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经济适用房申请期间夫妻离婚 还可以继续申请吗
只要不去变更主申请人的资料,主申请人一方还可以继续申请,离婚的另一方就不具备条件了
『贰』 经济适用房离婚后给老婆,还可以再申请经济房吗
我记得杭州是不可以的,因为你有过申请记录了
『叁』 离婚后还能再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离婚后能申抄请经济适用房。
《经袭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肆』 夫妻有套经济适用房离婚后另一方可否再申请
这就需要看审批面积,如果二人均享受住房审批面积,离异之后不能再购买,因为之前作为一个家庭已经享受过保障性住房。
『伍』 夫妻共同申请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后还能办理按揭贷款吗
经济适用房没有房产证,夫妻离婚后是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经济适用版房的规定如下:
经济适权用住房,常简称为经适房,等同于国宅;指由中国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
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
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国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陆』 夫妻经济适用房变卖以后,离婚后女房还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离婚变卖就是无主房,想买去找卖的地方问,这房子在好地段会卖的很快,价格也是首选。
『柒』 夫妻双方申请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后,要怎么处理
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专的解释(二)属》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捌』 夫妻两人申请了经济适用房,离婚后还能拿到吗
可以拿到,房子申请下来了是不会收回的。但需要你们夫妻协商归属,无法协商的,离婚时不分割房屋产权。
『玖』 经济适用房离婚后给老婆,还可以再申请经济房吗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1、关于离婚的条件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0—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吧.!.一审一般时个月,二审时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婚姻是大事、结离需谨慎,不要轻言离婚!!!!!
『拾』 申请过经济适用房 离婚后 可以再申请吗。
不能了,按家庭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