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信用证中的制裁免责条款是什么意思
这是面对美国、欧盟以及联合国对某些国家和地区的日益严厉的经济制裁内措施,为了保护银容行的权益,银行在处理国际贸易业务时,在信用证中使用的一种免除责任的的条款。其主要的意思是:如果由于制裁的原因而造成信用证不能如约履行,则银行可以免去本来应该承担的付款责任。
❷ 延期付款信用证对出口商而言,在资金运作方面有什么影响
延期信用证是远期付款,卖方发货后不能及时收回货款,资金被买方占用,不不利于资金周转与扩大再生产。
❸ ucp600对信用证风险及防范的具体规定
信用证风险的防范措施
信用证决不是一种无懈可击的支付方式,银行信用不可能完全取代商业信用,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商业风险,必须注意对信用证项下风险的防范。
1.加强信用风险管理,重视资信调查。外贸企业应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客观分析客户资信情况。在交易前通过一些具有独立性的调查机构仔细审查客户的基本情况,对其注册资本、盈亏情况、业务范围、公司设备,开户银行所在地址、电话和帐号、经营作风和过去的历史等等,进行必要的调查评议,选择资信良好的客户作为自己的贸易伙伴。在交易中,经常与业务员沟通交流,对业务员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疑点、难点问题给予指导帮助。交易后以应收未收帐作为监控手段,防止坏帐的产生,这样,可以最大可能地避免风险,为业务的顺利进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2.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素质,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外贸业务人员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是防止风险的关键。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瞬息万变的市场对业务人员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贸易做法也越来越灵活多变,业务上如果不熟,碰到问题看表面而不看实质,对风险缺少充分的估计,盲目乐观,很容易造成巨大损失。从以往的应收未收帐的案例分析,绝大多数是由于业务员工作马虎,忽视风险而造成的。
3.信用证业务的特点决定了单据对整笔业务完成的重要性。“单单相符,单证相符”是信用证的基本要求,正确交单议付则是最后结算的基础。作为进口方,可在信用证中加列自我保护条款,可要求出口商提供由权威机构(如SGS等)出具检验证书,也可派人亲自验货并监督装船,以保证获得满意的进口货物。另外,作为受益人,加强催证、审证、改证工作,认真审核信用证,仔细研究信用证条款可否接受,并向客户提出改证要求。在制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原则,以防产生不符点,影响安全收汇。
4.开证行应认真审查开证申请人的付款能力,严格控制授信额度,对资信不高的申请人要提高保证金比例,落实有效担保。通知行应认真核对L/C的密押或印签,鉴别其真伪。议付行应认真仔细审核议付单证,确保安全及时收汇。
总之,信用证作为国际结算的主要方式,给了买卖双方更大的安全保障。但在具体信用证业务操作中,要清醒地认识到信用证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预防在先,以利业务的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❹ 合同中CIF、FOB、等贸易术语下的金额,对信用证金额的影响,具体说明,并解答补充说明中的问题
如果用fob的话,运费进口商支付,所以有可能是客人指定船公司甚至是货代。如果客人指回定货答代的话,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说客人跟货代勾结,做无单放货,进口商不用跟开证行付款赎单就可以提到货物,这样可能收不回货款,但是这种情况一般还是不会发生的。如果客人指定货代的话,可以提前看看货代在当地的规模,不是小型的货代的话一般都还是靠得住的。
再一个指定货代的话,提单是货代单,指定货代没有办法给你出船东单。
fob的话报关什么的还是需要出口商做的,这样出口的人民币费用还是要付的,只是美金海运费有客人来支付了,保险也是客人投保险,不用出口商做了。
❺ 信用证有效期的长短对买卖双方的影响
如果是涉及买卖商品使用的信用证通常是指“跟单信用证”,即该信用证以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作为开证行付款的依据。那么,这类信用证的有效期通常是指受益人交单不能够逾越的日期。且根据银行的惯例,开证行不接受迟于提单日后21天的“陈旧提单”,则信用证的有效期以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后21天左右为宜。
因为,既然银行不接受提单日21天后的“陈旧提单”,那么,这类信用证的有效期长于提单日后21天太多就没有任何意义。举例为证:如果信用证的最迟装运期是2018年1月31日,信用证的有效期如果规定为2018年4月30日。那么,根据惯例,如果受益人装运后的船舶于2018年1月31日起航,即提单日期为2018年1月31日,那么,受益人最迟应于2018年的2月21日前交单(如果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短于21天,则应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交单),否则即便没有超过信用证的有效期,同样构成交单不符。换句话说就是,这种情况下信用证的有效期超过2018年的2月21日便没有任何意义。即受益人于2月22日交单和到4月30日之间任何一天交单都属于交单不符(虽然没有超过信用证的有效期)。
由此可知,对于跟单信用证而言,信用证的有效期应以信用证的最迟装运期后21天左右为宜,多几天或少几天并无大碍,但不宜太多。因为,如果信用证规定有效期过长,而受益人不打算利用该信用证(即受益人不打算交货),且不做退证处理,那么,开证申请人和开证行因为不能够撤销该信用证,则开证额度和开证保证金都将不能够释放而被占压,就会开证申请人带来资金周转的问题——这就是信用证的有效期过长给开证申请人带来的影响。
对受益人基本没有任何影响——除非受益人不谙信用证的操作规则,没有经验而导致交单迟于提单日后21天交单造成交单不符——这属于受益人自身的业务水平问题,与信用证的有效期的长短没有必然关系。
至于信用证的有效期太短,则会对受益人有一定的影响。即信用证的·有效期太短会造成受益人来不及交单。比如业内有一种被叫做“双到期”的信用证,即这种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有效期与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是同一天。从表面上看,这种信用证对于没有经验的人来说似乎无法操作。但是,对于有经验操作者而言,其实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只要受益人安排的装运时间不要安排在最迟装运期即可,即只要安排实际装运日期在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前一段时间,并留足交单的时间即可。换句话说就是,只要从实际提单日到信用证的有效期之间留足受益人交单的时间,就可以从容应对——但是,如果装船的时间安排不当,没有留足交单的时间,就会造成受益人来不及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交单,致使不符交单。
由此可知,这种信用证的有效期太短是否会给受益人带来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不能够一概而论——这需要有操作经验来做支撑。而信用证的有效期短对开证申请人没有太大的影响。
❻ 工行开信用证加的条款,请问加了这个条款会对信用证有什么影响
这个条款对信用证的受益人利用信用证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❼ 谁能帮帮我,关于受制裁的信用证
如果交易过程中涉及受制裁信息,则无法收款。
信用证交易规则必须受制于相关法律的约束。
❽ 信用证欺诈会给银行带来哪些危害
信用证欺诈对银行的危害
(l)对银行资金安全造成影响信用证欺诈不仅给受害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而且也必然给银行带来影响。日益增多的信用证欺诈事件使银行垫付了大量外汇资金,形成难以收回的呆帐,已经危及了银行外汇资产安全。原宁波东方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董事长陈行玮,从1998年2月至2001年3月,陈行玮以自己在内地和香港的公司有所谓贸易往来的名义,先后从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骗开信用证139份,将信用金从议付行意大利商业银行香港分行足额套取,2001年3月,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发现异常停开信用证,致使从2000年12月至2001年3月最后开出的20份信用证实际形成承兑行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自己承担,而由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承兑的信用金37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亿零6百多万元,最终被陈行玮成功骗取,给该行带来了巨大损失。
(2)对银行信誉造成影响
信誉是银行赖以生存的基础。对一家从事国际金融业务的银行来说,信誉是至关重要的。一旦在欺诈案中受到牵连,不管该银行本身是否遭到经济损失,其信誉必然会受到影响,将使外界感到该银行内部管理不严,经营不善,从而使人们对其失去信心。如果是西方国家大银行,其上市股票价格往往下跌,严重的还会导致储户挤兑,使银行的整体经营受到沉重打击。另外还会连锁引起国际金融界对其信用证不信任,如不议付、不保兑或要求第三家银行为其保兑等不良反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正处在股份制改革阶段,有的已经上市,如果不很好的控制信用证欺诈活动,对银行的信誉,国有资产的安全都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3)开证申请人违约而造成银行损失的可能性
主要包括:
第一,进口商的信誉和资信情况将直接影响银行所做出的付款承诺。一般地说,银行在开证之前,都会要求客户落实保证金,但随着业务竞争的加剧,要求客户每笔开证提供足额保证金显然是不现实的。越来越多的客户要求减免保证金开证。而对于优质客户,银行也愿意提供授信为其开证。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也可能增大。
第二,商品风险:主要是指由于进口商品的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引起的风险。一般地,开证申请人如发现货物在品质、性能等方面的缺陷,或者商品有安全问题,无法通过商检、报关,往往会因此要求银行拒付,而不是主动通过商务合同向出口商进行索赔。而信用证的本质决定了银行处理的是单据,与货物无关,只要单证一致,银行就必须付款。另外,对于有些市场物资,如石油、农产品、涤纶短纤等商品受国内外市场供求、期货市场因素、季节因素等影响,价格波幅很大,一旦市场价格波幅超出了开证申请人的预期承受能力,往往会使申请人货款回笼困难,付汇资金无法及时到位,最终导致银行的垫付。
第三,资金挪用风险:这是远期信开证的一大风险。特别是发生在那些贸易公司代理开证业务中。代理开证申请人往往会利用信用证承兑到付款之间的时间差,在被代理公司提前划入的付汇资金中做手脚,挪作他用,一旦发生投资损失,变现困难,使付汇资金到期无处着落,而银
❾ 信用证中出现不符点时对贸易双方、进口商、出口商、银行等各方面有什么影响或危害
如果信用证来项下交源单中出现不符点时,主要是对出口商(信用证的受益人)有影响和危害——因为交单有不符点,则开证行将拒付货款,因为信用证本身就是开证行对受益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这个条件就是受益人的交单,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那么,既然受益人交单不符,开证行就可以拒付。而拒付的后果就是受益人(出口商)有可能收不回货款。
至于信用证项下交单中出现不符点,对进口商和银行来说,没有什么直接的影响和危害。
❿ 信用证条款中的制裁条款
本证所有参与方须知悉(已被告知):美国政府已采取了一定的制裁措施,此制裁是针对于一定的国家、个人、企业和船舶。在相关的制裁措施下,花旗集团(包括分支或子公司)被或将被禁止来安排付款或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