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对隐瞒实际收入申请经济适用房人员可以举报吗
完全可以,这就叫欺诈。
⑵ 哪里可以举报开发商随便买卖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监督来管理源
第四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一)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⑶ 怎样举报经济适用房作假
到房产局去,或者你们的城市,有媒体上有行风评议之类的节目,等该局领导上线时,直接打电话投诉。
⑷ 经济适用房有人出租怎样处理,向那个部门投诉
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⑸ 经济适用房出租扰民投诉,在哪里
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已经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退出手续或补交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经适房不得出售租赁
通知要求,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的,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买卖、出租其经济适用住房;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机构应当暂停办理其经济适用住房的租赁备案,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停办理该家庭购买其他房屋的权属登记,并及时通报住房保障部门。
⑹ 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怎么举报
打12345市长电话举报。不理你的话直接向房管局举报。实在不行就查中央工作组电话和邮箱,实名举报,但是,你得有证据啊,不能瞎说。
⑺ 通过非法渠道获得经济适用房怎么举报
直接到上级政府举报
希望能帮到你,如果你的问题解决了,麻烦点一下采纳,谢
⑻ 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却购买成功,去哪里举报
你好,经济适用房申购审核后都会在网上公示,并公布有举报电话。一般应向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举报,也可以直接向纪委举报。
⑼ 绍兴两年多没有经济适用房了,刚刚出了廉租房,听一些居委会的人说以后都没了真的吗
是这样子,以后经济适用房会逐步取消掉,取而代之的是公租房。这是国家大的调整方向。
公租房的话会在一段时间内存在下去,你放心好了。
⑽ 经济适用房骗购该向什么单位举报
可以到当地房产局咨询,或者你们的城市,有媒体上有行风评议之类的节目,市长热线之类的都可以。
国家专门发出针对经济适用房的通知,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通知》要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如有与其申报收入明显不符的高消费行为时,应当主动向住房保障部门作出说明,并配合对其资产进行核查、公示。对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对不作出说明或不配合资产核查、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同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