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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被国家收回

发布时间:2020-11-24 22:24:42

『壹』 经济适用房会不会被收回经济适用房的限制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专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属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贰』 听说经济适用房再出售的时候要由政府收回,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居住者确实需要出售者,由政府回购。
购买者已经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由政府回购。
申请人弄虚作假,涉嫌骗购的,由政府回购。
政府回购需要在原价基础上,折算房屋折旧费用。

『叁』 上海经济适用房一旦声请成功,那原来的住房怎么办国家是收回还是不收

对原有住房不做收回,仍有原产权人(或租赁人)居住或使用,可以买卖。

『肆』 国家补贴买的经济适用房,想卖了再买,钱还用收回吗

不能。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按照这些规定,你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如果再次购买商品房,原经济适用房将会被收回。

『伍』 本身有一套经济适用房,再买房子会把经济适用房收回吗

按照国家的政策,如果再买房子,经济适用房将被收回。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经济适用房购买流程:
申请购买步骤: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陆』 关于经济适用房今后买卖的问题,国家要收回多少

如果是现在已经满五年的房子 可以根据市场价出售 如果2008年4月8日之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 不能出租 不能出售 只能自住 如果想卖 只能卖给政府 按地区指导价 也就是你100每平米买的 市场过户价是200 市场成交价是500 而你这房子只能按过户价200政府收购

『柒』 购买经济适用房后,不到五年,父母的房子又过户给我,经济房会被收回吗

应该会……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如果你拥有了这套住房后,你所申请的经济适用房会被回收。经济适用房会有人定期监督管理的。一下是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希望你能遵守法律,让更需要的人住上房子。祝你快乐。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第四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一)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捌』 政府有权收回我们已经申请的经济适用房吗

儿子那1500的工资就不能享受经济适用房了啊,配偶过世好象出下证明就可以申购人自己还款了,我也不太清楚,但是改成儿子的估计就不行了,还是去有关部门咨询下吧。
还有楼上的同志,经济适用房不是开发商说了算了,OK?政府不同意开发商算什么。

『玖』 不符合条件买的经济适用房会被收回吗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拾』 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的政策说国家要回收我朋友想买经济适用房现在这块搞 不明白了有高手回答吗, 谢谢

国家没有说要收回经济适用房的,只是很多地方规定5年内不能转卖或者出租,否则要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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