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政务网申购经济适用房人员名单
关于复符合申购儋州制市经济适用房人员名单公示(第三版)
http://www.danzhou.gov.cn/dzgov/zwgk/tzgg/201401/t20140106_1134996.html
㈡ 儋州经济适用房,还有房源么
咨询当地房管局来
购买步骤
1、领源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㈢ 儋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海南省儋州市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具有儋州市的非农业户口(不含国营农场和洋浦管理局辖区的非农业户口)。
2、家庭现有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3、家庭现有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1.5万元。
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可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程序如下:
1、向儋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领取申请表,按要求填好表内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并准备上述三个条件的证明材料,交由工作企业或居住地所在的居委会审核(行政、事业单位或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由工作单位审核),主要审核上述三个条件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核符合要求后,由审核单位进行公示,公示15天,在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审核单位签署同意申请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由审核居委会或单位将申请提供经审核的证明材料、公示照片及已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交给所在地的镇政府(单位作意见的交给上一级主管部门),按同样的程序审核、公示、签署同意的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由二审单位将申请人的有关申请资料报送到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由“中心”再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市政府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即是符合条件的申请购房者。
㈣ 儋州市市区经济适用房名单在哪里查询...
儋州政务网 右上角 政务公告栏里,公示
㈤ 2011年儋州市经济适用房名单公布了吗
之前有一份名单公布了,不知是哪一期的。你可以到儋州市政府网查询,也可以到住建局问询。
㈥ 儋州市佳华小区经济适用房是不是分两起建设
经济适用房五年之内不能交易,你说的置换是不能过户的,可能性比较小,你现在可以出租,然后版用租金再去工作单权位附近租房!过渡一下
不去耕耘,不去播种,再肥的沃土也长不出庄稼,不去奋斗,不去创造,再美的青春也结不出硕果。
㈦ 儋州市经济适用房购房名单在哪里可以查到
儋州市经济适用房购房名单在“儋州政务网的通知公告栏(专http://www.danzhou.gov.cn/dzgov/zwgk/tzgg/”)可以查到。属
㈧ 海南儋州经济适用房公示名单
暂时没有
㈨ 海南儋州市经济房什么时候可以分配
6月28日,《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领取怡心花园经济适用房认购资格证的通知》出来后,明确了户型分配标准:已核定的家庭成员为4人以上(含4人)的,可从户型标准为90平方米的房源中抽选,抽中的可安排认购,抽不中的可从户型标准为70平方米的房源中抽选;家庭成员为3人以下(含3人)的,从户型标准为70平方米的房源中抽取。
乍眼一看,这样的规定似乎很合理,但我们再深入了解,当初申请的时候,表里要求填的是你要认购多少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有7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两种户型,大伙们就在这栏里选择了自己要申请的户型。如今,却要以家庭成员人数来分配户型。我们冤枉呀!我们在那大城区生活,家里也有父老和小孩,我们中很多人都够资格填写家庭成员4人以上呀!当初为什么没说明清楚,事到如今才搞一刀切?我们深感冤屈和后悔。
再说说儋州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建设经济房是为了解决城市家庭住房困难群体的一项举措,儋州市在建设经济房初期因为那大城区居民和国家工作人员对此了解不透,申请的人数很少,远远没有达到预建设儋州经济房的总数,为此,市委市政府就决定把申请范围扩大到乡镇,乡镇非农业户口人员或乡镇国家工作人员(教师等)都能有资格进行申请,这样一来,申请人数也就与日俱增,现在也许已超万户家庭申购了。这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㈩ 海南省儋州市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么
产权登记之日起,五年之内不得过户。
所有转让经适房的行为都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