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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提公积金吗

发布时间:2021-02-07 19:58:57

1. 经济适用房提取公积金

广州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专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属;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购房经济适用房提取公积金属于购房提取,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3、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公积金提取到账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3. 一套经济适用房,转成商品房之后可以提住房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版;
在离休、权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4. 经济适用房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一、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三、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注意:

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

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

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

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经济适用房可以提公积金吗扩展阅读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

1、 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2、 应征得原贷款银行的同意;

3、 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手续;

4、 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的借款本金,且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房屋评估价值低者的六成;

5、 原借款余额超过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由新借款人(或借款人)自筹,并与转公积金贷款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原借款。

5. 经济适用房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吗

你好,来我们公司人员的自公积金都是人事部门帮着提取的,你可以咨询一下,你们公司的人事部门主管,问一下他们,再就是,现在都可以自己办理提取,通过买房或者租房,还有其他的形式提取,详细的得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网上搜索一下,都有官网的,XXX(地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搜到,里面一般都会有提取公积金的政策措施,可以打电话咨询他们。没有想象的那么麻烦,祝你成功!

6. 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就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7. 有经济适用房可以领取住房公积金吗

广州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版或大修具有所有权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不可以提取,如果是两年之内的房产证或是购房合同,才可以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9. 买经济适用房可以用公积金吗

相关规定,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时借款人及所在内单位已连续一容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人及配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归还完毕;
(2)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并具有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5)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借款人购买的住房必须是已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普通住宅
(7)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采用公积金贷款,首先要看项目是否具备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另外就是开发商方面是否在达到条件之后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如果项目可以提供公积金贷款的付款方式选择,还需要购房者也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建议您首先咨询您所看中的经济适用房项目。

10. 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一、申请贷款的条件
1、申请借款人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并且仍继续正常缴存;
2、职工或其本人的父母(或子女)购买、建造普通自住住房。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市房产局已备案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预交房价总额20%以上的首付款单据(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户口未并户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未婚或单身的需提供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3、借款人填写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4、担保公司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担保承诺书》(一式二份);
5、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一式三份)。
三、抵押及担保方式
1、借款人须用新购住房(备案合同)作抵押,同时须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2、借款人已用新购住房办理了部分银行按揭,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除用现有住房作抵押外,同时需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四、贷款的最高额度
1、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元,一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15万元;
2、最高可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如该套住房已办理了银行按揭,则公积金贷款额度加银行按揭部分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3、用现有住房作抵押时,贷款额度不超过担保公司确认的房屋认定价值的70%。
五、贷款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
2、贷款5年期以内(含5年)的年利率3.33%,5年期以上的年利率3.87%;
3、贷款期在一年以内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一年以上的按月还本付息,即每月还款本金固定、利息递减。借款人可提前部分还款或全部还清,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
六、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一次性收取)
1、现房抵押:按贷款额的4‰收取担保费;
2、期房抵押:贷款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的按贷款额的4‰收取担保费;五年期以上的按贷款额的5‰收取担保费;
3、担保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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