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经济法记不住背不进去怎么办!!!!!
"背书背不进去", 我想, 第一种情况:你对书上的内容还不是很理解,建议你先理解再背,这样效果会更好! 第二种情况:心有杂念书是背不进去的,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无论什么事情都要提醒自己:现在是背书, 背下 来之后再考虑事.这样我认为应该能背下去了.OK?
Ⅱ 经济法怎么背才能好背点
主要是理解,理论的东西并不多,把涉及到的各种东西是怎么回事弄清楚,具体制度内容的细节就好记了
Ⅲ 大家经济法怎么背的呀 苦逼的
自点经验参考吧经济第遍习速度放慢听课件注重理解适做题练习第二遍注重记忆背做题第三遍重背加强记忆考试前做模拟题融汇贯
Ⅳ 求背经济法基础的技巧
经济法通常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个是经济法规,另外就是税法。
对于经济法规应掌握如下方法:
第一、学习经济法要懂会计。
因为经济法里面有会计法规,如果不懂会计,对经济法的理解不是很透彻。
第二、学习经济法需要记忆。
经济法和会计法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它需要大量的记忆,而且对于这种记忆必须明确,应当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绝对不能死记硬背。
另外,对于经济法中的关于税法部分,首先要把税目、税率以及税费的运算掌握好,只有这样,在学习税法的时候才能做到举一反三。总之,学习经济法,需要记忆的知识点很多。有些同学有时候会觉得很枯燥,死记硬背,觉得难度很大,其实经济法应该在比较的基础上记忆。其他规定的条目,建议考生在记忆的时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某些相同点和不同点,对于不同点的内容重点记忆。这样通过对比学习的方法,可以加深记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经济法基础》这本书中的术语以及表达都非常严密,所以在学习的过程中还应当反复记忆,以达到在考试中游刃有余。
Ⅳ 注会经济法要背多少条法条
不用背,我经济法连教材都没看;
我是考注税的税收相关法律时,顺带报了注会的专经济法属
结果注会的经济法过了,税收相关法律当年没过(第二年过的)
推荐苏苏和郭守杰两位老师,反复听他们的课件,看讲义,再做点题,考前把一些数字类的考点抢记下,就ok
Ⅵ 经济法中的“背书”是什么意思
1.背书
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1)汇票以背书转让或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个人须记本名,单位须记注册全称。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如继承、企业合并、破产受偿等情况可以是无记名汇票。
(2)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之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粘章上的记载事项与汇票上的记载事项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粘单上第一记载人没有在粘接处签章的,粘单上记载的事项无效。
2.背书转让的方式
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3.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
(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3)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让人的权利,首先,受让人只需以背书连续的票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份,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明。其次,受让人可以对票据债务人主张前手对人抗辩的切断,从而使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受票据债务人与前手背书人之间抗辩事由的影响;再次,受让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4.转让限制
(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汇票须完整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5)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5.汇票担保
票据法第35条第2款规定,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Ⅶ 经济法要怎样背好多呀。。
不用死背,看看理解了很多就能记住
Ⅷ 经济学专业好么经济法是一直背法律还是什么可以具体点么
你好!
经济法属于大而化之的概念,,以记背为主,理解的东西都存在各小法中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Ⅸ 《经济法基础》必背法条有哪些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法律基础
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第三节法律责任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第三节银行卡
第四节预付卡
第五节结算方式
第六节票据的一般规定
第七节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第八节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三节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房产税法律制度
第三节契税法律制度
第四节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五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
第六节车船税法律制度
第七节印花税法律制度
第八节资源税法律制度
第九节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法律制度
第十节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第七章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第二节税务管理
第三节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
第四节税务行政复议
第五节税收法律责任
Ⅹ 经济法到底要背哪些法条J裁词焙蚩急
财富说是一种年代最早、历史最长,持有人数最多的经济学对象理论。^A古希腊罗马学者的经济思想.到新古典经济学以前的多数经济学家都有这种对象理论。
古希腊罗马的思想家色诺芬的著作‘经济论),通篇都是研究家庭财富及其增长问胚。重商主义者对研究财富的热情,超过了他们的先辈。他们以财富为中心研究了财富的形式(金银)、产生(流通领域)和增长途径(开采金银和对外贸易)等问题。
古典经济学家们的研究对象也多为财富说。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在著作中,把如何增加国家税收,如何增加国家财富作为研究对象,在他的(赋税论)中提出了“土地为财富之母,而劳动则为财富之父”的著名论断。古典经济学的集大成者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就是研究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以及财富增长之道的。大卫-李嘉图遵循斯密的财富对象理论,但特别重视财富的分配问题,他把财富的分配作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法国经济学家萨伊在1803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概论)一书中也指出,政治经挤学是“阐明财富怎样生产、分配与消费”的科学。
据此,他把政治经济学分成生产、分配和消费三大部分加以论述,创立了三分法。詹姆士·穆勒在他的<政治经济学纲要)中,继承和发挥了萨伊的三分法,提出了四分法对象论,即将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归结为研究财富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一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