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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经济法

发布时间:2020-11-25 02:39:45

A. 经济法案例分析:甲有一套房子欲出售。甲和乙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乙以40万元购买。(越详细越好)

1,合同有效,因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如果丙是善意的,则甲丙之间合同有效,理由同1.
3,房子属于丙,因为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甲应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B. 经济法里房屋出典是什么意思

房屋出典是指承典人支付房屋典价而占有、使用出典人的房屋,出典人于典期届满时,返还典价赎回房屋或者不回赎而丧失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制度。房屋出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房屋出典是“房不计租、钱不计息”的互利、有偿法律关系。在房屋出典中,承典人占有使用出典的房屋而不交纳租金;出典人取得、使用承典人的金钱,而不支付利息。但出典人交付房屋须以承典人支付典价为前提,因而双方这种法律关系又是双务、有偿的。
2、房屋出典受典期限制,典期届满前出典人并不丧失房屋所有权,承典人只能取得房屋典权(用益物权)。房屋出典后,在典期以内,出典人仍然享有房屋所有权,但已不能直接占有、使用房屋;承租人虽取得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权,但并不能任意进行处分。典期届满的一般法律后果是,出典人如不返还典价款即丧失房屋所有权,承典人则因此而取得房屋所有权。
3、房屋出典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
一、房屋出典不同于房屋出卖。二者的区别在于:
(1)房屋出典在典期届满以前不发生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在典期届满后,仅在出黄人不回赎的情况下才将房屋所有权转归承典人。出卖则发生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2)典期届满,出典人有权通过返还典价款给承典人以赎回房屋,房屋出卖后则无权向承受人赎回房屋。卖中买方支付价款即为房屋价格。房屋出典与附买回条件的买卖(即民法学上的买回)也不同,除彰弄三点外,买加是通过返还房屋价款实现所有权的再转移,而出典中的回赎则是通过返还典价实现所有权中占有、使用、收益权能的回复。
二、房屋出典不同于房屋出租,二者的区别在于:
(1)房屋出典中承典人取得的是用益物权即房屋典权;房屋出租中承租人取得的是具有物权某些特征的债权即租赁权。
(2)房屋出典中出典人须通过返还典价款才能赎回房屋,房屋出租中出租人无须返还租金即可收回房屋。
(3)房屋出典中承典人交付的典价不同于房屋出租中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这二者的性质、计算方法、支付方式都不同。
三、房屋出典也不同于房屋抵押。二者的区别在于:
(1)设立的目的不同。进行房屋出典对出典人而言是为了取得典价,对承典人而言是为了取得用益物权;设立房屋抵押则是为了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实现债权,债权人取得的是担保物权(房屋抵押权)。
(2)房屋是否移转占有不同(由目的不同决定)。房屋出典中出典人须将房屋转移给承典人占有、使用,房屋抵押则无须转移占用。
(3)法律后果不同。房屋出典人期届满时仍然有权回赎房屋,仅在其不回赎时房屋所有权才转归承典人;房屋抵押中仅在债务人不依约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才能处分抵押房屋,从变卖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四、房屋出典也不同于质(押)。二者区别在于:
(1)标的物不同。出典标的物以不动产为限,而质(押)标的物则为动产(对此各国有不同的规定,我国民法尚无规定)。
(2)设立的目的不同。房屋出典对出典人而言是为了取得典价,对承典人而言是为取得房屋用益物权;而质(押)则是债务人以动产担保债务的履行、债权的实现。
五、房屋出典也不同于(典)当。据史料记载,典权制度产生于唐代,随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典、当并用不分。到了清代,始有“典”与“当”之分,即典专即不动产出典,当专指动产抵押借贷。在习惯上有些人将房屋“出典”称之为“典当”,解放以来至今的国家政策法规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一系列司法解释中也使用“房屋典当”一词,这实际是混淆了“典”与“当”的区别。房屋出典与当的区别在于:
(1)标的物不同。房屋出典标的物只能是不动产(房屋),当的标的物则为动产。
(2)设立的目的不同。房屋出典对出典人而言是为取得典价款,对承典人而言是为取得房屋用益权;而当对出当人而言是通过动产抵押以取得借款,对当铺而言则是为了获取高利而非对当物的用益权。
(3)设定的权利性质不同。承典人在典期内取得的是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而当铺在当期内并不能取得对当物的用益权。

C. 经济法熟练运用,关于房产及合法权益

不知这是实际案例还是作业题~就我所知简单回答。
第一:按照现在新婚姻法规定,如果是单方直系亲属出资购买房产,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徐某则不能对该房屋有所处置。另,就算在2009年发生的事,在婚姻法修改规定之前,但因房产证所有权人为马某,徐某也无权单独处置房产。
第二:梁某和徐某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订立契约的先决条件就是立约人自然人身份为真实的。按材料所说,立约的“马某”系他人冒充,非本人签署的契约无效。
第三:梁某应返还房产或补偿马某50%房款损失。因为该房屋系马某和徐某共同所有,购房款18万元徐某只能得到9万。法院判决应是梁某或退还马某房屋,继续起诉徐某追回损失;或梁某和马某协商,补偿马某损失。
补充,梁某在此可起诉徐某诈骗,补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D. 5、下列各项中,不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多选! A.阳光 B.房屋 C.经济决策行为 D.非专利技术

A和D。阳光和非专利技术不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理由: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根据我国经济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经济行为和非物质财富。
1.物
物是指能够为人控制和支配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可以通过具体物质形态表现存在的物品。物包括自然存在的物品和人类劳动生产的产品,以及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和有价证券等。但并非所有的物都可以充当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只有与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相联系的物才符合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要求。从法律角度物可以作多种划分,例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与种类物;动产与不动产等等。
本题中,房屋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
2.经济行为
经济行为是指经济法主体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实现其权利与义务所进行的经济活动,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完成工作行为和提供劳务行为等。
经济管理行为是指经济法主体行使经济管理权或经营管理权所指向的行为,例如经济决策行为、经济命令行为、审查批准行为、监督检查行为等。
完成工作行为是指经济法主体的一方利用自己的资金和技术设备为对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而对方根据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支付一定报酬的行为。
提供劳务行为是指为对方提供一定劳务或服务满足对方的需要而对方支付一定报酬的行为。作为经济法律客体的经济行为,仅指具有法律意义,即为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本题中,经济决策行为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3。非物质财富
非物质财富也可称作精神财富或精神产品,包括智力成果、道德产品很经济信息等。
智力成果是指经济法主体从事智力劳动所创造取得的成果,如科学发明、技术成果、艺术创作成果、学术论著等。智力成果本身不直接表现为物质财富,但可以转化为物质财富。智力成果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其法律表现形式主要为商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有技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
道德产品是指人们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取得的非物化的道德价值,如荣誉称号、嘉奖表彰等,它们是公民、法人荣誉权的客体。
经济信息是指反映社会经济活动发生、变化等情况的各种信息、数据、情报和资料等的总称。

E. 经济法,物权,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

专业回答:物权仍然在甲手上,但是丁可以向丙,丙可以向已,已可以向甲主张版债权,依法权履行合同,从而获取物权, 当然最好的方式 丁以甲乙丙三者为被告,要求协助履行 债权,从而获得房屋所有权,但一定注意 在物权未过户到丁手上时, 房屋所有权仍然在甲手上

F. 《经济法基础》契税有什么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契税知识点如下:
1、定义: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2、契税的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3、契税的特点:
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 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目前,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在全国,地方契税收入呈迅速上升态势。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
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

G. 经济法买卖房屋合同是否有效

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H. 个人出租房屋交什么税2016经济法

房屋租赁税收新政策2016,房屋租赁税计算方法。房产税:按租赁收入依12%的税率计征;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依单位等级税额计算,“单位等级税额”是根据土地坐落的地点,由地税局事前确定的;营业税:按租赁收入依5%税率计征;城建税:按营业税额依7%税率计征; 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依3%的征收率计征;印花税:按租赁收入千分之一贴花;个人所得税;其他地税附加费(各地不同)。

I. 经济法中例如说小明接受他叔叔赠与的房屋一套的例子中他的行为效力如何,并指明原因

小明多大啊?十岁以下是无行为能力人,十岁以上十八岁以下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论如何,接收赠与属于纯获利的合同(即只享有权利不负担义务的合同),所以小明从事的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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