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失信人,可以买机票经济舱吗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购买飞机经济舱,但不能购买二等以上舱位。
根据《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老赖影响经济扩展阅读:
《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第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设置举报电话或者邮箱,接受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对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的举报,并进行审查认定。
2. 失信被执行人会被限制乘坐飞机吗
失信被执行人会被限制乘坐飞机,在乘坐飞机时不得乘坐经济舱以上的坐席。
根据《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2)老赖影响经济扩展阅读:
《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3. 秦霄贤妈妈欠债不还被告,秦霄贤是否也要成为老赖之子了
秦霄贤妈妈欠债不还被告,秦霄贤很大可能是不会成为老赖之子的。之所以这样讲,主要是秦霄贤在得知妈妈欠债的情况下,不会无动于衷。毕竟,秦霄贤的妈妈欠款才十几万而已,秦霄贤即便是没有钱,他现在在德云社做相声演员,凭他的工资他也能够给妈妈还上这笔钱。退一万步说,即便是秦霄贤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连十几万拿不出来,一向爱徒弟心切的郭德纲也不会对此事置之不理。众所周知,郭德纲可是把德云社的相声演员都当家人看待的,郭德纲曾经为了救岳云鹏的妈妈不惜拿钱找关系,秦霄贤的事情,若是真的能用到郭德纲,他一定会义不容辞。因此,秦霄贤在德云社工作,是不会成为老赖之子的。
秦霄贤刚红就经历了这件事,其实是好事,以后还会有更多这种未知的“风险”,提前历练一下也好。
4. 父亲因无力偿还债务被法院起诉,会影响子女考公务员吗
影响。
这属于老赖,没法还清债务都属于老赖,会影响下一代考公务员的。
公务员的政审: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4、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这里重点看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所以,父亲犯罪的,对其子女考公务员还是有影响的。
(4)老赖影响经济扩展阅读:
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报考政法机关的。
5. 被执行人可以坐飞机经济仓吗
被执行人的话,自己是没有买办法买得到飞机票和高铁票。凡事都有例外,找第三方成功做到了好几次。
6. 黄明昊妈妈被爆欠款,难道又是老赖一家
黄明昊妈妈被媒体曝光欠债几千万,黄明昊演艺生涯因妈妈欠款受到了极其严重的影响。黄明昊妈妈已经被当地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老赖一事板上钉钉。所谓老赖就是被国家相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与此同时,这些老赖没有办法拿出钱还债,进而导致这些人不愿意还债。黄明昊的妈妈被曝光欠款几千万,黄明昊妈妈从未履行责任。黄明昊公司立马贴出声明:黄明昊妈妈并不是真正使用款项的人,而黄明昊妈妈一直在催促欠债人还款。从公司声明来看黄明昊妈妈并不直接使用款项。
综上所述,黄明昊妈妈已经被当地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黄明昊妈妈已经变成了当地有名的老赖。这件事并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早日还清债务。
7. 民事经济纠纷中,法院立案后可以把另一方直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吗
民事经济纠纷中,法院立案后,经判决后,另一方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法院可把另一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 在什么情况下经济案件原告会被限制三高
欠债不还。而且是具有偿还能力,但却一直当老赖拖着不还。这样的情况就会被限制三高消费。
9. 欠信用卡逾期了没有能力偿还算是老赖吗
是的,这样会被银行起诉的,还是还清了吧,而且你还会成为银行黑户的,所以,请不要这样了,没有任何意义。还是好好的珍惜吧。
10.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住快捷酒店吗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失信被执行人快捷酒店可以住但是星级酒店等高消费住宿是不被允许的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涉及对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强制执行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
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第四条
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七条
限制消费令的公告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媒体公告的,应当垫付公告费用。
第八条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第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设置举报电话或者邮箱,接受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对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的举报,并进行审查认定。
第十一条
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有关单位在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仍允许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发布背景:
国内欠人钱财却赖着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债务人(俗称“老赖”)广泛存在,这已经成为了当今经济社会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了有效治理“老赖”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2013年7月、11月和2014年1月三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开等情况进行 通报,建立了网上的“老赖”黑名单系统。社会各界人士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输入姓名就可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显示,全国法院2008年至2012年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7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自动履行的不到30%。
参考链接:网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网络: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