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是经济法的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贰』 经济法中的表见代理的含义
"表见代理"是三种无权代理中的一种。但法律后果上,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可见,法律后果上,表见代理认定成立后,具有同“有权代理”一样的法律效力。所以又可以认定为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
『叁』 请教经济法中的代理问题,谢谢。
乙被授权购买50公斤某地产大米,但乙却购买了80公斤。
属于滥用代理权行为
丙代理A与B定力房屋租赁合同
丙可以代理A和B订立房屋合同,但必须具备代理权资格,如:授权委托书
『肆』 经济法代理
违约了
『伍』 经济法简述代理法律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在代理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进行的,确立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
代理的法律特征是:
①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
②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即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法律行为;
③代理是代。
『陆』 经济法中转代理问题
你好,这里是网络知道的问律师频道,旨在解决网友实际碰到的法律问题,你这个问题不是实际法律问题,请到知道的相应分类中提问,谢谢。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柒』 求助,经济法代理制度案例分析
1、问:其弟弟代为登记是否有效?
无效,按照婚姻法规定,结婚登记应当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2、问:
1) 王武离职后,以原公司名义订货的行为在民法上如何定性?属于无权代理
2)法院是否会支持上海厂家的主张? 并说明理由。法院会支持上海厂家的主张,上海厂家可以以“表见代理”为由(即有理由相信王武有代理权,理由就是“原单位尚未收回的盖有北京某电子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纸”),此时北京公司一点主动权都没有了,只能履行合同,但北京公司可以找王武赔偿损失。顺便说一下上海厂家还有什么玩儿法:上海厂家也可以要求王武履行合同;或者如果不想玩儿的话,主张无权代理,由北京公司或者上海厂家其中之一撤销合同即可。不考虑表见代理的话,北京公司还有一种说话权,就是追认代理有效。上面说的这些情况都是建立在上海厂家是善意相对人的情况下,即不知道王武已离职的情况下的。
3、 问:本案中关云父亲是否有代关云起诉侵权人王林的权利? 有。关云,年龄15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律行为除纯获益以及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直接认定有效以外,其他行为应由监护人代理实施。如果独立实施的,需经监护人追认。
4、问:1)张代餐馆采购物品是否属于有权代理?不属于有权代理,这属于滥用代理权中的“自己代理”,除非被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才被认为是有权代理。
2)张的行为按民事代理制度该如何定性?见第1)问回答
5. 问:该电脑还能否要回?可以要回,刚满10周岁,按老的民法,不满10周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含10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按修订后的民法,10周岁改为8周岁,所以无论按新的还是老的民法,张某其子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行为属于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在行为实施后的1个月内是可以撤销的,经撤销后,该行为自始无效。
6.王某身为北京某知名国有建筑公司工程原材料及设备处经理,2009年10月其将一批工程用弯头管件的50万元订单交给了河北沧州某管件企业(王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
问:1)该订单是否有效? 该订单有效
2)王某的行为属于民事代理制度规定的哪一类型代理? 为什么?属于滥用代理权中的“自己代理”。说明:法定代表人从事的行为不属于“代理行为”,故王某的行为也不属于“双方代理”。
案例三:
王与赵是相交多年的老朋友, 2008年5月,王找到赵,说自己即将赴加拿大探望3年未见的儿子。估计可能要待上较长一段时间,家中一幅元代祖传名画留在家里不放心,带又不便,故托赵某代为保管,赵某虽知责任重大,但还是答应。一年以后, 赵某家中突生变故,急需用钱,情急之下,未征得王同意,便将古画卖与古董收藏店铺。
问:1、该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买卖行为有效
2 、赵的行为是否构成民法上的无权代理? 构成民法上的无权代理
3、倘若王某事后得知不同意,它能否要回自己的古画?不能要回自己的古画。原因:古董店依照善意取得制度(需符合三个条件:1.不知情;2.合理对价;3.动产已交付[物权转移:动产为交付时转移,不动产为登记时转移])合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除非古董店同意王某要回,此时王某没有主动权,但可以找赵某赔偿其损失。
『捌』 经济法问题关于代理的问题
法院会把电脑判给小唐!
虽然以上事实是小孙委托小陈代购彩票的代理行为,之后小陈又转委托小唐代买。这种委托及转委托法律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其有利后果应该由小陈所得。这是客观事实。
但法院审判是讲究的是法律事实,所谓法律事实就是在有证据佐证下的一种逻辑推理,因为客观事实已随时间的流逝不可能重现了,所以只有根据相关证据来证明当时所发生的法律事实来判案。虽然小陈和小孙都可以证明以上事实,但鉴于他们俩都与本案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法院是不会采信的。
对于这样的现象你要理解,除非小陈、小孙及小唐之间有书面的委托书来证明。
『玖』 注会经济法代理方面
不冲突,其实张某是无权代理的,但是从买方看来,他有权代理(其实无权代理),表现为表见代理
『拾』 经济法问题关于代理的问题
代理分为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更多关于代理的问题可参考经济法相关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