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武警部队的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吗
没有的
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常简称为经适房,等同于国宅;指由中国政府出内资扶持的容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国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⑵ 军队经济适用房房产证
如果是抄结婚后购买的房子可以肯袭定的告诉你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你的爱人是军人所以一般部队内部的经济适用房子只允许是部队内部的人员购买,部队内部有关于购房的相关文件,我个人认为既然是他们单位的房子应该是由单位内部的人员拥有产权,如果离婚后部队内部没有对该房如何分配,那么就适用普通的离婚财产来分配.
⑶ 部队经济适用房产权问题
我是部队一名在职干部,本单位一退休干部(师职)享有部队一处经济适用房(目前无证,据说可办理房屋使用证),我能否私下协议永久性租住?或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部队有没有其他规定?
部队的经济适用房与地方的经济适用房在性质上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只不过是部队经济适用房涉及的土地的管理权是总部房管局,而地方国有土地管理权是地方房地产管理局,两个发证主体之间不协调而已,随着房产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这个问题是会解决的。
能否私下永久性租住,当然是可以的,因为部队实际上认为该房产就是按照部队的相关房地产管理行政法规确定了该房产权就是该级干部所有,只不过是该产权欠缺一个法律规定的“公示”要件而已。但部队相关的行政法规也规定,如果该干部要转让房地产时部队有优先回购权。因此,私下租住在部队的相应行政法规中并没有规定禁止该行为。所以,应当是可以的。但有一个问题,你永久性的租住只是一个债权,而不是物权,如果该房产将来取得的房产证,而该干部驾鹤西去,他的子女们主张分割遗产时,你的债权就不能对抗他们的物权,他们可以将你迁出的,如此这样,你还不借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将租住权变更为地役权,那时他们也不得不继承履行他们先人设定的准物权。
⑷ 已办理房产证但无土地证的部队经济适用房可以退吗
根据目前国家有关经济适用房的规定,经济适用房在取得产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交易版(包括买卖、权赠与。不包括继承)、出租、空闲。若违反,国家有权回收,经济适用房满足条件上市以后,买卖盈利部分的55%上交国家。
例如:你经济适用房是50万买进,五年后,市场价100万卖出,那么你就盈利了50万,那你就要50*55%的盈利上缴国家!
请结合自己实际情况考虑!
⑸ 部队经济适用房业主无产权证能成立业委会吗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内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容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业主委员会的恰当人数,可以按照如下规则估算:最接近“小区总户数*2%”的单数。由此可以保证小区业主的较高质量的沟通覆盖。比如,对于1000户的小区,1000*2%=20,较好的委员数量为19或21.
⑹ 军队的经济适用房可以办全产权证吗
购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的,付清购房款后拥有全部产权。也就是说部队的经济适用房与地方的经济适用房在性质上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只不过是部队经济适用房涉及的土地的管理权是总部房管局,而地方国有土地管理权是地方房地产管理局,因此部队经济适用房也是完全产权的。
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成部分,享受国家和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关优惠政策。部队经济适用房在办理军队房改售房屋所有权登记是按规定收取登记费,需要重新勘测的可收取相应的测量费,不再收取其它费。
军产住房向个人出售,需要对相关的房屋所有权证进行变更和个人分户产权登记,由部队统一到当地产权监理部门按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登记时只收房屋所有权证的工本费,不再收取登记费。
⑺ 军队经济适用房没军产证老人去世了后代可以继续使用吗
购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的,付清购房款后拥有全部产权。也就是说部队的经济适专用房与地方的经济适用房在性属质上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只不过是部队经济适用房涉及的土地的管理权是总部房管局,而地方国有土地管理权是地方房地产管理局
⑻ 我想问一下我想买部队里别人卖的经济适用房 没有房产证 应该怎么办, 如果买了,受法律保护吗
复没有产权证书的房产,无制法办理过户手续,存在较大的风险,建议不要购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⑼ 部队盖的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上盖有军队经济适用房字样吗
部队盖的经济适用房,在房产证上是有军队经济适用房的字样的。
⑽ 有房子是部队经济适用房没房证还没办下来,再买房子是不是第二套房
房产证没有办下来,系统里显示你没有房子,能用公积金贷款且是首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