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才是真正的“供给侧改革”中国要搞的“
“供给侧改革”一词,是这两年最为流行的经济学词汇。无论庙堂之高,还是江湖之远,似乎不谈“供给侧改革”,便显得有些落伍,有些不够时髦。然而,到底什么才是供给侧改革?供给侧改革如何解放生产力?
从当下普遍的简单理解来看,供给侧改革的目的似乎就是去产能、去库存,而手段则是简单机械地通过企业合并、强制停产等措施来减少供给,进而改善行业和产业链竞争格局,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但对著名经济学家滕泰先生来说,供给侧改革则有一幅更宏大、内容更丰富的景象。在他最近出版的《新供给主义经济学》一书中,虽然不能简单概括地回答真正的供给侧改革应该是什么样子,但他通过从经济增长的真正源动力、新供给如何创造新需求、新供给经济的自身周期以及政府政策该如何促进新供给产生等角度,深刻而独到得阐释了这一问题。
诚然,目前以去产能为代表的供给侧改革,自有其诞生的背景和意义。其诞生的背景在于,近年来传统行业产能过剩,许多企业亏损严重,若不能在短期内扭转经营状况,相关风险的爆发将会对就业、金融体系和社会稳定造成巨大影响;至于其意义,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强制限产或者推进企业合并,能够迅速改善行业竞争格局,减少产品供给,推动产品价格上涨,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增强偿债能力,进而降低金融机构所承担的风险,避免造成企业破产以及由此带来的大面积失业等问题。不过,这种通过行政手段强制干预经济体系运行状态的计划经济时代的措施,只能推迟中国经济结构中存在的各种矛盾的爆发时间,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的经济结构,也不能提升中国的国际竞争力。
那么,如何才能推动真正的供给侧改革,实现中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对此,滕泰先生构建了一套成熟完整的理论体系。他的出发点是经济增长的真正动力,这与凯恩斯主义从需求端出发来分析经济增长的动力是截然不同的。他认为,对于经济增长的理论研究,应该回归到财富源泉上。滕泰先生称凯恩斯主义的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只是短期价值实现的条件,而土地与资源、金融与资本、人口与劳动、技术与创新、制度与管理等五大财富源泉,才是经济增长的真正动力。
同古典供给学派也从供给角度来分析经济增长的理论体系也有区别的是,滕泰先生认为“供给创造自己的需求”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在现实中有太多因素造成供给不能创造等量的需求。因此,政府不能像古典供给学派认为的一样远离经济体系,而是要积极干预经济,通过供给侧改革创造满足“供给自动创造自身需求”的社会条件,通过解放土地、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五大财富源泉的体制性改革来解除要素供给限制,形成新供给。
新供给建立以后,能够持续创造新需求、形成新市场,它可以是一种新技术、新产品,也可以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或者管理模式。新供给对新需求的带动具有乘数效应,即“一种供给的产生会对上下游供给产生带动作用,一项产业的新供给不仅可以创造出对于该产业的新需求,往往还会产生引致消费带动相关配套产业的需求,通过产业链而辐射到上下游产业,进而辐射整个经济,通过供给扩张的带动作用创造出成倍的新需求。”
作者认为,为了释放要素限制,建立新供给,政府应该通过放松垄断、解除管制、降低融资成本和减税来放松行政供给约束,将资源配置的决定权交给市场,恢复企业的活力,使经济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动能。唯有如此,中国才能推进真正的供给侧改革,促进经济结构的转型。
目前,关于供给侧改革的书籍已然很多,让人目不暇接。《新供给主义经济学》一书的不同之处在于,该书既能高屋建瓴地从宏观角度和长期增长的历史视野建立完整的新供给主义经济学理论体系,也能分条析理地就当下中国经济面临的具体困境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专家学者,亦或是每一个关心中国经济和未来的仁人志士,不管信奉的是计划经济、新自由主义的理论体系还是凯恩斯学派的理论体系,这本书都是不容错过的,毕竟,百家争鸣方能启民智,百花齐放才以兴邦国。
『贰』 如何评价最近晏智杰发文批贾康的新供给经济学
作为曾经的北大经济学院的院长,经济思想史是晏智杰的主要研究领域之一。这意味着,他对西方经济学的历史脉络是清楚的。在经济学的学术圈子里,也是权威的。这是我们准确理解当前这场争论的基本背景之一。晏智杰批评贾康,批评“新供给经济学”的主要视角,就是经济学史的。
在贾康、滕泰等“新供给经济学”学者的表述中,“供给侧-需求侧”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分类标准,甚至是一个基本思考范式。据此,经济学可分为两类,偏重供给侧的叫供给经济学,偏重需求侧的叫需求经济学。某些经济学家或某些历史阶段重视需求侧,所盛行的就是需求经济学;另外的经济学家另外的历史阶段则重视供给侧,盛行的是供给经济学。“新供给经济学”学者认为,现在中国的经济环境与供给经济学匹配,需要供给经济学。
然而,晏智杰认为,在经济学史中,从不存“供给侧-需求侧”这样划分经济学的标准,不存在这样一个思考范式,也从不存在什么供给经济学、需求经济学。历史上的经济学家从未想过按“供给侧-需求侧”去区分经济学,也从未把供给侧和需求侧割裂开来。
这样以来,“新供给经济学”的“道统”诉求成为非法。“新供给经济学”学者通过“构造”经济学史,为自己“构造”了一个撑门面的“道统”,一个“供给学派”的“道统”,自己正是这一“道统”的光荣继承者。在滕泰的表述中,连亚当斯密也被归为供给学派,俨然是供给学派的祖师爷。
在指出“新供给经济学”伪造“道统”之后,晏智杰更有力的指责指向当下。他认为,“新供给经济学”回避,甚至阻碍“体制改革”。何为“体制改革”?就是促进市场机制形成的改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国企改革,一个是政府自身的改革。国企改革的目的是让国企变成合格的经济行为主体,而政府改革的目标则是让其成为合格的市场经济的维护者、守护者。
『叁』 什么是中国新供给经济学
认为新古典经济学适用于经济繁荣状态,属于微观经济学;凯恩斯理论适用于经济主张放弃干预经济,或实行公开的永久不变的政策。该学派还提出自然率
『肆』 供给侧改革和西方经济学中的供给体系有关系吗供给侧改革和工业4.0,
供给侧改革对房地产行业主要体现在:三个新消费、新供给、新动力。从这三个角内度理解对房地产的影容响可能会更直接和明了。我国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以消费新热点、消费新模式为主要内容的消费升级,将引领相关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迅速成长,拓展未来发展新空间。消费升级将主要体现在六大领域——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和农村消费。相关第三产业也呈跨越式发展。数据显示,中国电影票房正以一天一亿元的速度快速增长,预计2017年市场规模将超过北美。业界预测,2025年我国体育产业规模将由目前约1万亿元一举超越5万亿元。目前国内的供给体系,总体上是中低端产品过剩、高端产品供给不足,传统产业产能过剩,同时存在着结构性的有效供给不足。“十三五”需要解决长期性的供给体系完善和供给结构的优化问题。事实上,房地产不仅依然有位置,而且位置还十分重要。一些相关领域的制度创新和配套改革,其实质是为房地产去库存服务。
『伍』 经济学中的供给学派是什么意思
供给学派是 20 世纪 70 年代在美国兴起的一个经济学流派。该学派强调经济的供给方面,认为需求会自动适应供给的变化,因而得名。
该学派认为,生产的增长决定于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供给和有效利用。个人和企业提供生产要素和从事经营活动是为了谋取报酬,对报酬的刺激能够影响人们的经济行为。自由市场会自动调节生产要素的供给和利用,应当消除阻碍市场调节的因素。
该学派的先驱者是加拿大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芒德尔。 70 年代初,他多次批评美国政府的经济政策,提出同凯恩斯主义相反的论点和主张。 1974 年他反对福特政府征收附加所得税控制物价的计划,主张降低税率、鼓励生产,同时恢复金本位、稳定美元价值来抑制通货膨胀。
芒德尔的论点引起拉弗和万尼斯基的注意和赞赏,拉弗进一步研究并发展了芒德尔的论点。当时的美国国会众议员肯普也很重视芒德尔的主张,他任用罗伯茨为他拟定减税提案,聘请图尔进行减税效果的计量研究。
供给学派认为, 1929 ~ 1933 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并不是由于有效需求不足,而是当时西方各国政府实行一系列错误政策造成的,萨伊定律完全正确,凯恩斯定律却是错误的。
供给学派重新肯定萨伊定律以后,进而确认生产的增长决定于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供给和有效利用,在生产要素中资本至关紧要。资本积累决定着生产增长速度,应当鼓励储蓄和投资。
供给学派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和企业提供生产要素和从事经营活动都是为了谋取报酬或利润。因此,对报酬和利润的刺激会影响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实际工资的刺激将影响劳动力的供给;对储蓄和投资报酬的刺激会影响资本的供给和利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能够使生产要素供需达到均衡和有效利用。应当消除不利于生产要素供给和利用的因素。
供给学派指出,政府的经济政策是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刺激因素,其中财政政策最为重要。在分析经济政策对行为的影响时,供给学派反对凯恩斯主义只注意政策对经济主体收入和支出的效果,而是强调政策对生产活动的作用。
供给学派着重分析税制对生产要素供给和利用的效果。他们指出,经济主体从事经营活动所关心的并不是获得的报酬或利润总额,而是减去各种纳税后的报酬或利润净额。在累进税制条件下,边际税率又是关键因素。因为经济主体是否多做工作,或增加储蓄和投资,要看按边际税率纳税后增加的净报酬是否合算。
他们认为税率影响经济主体行为是通过相对价格变化实现的,税率提高,纳税后净报酬减少。就劳动力看,这意味着休闲对做工的价格下降,人们就会选择休闲而不去做工,劳动力供给就会减少。就资本看,这意味着消费对储蓄和投资的价格下降,人们就乐意把收入用作消费而不用作储蓄和投资,资本供给就会减少。此外,经济主体为了逃避高税率,还把经济活动从市场转入地下。这些都会使生产要素供给减少,利用效率降低,使生产下降。
供给学派进而分析税率与税收的关系。因为税收是税率与税收基础的乘积,税率变动既然影响生产,就必然影响税收。拉弗首次把税率与税收的关系制成模型,画在直角坐标图上,这就是以拉弗命名的拉弗曲线。
供给学派认为,政府支出不论是公共支出还是转移支付都或多或少起着阻碍生产的作用公共支出中有些是浪费资源,有些虽然对经济有益,但效率很低。社会支出阻碍生产的作用较为严重。失业保险津贴使人们宁愿失业而不去寻找工作或从事报酬低的工作。福利补助严重削弱人们储蓄的积极性,滋长人们的依赖性,不仅不减轻反而扩大贫困并使贫困永久化。因此,他们主张大量削减社会支出,停办不必需的社会保险和福利计划,降低津贴和补助金额,严格限制领受条件。
供给学派认为,政府管理经济的法律条例多数具有阻碍生产的效果。首先是加重企业负担,提高产品成本。其次是企业为了遵守法律条例,不得不缩减研究开发支出和生产性投资,停止技术改革。更严重的是挫伤企业的创新精神和风险投资,造成生产率增长停滞。政府应当放宽对经济的管理,增强市场机制。
供给学派虽然同意货币主义的基本观点,但在控制货币数量增长的目的和措施上同货币学派大相径庭。供给学派认为,控制货币数量增长的目的不应只是与经济增长相适应,而是为了稳定货币价值。货币价值保持稳定,人们的通货膨胀心理就会消失。在安排货币收入时,人们就乐意保存货币,不去囤积物资;选择生产性投资,不做投机性投资。同时,货币价值稳定又是保证财政政策发挥促进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如何保持货币价值稳定,拉弗、万尼斯基、肯普等坚持必须恢复金本位制。
供给学派的论点和主张受到西方经济学界各方关注。凯恩斯主义者萨缪尔森认为,它既没有经济史上的有力证据,又缺乏理论分析上的合理推断。
考虑税率变动的影响时,片面强调对生产的效果,忽视对需求的影响,从而夸大减税对经济增长的作用。
对于供给学派所说减税不会导致出现财政赤字,即使发生赤字对经济也无任何妨碍,赤字会自行消失,认为纯属无稽之谈。评论者一致指出降低边际税率是为富人谋利。因为全面降低累进税率,高收入阶层获得减税的好处要比低收入阶层多。削减社会支出则使低收入阶层直接受到损失。据美国城市研究所研究, 1981 年美国总统里根实施全面降低所得税率和削减社会支出后,美国家庭收入分配不均程度显著加大。评论者引用美国普查局公布的关于贫困线下人口连年猛增的统计,证明美国社会贫困加重。
政府干预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并非政治家任意设计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在资源分配和利用、保持经济稳定、收入再分配等方面的干预和调节,对经济发展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制订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条例,虽然增加了企业负担,但保护了社会利益。
恢复金本位制将大大缩减货币供应量的增长,使经济陷入长期衰退。指出货币历史表明金本位并不能保证物价稳定。
『陆』 中国供给册结构改革和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政策主张有何不同
第一个误区,过度炒概念。各个流派的学者,大家都从自己角度来解释什么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如果仅仅停留在理论概念或学术层面,对推动改革是难有意义的。第二个误区,就是将供给侧改革等同于新计划手段。如果相关的部门和地方政府认为供给侧改革就是从供给侧搞规划,开始用政府之手有代替市场之手,可能会走向新供给主义倡导的“放松供给约束和解除供给抑制”的反面,变成了新计划手段干预经济的借口,现在已经有人提出了这种担忧。第三个可能的误区,因为强调供给侧改革,而忽略了需求侧。中国经济其实也存在明显的需求不足,也就是说,主张供给侧改革并不意味忽视经济增长的另一面,投资、出口、消费这三驾马车,虽不是财富的源泉和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但也是产品销售和价值实现的条件。所以,主张供给侧改革,不能将其与需求侧刺激相对立,实际在西部,基础设施投资等扩大总需求手段还是有很大空间。来自云掌财经望采纳谢谢
『柒』 经济学简单问题~~(供给需求曲线)
横轴代表产量或需求量,纵轴代表价格,供给是一条斜率为正的曲线,减少供给,即曲线左移,与需求曲线的交点在最初点的左上方,即价格上升(纵轴的点)和交易量的减少(横轴)。
得到这个的当然有很多假设前提:如:1:完全竞争市场,2:无互补品和替代品之类。
至于建议,没啥好说的,坚持认真读书吧。(做到坚持很难)。最好考研,这个年代不考研真意思。(学金融的人很多,但只有少数人才能拿高工资)
『捌』 试用总供给模型分析中央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指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是适应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综合国力竞争新形势的主动选择,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在此之前,“供给侧改革”就已经被提出,并在不同场合被中央高层多次提及。这一新的表述引起了经济学界的广泛关注,许多学者都对“供给侧改革”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有的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一概念,有的则与中央精神相违背。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梳理分析学者们对“供给侧改革”的各种解读,以期正本清源,更好地理解中央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准确含义。
大体上来说,经济学界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解读有以下几类观点。
“新供给经济学”的观点
“新供给经济学”是最近几年国内新兴的一个学派,发起者主要来自政府相关研究机构或市场机构,他们的学术讨论比较活跃,2013年成立了“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等研究组织。在近期对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讨论中,新供给经济学派发出的声音比较多。
他们认为,主流经济学理论的失误在于强调需求侧的分析,进而形成“需求管理”的政策主张,忽视了供给侧和供给管理。之前国内一直强调的消费、投资、出口“三架马车”推动经济增长理论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世界金融危机后,这种“需求管理”为主的宏观调控方式已经引起了学界许多反思,因此需要探究相对应的供给侧的动力机制。他们将“华盛顿共识”下的供给学派看作是颇有建树的一个学派,认为该学派在美国的实践过程中产生了非常明显的正面效应,激发了供给的活力和潜力;但同时,该学派弱于结构分析、制度供给分析和政府的作为方面的深入分析,因此并不能完全适用于中国的情况。
在“新供给经济学”看来,从供给侧出发推动经济增长的要素主要有五个方面:劳动力、土地和自然资源、资本、科技创新、制度。在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制度、科技和管理创新两方面的要素对经济增长贡献可能会更大。在下一阶段的改革过程中,要通过全面的制度改革来化解高行政成本约束、高融资成本约束和高税收成本约束,进一步释放微观经济主体的潜力,提高经济增长活力,提升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据此他们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建议,包括:放开人口政策、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实施金融化改革、鼓励创新创业等。这一学派强调,当下改革过程中一定要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政府要尽量不刺激或者少刺激,即使刺激的话也要考虑供给侧的效果,要坚决抑制“政府万能”的倾向。
应该说,我国上一轮的大规模需求刺激政策之后确实产生很多后遗症,这一学派的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界对于大规模需求刺激政策的反思。但也有不少学者认为,“新供给经济学”在理论层面和政策层面都存在不少漏洞。有学者指出,该学派反对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理论,认为供给侧的五大要素才是推动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事实上,他们搞混了宏观经济学中的短期和长期问题。需要明晰的是,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是适用于短期平衡的经济理论。社会总供给的变化源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变化,在短期中不会改变,如果此时外生冲击导致社会总需求偏离社会总供给,发生经济危机,就需要采用需求管理政策来使宏观经济达到均衡。而经济增长是一个长期问题,主流宏观经济学中有相应的经济增长理论,以分析劳动、资本、技术等要素对经济长期增长的影响,因此“新供给经济学”的所谓理论创新其实并无新意。还有学者指出,该学派将供给侧因素表述为人口或劳动力、资本、土地、创新、制度等,但这五种因素并不是简单的平行关系,它们并非是在同一层面因素。劳动力、资本和土地是生产要素,创新和制度是影响全要素生产率的因素。前者通过量的增加来促进经济增长,后者是通过质的提升来影响生产力水平,进而促进经济增长。更为重要的是,目前包括该学派在内的许多学者都集中在要素供给层面讨论“供给侧改革”问题,而我国现阶段经济运行面临的主要问题却在于产品供给层面。中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概念,所要解决的主要是结构性产能过剩问题,也是强调要从产品供给层面入手。因此,“新供给经济学”的解读实际上与中央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差距较大,对理解和解决我国当前经济问题作用有限。
当前我国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在需求侧
当前有一些学者认为,中国经济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依然在于需求侧,加强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必须以适度扩大总需求为前提条件。他们指出,现阶段中国经济严重下滑,主要还是由于总需求不足造成的,而造成总需求不足的原因在于外部性、周期性的因素。自2010年以来,世界经济复苏乏力,主要新兴经济体的经济增速都逐渐放缓;与此同时,中国经济自身也正处于一个6-7年的下降周期中,经济结构性问题突出,内外两方面因素叠加导致总需求疲弱。从各类经济数据指标可以看出,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已经偏离潜在增长率,当前物价已经出现了通缩倾向,这表明经济几乎处于最底部的阶段,如果此时不采取适当的需求管理政策,经济将会进一步下滑,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他们认为,政府主导的投资是应对当前总需求不足问题的主要手段。主要理由如下:其一,有效的投资能够帮助我们补短板,改善产业结构,提高劳动生产力,例如对生态环境、能源资源、劳动队伍、材料装备、技术研发、前沿科学等广义生产要素和国家战略性资产进行持续有效的资本投资。其二,投资与消费是正相关的,有效的投资会创造价值、增加就业,进而增加家庭收入,促进消费增长。其三,中国还有许多投资机会,政府的投资机会仍然很多,特别是中西部落后地区。目前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发展程度只相当于沿海地区20世纪90年代末的水平,差距在15年左右,仍然存在海量的投资需求。因此,鼓励政府主导的投资仍然是合理的。还有学者认为,当前的货币政策也应适当宽松,当前融资成本依然居高不下,宽松的货币政策短期内有助于中国经济走出通缩的通道,中长期对结构转型也有重要的积极影响。
当然,他们认可供给侧改革的必要性,但强调政策的轻重缓急。在他们看来,在当前经济严重下滑的情形下,要谨慎、适时地推行供给侧改革,防止供给侧改革抑制消费需求或者投资需求。有学者提出,需求管理和供给侧改革是可以结合起来进行的。比如,在经济下行时进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是一种需求管理政策,也是供给侧的补短板措施。这种政策短期提高了需求,又可以在长期降低交易费用,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和竞争力。过去实行的积极的财政政策,既增加了短期需求,也增加了长期供给。现在推行供给侧改革的许多措施目的是增加长期供给,但也需要短期的投资才能实现。事实上,我国过去的和现在的宏观政策,一直都是需求和供给相结合的政策,它既不是发达国家单纯的凯恩斯主义政策,也不是单纯的“供给学派”政策。
这部分学者主要从需求侧解释中国经济面临的下行压力,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的认识当前中国经济形势,更好的把握需求管理和供给侧改革的辩证关系,具有积极的启发意义。
不能将“供给侧改革”与美国供给学派混淆
许多学者认为,不能把我国的供给侧改革与美国供给学派混为一谈。从经济学说史的角度来考察,通过供给端研究经济问题并非新鲜事物,从“供给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到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供给学派,都强调供给的重要性。但这类片面强调供给端作用的经济学流派,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饱受批评:马克思就对萨伊的经济理论进行了彻底的批判;曼昆等经济学家称美国供给学派为“倒霉的”、“愚蠢的”经济学,该学派的经济政策实践也曾经误导美国经济,对其造成沉重打击。我国的“供给侧改革”与“供给学派”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点毋庸置疑。不过,有一些人错误地将“供给侧改革”理解成采用“供给学派”的政策主张,对公众造成误导。一些学者针对这种错误倾向进行了批评。
上世纪80年代,美国里根政府以供给学派为理论基础,在美国实施了诸如紧缩货币供应、对国有企业实施私有化、解除政府对市场的调控和监管、大幅度减低高收入者和大企业的所得税率等政策,希望带领美国走出“滞涨”困局。然而,上述政策的实际效果并不令人满意,它使美国联邦财政连年出现巨额赤字,经济陷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最严重的一次经济危机,“供给学派”也随之名誉扫地。目前,一些人不去正视这些事实,仍在鼓吹“供给学派”理论,重提实施该学派的政策主张,这不仅误导舆论和政府政策方向,还有可能会对中国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消极影响。
还有学者指出,应该全面正确认识对供给端的强调。事实上,我国一直以来实施的许多经济政策都是供给侧和需求侧相结合的,比如产业扶植政策、鼓励科技创新政策等等。同时,一些人提出的供给不足的证据站不住脚。比如,许多人都将“中国人大量从海外购物”作为国内供给不足的证据。事实上,日本作为中国人最常去购物的国家,每年接待的中国游客数量不足300万,很难代表整个中国的需求和供给状况;大部分国人进行“海淘”,买的都是国外比国内便宜的商品,这反而说明了国内的“有效需求能力”不足,而不是供给不足。
一些学者进一步指出,更具危害的是,一些人假借“供给侧改革”的名义,实则贩卖“新自由主义”的政策主张,这明显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有些信奉供给学派的学者主张,“供给侧改革”要淘汰的“僵尸企业”就是国有企业,改革应该国有企业先行,淘汰一批落后国有企业,以“国退民进”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还有人认为,“供给侧改革”过程中要加快土地流转制度的建立,进一步明确私人对于土地的各项权利,这实际上是变相推动土地私有化;也有人认为,“供给侧改革”要着重改善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彻底改变政府的干预主义行为,将政府的经济责任严格限定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类似的这些主张实际上都是“新自由主义”老生常谈的药方,与我国的“供给侧改革”毫无关系,明显有违中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初衷,有违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需要格外警惕。
客观来讲,一些学者的某些观点过于偏激,但他们对于“供给学派”的批评,对于借“供给侧改革”之名行“新自由主义”之实的别有用心者的尖锐批判,对我们正确理解供给侧改革具有很好的警示意义。
『玖』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工作怎么样
参考:内容提要:我国税收政策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创新型国家建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出台的契机,把握财税改革总目标和科技发展战略,通过推进“普惠性”激励政策、运用结构性减税、总结示范区试点经验、提高税收政策的可操作性、鼓励长期科技投资、加强创新成果商业化、建立人力资本的税收激励机制、改进相关工作和协调机制等措施,完善科技创新创业激励机制,以期更好地发展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关键词:科技创新税收政策激励机制科技创新是促进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关键因素和“第一生产力”,而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对于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构建国家创新体系,加速企业创新进程具有至关重要的导向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这要求我们着力创新驱动,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拉动经济增长的潜力,促进2020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和在进入经济“新常态”的新阶段打造经济“升级版”的战略任务的实现。近些年我国税收政策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创新型国家建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待在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基础上,深化科技投入体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创业激励机制,突破自主创新的体制和机制瓶颈,进一步优化税收制度设计,落实和运用税收激励政策支持科技创新,更好地发展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一、现行税收政策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评价技术创新具有一定的公共品性质,完全由市场配置是低效的,这就决定了必须由政府参与其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应是创新的主体,政府介入技术创新活动可主要通过运用财税政策来纠正市场失灵,促使技术创新的外部效应内在化,激励企业技术创新。在政府的财税手段中,税收优惠支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效应高于直接财政支出,而其执行成本低于直接财政支出。因为技术创新活动所具有的高收益性和高风险性,决定了企业技术创新收益的不确定性和不连续性,这往往抑制企业的创新欲望。而政府运用税式支出激励政策分担创新主体的风险成本,会增加企业创新的收益预期,为企业自主创新增强动力。(一)现行税收政策有力支持了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动截至2013年,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等发展战略出台的政策文件中关于税收激励、税收优惠措施达100多项。流转税方面的税式支出,涵盖了软件、动漫、集成电路、重大技术装备、IT、医药产品、科研设备、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所得税方面,涵盖了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软件及集成电路产业、动漫产业、技术转让、创业投资、企业取得财政性资金、各类科技奖金等8大项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所得税为主体,具有一定创新体系特征的科技税收政策体系。1.以结构性减税支持科技创新首先,在所得税税收优惠方面出台措施激励企业创新活动。一是进一步明确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优惠规定。201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对企业技术转让的范围、境内和跨境技术转让履行程序等作出了相应规定,以更好地执行有关的所得税减免政策。二是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201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北京、天津、上海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三是完善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对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处于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企业,明确了所得税税率计算的有关规定。四是进一步完善国家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2014年10月2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于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些凸显了国家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导向。其次,对多项即将到期的税收配套政策以及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予以补充和完善。例如,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59号),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8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3号)等。再次,对进出口税收政策进行调整,促进产业技术创新。2010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2]14号),对部分领域所需重大技术装备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税收政策进行调整,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2.各地进一步提高税收政策的可操作性。各地纷纷发布文件增强税收激励政策在本地区的操作性,近三分之二省(市、区)出台了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具体实施法。2006年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出台的《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等文件,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科技企业税收优惠、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等政策的适用范围、条件和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有力提升了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24个省(市、区)就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出台了相关操作性文件。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河南等地出台了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具体实施法。部分地方在示范区域开展税收政策改进试点,先行先试,有所突破。比如,中关村科技园区出台的试点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2号)。这方面的政策突破主要体现在:一是将示范区内科技创新创业企业为在职研发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等费用列入研发费加计扣除范围;二是将示范区内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由2.5%提高到8%,且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目前,上述相关政策已推广至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和安徽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综合试验区)。北京市还制定出台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技术秘密鉴定法(试行)的通知》(京科发[2011]471号)等配套文件。主要突破点包括:一是允许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经审(鉴)定的国家级农作物品种、新一代信息技术、国防专利和技术秘密等6类创新成果作为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申报,扩大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范围;二是降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门槛,对注册满半年不足一年的企业,可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发蓝底证书(不可享受税收优惠);三是对技术专家在认定组织工作中的评价内容进行调整完善,技术专家不再对科技研究开发管理水平、企业总资产和销售额增长率指标组织评价。这些地方提高税收政策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法,使得企业能更好地利用政策加大研发方面的投入,推进科技进步。3.税收政策落实方面取得进展。据统计,2011年各地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惠及2万多家企业,减免税额超过252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总数及所得税减免额创新高,政策对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起到重要作用。2008年至2011年间,对全国6万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总共2259亿元,同期这些企业上缴的税收是2.1万亿元,其专利和新产品占有率都占了三分之一以上,政策效益是非常明显的。2010年度,全国高新技术企业因享受15%税率优惠而减免的企业所得税为687.71亿元,26个省(市、区)享受15%税率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较上年增长了43.8%;6个省(市、区)享受税率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000家,占全国高企总数一半以上;15个省(市、区)减免企业所得税额超过10亿元。[1]可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税收优惠政策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起到重要作用,成为新兴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实施取得新进展。2010年度,江苏、辽宁、广东、新疆、大连、海南、宁夏、安徽、北京、山西等10个省(市、区),有9.4万家企业享受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其中,江苏、辽宁和广东三个经济发达地区省份享受政策的企业较多,合计占上述10个省(市、区)的91.4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3618家企业享受了该政策,同比增长159.7%,全区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抵扣的应纳所得税额为1.73亿元,同比增长159.7%;广东省享受政策的企业数同比增长35.8%,全省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为12.29亿元,同比增长45.43%;大连市有3212家企业享受了该政策,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64亿元;辽宁省(不含大连)享受政策的企业数同比增长8.4%,全省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为3.64亿元,同比增长8.1%。(二)现行税收政策支持科技创新的不足之处1.政府税费规范性程度不够,促使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的机制和政策有待完善。我国企业税外的收费、罚款等负担还存在过多、过滥、随意性大等问题,虽经多年整顿清理有所改进,但还不能令人十分满意。政府制定和实施税收激励政策的同时,需要配套规范对企业的各项收费,真正减轻企业创新创业的压力。另外,各级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和实践当中,对企业是投入主体的认识往往还不够到位,需进一步划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用少收多留、普惠激励的方式激活企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2.对创新的核心要素人力资本的激励力度不足。科技创新,人是第一要素。但长期以来,相关制度尚未充分体现对人力资本的足够补偿和有效激励,现行科技税收政策中对人力资本激励措施存在着缺陷与不足,缺乏完善的对科技人才的税收激励机制。人力资本的税收优惠机制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方面都有一定的优化空间。3.针对区域、基于企业资质认定等的税收优惠偏多而聚焦企业创新活动的税收支持不足。在多年税收优惠政策陆续推出累积而成的税收优惠支持格局中,针对不同区域(如区域战略在高端取得批复认定)、不同企业资质认定(如是否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税收优惠偏多,但聚焦于企业创新活动、特别是中小企业创新活动进而有效行使税收手段的支持政策,则嫌不足。二、进一步落实和运用税收激励政策支持科技创新的建议(一)把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出台的契机,加快税制改革,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税收制度环境中共中央政治局2014年6月30日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确定了预算、税收和财政体制三大关键改革领域。制度环境对技术创新过程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政府作为制度环境的供给者,所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都对技术创新产生重要影响。为使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充分发挥效应,需要结合财税改革总体目标和科技发展战略,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有效清理、整顿、归并、降低税外负担,从制度体系上优化支持企业为主体科技创新的税制框架和环境。(二)总结经验,再接再厉,根据创新活动特点,进一步落实运用税收激励政策1.推进创新政策体系中“普惠性”激励政策的实施。“普惠性”激励政策有助于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应继续推进税基式的税收激励政策,调动企业从事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充分体现政府扶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意向,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措施,重点是落实其操作方案和实施细则。2.进一步运用结构性减税支持科技创新。加快“营改增”步伐,通过在电信等行业引入增值税抵扣机制,减少重复征税,支持相关行业发展中的专业化细分和“内生的”升级换代努力,积极发展互联网时代以商品流通、物流配送等为表现的网络经济链条,同时以培育新兴产业为主线,进一步推进结构性减税政策。3.总结示范区试点经验,逐步在全国推开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较窄,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从事研发的积极性,不利于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应积极总结评估财税[2011]81号文、财税[2011]82号文等政策在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和安徽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综合试验区)等地的实施效果,进行适当调整和优化,择机在全国推开。4.根据创新活动的特点,继续提高税收政策的可操作性。应进一步分析认识创新活动的特点,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中进一步细化当前政策的适用范围、条件、程序、配套要求等细则,提高税收政策的可操作性。推动现有政策的切实落实。比如,各地方政府应尽快制定出台专门针对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具体操作细则。继续运用技术转让税收减免政策、技术先进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过渡期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对到期政策进行改进和完善。5.运用税收政策鼓励长期科技投资,特别应探索对产学研结合、集成创新研发等特定创新活动的税收激励政策。一般情况下,这类科技创新活动投资大,周期长,企业实际面临的风险比较高。化解风险一方面固然需要依靠企业自身的技术和财务手段,另一方面,则需要政府采取税收政策支持产学研结合的科技研发创新活动、目标长远的阶梯式成果转化战略和科技人才梯队培养等,以降低综合风险,激励企业和合作伙伴创新。6.加强对企业创新成果商业化的政策激励。制定有利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研成果向企业转移的税收激励政策。同时,应配套考虑进一步完善科研成果产权界定方面的法律法规。7.强化优化对人力资本的税收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对人力资本的足够补偿和有效激励机制,需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入手,调整和优化有助于人力资本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励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动,促进全社会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与弘扬。可借鉴法国推行了30年颇有成效的产学教育协议制度。(CIFRE()法国政府资助博士生到企业完成博士论文,企业通常与博士生签订完成论文所需的3年雇用合同。企业每雇用一名博士生,会获得政府连续3年每年1.4万欧元的补助,同时享有每年1.4万欧元的税收减免,但企业须向博士生支付不低于2.3万欧元的年薪),探讨结合中国实际的类似可行方案。8.改进相关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要健全税收优惠管理的工作机制,提高税收政策的透明度,优化与企业、相关院校、机构的信息交流,及时客观评估税收激励政策的实施效果。同时,建立税务部门与科技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与咨询服务,并结合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在法律事务方面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调合作。【参考文献】[1]方重:《企业自主创新与税收政策相关性研究》,合肥工业大学博士论文2010年。[2]黄永明,何伟:《技术创新的税收激励:理论与实践》,《财政研究》2006年第10期。[3]张文春:《税收政策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及其机理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4]赵志耕:《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中国税务》2006年第5期。[5]韩洁,何雨欣,程士华:《支撑全局着眼长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述评》。【作者简介】贾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薇,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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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论文是议论文常见的论证文体,在对一些社会丑陋现象的批判与揭露上价值尤为突出,但学生在写作中往往感到不知从何驳起,无从下笔。其实,这类文章写作有一个思路,那就是:1、列现象,2、示弊端,3、探根源,4、指出路。本文适宜高中课文,鲁迅先生的名篇《拿来主义》为例,对驳论文的这一特征予以探析。
列现象
对现实中不合道德、有碍社会健康发展的现象进行列举。事例选取的典型性,以求警醒人们;罗列的丰富性,以求引起读者共鸣;修辞的多样性,以求彰显行文文采,增强气势。例:
单是学艺上的东西,近来就先送一批古董到巴黎去展览,但终“不知后事如何”;还有几位“大师”们捧着几张古画和新画,在欧洲各国一路的挂过去,叫作“发扬国光”。听说不远还要送梅兰芳博士到苏联去,以催进“象征主义”,此后是顺便到欧洲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