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杭州经济适用房至今最新政策
准入条件1.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个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审核时市统计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数据确定)。
2.“学生户口”指什么?
答:“学生户口”是指在杭就读大中专院校期间办理的学校集体户口。
3.“5年”的户籍年限如何计算?
答:“5年”的户籍年限可以累加计算,但申请时必须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4.一户“申请家庭”如何确定?
答:一户“申请家庭”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一对夫妻为一户申请家庭,属同一户籍内的直系血亲可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2)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的,视作一户申请家庭。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也视作一户申请家庭。
5.申请人的配偶在婚前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是否还可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答:由于一户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因此申请人不能再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6.哪些房产要纳入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
答: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申请人及其配偶和申请家庭成员及其配偶现有和已有过的下列房产都要纳入核定范围:
(1)承租的公有住房;
(2)已购买的房改房;
(3)按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解困房、安居房、集资合作建房、拆迁安置住房(如属货币安置未购买住房,以拆迁安置协议注明的安置面积为准)等;
(4)申请建造的批准建房,含“撤村建居”住房;
(5)通过购买、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房产(包括住宅与非住宅);
(6)军产房;
(7)已转让、赠与的所有房产(包括住宅与非住宅)。
7.婚姻状况变动涉及的房产怎样核定?
答:夫妻离异后,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改房,双方均按全部面积核定。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商品房、二手房等非实物分房房产,也均按全部面积核定,除非当时夫妻双方即约定为按份共有,并在产权证(未确权的以公证书为准)上明确了份额的,按产权证(未确权的以公证书为准)记载的各自份额面积分别核定。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的公房,以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明确分割的面积核定,若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未明确的,应核定为租赁证载明一方的房产。
8.2008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均收入上限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杭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杭州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1689元, 今年的人均收入上限标准按照2007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确定,即13013元。
『贰』 最新杭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是怎么样的
本地户籍五年以上、已婚或35周岁(含)以上单身无房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3009.6元……从昨天(5月5日)起,凡符合2014年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区住建局办理相关申请手续,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从杭州市住保办了解到,相比往年,今年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主要在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有所提高——申请家庭201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需低于33009.6元。该标准为杭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因建造成本提高,今年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基准价)限价有所调整,调整为4518元/平方米(原先3000元/平方米出头),最终销售价格根据项目情况由市物价局核定。
另外,根据去年施行的《关于规范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2013年9月12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在5年内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应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按规定回购;满5年后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可由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按规定回购,或由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叁』 请问杭州经济适用房满5年了如果按商品房出售,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如有文件想看一下
在对购房时间如何确认上: (1)《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日期 (2)购房《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日期 上述两个时间按“孰先”原则确认
『肆』 出售杭州经济适用房 需要啥条件
要有房产证,再者交税
『伍』 杭州经济适用房满5年之后可以直接交易吗
你查一下杭州市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在住房保障板块里找,如果找不到,你就打他们的咨询电话,因为各省的情况不一样。
成都市是这样的,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通知办理全产权,也就是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证,这时要缴百分之三十左右的土地费,也就是说原来买成20万元的房,现在要交6万左右才能办理,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加上初期办理的房产证,双证齐全了就可以上市当商品房卖了。如果你不想卖,可以选择不办理土地证。这是自由选项。
各个省的土地证标准不一样,交钱的多少也就不一样。
经济适用房是由房产证和土地证两部份组成,也就是说只有房产证,那怕五年十年,土地证仍然是政府所有,所以上市交交易必须要补办土地证的。
如果你在网上查不到,直接去窗口咨询办理就可以了。
『陆』 杭州的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么
可以买卖,但前提是首先取得全产权。否则无法过户。
『柒』 杭州经济适用房政策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捌』 杭州最新经济适用房买卖税收政策
在交易过程中:
①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回纳,即交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答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②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
④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
①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③印花税:每件5元。
『玖』 杭州经济适用房转让出售需要什么条件
经济适用房转让登记需要的材料
经济适用房的转让登记包括新建的经济适用房转让登记和已购的经济适用房转让登记。分别都需要以下的材料:
(一)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买卖登记条件:开发项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用地)。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核验两本加贴印花税的合同);2005年3月15日以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预售合同;2006年1月1日后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现房买卖合同。
2、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表(2001年5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
3、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1999年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
6、超标部分补交综合地价款的收据(土地部门收取)。
7、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房价结算的确认书(原件)。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含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
5、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7、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不足五年出售的,还需提交买房人的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表;超标部分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买房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面积超标的)。
『拾』 杭州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的,单身满了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才能上市交易,税费缴纳的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