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经济对道德的决定作用600字
在这个社会上,维护我的幸福而逐渐规定俗成的一些行为规范,叫做道德.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 道德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道德是社会中自然而然形成的一个行为规范,获得别人信任的一个标准.有些人以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很难,其实只要你去做了,就会发现其实也很简单,道德就是诚实守信用,不贪图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有一次,我和妈妈一起去医院看望生病的爷爷.做公共汽车时,好不容易找到了两个位子,刚做下没多久,车上就上来了一位年寿已高的老爷爷,他和我爷爷差不多的年龄.他颤颤巍巍地在车箱中走了一圈,发现没有位子时,老爷爷的脸上露出一丝难色.着时我的心中十分矛盾,如果让位别人会不会说我出风头?如果不让座,万一老奶奶站不稳,一不小心摔着怎么办?就在着时我位这件事而烦恼的时候,一位身材高大的青年站了起来,把老爷爷扶到了他的位子上,老爷爷感激不尽,连声说谢谢
为了让世界更加美好,让我们伸出我们的双手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吧!
拾金不昧是古老的文明道德行为.一直以来,许多拾金不昧的市民频频出现.近日,就有位外来务工人员拾金不昧的精神出现在广州.
普天同庆的国庆假期,人们都与家人一起欢度节日.但胡老伯却没那么幸福,因为他的儿子患了重疾,正在住院治疗.因儿子患病急需用钱的他,这天他来到XX银行柜员机取钱,银行卡一插进去,柜员机立即吐出了2900元人民币.当时他总觉得很奇怪,再查查自己银行帐号余额,也没有少呀,胡老伯没有马上带钱离开,而是立即打电话报110,他知道一就是柜员机出毛病,二就是有不法分子设圈套骗财. 35
不一会,电视台记者找到胡老伯并采访他.记者问:为什么你现在这么需要钱,你得到了2900元,不占为己有?胡老伯说:不是自己的钱,数也数得不开心,用也用的不安心.可见胡老伯真是一位善良、老实的人.
后来谜团终于解开了:原来也是有个外来务工人员去柜员机将自己两个月的工资转账回家盖房子.因为程序没有完全操作好,所以轮到胡老伯是时吐出了2900元.
2900元失而复得,年轻的外来工,牵着胡老伯的手,千感激万多谢,他知道老伯急需用钱治儿子的病,就把部分的钱捐出来作为酬谢金,但胡老伯死硬不要,还是那句话:不是自己的钱用也用得不舒服.
虽然是一件小小的拾金不昧好人好事的故事,却深深地让我感动,远远地影响着社会民风.“拾金不昧”的精神是文明道德行为之一,生活中也有许多文明道德行为,需要我们去耐心发现,也需要我们去创造奇迹.
拾金不昧像是一片树叶,许多树叶汇集在一起,就是一片树林;拾金不昧像是一个零件,许多零件组合在一起,就是一部机器;拾金不昧像是一滴水,许多一滴水融合在一起,就是一片海洋.我相信以后的日子里会有更多的拾金不昧文明道德行为出现的.
❷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拾金不昧,该不该获取报酬为什么
拾金不昧算不算美德?
《现代汉语词典》对拾金不昧的解释是:捡到钱物不隐藏起来据为己有。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把别人丢失的东西归还主人似乎不需要理由。在没有法律或者法律尚不完备的年代,“拾金不昧”一直是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来规范社会基本行为的。《易经》《尚书》中对此均有过清晰的记载。
新中国成立后,以雷锋精神为代表的大公无私奉献精神被广为颂扬,“拾金不昧”更是作为这类精神的代表被大力推广宣扬和身体力行。至今,在我国大部分城市都有一个失物招领处,“拾金不昧”也就成了反映一个人、一个单位和一个地方道德水平的一面镜子。像北京市设在西单的捡拾物品招领处,从1956年到如今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物品5000多万件,现金1000多万元。
即使在受到市场经济原则强大冲击的今天,“拾金不昧”作为一项曾经深入人心并取得广泛社会共识的社会基本道德规范,仍然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中国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2003少年儿童发展蓝皮书,调查了1529名儿童,结果显示“拾金不昧”在他们自认为所具有86项的良好习惯中排到了第9位。
应该说,由于教育的作用和影响,我们大多数人一直都是把拾金不昧当作传统美德而不是法律义务来看待,当作最基本的公共道德来遵守。但在近些年,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究竟是用道德的温情来熏陶还是法律的戒尺来确立拾金不昧的意识,时常引起争议。
有学者认为,在古代拾金而昧同样要受到处罚,而到了现代社会,1986年通过的民法通则其实也早已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拾金不昧实际上是法律的起码要求,否则就意味着违法侵占。
调查结果也显示,当我们一厢情愿地期待单纯用道德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时,拾金不昧现象如今并不尽如人意,人们对丢了东西能否找回来的期望值已经大大降低。同时法律也非万能。拾金不昧是停留在道德层面还是纳入法律范畴去宣传教育、规范行为,已成为一个难题。
著名社会学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夏学銮教授认为,“拾金不昧”不是一般的社会道德准则,而是属于传统道德底线,是中国人最基本的道德防线。只有寻找道德和法律的契合点,让这种社会意识从孩提时代扎根,成为人们必备的素质,才能更好地发扬光大。
拾金不昧需不需要补偿?
也就是物权法草案再次提请审议的前几天,辽宁阜新一位李姓老人归还拾来的内有1200元现金的皮包时,被失主误认为索要酬谢,遭到了一顿殴打,从而在网上引来一片热评。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于失物的复得,一般失主肯定对归还者心存感激,表达谢意。如果主动要求取得补偿、索要报酬会不会变味,随着不断增多的失物归还索要补偿事件见诸报端,中国人几千年拾金不昧的品质,在今天的社会里反复遭受着“拷问”。
其实,从“拾金不昧”的语意来说并未拒绝遗失人给付一定的报酬。我国古代历朝拾金不昧也并非不给予报酬,像清律就明确规定,捡到遗失物,一半还失物之人,一半当作奖赏给得物人。
出租车司机作为经常与遗失物打交道的群体,对拾金不昧应不应该受到补偿有很深的体会。北京首汽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韩云刚说,其实每次抽时间、绕道给失主还东西时心理会很微妙,“从来就没想过从人家那得到一些酬谢那是假话,可是人家不给也没根据说人家不对吧。这样一来二去,拾金不昧的积极性确实受到了影响。”
作为规定有形物的归属和法律关系的基本法,物权法草案无法回避拾金不昧这一话题。草案规定: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
这是中国首次立法对拾金不昧者进行经济补偿。现行的民法通则只是规定,因拾得遗失物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韩云刚认为,物权法的这项规定应该有“群众基础”。但这款法律究竟能否和人们一贯的道德标准“兼容”肯定会有争议,即使通过兑现难度也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兴富就认为,凡是捡到东西了,都要给钱,不给钱就可以留置,这与传统的社会公德是相互矛盾的,还是应该大力提倡拾金不昧。李慎明委员也认为,应该继续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不是所有遗失物在领取时都要支付必要费用需要认真推敲。
“如果不是失主主动馈赠,而是用法律来明文规定获得报酬,会大大降低归还者的道德荣誉感。”就职于一家公司的杨秉鑫这样告诉记者。而复旦大学高丽建副教授也认为,从经济学角度讲,遗失物付费也许是合理的。但如果什么事情都用金钱量化,无疑会导致我们整个社会精神世界的失落,也会让一些高尚行为庸俗化。
也有专家认为,现行民法通则没有明文规定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等于把道德要求写进了法律,把公民视为“活雷锋”,显然拔高和夸大了普通人的思想意识觉悟程度,忽略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对利益的要求,这样做容易导致拾得人失去归还的动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认为,草案写进了归还遗失物有权索取必要费用的新规定,是把公民由假想中的道德圣人恢复为普通人。
拾金不昧应该怎样补偿?
物权法草案在规定遗失人须支付保管费等必要费用的同时,还规定若未支付必要费用,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有权留置遗失物。
其实,调查发现多数人在自己丢掉东西失而复得后,愿意给返还人适当补偿或者馈赠,但人们经常困惑的是究竟该补偿多少。
补偿究竟包括些什么内容,实际生活中也不是完全依照现行民法通则执行,而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按总额的百分比来支付;有的支付费用的同时适当小额酬谢;有的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来支付。
拾得者在履行了对遗失物通知、保管和返还义务后,应该享有支出费用偿还请求权和报酬请求权。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屈茂辉认为,应该大胆借鉴德国、日本等地民法中关于遗失物拾得者的补偿立法。如日本法律规定,接受物品返还的人,应向拾得者给予不少于物品价格5%的酬金;德国民法典规定,在遗失物价值不低于100马克时,有权获得报酬。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则认为,物权法作为基本法只是确定拾金不昧者可以获得赔偿这一原则,具体的操作是很复杂的,不同的物、不同的情形,可以通过法院判例来解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对拾金不昧者的补偿,物权法只是规定一个原则,而具体如何补偿主要还是靠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他个人意见是,这种补偿主要还是指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比如捡了名画、文物或猫、狗等替人保管、看养确实有费用支出的才应该给补偿。而只有在悬赏遗失物的情况下,拾得者才可根据悬赏领得报酬。
物权法草案最后如何从法律上规范拾金不昧行为,还有待审议。人们期待通过后的法律给“拾金不昧”带来一种适应现代社会、更易于为遗失人和拾得人接受的全新内涵和理念。
❸ 经济和道德哪个更重要的英语作文,500字-600字谢谢了
在这个社会上,维护我的幸福而逐渐规定俗成的一些行为规范,叫做道德。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 道德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道德是社会中自然而然形成的一个行为规范,获得别人信任的一个标准。有些人以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很难,其实只要你去做了,就会发现其实也很简单,道德就是诚实守信用,不贪图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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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世界更加美好,让我们伸出我们的双手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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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会,电视台记者找到胡老伯并采访他。记者问:为什么你现在这么需要钱,你得到了2900元,不占为己有?胡老伯说:不是自己的钱,数也数得不开心,用也用的不安心。可见胡老伯真是一位善良、老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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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一件小小的拾金不昧好人好事的故事,却深深地让我感动,远远地影响着社会民风。“拾金不昧”的精神是文明道德行为之一,生活中也有许多文明道德行为,需要我们去耐心发现,也需要我们去创造奇迹。
拾金不昧像是一片树叶,许多树叶汇集在一起,就是一片树林;拾金不昧像是一个零件,许多零件组合在一起,就是一部机器;拾金不昧像是一滴水,许多一滴水融合在一起,就是一片海洋。我相信以后的日子里会有更多的拾金不昧文明道德行为出现的。
一篇关于道德的作文
我们播下一个动作,使收获一个习惯;播下一个习惯,使收获一个品格;文明已被人们放在心里的一个重要位置,时时刻刻在与文明交谈,千万不要把文明行为习惯看作小事。每个人的举手投足之间都传递着丰富的文明信息,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做文明学生,管住我们的口,不随地吐痰;管住我们的手,不乱扔垃圾;管住我们我们的脚,不践踏花草。
道德是最美丽的花儿,最圣洁的心灵,它让人问心无愧,心胸坦荡。有时道德是一种感恩。道德有时是一种爱心。道德,是春天的花儿,是植物的肥料。道德,是一种美德,是一种财富,更是一种智慧。
做人要讲道德,有道德的人才是真正的人,高尚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对社会有用的人。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强烈荣辱感的民族。在我们的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不能混淆。否则,社会和谐不起来,经济发展不起来,民族精神振作不起来,国家也强盛不起来。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们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应当成为每个公民应有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
作为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倡议我们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思想上积极追求上进,明辨是非;在学习上刻苦努力,精益求精;在生活上勤俭节约,节约水电,不攀比;在平时热心为同学服务,大胆创新;在行动上坚决反对有损民族形象的丑恶行为,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遵守社会公德和校规校纪。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把“八荣八耻”作为心灵的准则和行动的指南,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道德是我们拥抱在怀中的一道绚丽的彩虹,只要它一现身,便会带给我们雨过天晴的喜悦与欢欣不是吗?当我们和别人闹矛盾时,道德会让我们伸出热情的双手,主动和对方言和;当我们自暴自弃时,道德会帮助我们找回自我;当我们悲观失望时,道德会使我们振作,从而走出那愁云密布的黑暗;当我们受到挫折、失败时,道德会促使我们奋勇前行,坚信“失败乃是成功之母”;当时代的使命降临时,道德又会使我们抱定“天生我才必有用”的信念,勇敢地、毫不畏惧地承担起一切……可以说,道德是我们生活的立足点,也是我们生命的支撑点。
让我们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从自己开始,自觉地做道德建设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捍卫者,逐渐具备良好的公民道德,长大后成为一个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的响当当的中国人!
关于道德
道德是石,敲出希望之火;道德是火,点燃希望之灯;道德是灯,照亮人生之路;道德是路,引导人们走向灿烂的辉煌!
乐于助人,是贴近我们学生最常见的道德。难怪某杂志社对学生最赞赏的品质进行调查,"乐于助人"被排在第一位。雷锋,被人们传唱了30多年,因为他总是乐于助人,好事做了一火车,扶老携幼,解囊相助,雪中送炭,成为当之无愧的楷模。秋云,一个身残志坚的好姑娘,用自己柔弱之躯谱写了一曲助人之歌,使那些"孤帆远影"的人们重新"直挂云帆济沧海"。徐虎,上海滩上最受欢迎的老百姓,十几年如一日上门排忧解难,把乐于助人这一中华民族流传的美德唱得绯红,表现得淋漓尽致……难怪康德老人曾说:"在这个世界上,惟有两样东西深深地震撼着我们的心灵,一是我们头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
但在回答另一份调查"你如果遇到别人碰上麻烦事时会怎样对待"时,一些人却作出"悄悄走开"的选择。的确,"悄悄走开"的选择省得了一时的麻烦,但你同时却背离了社会道德的准则。在美丽的西子湖畔,有幸掩埋岳飞、秋瑾一代名将的地方,曾上演了一幕令人心痛的悲剧:一位小孩掉进湖中,在生与死的旋涡中挣扎,旁观者数百,却无一相救,居然有人提出"出价一百才救"的主意,孩子在人们的麻木中停止了挣扎,黑发送幼童的悲剧终于上演,可悲,可恶,可叹! 伸出你的手,足以使一个生命苏醒;停住你的脚,足以使一份道德重现。
现代价值观必须摆脱自我与自私的束缚,跨越金钱与名利的栅栏,走出道德沦丧的怪圈,跳出明哲保身的沟壑,才能使道德之花绚烂,才能使助人为乐温暖人们的心。
现代价值观不能到文艺复兴的个性解放中挖掘,不能到萨特的存在主义中挑捡,不能到卡夫卡的人性异化中剪取,必须立足于社会主义的广阔背景,吸取五千年的道德精髓。让我们的明天美德随处可见,让看到别人困难却走开的人重新负起助人为乐的责任!
❹ 【辩论】(好的50分)拾金不昧失主不应给予经济补偿
观点长篇大论没有用的,我也有过辩论经验,你越走极端只会被对方抓住把内柄反击。
我认为你想要赢辩论容,思路要宏观,这部分我可以给你讲三天三夜,
你的题目是拾金不昧,先去查字典,拆文解字就很有力了。
另外你要引导对方认可,我们拾金的目的不是为了取得报酬,否则大家天天去路上“捡”东西赚钱了
自由辩论才是你着重发力的地方,要取得本场最佳辩手,一定是自由辩论把对面问的回答不上来的人。
你要多设计一些中性的问题,但是尽量要靠近道德层面,这样取得道德制高点任凭对手OOXX
失主是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这也是符合我国法律精神的。所以不应强制要求支付报酬之类的。
帮你设计个问题吧,必须第一个提:请举出我国那一条法律规定必须要支付报酬了
对方反问:我国那条法律规定不支付报酬了
你大声告诉他:没有,所以我国法律不限制失主自主决定的权利!
具体语言你自己组织,这个问题后应该有掌声的。
❺ 你认为对拾金不昧者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吗为什么
对于失物复得,一般失主肯定对归还者表达谢意。如果主动要求取得补偿、索要报酬会不会变味,随着不断增多的失物归还索要补偿事件见诸报端,中国人几千年拾金不昧的品质,在今天的社会里反复遭受着“拷问”。
作为规定有形物的归属和法律关系的基本法,物权法草案无法回避拾金不昧这一话题。草案规定: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这是中国首次立法对拾金不昧者进行经济补偿。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兴富就认为,凡是捡到东西了,都要给钱,不给钱就可以留置,这与传统的社会公德是相互矛盾的,还是应该大力提倡拾金不昧。复旦大学高丽建副教授也认为,从经济学角度讲,遗失物付费也许是合理的;但如果什么事情都用金钱量化,无疑会导致我们整个社会精神世界的失落,也会让一些高尚行为庸俗化。
也有专家认为,现行民法通则没有明文规定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等于把道德要求写进了法律,这显然拔高和夸大了普通人的思想觉悟程度,忽略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对利益的要求,这容易导致拾得人失去归还的动力。北大法学院教授王轶认为,草案写进了归还遗失物有权索取必要费用的新规定,是把公民由假想中的道德圣人恢复为普通人。
拾金不昧应该怎样补偿
物权法草案在规定遗失人须支付保管费等必要费用的同时,还规定若未支付必要费用,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有权留置遗失物。其实,调查发现多数人在自己丢掉东西失而复得后,愿意给返还人适当补偿或者馈赠,但人们经常困惑的是究竟该补偿多少。
补偿究竟包括些什么内容,实际生活中也不是完全依照现行民法通则执行,而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按总额的百分比来支付;有的支付费用的同时适当小额酬谢;有的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来支付。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屈茂辉认为,应大胆借鉴德、日等地民法中关于遗失物拾得者的补偿立法。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则认为,物权法作为基本法只是确定拾金不昧者可以获得赔偿这一原则,具体的操作是很复杂的,不同的物、不同的情形,可以通过法院判例来解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对拾金不昧者的补偿,物权法只是规定一个原则,而具体如何补偿主要还是靠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物权法草案最后如何从法律上规范拾金不昧行为,还有待审议。人们期待通过后的法律给“拾金不昧”带来一种适应现代社会、更易于为遗失人和拾得人接受的全新内涵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