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信用经济的特点是什么
信用经济是货币经济的一种形式。在西方国家通常被笼统地称为货币经济信用是商品和金融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方式下,交易者通过债权债务的建立来实现商品交换或货币转移。人类社会交易方式经历了实物交换、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和靠信用完成交换三个发展阶段,因此,信用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所产生的一种经济现象。
信用具有多层次、多侧面的含义。经济学意义上的信用即借贷活动,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在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存在的条件下,债权人以有条件让渡的形式贷出货币或赊销商品,债务人则按约定的日期偿还借款或偿付贷款,并支付利息。
商业信用是信用发展史上最早的信用方式,人们通过所谓“赊账”,即债权债务关系的建立和消除实现商品的交换,商业信用在生产和流通的连接中起到了中介作用,加速了商品的生产和流通。随后信用超出了商品交易的范围,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本身也加入了交易的过程,产生了以货币为借贷对象的信用活动,资本借贷市场即是货币信用发展的产物。
货币不仅为普通商品交易提供了一种准确的衡量手段,同时也使借贷活动得以简化,并通过借贷活动将货币资本化。货币借贷在社会发展的多数时期都存在,但是只有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它才成为资本家扩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成为资本形成和资本积累服务的关键力量
信用经济
。随着社会生产规模的扩大,生产创造自身需求的均衡格局被打破,特别是经历了经济大萧条之后,需求增长对整个社会产出的增长和经济发展更加关键,生产投资越来越取决于人们对未来需求条件的预期,基于人们对经济生活的预期性,产生了投资的意愿。
资本借贷市场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发展,为物质资本及相应的技术开发和研究的投资提供了资本来源,将投资意愿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促进了整个社会的生产和进步,从而突出了信用对经济的推动作用。随着资本借贷在经济发展中重要性的提高,信用已成为连接生产、交易、分配和消费诸环节的纽带,市场与以货币为核心的信用关系更为密切。信用的扩张与收缩推动着经济的扩张与收缩。
“信用经济”一词由德国旧历史学派代表人物布鲁诺?喜尔布兰德(Bruno Hildbrand)提出,他以交易方式为标准,把社会经济的发展划分为三个时期,即物物交换为主的自然经济时期、货币媒介交换的货币经济时期和信用为媒介的信用经济时期,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信用经济是社会经济的高级形式。马克思不以交换方式为标准,而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发,以资本主义信用为研究对象,将信用经济看作货币经济的一种形式,其信用的含义即为资本借贷。
根据马克思的分析,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再生产过程的全部联系以信用为基础,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因此信用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
B. 信用缺失对中国经济发展有什么影响
答:一、信用缺失使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 长期以来,信用缺失是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屡见不鲜的事实和日趋严重的问题,它以经济领域为辐射中心,向其它领域扩散,并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在经济领域,集中表现在有的生产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欺骗上,他们采取偷梁换柱、偷工减料等种种手法以次充好、以假当真,不惜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换取“低成本”,甚至“零成本”生产,以牟取暴利。同时有的销售者,为了拓展销售利润空间,实现自身经济利益,在经济活动中放任假货通行,甚至知假卖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从而造成假烟、假酒、假药等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漠视人民生命安全的恶性事件屡屡发生。在金融领域,恶意贷款和有意拖欠不还或故意逃债等现象造成金融秩序混乱。虚假广告,不履行承诺,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政治领域,存在着政治造假,瞒上欺下,贪污腐败等为官为利不为民的现象。具体表现在,有的当权者不为民造福、谋利,喜欢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掺水数字”、“面子项目”、“政绩工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浮夸造假的工作作风日趋严重,一些官员实事做得少,缺乏基本的求实精神。政治领域的信用缺失与政治腐败相互助长,成为政治腐败的一大症结。 文化领域也存在信用缺失现象。不少书商和出版社为牟取暴利而置法律道德于不顾,肆意抄袭、剽窃、盗版他人作品,造成文化市场鱼目混珠、良莠不齐的混乱局面。学术界也净土不再,学术腐败。学术界诚信求真精神面临挑战。在名利的诱惑和驱动下,各种假文凭,假证书也随处可见。 二、信用缺失对我国经济的消极影响 信用:多是指在生产、分配、消费等经济活动中所有市场主体必须遵守的诚实无欺和社会生活中的言行一致,不危害他人,不正当获得的道德规范。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构成要素,我们不能设想,没有了商业票据、银行票据、政府债券和信用卡及按揭等,现实中的市场经济仍能正常进行。 1.信用做为支付手段的功能被极大削弱,使经济运行受阻 市场经济实际上是以契约为基础的信用经济,人们之所以能有序地进行商品交易,是基于经济人之间的彼此信任。但是面对大量的失信现象,为了防范风险,越来越多的企业僵持在“钱不到帐不发货”,“收不到货不给钱”的尴尬局面,许多企业宁愿放弃大量的订单和客户,也不采取信用结算方式。交易方式向现金交易,以货易货的方式退化,极大地降低了商品流通的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 2.加大了交易成本,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 在市场经济活中,由于各部门、各企业生产不同商品的周期长短不一,资金周转的情况各不相同,客观上产生商品赊购赊销以及资金借贷要求。此外由于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商品日益丰富,住宅等不动产以及耐用消费品,如轿车,大家电的销售,客观上也要求消费信用的出台。信用关系的不断扩展,是市场经济运行效率的内在要求,借助信用网络的作用,经济活动的效用才能提高,流通费用才能减少,社会福利才会增进。但在一个信用缺失的市场经济中,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为了对信息进行甄别,考察对方信用度等要耗费大量的精力、时间、资金。同时,对经济活动的当事人来说,打经济纠纷官司,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也同样需要精力、时间和资金。这自然导致交易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低下。 3.信用的缺失损坏了市场经济的信誉 由于少数企业和个人采取违法、背信的手段暴富,不仅损害了市场经济的信誉,也造成了人们的不满情绪,如顾虑重重、互不信任、互存戒心,认为市场经济处处是陷阱,处处怕上当,处于不安全的消费环境中,从而阻碍经济的发展。 4.信用的缺失,对我国对外贸易产生消极影响 一是信用缺失会危及企业和国家的国际生存空间,不利于中国产品开拓国际市场。上世纪80年代初,不道德的中国“倒爷”将劣质的“阿迪达斯”运动服、运动鞋倒到俄罗斯市场,使物资匮乏的俄罗斯人欣喜后大呼上当,然后拒绝中国货进入市场,中国货成为伪劣的代名词,致使我国痛失黄金般的市场。二是信用的缺失会严重降低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效率。在西方发达国家,90%的贸易是以信用方式结算的,而我国这个比例只有20%。不采用信用交易对企业就意味着不能获得短期融资,在世界市场上难以扩展市场份额。 三、重建社会信用的措施 1.大力加强信用道德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全民的信用意识 长期以来,我国的传统文化是比较重视信用(信誉)的,诚信看作是成业、修身、立政之本。但它仅仅是民间所崇尚的道德伦理,并未形成一种普遍的、浓厚的国民意识,更不是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信用文化。也几乎没有经济学和法理学上的含义。而信用意识只有具有了经济学特别是法理学上的含义,形成为一种全民族的进步文化,才能在全社会牢固的树立。我们必须大力加强信用理念的培养,以市场经济的城信特征为核心,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培养,培育“信用至上”的全民意识,通过各种宣传舆论工具,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大力宣传信用道德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和对推进社会进步,维护良好人际关系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教育,让人们认识信用的经济价值和伦理价值,从而使诚实守信的理念深入人心,并逐渐转化为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为,真正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守信获得受敬,不守信则寸步难行的氛围。 2.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抓好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 “政令信者强,政令不信者弱”,政府信用问题对整个社会信用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它直接影响和左右社会的信用环境。改革开放以来,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滞后,使政府行为出现的某些失范,如执法过程的权力滥用、权钱交易、执法不公等失信行为,严重损害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导致整体社会信用的滑坡。所以信用道德建设应从政府抓起。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和干部要深刻认识信用道德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树立自觉尊重并恪守信用的意识,做诚实守信的表率。同时,政府要制止自己打“白条”行为和乱收费行为,克服官僚主义、惩治腐败,杜绝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通过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信守承诺和实干精神,来维护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取信于民。特别要完善和建立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程监督和全方位监督机制,让那些说假话、吹大话而不做实事的人自食恶果,并加大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失信的惩罚。 3.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当前社会信用意识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一个完整配套、行之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因此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迫在眉睫。首先应建立全国联网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信用档案;二是建立科学公正的社会信用评估机构,任何人都可以向社会信用评估机构征询任何一个准备与之交易的企业或以何种方式交易;三是建立社会公示制度。 4.加快产权制度的改革,明晰产权,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 在经济学意义上,信用从广义上讲是信守合约,从狭义上讲是指借贷活动。借贷活动是使用权有条件的让渡,即以到期还本付息而让渡使用权。这当然以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为前提的。而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客观上要求明晰产权,要求产权能够自我转让,也就要求构建起一个有效产权制度。产权是信用的基础,它实质是利益的体现。通过合理的产权制度设计使产权明晰化,物归其主。人们就会有追求长远利益的恒心。当人们享有完整的产权,就会自觉克服短期效益,不讲信用的行为。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着产权模糊和产权保护不够等产权设置不合理的问题,这对于增强社会信用意识十分不利,只有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才能以此为基础,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 5.加强法制建设,切实保障社会信用秩序 重塑社会信用不仅需要强化诚信观念,加强道德建设,更要强化法制建设,通过法律手段整治社会信用。一是立法方面:立、改、废多管齐下,以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首先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法,使信用建设有法可依。其次修改现行有关法法律,使其对信用建设更具有针对性。如完善破产制度,维护债权人利益;完善代理制度,预防各种欺诈行为的发生;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增加交易透明度;对我国现行法律、规章进行清理,凡是与市场经济规则相抵触,与现行基本法律相冲突以及对相关领域信用建设不利的,要坚决废止。二是执法方面:各部门转变理念,严格执法,维护法制的权威和尊严。要认真解决执行难这一顽症,使法律真正起到惩罚失信者,警示欲违约者,保护守信者效果,维护法律尊严。三是加强各级政府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反腐力度,建立科学有效的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和执法的落实到位,切实维护法律的信誉。
C. 为什么说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
应主要从三个方面理解。
1、这是由现代经济的运作特点决定的。
首先,现代经济从本质上看专是一种具有扩张性属质的经济,这个经济体需要借助负债去扩大生产规模、更新设备、改进工艺、推销产品。
其次,现代经济中债权债务关系是最基本、最普遍的经济关系。绝大多数企业和个人在有绝佳投资机会的情况下,不会因为缺少资金而坐等机会丧失;相反,有资金盈余的企业和个人也不会因为没有上好投资机会便认可资本损失。经济地寻求投资与筹资渠道,是现代经济的基本观念。经济越发展,债权债务关系就越紧密,就越成为经济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
再次,在现代经济中,信用货币是整个货币群体中最基本的形式。它通过资产与负债将银行同各个经济部门、行业、企业紧急联系在一起,信用关系成了无所不在的经济关系。
2、从信用关系中的各经济部门来分析,任何经济部门都离不开信用关系。不管是个人、企业、政府、金融机构,还是国外部门都概没能外。说明信用关系成了社会生活中最基本和最普遍的关系。
3、从信用对现代经济的作用来看,虽然有时会有副作用,但主要还是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些作用由于其不可替代性,使信用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D. 社会信用对经济发展哪个更重要
社会信用是国家信用管理体系。而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走向成功。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第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要求。对个人而言,诚信是高尚品德;对企业而言,诚信是黄金资产;对社会而言,诚信是公序良俗;对国家而言,诚信是重要软实力。
第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必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打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
第三,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社会信用体系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提供一种有效手段。通过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不断提高社会公共生活的透明度,可以有效降低社会交往的风险和成本,减少社会生活中的矛盾、摩擦和冲突,为社会治理奠定良好的微观基础。
第四、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
国家一系列改革举措的实施,在减少事前审批的同时,必然要求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市场规范有序运行。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及调动凝聚社会力量,增强社会资本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 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信用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与信用经济的有机统一。“守法”与“诚信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属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诚实信用是法制社会的道德规范,同时也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可以有效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所有经济活动必须遵从法律法规,企业经营行为按照游戏规则处理,政府经济部门把经济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
F. 举例说明信用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以我的理解,在进行经济建设时,应该首先考虑经济利益、其次是考虑环保利益。我国确实实施版“可持续发展权”战略,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人口控制和人口素质提高、社会进步等因素相结合、协调,反对“杀鸡取卵”式的、不顾环境保护、引起环境恶化和生态污染的经济增长方式和道路。
但是,必须同时看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并不是并驾齐驱的。经济建设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工作中心,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的主要矛盾决定的,除非发生外族大局入侵,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决不动摇的!
再者,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是我们经济的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才能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历史使命!
G. 针对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的信用问题,有关政府积极推进社会信用环境
答案D
政府职能是否转变应根据客观情况决定,而不是为了转变而转变,①错误。有关政府推进信用环境建设,不能断定它必定是坚持了依法治国的原则,但确实是对人民负责的表现,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H. 谈谈你是如何理解信用在现代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从经济的角度理解“信用”,它实际上是指“借”和“贷”的关系。信用实际上是指“在一段限定的时间内获得一笔钱的预期”。你借得一笔钱、一批货物(赊销),实际上就相当于你得到了对方的一个“有期限的信用额度”,你之所以能够得到了对方的这个“有期限的信用额度”,大部分是因为对方对你的信任,有时也可能是因为战略考虑和其他的因素不得已而为之。从经济的角度理解信用有着丰富的层次,至少可以从国家、银行、企业、个人几个层次来理解。国家信用至少包含着这样的两层意思,首先是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借贷关系,即所谓的主权债务,如著名的布雷迪债券、美国20世纪80年代对拉美国家的贷款、我国对亚洲和非洲一些国家和地区的低息贷款、日本的海外协力基金贷款、世界银行贷款等。其次表现在国家政府与本国的企业与居民之间的借贷关系,政府发行国债,由企业和居民购买,这实际是政府先向企业和居民借到一笔钱,然后进行投资,并在到期时偿以本息。银行与企业、个人之间得信用是相互的。银行要从企业与个人取得信用,也就是要向企业与个人借到钱,这是它们的生存之根基。同时,企业与个人也需要向银行取得信用,企业可用它解燃眉之急,或投资扩张等;个人可用它应不时之需,提高生活质量等。企业与企业、个人之间的信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商业信用(也称交易信用,即tradecredit),或者可以称之为B—B的信用,它主要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的非现金交易,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赊销,我们不要简单地将赊销对象只看成是一些有形的商品,如汽车零配件供应商提供的一批零件;它实际上也可以是一个工程,比如建筑公司完成了一幢大厦的建筑,工程款尚未完全收回,这时该建筑公司赊出去的不仅是在这幢大厦建筑中的预垫的资金、材料,同时还有在建筑过程中的劳动;甚至还可以是一些无形的服务、智力产品等,比如管理咨询公司提供的咨询服务等。二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的信用,也可以称之为B-C信用,这种形式的信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比如我们的手机消费通常都是一种信用消费,我们总是在本月缴纳上个月的费用,中国移动甚至可以允许你拖欠2个月的话费。
I. 现代经济是信用经济,如何构建信用体系促进经济发展
你猪头。。
J. 如何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
十六届三中全会把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一项重要目标和任务写入了决议之中,这预示着中国的市场体系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和成熟时期,而能否真正形成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氛围和健康的社会信用环境显得日趋重要。
一、信用秩序混乱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开放,我国经济已基本上步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市场机制开始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信用交易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主要交易方式。近年来,我国商品的“买方市场”初步形成,为刺激市场需求的扩大,各种信用交易方式不断推出,银行信用贷款、企业赊销赊购和个人信用消费行为日趋增多。然而,在信用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社会信用秩序混乱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失信现象不仅普遍,而且相当严重。大量银行贷款逾期收不回来,使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不断增加,金融的系统风险加剧;企业之间三角债务链久拖难解,甚至拖垮、拖死了部分企业;商业交易中大量的欺诈行骗、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屡禁不止;资本市场中欺骗瞒报,虚假信息披露和恶桩炒作不乏其例;个人消费信贷中的一些恶意欠债行为也不断暴露出来。
信用秩序混乱已对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严重危害,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大大提高了市场交易成本,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而且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作用的正常发挥,使政府启动投资、扩大内需政策的效用大打折扣;大量的失信行为还破坏了经济主体之间以合同契约为基础的正常信用关系,造成了社会风气败坏,道德水平滑坡等社会问题。在加入WTO之后,信用秩序混乱还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国际信用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外开放的质量和进程。
二、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必须解决的几个重要问题
(一)、如何正确认识失信行为与信用体系之间的关系
近年以来,我国连续爆发“月饼失信事件”、“上市公司失信事件”、“注册会计师帮助造假事件”等失信事件,信用体系与失信行为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政府、企业和各界人士对树立信用观念、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信用环境等达成了高度共识。但是,前年底,号称市场经济最发达和信用体系最健全的美国也爆发了“安然”、“安达信”等失信事件。似乎,就有人“洋洋自得”、“夜郎自大”甚至“幸灾乐祸”起来。这些情况暴露了我们在认识中的两个极端问题。一个极端是:过去讲,我们是失信行为比较严重的国家,于是就有人认为我们国家是非信用国家、非诚信国家、非征信国家。另一个极端是:去年底在美国爆发了信用危机,出现了“安然”、“安达信”等失信事件,于是就有人认为美国人比中国人还不讲信用。两个极端认识引出一个问题:失信行为与信用体系之间的关系问题。
一个国家会不会发生失信行为?可以讲,一个有着最严格和最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国家,也会不可避免地发生失信现象。中国仍在发生失信现象,美国也在发生失信现象,这两个国家的失信问题有什么特点和不同呢?我想最大的区别在于美国发生失信行为以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会迅速的加以反映,及时地披露和揭露失信问题,然后通过法律制裁失信行为。包括美国司法部之所以起诉失信者,不是说失信者做错了,而是失信者违法了,是失信者销毁了证据,是失信者造了假。如果是因为客观原因做错而成为失信者(如经营失败而申请破产),社会是会原谅这种失信者的,但是对于犯罪的失信者,社会和法律是不会原谅的。
在信用方面,我们国家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当我们的市场主体发生失信行为的时候,我们的政府、中介机构和社会各界往往不能够马上加以反映和揭露。比如说2002年“忠信”这家知名的上市公司引发严重的失信行为,那么多的银行、那么多的社会中介机构和那么多的投资者,都没有迅速地做出判断并披露失信问题,反而让一个大学老师在进行案例分析的时候发现了这个问题。可以说这个失信现象充分反映出我们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需要加快建设速度,需要尽快完善。
(二)、制约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几个实践问题
1.是统一信用代码问题。统一信用代码有两个方案可以选择,一是政府强制的政务代码(如个人身份证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等),二是社会自愿的商务代码(如银行贷款证号码、邓白氏企业编码、中诚信编码等)。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是采用政府强制的政务代码,还是采用社会认可的商务代码,或者两者结合起来使用。对此,各界认识很不一致。我想首先要界定社会信用活动是政务行为,还是商务行为,在社会生活和市场交易中,信用信息的披露与其主体的法律地位密不可分:政府机关是公民选举产生的公共管理者,所以,必须强制要求政府部门依法公开披露所掌握的信用记录;市场主体(个人和企业等)是市场交易的当事人,应按照自愿签定的合约依法进行信用记录的披露;信用中介机构是特殊的市场主体,其从事的信用调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担保、信用咨询等经营活动是特殊的信用行为,所以,应按照国家的特殊规定和商务合约依法提供信用服务。不论是政府部门、市场主体,还是信用中介机构,在披露信用记录时,既要提高透明度,又要注意保护商业秘密。
2.是倡导信用观念问题。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特别是政府的信用观念,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WTO规则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和前提。倡导信用观念和加强信用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全社会成年人特别是各级公务员必须首先“从我做起”,必须把讲信用作为每一个人最起码的和最低的社会道德底线。倡导信用观念,必须要首先形成社会风尚,同时要把信用观念作为一个道德价值,作为一个商品价值,或者资本价值来看待。
3.是培育信用需求问题。我国社会信用问题从1990年随着清理“三角债”工作开始萌芽,在经历了信用评价、信用担保两个发展阶段并进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阶段的时候,社会信用中介机构仍然处于步履艰难的窘境。究其根源在于全社会缺乏信用观念与政府缺乏信用法制而伴生的整个市场的信用需求严重不足。特别是在结束计划经济体制之后,我们还是习惯于操作政府信用需求,不自觉地导致政府信用需求挤出企业特别是个人信用需求。其表现就是企业离不开银行贷款,银行个人储蓄居高不下和几乎没有真正的信用卡(借记卡)。因此,如何淡化政府信用需求,稳定企业信用需求,启动个人信用需求,就成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关键。
4.是加强信用管理问题。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和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企业自身的信用管理不仅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信用状况。企业有效的授信管理不仅有利于开拓市场和扩大需求,更有利于控制自身的信用风险。企业严格的获信管理不仅可以获得供应商的信任和信用额度,也有利于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财务费用开支。加强信用管理是企业自身的管理活动,但是,政府有责任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帮助企业不断提升自身的信用能力。目前,各地政府大力推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于提升中小企业信用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5.是发展信用中介问题。社会信用体系的主体是社会信用中介机构,包括信用调查公司、信用征集公司、信用评价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信用咨询公司等。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立业的根本是以自身的信用和必要的资本承担经营责任,独立、公正、客观、平等地以第三者身份为社会各界提供信用产品或服务。所以,决定了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的举办者不应是执法者身份的政府机构或在市场中居垄断地位的利益团体,应由民间投资者联合出资组建。各类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由于各自的业务属性不同,所以,也必须明确各自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定位。
6.是形成信用体系问题。 在上述五个方面工作基础上,必须首先将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定位于:健全信用法制、培育信用需求和提高政务信用信息透明度,并推动四个信用体系的建设步伐:一是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和电子政务为基础的政务信息公共披露体系、二是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同业信用体系、三是以企业自身为主体和风险管理为基础的自我内控独立信用体系、四是以信用中介为主体和市场运行为基础的社会商务服务信用体系。只有政府、协会、企业、中介同步发展各自信用体系,才能最终形成我们国家的“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社会信用体系。
三、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形势与存在问题及前景
(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
中国已经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已经融入经济全球化,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必须借鉴国际通行的惯例和经验。为此,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以下形势:一是按照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政府退出市场竞争领域,专司社会公共管理者职责已成大势;二是WTO要求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和实行国民待遇,国外信用中介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已成定局;三是中国本土社会信用中介机构已有十年融入市场经济的发展史,培育了一支兼具国内外从业经验的信用职业队伍,继续提升能力并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已成大局;四是国际知名信用中介机构自美国诞生以来,已有上百年的发展历史,欧洲模式也在总结经验,日本模式也在反思不足,客观要求我们不能再“从零做起”和重复别人的错误。
(二)、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模式判断
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我们不仅缺乏社会信用中介机构,更缺乏国家的信用制度、公民的信用观念和企业的信用管理,特别是政府公务信用的透明度和由此形成的信用记录的公开披露问题更为突出。为此,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首先要解决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定位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同主体探索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和电子政务为基础的政务信息公共披露体系;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同业信用体系;以企业自身为主体和风险管理为基础的自我内控独立信用体系;以信用中介为主体和市场运行为基础的社会商务服务信用体系。所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模式应是在政府、协会、企业、中介同步发展各自信用体系,最终形成不同层面的、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的社会信用体系。
(三)、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与存在问题
2002年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的要求以后,各地对信用环境和信用观念的改善大大推进了一步,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政府信用信息披露的程度大大提高。从课题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各地都在建立相应的信用网络、信用平台、信用档案,甚至建立信用惩戒机制,比如失信黑名单制度,使得失信者无法在市场继续生存。第二,对加强信用管理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解决信息不对称方面的认识和观念也在逐步形成。第三,信用市场的竞争机制大大增强,在过去一定阶段中,有一些政府特许的业务,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垄断。这种情况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推进,这方面的现象会越来越减少。第四,信用机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大大改善,信用机构的法律地位正在逐步形成。在中国人民银行组织起草的《征信条例》已对信用机构的法律地位作出了界定。由于政府、社会各界重视信用,倡导信用观念,为信用机构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但是,一些地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归纳起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信用建设形势热火朝天、二是信用业务操作政企不分、三是信用机构行业难以自律、四是信用服务行为缺乏保护、五是信用产品市场需求不足。
(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前景展望
由于深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目前,要求突出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甚至以政府行为取代市场行为,以政府机构代替市场信用中介机构,起码在推动工作的初期由政府出资组建信用机构并垄断信用服务市场的个别声音,还是非常强烈的。由于,政府部门与社会信用中介机构、民间投资者不是处在平等的地位,因此,在一些地方乃至全国范围内出现一定时期的政府部门对信用服务市场的垄断现象,是十分有可能或是无法难免的。但是,如果出现上述结果,将会为此付出沉重的社会经济代价与历史上屡屡发生过的沉痛教训。但是,不论决策者做出何种判断和决断,不论出现何种曲折和挫折,市场对社会信用中介机构而言,总会发挥基础性配置作用并做出客观选择。从世界各国的历史经验与未来发展看,上述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目标模式将接受历史的验证。
四、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目标及近中期的政策建议
(一)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目标
所谓社会信用体系,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一个国家或地区范围内,由一系列与信用有关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又相互影响的信用道德文化、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组织形式、技术手段、运作工具和运作方式而构成的综合系统。对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目标建议如下:
近中期目标: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这一体系框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基本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社会信用道德和文化环境;二是在法律规范下,建立起社会化的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努力减少社会信用信息的不对称性;三是完善信用的法律体系并严格执法,健全失信惩罚机制,加大失信违规成本;四是健全和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和相关制度。
远期目标:在完成上述目标的基础上,再用大体上8-10年左右的时间,到2020年前后,形成比较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使社会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形成比较规范的市场信用秩序。
(二)近中期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建议
1.普及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文化和信用意识
当务之急是要大力普及信用文化,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环境。一是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方式,利用学校、企业、社区、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广泛开展行之有效的信用道德培养和教育。二是提高社会主体的守信意识和维权知识,并能自觉参与监督和抵制失信行为。三是引导和培养市场主体重视自身信用程度的社会评价,努力提高自己的信用等级。
2.引导企业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
通过各种方式促进企业内部加强信用管理,减少因授信不当导致的企业信用风险和损失。在对企业的各种考核和评价体系中,应将是否建立健全了内部信用管理制度作为评价企业治理和管理状况的重要指标。可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企业管理人员,研究分析国外企业信用制度和信用管理的经验,为国内企业提供信用管理方面的咨询,帮助企业建立起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
3.健全并完善社会信用信息的透明和开放制度
社会基本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开放、减少信用信息的不对称性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前提。在这方面的政策建议是:
(1)建立社会基本信用数据的开放制度
应立即着手制定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共信息、征信数据的开放、传播和使用程序。应明确规定政府、企业哪些信用数据必须开放以及开放的范围和程度。在信息开放方面,特别要强调政府的相关政务信息的开放,对于应公开而未能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的行为,有关政府部门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立“问责制度”。金融机构掌握的社会成员的部分信用信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也应通过合法的渠道和方式向有关机构提供并允许合法传播。
(2)鼓励和支持在重要行业内部建立共享的信用信息平台
支持和鼓励一些重要行业内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在行业内部开展联合征信活动。通过对行业内相关信息的收集、更新和规范传播,大大提高行业内的信息对称度,减少行业内的失信行为。在这方面应更多地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以协会为主,通过市场化方式建设信息数据库,并建立一套规范的更新、检索和使用程序。
(3)促进和规范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一,明确我国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模式和市场准入规则。根据我国国情,建议信用中介行业应采取民营化、市场化的发展模式,政府原则上不参与投资和经营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个人征信机构的市场准入和资质条件应有比较严格的规定,防止个人信用信息被滥用。而对企业征信机构可设定相对较低的准入门槛。对资信评级机构的准入和管理应更加严格和规范。第二,在促进信用信息开放的同时,鼓励征信中介机构建立覆盖面大、信息内容完整的数据库,在建库初期政府应在贷款等方面予以支持。还应加强对征信和资信评级行业的代码和评级标准问题研究,以促进信用信息的社会共享。第三,着力解决信用服务需求不足的问题,如对涉及证券市场的一些金融工具、品种应过渡到强制评级,如对欲上市发行的债券、对上市公司信用等级必须进行评估等;第四,建立对信用中介机构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
4.加强信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健全失信惩罚机制
近中期立法的重点应主要包括如下方面:第一,尽快制订与公平信用信息服务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建议我国尽早出台《政府公共信息开放条例》、《个人征信管理条例》、《企业征信促进条例》、《商帐催收管理办法》等法规。第二,着手修改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有冲突的部分现行法律和法规,例如,应着重研究《合同法》、《商业银行法》、《企业破产法》、《担保法》、《档案法》、《保密法》、《统计法》、《民法通则》、《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对其中与建立信用体系有冲突的部分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或重新解释。第三,应尽快研究并完善失信惩罚机制,应明确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失信惩罚机制设计的出发点和重点、失信与犯罪的区别及法律边界、失信的惩戒形式和制裁程度、失信惩罚机制的操作和执行效果等等。对失信企业“黑名单”公示制度应有法定的征集、传播途径。
5.完善政府的信用监管体系和制度
第一,应明确政府的监管部门及其监管职能。二是明确监管部门的监督处罚权力和职责。例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负责受理消费者对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服务内容的投诉,对在信用服务中侵害消费者的行为有权进行查处等。三是建立成体系的制度化的监管制度,避免“运动式”的监管方式。
6.发挥行业协会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行业协会的工作重点是强化会员的守信和维权意识,引导行业内企业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制订行业信用发展规划,创造条件建立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开展行业内的联合征信活动;提出有关的立法建议;建立行业内的失信惩戒机制,合法地对严重失信者施以惩罚,改善行业内的信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