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徐州的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申请条件主要有三项: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00元以下,二是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三是年满10年的徐州城市户口。
徐州市房产管理局
彭城路35号彭城广场东侧
房改处电话:83758229
㈡ 徐州市东区经济适用房在哪里,已经建几期了,有地址和电话可以咨询一下吗
徐州市东区经济适用房在黄山新村以南,三环东路以东。共建了2.3.4期。它们分别是:民富园,民怡园,民祥园,共三期,容纳了十万人居住,没有具体的电话可供咨询。
㈢ 如何查询徐州经济适用房
可以去徐州516房产网查询的,那里提供所有名单的查询,我可以给你一专个地址你点过去查询属的。http://hi..com/516house/blog/item/a40794b649c918788bd4b2cb.html
㈣ 徐州是经济适用房在哪里
第四期地址:鼓楼区徐运新河以东、经济适用房三期以北、沈孟公路以南
㈤ 请问2019年有经济适用房吗地点在哪儿
可以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消息。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㈥ 徐州经济适用房可以卖吗
可以卖,但是不属于商品房,你以为有人经济适用房好几套都是自己住的?
㈦ 请问2019年还有经济适用房么
福人有好几套房经济适用房,穷人得不到一套经济适用房
㈧ 徐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
根据《徐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600元);
(三)无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根据市区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
(8)徐州2019年经济适用房扩展阅读:
根据《徐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户为单位,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收入和住房面积的人口;
(一)与申购家庭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二)正在服义务兵役的未婚子女;
(三)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第二十三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现住房面积的认定:
(一)家庭成员居住的私有住房面积;
(二)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面积;
(三)已领取拆迁货币补偿款的原住房面积;
(四)待入住的拆迁安置住房面积。
第二十四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现住房面积的计算:
(一) 租赁公有住房的,以租约记载的使用面积乘以1.33;
(二) 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以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第二十五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四)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五)合法有效的家庭成员之间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及共同生活的证明;
(六)反映家庭财产状况的有关证明材料;
(七)市政府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六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由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有工作单位的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二)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受理后,就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财产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对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并在社区居委会或者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单位将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公示表》及申请人相关材料报送单位所在辖区民政部门;社区居委会将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公示表》及申请人相关材料,报送所属街道办事处;
(三)街道办事处收到材料后,对申请人的《申请表》、《公示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区民政部门;
(四)区民政部门收到材料后,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按规定进行审核,出具家庭收入核定证明,签署审核意见后,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
(五)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材料后,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等情况按规定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
(六)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收到材料后,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财产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或者电话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管部门申诉或者提请行政复议;
(七)申请购房户数量超出本期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数量时,采取抽号轮候的方式确定。
第二十七条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采取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以及各单位、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和区住房保障部门。
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㈨ 徐州第五期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有着落都好久了!
都快躁瞎眼了~我是前年六月份申请的~听说上一期申请过并且已经摇号的都九千号了~而且建筑地址从原来的殷庄、绿地东已经打桩又改到现在的徐矿城~好远啊~据说是新来的市长让迁的~嫌原来的地址造经适房太浪费!这一期工程要到2013年才竣工~唉还要等到猴年才能等到啊!
为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题,我市第五期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工程昨日打下第一桩。工程建成后,将解决2800余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市民的居住需求。
第五期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位于三环北路徐矿城东侧、杨西河西侧,总投资6.4亿元,占地面积13.2万平方米,总规划建筑面积29.8万平方米。该项目计划建设住房30栋,21栋为11层或18层的高层住宅、9栋多层住宅,共计2800余套,其中经济适用房2100套、廉租房700余套。经济适用房户型面积70平方米左右,廉租房面积45至60平方米,户型分为一室一厅、两室两厅。市住房保障工程建设现场指挥部主任王成锋介绍,小区内将建设物业、商业、停车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建配套设施,还将建设一所小学和一座幼儿园,满足居民生活所需。
在施工现场,记者看到,目前施工工地的平整以及临时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等“三通一平”已准备就绪,同时进驻了4台打桩机器同步施工,预计11月底整个桩基工程全部结束,12月中下旬施工单位进驻现场进入地面施工,争取年底基础大面积开挖,计划2013年整个项目能基本交付使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目前,市区已建成四期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共68万平方米,解决了9000余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今年,在继续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基础上,4月又动工建设了公共租赁房,重点解决目前住房保障制度尚未覆盖的“夹心层”部分群众的住房问题。这些措施的实施,对建立和完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