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亲们,问个中级会计经济法问题。 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得背书转
收款人可以持票取现,其他人怎么取现,但还是要挂失止付,毕竟现在造假证的人很多,
要是银行审核不严,也很麻烦。
⑵ 注会和初级,中级,高级会计师有什么区别哦。。
我就给你说说注会和初级会计师之间的区别。
一、证书性质不同
在财会领域,主要包括两类证书,一是职称类证书,二是资格类证书。像初级会计师就属于职称类证书,而注册会计师就属于资格类证书。职称和资格的区别主要是在于,前者只能做账,而不能进行审计;后者既能做账又能审计。
二、发展方向不同
注册会计师和初级会计师是属于两个不同的行业,初级会计师从事的是会计行业,注册会计师从事的是审计行业。
对从事会计行业的人员来说,薪资和学历、经验和职称级别有密切相关的联系。对会计人员来说,提升自己的能力,考考个高级别的职称证书,比如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对之后的升职加薪将会更有帮助。
对打算从事审计行业的人员来说,注会证本身就具备了较高的含金量,能考取注册会计师证书,这在财会领域将更容易得到同行人的认可。注册会计师在我国仍属于稀缺性的人才,不少会计师事务所很欢迎持有注会证书者的加入。
三、考试难度不同
注会考试有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我们需要先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阶段6门考试科目后,再来报考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实行的是“6+1”模式,是指专业阶段考试6门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和综合阶段1门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初级会计职称的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要求考生一次通过考试。
不管是从知识点的理解上,还是从考试科目的难度情况来看,注册会计师考试要更难于初级会计师。
在现实中,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后,初级就被视为进入财会行业的“最低门槛”,但是要想获得更为长远的职业发展。
⑶ 中会考试的经济法,每天背书背的麻木,还是没考好怎么办
犒劳自己一顿,以后再接再厉,终会考好的。
⑷ 我当心注会经济法没有多余的时间,是已背书为主还是以听课,做题为主
经济法安排1个月,粗看一遍书,听课理解一遍,再记忆+做题,临近考前要多看看,记忆内容比较多。
财管要把书上的例子都搞明白,也不用做太多题目。
⑸ 背书人在cpa经济法中是什么意思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转让的一种重要方式。背书是由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盖章,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这里的持票人称为背书人,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
⑹ 选文科好还是理科好
其实,学文科和学理科都好,它们各有它们的优势。都是祖国和社会比必不可少的学科。因此,之所以要设置这两个学科,之所以要分科,就是因为在不同领域,需要不同的人才,不同的技能,现在的工作岗位上,这两种学科的人都是必需的,而上大学后,大学中对这两种学科没有划分明显的界限,学工科也要学人文科学,学文史科的也要选修一定的理工、医学方面的课程。他们对理工科的学生也是很注重人文教育的,因此,它们都很好找工作。理工科主要是学习自然科学,而文史科主要是学习人文社会科学,选折的标准在于你的感兴趣程度和在各学科的特长和优势,因此,一定要了解自己的兴趣,不能因为主观的觉得学哪种学科好,或者好找工作就不假思索的作选折,这是关系到人生转折点的关键,因此,还是要谨慎考虑,要了解自己是对哪种学科真正的感兴趣。比如,如果你喜欢文学,喜欢写一些文章,并且有坚持作日记的习惯
喜欢演讲,优美的诗歌和古词等,你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
底,并且对各种事情及现象你都有自己的独到见解,你的记忆力比较强,喜欢收集新闻,对历史故事及人物很感兴趣,能够想象他们的故事发展,还有你觉得你在对逻辑推理及对空间物体的想象方面,你觉得那实在是枯燥乏味,没有你对语言及文学方面的兴趣那么强烈,那么你最好选折文科。但是,如果你觉得语言是多么简单的东西,只要能说话的人都会的东西,而且你觉得那些文学著作的主人翁是那么的伤感好象一点都不懂得欣赏生活,那些书的作者们或许是那么的无聊,好象他们都不懂得太阳是被地球饶着转的。并且你总是善于发现问题,总是希望要把它们解决出来,没有解决出来你就觉得好象有什么东西装在心里,好象一块石头压在心里一样,并且,你发觉自己无时不刻都在思考着问题,而且,你对数字尤其是对数据特别敏感,况且,你觉得把一道难题解出来特别有成就感,你善于发现问题,善于独立解决问题,有很好的理解能力,对空间形体的空间结构及位置关系有很好的想象能力,你对各种概念能够区分的很清楚,稍微有一点字眼的变化,你都能判断出它的正误,那么,你最好选折理工科。
设置心理学学科的高校,不管是人文社会科学较强的院校,还是理工农医类较强的院校,都开设了这门学科,这门学科再当今社会是很重要的一门学科之一,他不仅是对人类心理的探究,还包括对人类人文科学的教育。因此,和选折学习哪种学科没有直接联系。考军校要有很好的生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要能够有吃耐劳的精神,一般要体检合格后,才能被军事院校提前录取,它是文科生和理科生都招的,是属于提前批录取院校。因此,这些也和选折学习哪种学科也没有直接联系。
好好选择,祝你成功!
⑺ 经济法中的“背书”是什么意思
1.背书
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1)汇票以背书转让或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个人须记本名,单位须记注册全称。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如继承、企业合并、破产受偿等情况可以是无记名汇票。
(2)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之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粘章上的记载事项与汇票上的记载事项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粘单上第一记载人没有在粘接处签章的,粘单上记载的事项无效。
2.背书转让的方式
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3.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
(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3)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让人的权利,首先,受让人只需以背书连续的票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份,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明。其次,受让人可以对票据债务人主张前手对人抗辩的切断,从而使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受票据债务人与前手背书人之间抗辩事由的影响;再次,受让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4.转让限制
(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汇票须完整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5)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5.汇票担保
票据法第35条第2款规定,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⑻ 背书人签章伪造,被背书人是否取得票据权利(cpa,经济法
被背书人善意取得可取得票据权利。
⑼ 学法学是不是压力很大
法大小透明来一个,希望对自你有帮助哦~
首先,大
背很多东西是肯定的,不背等于没学,所以期末考试的复习月基本上就是背啊背啊背的,但是光背还不够,所以在学期开始学期中期的时候要自己找资料去喂自己,各大佬的论文,专著,期刊,案例,也唯有如此,才能在大学之中打好基础真正提高法律水平~
⑽ 求经济法案例答案
1、房屋灭失的风险以交付为界线。《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专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属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本案中,王某在买卖合同生效之前,因租赁已经占有房屋,所以“赵表示同意”时,就是交付的时间。《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所以,本案中,房屋灭失的损失由王某承担。
2、王某应该支付所欠的1万元房款。
3、本案中所述的家具灭失的损失也应该由王某承担。原因还是《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李某已经将其制作的家具交付给王某。
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