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宜昌市的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商是谁
宜昌市的经济适用房的开放商估计都是竞标或者指定的,普通的供应商插不进去的。
『贰』 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看政府资料
『叁』 湖北宜昌申请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我们双下岗十三年,月收入不过两千元年收入不过五万元,我申请廉租房政府领导以我老公是独子为由拒收申请,怎么办?
『肆』 宜昌最新经济适用房交易政策
1.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2.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的原则是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建设、经济适用、定向供给的原则。
3.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方式为纳入当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4.经济适用住房享受的优惠政策有:
(1)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
(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3)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所需费用,由市建设部门拟定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统筹安排。
(4)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用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5)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可以向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不得上浮;
5.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的建设单位的确定是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划拨用地确定后,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建设、房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预核该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和上浮幅度。市房产主管部门根据预核的基准价格和最高上浮幅度,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的建设单位。
6.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原则应当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7.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中套不超过90平方米。
8.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
9.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成本有以下因素:
(1)用于征用土地和拆迁补偿等所支付的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
(2)开发项目前期工作所发生的工程勘察、规划及建筑设计、施工通水、通电、通气、通路及平整场地等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3)列入施工图预(决)算项目的主体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房屋主体部分的土建(含桩基)工程费、水暖电气安装工程费及附属工程费。
(4)在小区用地规划红线以内,与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及按政府批准的小区规划要求建设的不能有偿转让的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5)管理费按照不超过上述1---4费用之和的2%计算。
(6)贷款利息按照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为住房建设筹措资金所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计算。
税金: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目和税率计算。
利润:按照不超过开发成本的1---4费用之和的3%计算。
10、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是由市房产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后,将中标单位的投标价格及上浮幅度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经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向社会公示该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和上浮幅度。
11.经登记准予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家庭成员为3人及以下的,购买住房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70平方米;家庭成员为4人及以上的,购买住房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90平方米。
12.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产、国土资源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性质。
1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原购的公有住房依照下列不同情况,退出已购公有住房原则上以补交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款的方式进行:
(1)已购公有住房产权属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家庭的,按该房屋市场评估价的30%补交差价款;
(2)已购公有住房被拆迁的,按该房屋拆迁补偿款的30%补交差价款;
(3)已购公有住房已转让的,按该房屋转让款的30%补交差价款。
补交的款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14.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原承租的公有住房须退交原产权单位。无法退交原产权单位的,应交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接管。
15.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在取得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5年内不能出售,5年后可上市出售。出售时应按有关规定向政府交纳收益。
16.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向政府交纳收益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17.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8.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个人,由市房产主管部门追回已购住房或由购买家庭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并可提请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行政处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房产主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伍』 2015年经济适用房新政策是怎样的
您好
2015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
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经适房政策1、 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经适房政策2、 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
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
『陆』 2015经济适用房名单
全国各地的经济适用房名单都不同,无法给出正确的答案。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柒』 求宜昌地区经济适用房土地证转让费用明细
你去查你房产所在地的基准地价,同用途同级别的基准地价,然后用容积率等系数去修正,最后得到一个估算值。
『捌』 宜昌经济适用房
去房地产看看
『玖』 2015年还有经济适用房吗
根据规划,长春市是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但具体的申请还要等待公告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