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深圳市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一、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二、申请流程
1、领表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
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
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
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
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
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1)深圳市经济适用房网站扩展阅读:
申请经济适用房材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②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
③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
④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
Ⅱ 深圳安居房如何申请,网站是哪个
深圳安居放房申请单位:
市住宅售房中心业务受理窗口。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二村)莲花大厦东座二楼
申请人向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双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或购房申请人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配偶方具有深圳宝安或龙岗区常住户籍。
(2)单亲家庭的子女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
(3)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5)其他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深圳市没有购买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拆迁补偿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市场商品房),且没有在深圳市拥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购买其他安居房或经济适用房,也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未购房补差款);
3、申请人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及配偶常住户籍迁入深圳市(含宝安区或龙岗区)或单亲家庭子女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时间、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应符合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4、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市人事局认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不受家庭收入标准和上述规定时间的限制。
办理步骤:
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下达经济适用房销售计划和房源,通过媒体发布经济适用房出售通告→申请人到市住宅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资料→售房中心审核、分类排队打分→公示→售房中心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再次公示→申请人领取自选房号通知单→申请人自选房号→我局与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协议书→申请人到售房中心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申请人交纳购房款或到指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申请人到售房中心领取“入住证明书”
→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
办理时限:由每次经济适用房分配办法确定。
由于深圳每次安居房分配时间并不固定,所以要留意报纸通告或到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网站了解((http://www.szfdc.gov.cn)
或到深圳市/区政府网站了解,一般都会及时公开的。
Ⅲ 深圳市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
1、具有本市城区城镇户口;2、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家庭人均月收入在500元以下;3、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现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缺房户。 另外不可以贷款 一次付清!
各地略有不同 个别地区是15平方下!
价格多少 你要去卖房那里问啊!就算同一个城市 一个小区 不同结构楼层 价格也都不一样!
顺便说点废话 在深圳 拣垃圾一月也能超过500元了! 若一月收入500元一下 不知道那来的钱 一次付清房款? 就算条件符合 还要审批! 批下的机会不到0.1%.. 然后才有机会去排队<也许要N年> 才可以摇号<和摇奖差不多> 摇上你才可以买!! 本地每次都有几千上万人去申请 审批 经过3--5年筛选后 只有10几人可以买到!!
Ⅳ 深圳经济适用房
深圳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 1、申请人及配偶无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集资房、市场商品房和自建私房)及建房用地; 2、申请对象必须是已婚家庭或单亲家庭,且申请人及配偶户籍迁入特区(或配偶户籍迁入深圳市,单亲家庭子女的户籍迁入特区)时间、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均在2004年12月31日之前; 3、申请人2004年至2006年三年的家庭平均收入在6万元以下; 4、申请人遵守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5、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了深圳市社会保险。
Ⅳ 如何申请深圳经济适用房
男朋友没有户口暂时不可以申请的,要等到两个人的户口都是深圳的才可以申请.
请问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答:我市2005年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1、申请人及配偶无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集资房、市场商品房和自建私房)及建房用地;2、申请对象必须是已婚家庭或单亲家庭,且申请人及配偶户籍迁入特区(或配偶户籍迁入深圳市,单亲家庭子女的户籍迁入特区)时间、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均在2002年12月31日之前;3、申请人2002年至2004年三年的家庭平均收入在6万元以下;4、申请人遵守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5、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了深圳市社会保险。
相关情况,你可以到下面国土和房地产局的官方链接查询
http://www.szfdc.gov.cn/bmfw/bmwd/jjsyf/
Ⅵ 哪个网站可以查询深圳经济适用房的审核结果
深圳经济适用房的什么的审核结果
1.住房信息2.信任度3.合格条件4.住房率高5.购房率低6还是你要完成你老板给你的作业啊
问了这么资深的问题
一点悬赏分都没有,也太扣了。
Ⅶ 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的网站为什么打不开
如果你有足够的37岁,深圳户口,单身,无房...那么,他们可以申请租保障性住房。
昨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的“通知受理申请的经济适用房”(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供应情况,市房管局决定,从2011年1月,深圳市将举办第二届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处理。
通知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与以往不同的,这并没有公布列表和具体拷贝数。住建局,列出的具体情况,基准价格,租金标准分批予以公布,具体选房时间,地点和规则另行公布。
单一的居民可以申请租金
此前备受关注的非深户,年轻的优秀人才,为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配方在本通知出现。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在户籍已婚家庭,单亲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在深圳相关的具体规定出台前将不被接受为单一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申请购买负担得起的住房。
租金户籍已婚家庭,单亲家庭和单一居民的基本应用单位申请,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取得两个以上的深户年,没有享受低保,廉租住房享受的待遇,总资产不超过32万元,如果申请人已婚的,其婚姻状况形成时间2007年12月31日之前,如果申请人为单身居民,在2007年,12年1月31至少35岁。
严格的监督,审计两次宣传
保障性住房分配监管问题的关注。信息市建局资格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采取“三审核,审核两次公示”,街道办事处受理和初审,区建设局(住宅)审查,市住房和建设局终审,城市,社区两次公示,严格的检查和核实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人口,收入,资产,住房等。住建局负责人表示,深圳将的批次的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提供负担得起的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逐步实现保障性住房在全市各区分布均衡,申请正常化。
根据该通知,市住房和建设局,区建设(住宅)局,街道办事处的电话和街道办事处受理地点2011年1月22日公告。接受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应用:一月25日至2月12日2011年2月22日至3月5天的时间。对于市民如有查询,可致电市住宅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3207144)。
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希望采纳,谢谢!
Ⅷ 如何申请深圳经济适用房
深圳安居放房申请单位: 市住宅售房中心业务受理窗口。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二村)莲花大厦东座二楼 申请人向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双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或购房申请人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配偶方具有深圳宝安或龙岗区常住户籍。 (2)单亲家庭的子女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 (3)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5)其他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深圳市没有购买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拆迁补偿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市场商品房),且没有在深圳市拥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购买其他安居房或经济适用房,也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未购房补差款); 3、申请人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及配偶常住户籍迁入深圳市(含宝安区或龙岗区)或单亲家庭子女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时间、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应符合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4、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市人事局认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不受家庭收入标准和上述规定时间的限制。 办理步骤: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下达经济适用房销售计划和房源,通过媒体发布经济适用房出售通告→申请人到市住宅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资料→售房中心审核、分类排队打分→公示→售房中心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再次公示→申请人领取自选房号通知单→申请人自选房号→我局与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协议书→申请人到售房中心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申请人交纳购房款或到指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申请人到售房中心领取“入住证明书” →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 办理时限:由每次经济适用房分配办法确定。
Ⅸ 深圳市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怎么办理的呢
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的,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为经济适用住房《不动产权证书》(非市场商品房)或《房地产证》(绿本)登记的权利人,且经其他权利人一致同意。
2、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
3、为购买本套经济适用住房而按揭贷款并设定抵押的,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4、无法规、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受理其取得住房完全产权申请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已另行购买拥有住房的;
(2)全部家庭成员户籍均迁出本市的;
(3)因银行实现抵押权而处置经济适用住房的;
(4)擅自互换、出借经济适用住房的;
(5)擅自转让、抵押、出租经济适用住房的;
(6)将经济适用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的;
(7)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使用功能的。
5、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为合法继承人,或为合法继承人和原权利人的,如不符合《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关于产权份额转移登记的条件,经一致同意,可以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并上市交易,其中,原权利人必须同时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第2、3、4、5条;合法继承人必须同时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第2、3、5条及第4条的第(3)至第(7)款。
办理流程:
(一)网上注册、填报并在线提交申请表。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网上注册账号。注册成功,进入账号,认真阅读、理解指引,选择相应业务的申请表。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表、检查无误后予以提交。
(二)网上查询进度和审核结果。网上提出申请后,申请人应自行密切关注办理进度,及时登录网站查询进度和审核结果。
1、网上审核不合格的,将查询到审核不合格结果,并自行在网上打印驳回申请的书面通知书。
2、申请取得完全产权且网上审核合格的,将查询到缴纳增值收益的通知。
(三)网上打印缴款通知书、书面申请资料清单,并缴纳增值收益。查询到缴纳增值收益通知的,申请人根据提示,打印缴款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凭缴款通知书缴纳增值收益并取得缴纳增值收益的凭证。
(四)备齐书面申请资料。已缴纳增值收益的申请人及查询到回购住房通知的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按书面材料清单备齐书面申请资料。
(五)前往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申请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资料,接受住房保障部门查验,查验合格的,予以备案。查验不合格的,查询接收驳回申请通知;须补正申请资料的,在规定期限内补正。
(六)领取批复。备案通过后,申请人当场领取批复。
Ⅹ 深圳市经济适用房在哪申请
当地住房保障来和房产管理自局
经适房申请步骤: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