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西安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流程
一.西安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
1.户口: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人均面积: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3.收入: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说明(低于以下收入) 1人12662元;2人25324元;3人37986元;4人50648元;5人63310元;6人75972元
4.单身申请限制: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30周岁
5.住房交易:经济适用房的二次交易有5年之限。对于购买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时业主需要按房屋成交额的2%补交土地出让金;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出售。
6.西安经济适用房供应标准
单身家庭:60平方米
二至三人家庭:80平方米
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第一步:在西安市房产交易大厦一层办公大厅或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部门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如实填写.。
第二步: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第三步: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第四步: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西安市房产资讯网公示,公示期10天。
第五步: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购买流程如下:
1,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 (一式二份)
2,按《审核表》要求如实填写,由申请人、配偶、家庭成员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审核并盖章,准备其他相关资料
3,携相关资料原件(核验后退还)、复印件和审核表进行初审
地址:市房产交易大厦一楼交易大厅
4,网上公示,无异议,签属购买意见,申请人领取已通过批准的《审核表》 (申请人资料齐全,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
5,申请人凭已批准的审核表自行选购经济适用住房并签订购房合同
6,地址:市房产交易大厦709室
2. 申购经济适用房条件的收入、住房情况和财产状况等证明材料如何办理
大哥你也不说 你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这个真心不好回答,一个地方和一版个地方的收入状况是权不一样的 我是西安的刚买完 首先你要拿着身份证到你户口所在的市房管局领取表格,西安的是家庭年收入不能超过30000,如果是个人申请是月收入1200,然后拿着表去你所在单位盖章子,家庭那块就是你必须结婚才能购买,个人是年满30岁单身。然后拿着你家的户口本去你所居住的街道办或房产科叫他们给你出示你自己无住房,简称无房证明。反正就按照表格上的要求跑吧!
3.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具体材料需要哪些
目前,抄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单身人均月收入1818元/人;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1667元/人;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1515元/人】。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或办公用房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
8、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1-0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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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怎么样才能让 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统一其出售的证明呢 我有一套经济适用房
西安本地的情况不太了解,我在北京,一般这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事情就当地的房地局咨询,一般会给出你解答的。或者找你所说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去问一下
5.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材料
1、 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证明;
2、 家庭户口簿(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3、 家庭收入证明(单位或居委会出具);
4、 居民身份证(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5、 引进的专业人才须持有关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步骤
申请经济适用房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
1、办理申购登记
以后经济适用住房将由政府组织统一的公开销售,而每一次销售之前,有关部门都会发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公告。如果公告的房源有适合你需要的,而且你又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条件,那你就可以在公告中注明的购买期限内,带着你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住房情况证明、年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申购手续。
相应职能部门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你的年收入、住房条件等材料的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公示。这一点是为了保证申购人的具体住房和收入情况的真实性,因为在公示期间,如果有人认为你的材料有虚假成分,均可举报,并由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市住宅发展中心将核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则发放《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通知书》。
2、按住房困难程度排序
为了确保住房最困难的人可以优先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市住宅发展中心将依据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名单予以公示。
3、确定入围和候补名单
所有符合购买条件的居民均可取得参加摇号资格。不同的是,2004年12月31日之后动工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时,将先确定入围名单和候补名单,然后才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所以,当申请人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市住宅发展中心将按照前一环节的排序顺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申请人数量按照房源实际数量确定,候补入围申请人数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在按排序确定入围申请人名单时,如果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相同的申请人数量,多于排序后剩余房源数量,这时市住宅发展中心会采取摇号等公开方式来确定谁入围。
4、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入围名单确定以后,有关部门将以公开摇号的方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申请人的选房顺序号,和候补入围申请人的选房顺序号。公开摇号将在公证部门、市监察部门及入围市民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5、核发购房证明
入围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后,市住宅发展中心将对结果进行第三次公示,在无异议的情况下,申请人应该在5日内持身份证明、《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通知书》到市住宅发展中心办理购房证明。逾期未办理购房证明的,视作弃权。
6、按顺序轮流选房
正式入围的申请人持选房顺序号,及市住宅发展中心开具的购房证明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开发建设单位按顺序选房。正式入围申请人放弃选择的房源,由候补入围申请人按顺序递补选房。
一处选房和购房结束后,本次购房中取得的各种证明和通知书将作废,新的经济适用住房楼盘销售时,符合申购条件的人员和家庭需按照上述环节,再次参与购买。
6. 西安经济适用房的申购条件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第二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版:
(一)具有本市权城镇户口(包括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
(三)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中的被拆迁人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用经济适用住房对其安置。其购买的面积及产权界定按照拆迁安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中低收入线标准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经市政府批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住房困难户指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全市人均住房面积60%或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的家庭。人均住房标准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应当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购房申请,填写《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家庭成员收入和住房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7. 西安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到西大街234号西安房产交易大厦一层办公大厅经济适用房销售部领取;
经济适用房回资格申请审核表,并答如实填写(一式两份)。
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
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归属证明等)、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
(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
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初审核手续。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市房产资讯网、向社会公示,一个月后资格初审合格后
于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
“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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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购买经济适用房单位应出具的住房证明怎么写
住房证明:
。。。(身份证号:)为我单位职工,在我单位无住房回。
特此证明
。。答。。。公司
年 月 日
9. 请问西安经济适用房在哪里申请
西安经济适用房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进行申请,也就是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
根据《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包括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
(三)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中的被拆迁人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用经济适用住房对其安置。其购买的面积及产权界定按照拆迁安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应当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购房申请,填写《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家庭成员收入和住房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9)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购提供住房证明扩展阅读:
《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经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购买人,应当持核准文件自行选购经济适用住房并签订购房合同。实际购房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购买人须补交经济适用住房与同地段商品房差价款。
差价款补交后,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给《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凭《购房证》办理贷款和合同备案手续及产权登记手续。购买人所交差价款,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收取,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款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和补贴资金。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实施单位不得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给未经审查,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