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经济开发 > 垄断对国家经济的影响

垄断对国家经济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1-02-03 04:27:31

『壹』 完全垄断的存在对经济有什么影响

流连忘返。

『贰』 垄断资本主义对经济发展有什么作用

积极: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劳动生产率提高,托拉斯等是高级形式的垄断组织,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
消极:大资本家过多干预国家经济政治生活,资义国家逐渐成为垄断组织利益的代表者,要求从经济上瓜分世界,促使合资义国家加紧对外侵略扩张的步伐。

『叁』 完全垄断的存在对经济有哪些影响

经济效率是指利用经济资源的有效性,高的经济效率表示对资源的充分利用或能以最有效的生产方式进行生产;低的经济效率表示对资源的利用不充分或没有以最有效的方式进行生产,不同市场组织下的经济效率是不相同的,市场组织的类型直接影响经济效率的高低,西方经济学是通过对不同市场条件下厂商的长期均衡状态的分析而解释这一问题的,具体分析如下: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厂商的需求曲线是一条水平线,所以,完全竞争厂商长期均衡时,水平的需求曲线相切于LAC曲线的最低点;产品的均衡价格最低,且等于最低平均成本,产品的均衡产量最高。在不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厂商的需求曲线是向右下方倾斜的,且垄断程度越高,需求曲线越陡峭;垄断程度越低,需求曲线越平坦。在垄断竞争市场上,厂商的长期利润为零,所以,在垄断竞争厂商的长期均衡时,向右下方倾斜的,相对比较平坦的需求曲线相切于LAC曲线最低点的左边,产品的均衡价格较低,且等于生产的平均成本,产品的均衡产量比较高,企业存在着多余的生产能力。在垄断市场上,厂商在长期内获得利润,所以在垄断厂商的长期均衡时,向右下方倾斜的、相对比较陡峭的需求曲线与LAC曲线相交;产品的均衡价格最高,且大于生产的平均成本;产品的均衡数量最低,若垄断厂商肯放弃一些利润,价格就可以下降一些,产量就可以增加一些,在寡头市场上,厂商的需求曲线不太确定,一般认为,寡头市场是与垄断市场比较接近的市场组织,在长期均衡时,寡头厂商的产品的均衡价格比较高,产品的均衡数量比较低。由上可得出结论:完全竞争市场的经济效率最高,垄断竞争市场较高,寡头市场较低,垄断市场最低,可见,市场的竞争程度越高,则经济效率越高;反之,市场的垄断程度越高,则经济效率越低。

『肆』 垄断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影响

从封建经济到资本主义经济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志就是生产的社会化(也就是由自己自足的专经济模式向属生回话大生产的转化),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由其本质来讲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资本主义国家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与维持经济活力的重要工具之一,其对资本主义经济的意义不言而喻,其可加强国家对经济的控制力,使私有的资本主义经济能在较正确和健康的道路上发展。

『伍』 什么叫垄断,为什么会有垄断 垄断对社会经济发展有什么影响 垄断企业跟政府有什么关系

1.垄断是抄指在某个领域占有主导地位,要么是控制原料,要么是控制产品这样就形成垄断。
2.垄断的根本原因是利润。一个企业如果是垄断企业,那么他会用低价买进原料,高价卖出产品
一低一高形成巨额的垄断利润。
3.垄断对企业而言是利好的,但是对个人和同业的小企业来说是不好的。第一,个人购买的产品价格高,服务有可能跟不上。第二,让其他小企业失去了生存的空间。对整个社会经济是不好的,因为垄断到了一定程度往往会出现企业决定国家政策的现象。

4.垄断企业更政府有什么关系呢。这个问题不好回答

『陆』 垄断对国家经济发展的意义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反义词不是市场经济(相对的是计划经济)而是私人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形式多种多样各国都有不同的理解,但核心理念是作为国公民代表的政府的自主意愿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在对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政策上不偏向于单纯追求利润的私人资本.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近代以来西方国家为了战争、经济危机和其他重大国策所普遍实行的主要经济政策,其发展趋势也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私人垄断资本主义作为只为国家人口中极少数人服务的经济政策因为人类资讯的发达对经济社会认知的加深(私人垄断资本主义追求满足少数人对利润的渴求必然会不公正的利用政府对公共服务、产业技术发展、军事外交政策、国际政治等做出不利于国家发展损害普通国民利益的行为)已经越来越认识到它的贪婪腐朽,矛盾也愈加深刻(西方各种罢工、反战、对学费、医保、退休金等游行本质原因).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并不是对所有产业行业的垄断,它只在对国家经济社会稳定和安全的主干基础战略性产业进行垄断,而其他如消费、零售、交通、服务类行业则对社会开放.因为经济命脉为政府所控制,国内无法产生庞大的资本势力左右政府决策,那么国家从整体层面就不会成为为少数人谋利的工具.

『柒』 《反垄断法》出台对中国经济有什影响

中国反垄断法有其明显的阶段性、局限性,但绝不能否认,该法律的颁布体现了市场经济建设的巨大进步。对此有清楚的认识和把握,是中国反垄断法不断完善、竞争文化逐步形成的前提

历经十余载的争论与博弈、反复和妥协,反垄断法终于出台了。

基于对西方发达国家中反垄断法地位与作用的认识,有人乐观的预期,反垄断法的出台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它也必将成为中国的“经济宪法”。但有的人基于中国反垄断法在某些关键问题上的妥协与“退让”,悲观的认为反垄断法将重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覆辙,宣誓效果大于实际意义。

那么,如何看中国的反垄断法?

不同的反垄断法“生成环境”

无论从形式还是从内容上看,中国的反垄断法具有较高的“国际性”--中国立法吸收、借鉴了国际上公认的较为成熟的反垄断法基本原则和内容,反映了各国在反对限制竞争、维护竞争机制等重大问题上的共识。尽管如此,中国反垄断法特殊的'生长环境'决定了其在本质上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反垄断法存在很大的不同。

主要发达国家的反垄断法制定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其时正是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竞争的时期。此时,市场机制已日臻成熟与完善,政府代表的公权力已经不能左右市场的决策,对市场机制构成最大威胁的是大公司之间为了避免'两败俱伤'的竞争而结成的各种形式的卡特尔、托拉斯、辛迪加。认识到托拉斯等对竞争机制的破坏以及由此引发的对整体经济发展的巨大威胁后,西方国家纷纷制定了自己的反垄断法。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反垄断法成为了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的守护神,被奉为“经济宪法”、“企业自由大宪章”。

与西方国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不是自下而上的自发的过程,而是由上至下的谨慎的探索与“自觉”的引导。中国从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与完善的过程,就是政府公权力不断让渡给市场,以及市场自发调节机制逐渐形成的过程。即便如此,当前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仍然广泛存在,对市场机制威胁最大的并不是西方意义上企业的限制竞争行为,而是政府对市场的不适当干预。正是基于这一认识,中国的反垄断法专门规定了“行政垄断”一章,将政府对市场竞争机制的扭曲和干预加以限制。

截然不同的背景之下制定的反垄断法,尽管形似,却不“神似”。西方国家反垄断法的主要任务,是对人为的扭曲市场机制行为的矫正,使其恢复到自由竞争的状态;而在中国,现阶段反垄断法的主要任务还承载着培育和完善市场机制,使其充分发挥应有作用。特定的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决定了,中国的反垄断法肩负的责任不仅仅是维护竞争,它还必须“创造”竞争--反垄断法本身必须成为限制公权力侵蚀市场机制、扩展竞争机制作用发挥的利器。

管制行业和依法独占行业适法问题

目前,实施监管的行业(银行、电力、电信等)和依法(或依政策)成立的、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具有独占地位的行业(石油、烟草)“垄断”了中国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自然也成为反垄断法关注的对象,反垄断法与这些行业的关系也成为法律制定过程中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

在反垄断法制定过程中,行业监管部门和独占企业表达了其严重忧虑,要求豁免适用反垄断法。对此,反垄断法数易其稿,最终对管辖权限采取了折衷的态度,一方面肯定了其独占地位及专营专卖的权力,另一方面又对其经营活动作出了一定的限制。但是,对管制产业和独占企业的反垄断法适用问题及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的关系问题,反垄断法并未做出明确规定,将其留待在今后实践中加以解决和完善。这足以说明各方力量博弈之激烈。

对此问题需要澄清两方面的误区:一方面,有人认为行业管制(regulation)与反垄断法的适用是非此即彼、“势不两立”的;如果政府已经对某行业实行监管,则意味着豁免适用反垄断法。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反垄断法针对的就是具有独占地位的大企业,反垄断法的实施意味着对这些企业的限制甚至分拆。

实际上,管制并不意味着对反垄断的完全排除,在放松管制(deregulation)成为全球的一种趋势的情况下,各国逐渐形成一个共识是,在实现管制的目的前提下应最大限度的适用反垄断法,把对竞争损害的降低到最小程度。比如,如果设置行业准入和事后监督两种方式都能够实现监管目标,那么应当采取事后监督的方式,尽可能的减少对竞争的损害。对于在法律或事实上占有独占地位的企业,反垄断法实际上并不挑战其依据特别法(或政策)而享有的独占地位及其派生的对市场准入的限制、对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等行为,但独占企业的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反垄断法,特别是不得违反有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

这种最大限度适用反垄断法的共识在中国也得到了相当程度的肯定。尽管目前出台的反垄断法对管制行业和依法独占行业的回避态度让人对此心存疑虑,但在立法进程中各方代表角力之激烈,已经足以说明在这样一个市场经济基础薄弱、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粗陋的国度,对竞争环境的渴求、对消费者利益的尊重的理念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深入立法者的思维,和我们惯常所见到的赤裸裸的保护、密不透风的管制相比,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毕竟,对市场经济的推崇,对市场规律的遵循这一趋势是无法改变的,所谓'哀莫大于心死',和不令人满意的结果相比,充分博弈的立法过程没有理由不让我们对这部法律的未来充满信心和期待。

竞争文化的缺失与培育

和立法者们对竞争观念的理解相比,中国市场环境中竞争文化的缺失显得让人忧心忡忡。

所谓竞争文化,可以理解为全社会形成的维护竞争机制、尊重竞争规则的一种共识和氛围。竞争文化的培育和形成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从消费者的观念、企业的行为到政府的职能定位,从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传播、商事交易规则的理解运用到经济法律的颁布实施,都在潜移默化地作用于竞争文化的形成。

在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经营者之间公开进行价格协调和串通如同偷盗一样,是极为'原始'和恶劣的违法行为,在美国,行为人有可能被处以监禁。而在中国,不仅很多经营者对此毫无认识,甚至行业协会都参与引导组织,堂而皇之地进行价格协调与串通,这恐怕就不仅仅是个别企业法制观念薄弱的问题,而正是市场环境中企业竞争文化缺失最突出的表现。此外,一些政府对竞争观念的无知,在发展经济的思维上不成熟,喜欢站到市场经济的最前沿,满怀好意地指挥企业定价,这种行为也是让人啼笑皆非的。

毫无疑问,反垄断法的颁行是竞争文化培育和建设最为关键的一步。反垄断法的实施过程,对政府、企业乃至消费者而言也将是竞争文化逐步培育和发展的过程。通过反垄断法的实施,增强企业对市场竞争规则的认知能力、增强消费者对竞争文化的认同,增强政府对市场经济规律的理解,这些都将有力地推动中国市场环境中竞争文化的培育和形成。而这种竞争文化的形成,竞争意识的培养,也必将推动这部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出台的、并不完善的竞争法律得到有效的施行并不断发展进步,这些都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我们也相信它能够在不久的将来得以实现。

总之,中国反垄断法有其明显的阶段性、局限性,但我们绝不能否认,这部法律的颁布体现了市场经济建设的巨大进步。对此有清楚的认识和把握,是中国反垄断法不断完善、竞争文化逐步形成的前提。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的反垄断法必将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与中国市场经济共同成长。

『捌』 垄断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有哪些

最大的影响是不利于竞争,因为垄断企业可以索取高的价格。

阅读全文

与垄断对国家经济的影响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中天高科国际贸易 浏览:896
都匀经济开发区2018 浏览:391
辉县农村信用社招聘 浏览:187
鹤壁市灵山文化产业园 浏览:753
国际金融和国际金融研究 浏览:91
乌鲁木齐有农村信用社 浏览:897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ipo保荐机构 浏览: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规划 浏览:748
博瑞盛和苑经济适用房 浏览:708
即墨箱包贸易公司 浏览:720
江苏市人均gdp排名2015 浏览:279
市场用经济学一览 浏览: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浏览:59
中国金融证券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814
国内金融机构的现状 浏览:255
西方经济学自考论述题 浏览:772
汽车行业产业链发展史 浏览:488
创新文化产业发展理念 浏览:822
国际贸易开题报告英文参考文献 浏览:757
如何理解管理经济学 浏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