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经济法的考题
如是的多选题,则可选ABCD都可以。
在回答这道题之前我们首先应理解什么是经济法,其概念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以从概念上我们可以看出理解经济法的精髓在于:它是一种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是独立的法的部门,因为他的调整对象有特定的范围,他只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而且其调整对象同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是可以分开的所以我认为是特定的调整对象。选D。因为只有D选项代表了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
『贰』 经济法基础都是考什么类型的题
2014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根据《关于版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权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会考[2014]16号》获悉,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以及不定项选择题,考试题目虽全部为选择题,但解答各种题型的答题技巧和答题要求还是有差别的。
『叁』 2016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最后综合题如何按点给分
你好,会计老郑·一点通网校回答这个问题:计算分析题(本类题共2小题,共22分。第一题10分,第二题12分,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凡要求编制的会计分录,除题中有特殊要求外,只需写出一级科目。)应该有步骤分
『肆』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综合题评分标准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三日,财政部23日发布第55号令,宣布修订后的新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按照国家秘密管理。我个人的经验:综合题评分标准是答到每个要点,给基本分;答全每个要点,这个要点给全分。综合题拿满分,相当不容量,你要尽量答到每个要点,再有可能再答全。只要综合题答到每个要点了,考试基本上可以合格通过。
『伍』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的考试,题型和分值都是怎样的
您好,注册会计师的机考分值分布如下:
《会计》:
单项选择题 12题 共24分; 多项选择题 10题 共20分; 综合题 4题 共56分;
《审计》:
单项选择题 25题 共25分; 多项选择题 10题 共20分; 简答题 6题 共36分; 综合题 1题 共19分;
《财务成本管理》:
单项选择题 14题 共21分; 多项选择题 12题 共24分; 计算分析题 5题 共40分; 综合题 1题 共15分;
《税法》:
单项选择题 24题 共24分; 多项选择题 14题 共21分; 计算问答题 4题 共24分; 综合题 2题 共31分;
《经济法》:
单项选择题 24题 共24分; 多项选择题 14题 共21分; 案例分析题 8题 共55分;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单项选择题 24题 共24分; 多项选择题 14题 共21分; 简答题 4题 共30分; 综合题 1题 共25分。
『陆』 注会经济法主观题怎么答
答题也是有技巧了,可以从题目中找到提示词语后结合条文规定进行作答。
『柒』 经济法试题—案例分析题
(1)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根据该项规定该县教育局发文要求他们需要的文教用品必须向其下属的文教用品公司购买的行为属于不正当行政干预,根据第三十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商品在地区之间正常流通的,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2)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该集团在书写产品说明时未对市场生产销售的多种方便面制作成分和食用效果进行全面科学的考证和检验,仅凭主观臆断对商品质量做出了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刻意隐藏产品使用风险信息。同时该集团利用没有更科学根据的信息“根据有关资料表明,长期食用传统方便面,人体会出现营养摄入不平衡的现象”打击竞争对手品牌商品,构成了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通过传播“龙丰强化营养系列方便面长期食用使人体摄入的营养全面达到平衡”,进行了虚假宣传,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相关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