材是成功的一半
所有的考点都来源于教材,熟悉教材是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CPA考试每年的考试内容都会有细微变化,等到2017年注会考试的教材上市,一定要仔细将考纲和教材对比起来分析,其中发生变动的知识很可能是考试的重点,需要考生们着重复习。
CPA历年考题要重视,把握重点难点
CPA经济法这门课程需要记忆的内容非常多,如果考生们多去看CPA历年考题,其实可以发现很多蛛丝马迹来把握这个科目,甚至整个考试的重点难点。比如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中止、判断、延长、代理权、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权代理、物权行为、物权变动的公式、无效民事行为、表见代理等,这些都是历年来CPA经济法的重要考点。
CPA《经济法》理解记忆很重要
在CPA经济法这门学科的备考中,考生们把握重点的同时,也要知其然而知其所以然,多去思考为什么,把各个知识点吃透,然后有体系地串联起来。经济法这门学科重要性虽然不及审计、会计,但也需要考生们注重平时的知识点的积累,理解记忆。
CPA考试是你人生中重要的旅程,充满酸甜苦辣,只有意志坚韧、充满信心的人才能战到最后,所以,不管前方路途如何,只要决定备战,就要一如既往,为自己的未来负责到底。
《经济法》不懂还需要CPA老师来指点
任何学习都会有困惑时候,这个时候硬靠自己来理解反而可能会走入误区,所以由浦.江CPA老`师指点一二是最好的选择。CPA《经济法》记忆的地方非常多,但如果方法不得当或者不理解记忆的意思,那也只是前看后忘而已。
『叁』 自考经济法学有多不好过
其实自考的题目都不会很难,关键问题是:在没有老师监督和指导的情况下,考生有没有那样的自觉性几十门功课自学完。另外一点是,专业性质太强的自考科目最好不要报,譬如日语、数学之类,因为要是太难了,自己学着学着都会失去信心了,要坚持把那么多科目过完需要的是信心和毅力啊!我上高三的一年,能够天天三点钟起床,那样的毅力同学们都折服了,但如今要一边工作,一边自考,我自觉都有点吃力。你报考经济法学一类的科目,高数要过关哦,“拦路虎”挺多的。据数据显示,只有1-3的考生能拿到毕业证书的。
『肆』 关于经济法的题目...挺多的...
1.合同成立。
本题涉及“交叉要约”的问题。所谓“交叉要约”指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同时向对方发出内容相同的要约。理论和实践中,对“交叉要约”能否使合同成立尚存在争议。但从鼓励交易的角度出发,多数意见还是认为“交叉要约”可以使合同成立,条件是要约内容明确具体,且到达双方。
本题中,甲乙双方同日向对方发出了内容相同的信函(信函内容构成要约),且该要约已到达双方,属于有效的交叉要约,合同应成立。
2.该意思表示构成要约。
要约成立的要素中有一项为意思表示明确具体。所谓“明确具体”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中应当包括合同成立所必需的内容,一般需包括价格、数量。
本题中甲给出的意思表示中已有数量(100车)、价格(每车150元)的内容,构成要约。当然,对于本题意思表示中的数量(100车),即“车”的计量单位可能会有争议,例如:“车”是指大卡车一车还是指小推车的一车。但这种争议可以通过双方的协商解决或根据交易习惯、合同内容推知,其不应妨碍该意思表示构成要约。
3.合同成立。
分析与第1题相同,属于交叉要约的问题。且甲为履行该合同已采取了进一步的举措,即“拒绝了其他客户”,所以该合同应当判定成立,以保护甲的信赖利益。
4.要约邀请是:(1)甲问问售货员乙:“这件时装多少钱可以卖?”;(2)乙反问:“你出多少钱?”。
要约是:(1)甲回答:“400元,你卖不卖?”;(2)乙应声回答:“至少800元,少了不卖!”。
要约邀请是指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内容并不要求具体明确,只要体现出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即可。
要约是指一方向特定方发出的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内容要求具体明确,一般需要包括合同的价格、数量等要素,且需要表示出发出要约方愿意接受要约的拘束的意思。
5. 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
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于承诺到达发出要约方时成立。本题中,甲发出的传真为要约,乙回复的传真构成承诺,该承诺到达甲时,合同成立。
甲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需要根据甲丙之间是否存在其他交易习惯来确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2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本题中,丙虽未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且甲的要约中并未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但如果甲丙之间存在某种交易习惯(例如:之前一直都是甲发出传真后,丙就自行发货,无须丙再回复传真),则根据该交易习惯,丙送出水泥的行为构成承诺,合同成立。否则合同不成立。
6.合同成立,甲构成违约。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6条:“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双方虽然尚未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甲乙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交付了9吨货物),且乙予以接受,该合同成立。甲拒绝继续交付的行为构成违约。
7.抵押合同于6月1日成立,于6月15日生效。
根据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根据物权法第187条,不动产抵押自办理抵押权登记时生效。
从法理上,本题涉及物权行为的理论问题。我国物权法的公布,标志着我国已承认物权合同与物权行为相分离,并由此更正了过去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的缺陷。根据相关法理及合同法、物权法的规定,抵押合同自签订时成立,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
『伍』 经济法要怎样背好多呀。。
不用死背,看看理解了很多就能记住
『陆』 为什么大家都说经济法是背多分科
经济法条很多,需要你记住,不像会计需要计算~
『柒』 2019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变化多吗哪里可以查看
每一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试范围都有一定变化的,你想查看有哪些变化的话,推荐在手机上下载来学宝典APP,上面有很多考试资讯可以看,能够最快的帮你拿到最新考试信息呦。
『捌』 西政和南大经济法差不多,为什么很少有考西政的经济法的
西政的经济法专业全国第一!
我们本校的很多考的,可能你们那里对西政的了解不多吧
就重庆地区来看,经济法就业还是比较理想的,重要的是导师比较厉害,清一色的教授、副教授...
『玖』 司考的经济法是不是只看法条就可以了,那么多怎么背啊
经济法的话,多看看商业银行法那些就好了,分不会太多的,大概有个印象,其他的凭法学常识判断就好。与其花时间在这个上面不如多看看民商法
『拾』 经济法占整个法律比例的多少
经济法的范围还是比较宽的。
目前法界权威认为:经济法具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干预、管理和调控的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a.国家规范经济组织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规范组织的法律,是为了防止垄断组织的出现,从组织上保证市场经济顺利发展。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投资法等。
b.国家干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国家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干预是经济法的重要调整方式,这方面的法律有证券法、票据法、破产法、金融法、保险法、房地产法、环境法、自然资源法等。
c.国家管理、规范经济秩序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日本学者丹宗昭信认为::经济法是国家规制市场支配的法,现代经济法的核心是垄断禁止法。这方面的法律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产品质量法。
d.国家在经济调控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此种经济关系的特点是国家对市场经济运行实行宏观调控,使经济各部门运行协调,使整个国家经济运行平稳。这方面的法律有财政法、税法、计划法、产业政策法、价格法、会计法和审计法等。
你的问题是经济法占整个法律比例的多少,估计没有谁去认真统计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