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经济类证券公司可经营的业务只有什么
经纪类的证券公司的话,只能做客户的经济业务。
⑵ 中国的五大券商是什么
分别是中信,国泰,君安, 银河 ,海通 。"券商",即是经营证券版交易的公司权,或称证券公司。在中国有中信、申银万国、齐鲁、银河、华泰、国信、广发等。
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 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其类别、级别的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风险管理能力的相对水平。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
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
⑶ 证券行业的发展前景
经过三十复余年的发展,中制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区域到全国,在充分借鉴国际实践经验、适时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过程中,探索出一条科学发展的道路。
中国资本市场立足于服务国民经济,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调动市场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实现资本市场与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同时坚持加强法制建设,不断提高资本市场的规范化程度,并稳步推进对外开放,提升中国资本市场的成熟度。
随着法制和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市场规模的扩大及效率的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动力将更加强劲,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将继续提升,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作用亦将日益重要。
中国资本市场立足于服务国民经济,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调动市场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实现资本市场与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同时坚持加强法制建设,不断提高资本市场的规范化程度,并稳步推进对外开放,提升中国资本市场的成熟度。随着法制和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市场规模的扩大及效率的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动力将更加强劲,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将继续提升,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作用亦将日益重要。
未来将是美好的。
⑷ 谈谈当前形式下证券市场对我国经济有那些促进做用
挥证券市场对经济的促进作用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杨宇白
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 杨林森
中国股市从10年前的100点起步,到2000年7月19日,实现了2000年2000点的历史性跨越,股市价格的涨幅名列全球之首。2000年上半年,我国GDP增长8 2%,再次名列世界经济增长前列。全国税收收入累计完成5972 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增收997 18亿元,是1993年税制改革以来增收最多、增幅最大、进度最快的一年。其中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和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增长突出,增收额320亿元,约占总增收额的32.1%。而证券交易印花税完成267.7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7 7%,增收159 65亿元。这足以说明我国经济强劲的增长势头促进了股市的繁荣。而证券市场的繁荣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也凸现出其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1 从“老八股”的成长看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我国证券市场在上海悄然萌芽。1990年12月19日,“上交所”开始交易,12月29日并正式开业,挂牌交易的仅有8支股票,人称“老八股”,而深市只有6家上市公司挂牌。沪市8家公司的股本规模小得可怜,也不具有行业和产业的代表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关联度十分微弱,有的干脆就是“街道企业”,或是名不见经传的“试点”公司。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我国证券市场是在一片“姓资姓社”的争论中磕磕碰碰地成长的。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解除了人们的思想束缚,我国证券市场才进入了加快发展的初创阶段。1992年5月21日上海股市股价波动限制的取消,是这个阶段开始的标志。如果说1992年5月以前我国证券市场属于试验阶段的“小打小闹”的话,那么其后的飞速发展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引起国人的重视。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大大提高。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股市的健康发展不仅对国有企业筹资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优化资源配置起到重要作用,而且促进了产业结构的提升。
截止到1999年底,当年沪市的8家公司总股本已达592950 16万股,是上市之初的16 69倍。在规模扩张的同时,8家公司借助证券市场的筹资和资源配置功能,实现了产业的升级,获得了持续发展能力。中国证券市场10年的发展变化,在“老八股”成长变化上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2 从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历程看1992年以前,以试点方式运作的中国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运作要求也只能是一种试点探索。虽然有从境外成熟市场引进吸收的一部分规范制度,但沪深两市14家大部分是由集体、联营、行政性企业改制过来的上市公司,其行为规范很大程度上仍依赖于自身的认知和自律。
1992年起,随着上市公司的批量上市,上市公司与证券市场间的纽带关系趋向紧密,加之运作要求更高的B股公司的诞生,上市公司已初步意识到“股东老板”的权益所在。5月间,《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颁布,为招股改制后股份制企业的运作作了较详细的规定。1993年5月,《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出台;6月,第一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准则”发布。
与此相应,以各地“证管办”建立为标志的监管体系初具雏形。从1996年开始,我国上市公司的规范化建设迈进了一个新的时期。期间,在“法制、监管、自律、规范”八字方针的指引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股东大会制度、公司检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改制辅导制度、市场禁入制度及中介组织行为规范等相继建成并得到完备。证券交易所初步完善了对上市公司的一线监管体系,管理层同时也加大了对公司不规范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规范年”和“风险防范年”的教育,推崇基本面业绩成为市场投资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长达6年的不断修订,1999年7月,《证券法》终于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迈上新台阶的标志,是证券市场10年发展的里程碑。我国股市由此进入了有法可依的良性发展轨道。2000年7月,中国证监会出台了旨在规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行为,支持其通过重组提高资产质量的新政策,使重大资产重组有章可循;8月,又发布《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给法人配售新股定规立矩。我国的上市公司目前正在规范化的道路上谋求更大的发展与创新。
3 从证券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内部机制变化上看中国的上市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自身规范发展道路上执着地向前走。2000年7月6日,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数已经超越千家。我国证券市场站在了新的高度,具备了向更远目标迈进的基础。这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它将载入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史册。从1990年沪深交易所成立时的14家,发展到今天的1000多家,跃居世界前十名,上市股票1086支,开户投资者超过5000万户。网上交易量已占交易总量的1%。目前,在全国84家证券公司中,已有10家证券公司的资金超过15亿元。沪深股票市值增加为4万多亿元,日成交量最高达900多亿元。2000年上半年,沪深两市A股成交总金额就突破了34700亿元,这比1999年全年的成交额还多一成。除台湾省外,其他省、市、自治区都能见到挺进沪深的上市公司的身影。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几乎遍布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
自1993年以来,我国先后4次下达发行额度,1993年50亿元,1995年55亿元,1996年150亿元,1997年300亿元。直到2000年取消额度限制,仅上半年就发行新股66只,筹资823亿元。10年间,千家上市公司累计筹资近4000亿元,极大缓解了企业资本金不足的矛盾,优化了资产负债结构,开发了新的产品,增强了发展后劲,提升了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新旧体制交汇碰撞,传统国企“凤凰涅
⑸ 证券市场如何推动经济发展
从证券市场与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看,证券市场不仅是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专重要“资源”,还是属优化资源配置,进而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
因此,研究证券市场与四川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找出四川在证券市场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5)证券公司支持经济发展扩展阅读:
证券交易市场是已发行的证券通过买卖交易实现流通转让的场所。相对于发行市场而言,证券交易市场又称为“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
证券经过发行市场的承销后,即进入流通市场,它体现了新老投资者之间投资退出和投资进入的市场关系。因此,证券流通市场具有两个方面的职能:
其一是为证券持有者提供需要现金时按市场价格将证券出卖变现的场所;其二是为新的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证券交易市场又可以分为有形的交易所市场和无形的场外市场。
⑹ 证券公司如何争取上级公司支持与资源,为地方政府与企业做好服务
为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我市加快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现在起到2009年,全市中小企业确保每年有1家公司实现上市,力争2家,总数达到4-8家;争取每个区县和高新区均有中小企业实现上市;按照“上市一批、储备一批、培植一批”的工作思路,在全市培植30家以上上市后备资源企业,保持我市中小企业上市的后劲和活力;每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为上市目标,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中小企业达到2-3家,新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达到5—10家。
二、工作重点
目前,我市已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达128家,居全省第一位,具备较好上市条件且尚未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约20家,为实现中小企业上市奠定了良好基础。因此,要抓住中小企业板推出的有利时机,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我市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一)建立企业上市融资推介工作制度。市政府每年举办一次企业上市融资推介会议,搭建企业与上市保荐机构的联络平台,促进双方交流协商,力求达成合作意向。要积极宣传上市融资对加快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充分调动企业上市融资的积极性,促使具备条件的企业适时进入上市辅导期,推动中小企业上市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上市后备资源培育。按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产质量好、经济效益突出、有较好发展前景的要求,对上市后备资源企业进行选拔培育。进一步完善上市后备资源企业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将条件成熟的企业及时纳入后备资源管理,对上市无望的企业及时淘汰出局,始终保持30家左右的企业作为上市后备资源,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育。要针对后备资源企业实际,着重抓好重组优势资产、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主业竞争能力等方面的工作,为实现企业上市打下坚实基础。
(三)推动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化运作。要加强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要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权,做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要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子公司与母公司同业竞争;要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制度,做到人员独立、资产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市及各区县、高新区体改部门要继续推动有关公司按时召开股东大会,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按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分红等,认真履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尽的各项义务。按照中国证监会11号审核备忘录(新修订)的规定,我市在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颁布前,定向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上市后,其募集的内部职工股可以在三年后全部或部分上市流通。各区县、高新区要高度重视这类公司的上市融资工作,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做好原挂牌企业上市融资及有关工作。国家对股票场外交易市场清理整顿以后,我市40多家原自动报价系统挂牌公司被摘牌,其中万杰高科、山东药玻已分别实现上市,汇宝纸业、山东万鑫通过吸收合并也已实现间接上市。但是,多数公司的股票流通问题未能解决,社会压力很大。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做好原挂牌企业的上市融资及有关工作:一是继续推动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做好直接上市工作,加大培植力度,力争早日实现上市;二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8〕10号)要求,做好吸收合并工作,争取有更多的公司实现间接上市;三是积极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汇报情况,加强沟通,争取摘牌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转让;四是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五是耐心细致地做好股民的来电来访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五)加快民营化改制企业的上市工作。《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3〕116号)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其公司三年后方可上市。但根据最新政策和竞争性行业国退民进的要求,民营化改制后大股东的变化并不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改变的,这些企业的上市融资已不存在明显障碍。我市近几年完成民营化改制企业的资产质量、企业效益和公司管理水平都有了较大提高,要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强民营化改制企业的上市融资工作。
(六)做好中小企业上市前的资产整合。目前,我市有上市要求的中小企业多数主营业务规模较小,利润相对偏低。有的定向募集公司(或摘牌企业)尽管企业总规模较大,但主营业务所占份额却相对较小;有的企业虽然主营业务突出,效益较好,但作为集团公司的多个子公司之一,资产规模和收益仍显薄弱。这些公司多数需要进行资产调整,在工作中应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于资产调整比例过大,影响连续经营和计算利润的,要在上市条件成熟前抓紧调整;对于将少量优质资产注入即可达到上市条件的,要注意调整后对公司总利润影响比例不要超过30%,以免造成企业经营业绩不能连续计算而影响上市时间。
(七)促进有上市潜力的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我市仍有部分具有上市潜力的企业尚未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依据上市条件,力争每年有5-10家此类企业改制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保持我市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后劲。有关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要注意用审计的账面净资产调整股本结构,避免以评估资产调账,造成经营业绩不能连续计算,影响企业上市时间。基本符合上市条件但尚未改制的企业,在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时,可与上市工作结合,聘请上市保荐机构提前介入,对可能影响企业上市的有关问题,在改制设立过程中及早解决,避免走弯路。
三、扶持奖励政策
为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实现上市融资,对拟上市公司(指进入上市辅导期和进入境外上市程序的公司)实施优惠扶持政策,对实现直接和间接上市以及再融资的企业实施激励政策。
(一)对拟上市公司实行优惠扶持政策
1、已具备上市申报条件的拟上市公司,可以对利润调整后的税收给予优惠。需要补缴税款的,在不违背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属地方留成部分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扶持。
2、对部分因土地、房产等法律手续不完备,尚未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帮助企业尽快依法办理土地出让和房产过户手续。
3、对辅导期内的企业,自进入辅导期起,三年内由地方政府按企业实际上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20%,给予无偿扶持资金。公司投资新项目或新办生产性企业,自投产之日起,第一年由地方政府按企业实际上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额,给予无偿扶持资金,后两年按50%给予无偿扶持资金。加强对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扶持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用途不当的企业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二)对实现直接、间接上市和再融资的公司实行奖励
1.对通过借壳、买壳和吸收合并上市的公司,一次性奖励法定代表人10万元。奖励资金由同级财政解决。
2.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实现再融资的,按再融资额(扣除发行费用及大股东认购部分)的2—3‰奖励,奖励上限为100万元,其中对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奖励不少于30%.奖励资金由同级财政解决。
3.实现在境内外上市融资的公司,按融资额(扣除发行费用)的3—5‰进行奖励,奖励上限为150万元,其中对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奖励不少于30%.奖励资金由同级财政解决。
奖励方案由上市公司申报,经所在区县、高新区体改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实施。
(三)其它企业在沪、深证交所主板和境外上市的,可参照执行上述扶持、奖励政策。
四、组织领导
各区县、高新区要根据全市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制定落实责任制,确保任务完成。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制定落实责任制,建立政府领导包靠企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上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政策的落实。市体改办要建立定期调度检查制度,每年至少向市政府作一次专题汇报。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⑺ 券商经济业务等创新服务发展
决不偷看。可是为保险起见,典故:原来错字的妙处在于:“富”不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