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开发区分局
高卫红 局长
高卫红简介:辉县市人,1968年4月出生,男,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8月~1992年12月,在新乡市石油化工机械设备厂工作;1992年12月~1996年11月,在新乡市高新区规划土地管理局工作;1996年2月~2000年8月,任新乡高新区土地管理局用地科科长(副科);2000年8月~2008年3月,任开发区分局副局长(正科);2008年3月~2011年6月,任开发区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2011年6月至今,任开发区分局局长。
【机构设置】1993年,新乡市人民政府设立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局,作为开发区管委会的内设机构。2003年,成立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作为新乡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负责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工作。2005年,将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局更名为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作为新乡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其领导干部(含同级非领导干部)由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管理。局机关内设用地科、规划科、地籍科3个科室,现有工作人员18人。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圆满完成了各类建设用地报批工作。重点完成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计划共2080.88亩的组件上报工作,该用地计划已获国务院批准;完成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1364.39亩的组件上报省国土厅,有力保障了区域经济发展用地和省、市重点项目用地。
【集体土地征收】按照高新区招商引资项目及公共设施建设用地需要,共实施征收土地1082.683亩,其中关堤村41.63亩、油坊堤村51.38亩、张八寨村12.92亩、西台头村27.21亩、东杨村197.47亩、东台头村63.923亩、刘堤村688.15亩,有力地保障了新能电动车、综合信兴物流、拓新生化二期、天丰二建、新中大道等一批重大项目的用地保障。
【节约集约用地】2010年,继续坚持“一般项目靠挖潜,有限指标保重点”的工作思路,一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3.77公顷;二是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至2010年底开发区建成标准厂房建筑面积70余万平方米。
严格执行土地招拍挂制度,全年挂牌出让土地7宗,面积42.8729公顷(其中工业项目5宗,面积27.1978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9310.3741万元;划拨土地1宗(市劳动教养所),面积6.6124公顷;为河南亚华、新乡隆基置业、新乡融元置业等公司办理了容积率、土地用途变更手续,收取土地出让金差价352.2394万元。
按照国土部开展的全国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要求,圆满完成高新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及评价技术更新工作,综合评价总分93.11分,集约利用水平总体较高,在全省参评的23个省级各类开发区中排第8名。
【地籍管理】2010年,对高新区南环路以北城市建成区约1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805宗单位和个人进行权属调查、地籍测绘,摸清各宗地权属、用途、土地容积率、建设密度、投资强度等土地利用现状,并最终形成数据库,为城市建设和土地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据。全年为43个单位和个人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其中单位14宗,登记面积794514.2平方米;个人29宗,登记面积4564平方米,为122户个人办理了分割登记,登记面积7005.0平方米。
【执法监察】2010年,结合全国卫片遥感执法监察工作,切实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有效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2009年度全国土地卫片遥感执法监察专项工作中,辖区内没有疑似图斑。在第二次下达的增补图斑任务中,涉及本区有48个图斑点位,共49宗面积为1259.8亩,本局对每个疑似图斑均进行了实地勘测核实和分类统计,依法查处了两宗计15.3亩违法用地。
【涉访涉诉工作】2010年,按照上级国土部门要求做好全国“两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因国土部门问题导致的上访事件,全年区内没有发生一起赴京、省、市信访案件。全年共依法处理任宗兰等涉诉案件4起,保护了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冯征)
⑵ 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郑州市西北部,成立于1988年月。1991年3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53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务院审核的规划面积为11.32平方公里,托管沟赵、石佛两个办事处,托管区域为110平方公里。
崔键 局长
夏四才副局长
崔键简介:河南郑州人,195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76年12月入伍,1985年10月入党,历任郑州军分区政治部干事;1987年10月转业到郑州市国土资源局;1997年7月任处长;2008年1月至今任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机构设置】下辖沟赵办事处国土所,石佛办事处国土所。
【土地资源】辖区现有耕地3847公顷、园地33公顷、林地5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54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5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3公顷、其他土地214公顷。截至2010年底,基本完成了市政府对高新区下达的3328.523公顷基本农田的保护指标,顺利地通过了上级对高新区耕地保护目标的检查、考核工作,并做好与规划修编相衔接的工作,分层次做好耕地核减工作。
【土地利用】紧紧围绕项目用地,始终把用地保障作为土地工作的生命线,重点完成格力电器、大学科技园东区等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全年土地供应共计1819.8亩,分别提供给格力电器(郑州)有限公司、大学科技园东区、美景菩提、新开普、汉威电子、广安生物、泰祥热电(划拨)、立才小学、火炬大厦、众业达、上海世邦、黄河医专等。
【耕地保护】本区域内耕地保有量为3171.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50公顷。严格落实了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按郑州市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认真做好土地利用规划修编,重新划定基本农田950公顷,确保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的指标,严格按照要求报征土地,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建设用地管理】完成了2010年城市第一、三批征收实施的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和乡镇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批建设用地征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工作,共计3400亩。完成本级建设用地报批及征收工作,按省厅、市局的要求,完成实际报批5779.2亩,全面完成土地征收任务,征收土地4766.1亩,100%保证完成了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的土地征收任务;完成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费补偿新标准的实施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工作,100%保证相关费用按要求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有效防止因征地补偿问题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执法监察】全面贯彻“预防为主,查防并举”的方针,落实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扎实开展土地执法动态巡查。2010年,按照要求将本区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13%以内。
【信访工作】全年未发生进京赴省重复集体上访,未发生重大恶性信访事件;对中央、河南省、郑州市交办的信件案件均已办结,其中国土部1起、省级1起、市级两起,按期结案率达到100%,年度办结率达到100%。
(蒋黎明)
⑶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周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于1992年6月、1997年11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东部与川汇区李埠口办事处接壤,西与川汇区城南办事处为邻,南邻商水县,北与川汇区交界。现辖23个居委会,人口6.8万人,总面积40.78平方公里。
杨明军 局长
朱丽 副局长(女)
杨明军简介:项城市郑郭镇人,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8月参加工作;2008年2月至今,任周口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
【机构设置】2006年11月,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信访室、业务室;现有干部职工16人;班子成员有局长、副局长各一名。
【土地资源】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总面积4355.74公顷。农用地面积2240.5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1%。其中,耕地1819.66公顷(人均耕地0.079公顷),园地38.62公顷,林地195.51公顷,其他农用地186.8公顷。建设用地面积2075.07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7.63%。其中,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1871.2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7.82公顷。未利用地面积40.08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9%。
【用地服务】为了满足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要,保障开发区经济的发展,实行项目承包责任制,将用地项目承包到人,分局项目负责人员全程跟踪服务,主动与用地户和用地单位联系,能指导的指导,能代办的代办,直至用地户满意。此项工作的开展,既树立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又保障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为能及时了解项目运行情况,分局领导又安排专人汇总“开发区项目情况综合统计表”,对每一个项目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经过不懈努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业务服务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2010年,周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共办理建设用地项目36个。
【信访工作】2010年,坚持依法治访,完善土地信访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局面。2010年共接待来信、来访61起,上访人数160余人。分局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信访查办、督办力度,年结案率达98%以上。
(孟强 王硕)
⑷ 现任耒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是谁
现任耒阳市市长是唐学石
⑸ 城区国土资源分局
冯海彬 党组书记、局长
李祥然 副局长
李琦 副局长(女)
张文忠 副局长
张鑫 副局长
张萍 纪检组长(女)
张国增 副主任科员
冯海彬简介:汉族,1965年10月出生,研究生,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0月,在郊区政府行政科任区直团支部书记;1993年1月,在开封市郊区土地管理局工作;1994年7月,任郊区土地房屋管理局副局长;2000年8月,任郊区国土资源局局长;2004年2月,任郊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区长助理;2005年9月,任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党组书记、局长;2006年3月,任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县级);2007年4月,任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党组书记、局长;2009年8月,任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开封市城区国土资源分局(以下简称城区分局)位于东郊汴京大道东段,是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隶属开封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现有在编人员172人。城区分局的前身为1987年成立的郊区土地管理办公室;1991年,更名为郊区土地管理局;1996年,更名为郊区土地房屋管理局;2002年,更名为郊区国土资源局;2005年9月,因区划调整,更名为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局下设19个科室,即办公室、规划科、耕地保护科、用地科、地籍科、法制科、财务科、人事教育科、发证室、综治办、土地房屋监察大队、房管所、信息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测绘队、矿产资源科、租赁办、重点办、监察室。
【土地资源】据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统计,城区土地总面积84.69万亩。其中,耕地41.02万亩,园地1.22万亩,林地4.09万亩,草地0.07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3.05万亩,交通运输用地3.36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5万亩,其他土地0.38万亩。
【耕地保护】2010年,城区分局始终把保护耕地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核心,坚定不移地把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一是健全基本农田占用补划台账和基本农田储备库,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对涉及调整补划的进行了及时更新并做到了逐级备案,确保城区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10725公顷;二是进一步健全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为确保耕地保有量30324公顷不减少,深入辖区查清耕地后备资源,完成4个土地整理开发复垦项目,新增耕地5755.35亩;三是完成了10宗建设项目、1宗违法用地和2宗异地补充项目的补充耕地工作,共补充耕地205.7263公顷;四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村组、农户和地块;五是继续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占补平衡土地整理4个项目总规模587.79公顷,整理后新增耕地574.01公顷;新增费土地整理项目总规模1148.18公顷,整理后新增耕地57.28公顷。
【地籍管理】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完善市辖五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并将成果及时应用于土地管理实际工作,第二次土地调查最终成果已申请省厅验收。另外,还积极开展2010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工作,按照变更调查新要求,利用国家下发的最新的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图,开展外业调查和内业汇总上报工作,并按要求完成。
【建设用地管理】一是为保证汴西新区重点项目用地,认真做好置换工作,组织人员对乡镇批次批而未用的宗地逐一核对,精心拟订建设方案,在置换方案确定后,及时做好报件上报工作,确保了置换工作顺利实施。二是精心做好全年城市批次和乡镇批次的组件上报工作。全年共上报4个城市批次,涉及爪洼集团等19宗,总面积132.5818公顷;2个乡镇批次,涉及军分区、通信团等6宗,总面积49.1634公顷。上报单选址项目两个,总面积302.6911公顷。三是上报了中原国际贸易物流中心项目等九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面积478.8763公顷。年内批准了开封新区一大街南延、九大街南延及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等三个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面积200.2867公顷。四是配合有关业务单位,对郑汴物流通道、郑汴城际轻轨、20军、民政局福利院等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了土地勘测、地上附着物清点以及权属调查,并汇总上报。五是配合有关部门,对开封市征收集体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和清苗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和修订,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执法监察】城区分局健全和完善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将土地执法关口前移,不断强化执法手段,严厉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一是建立健全执法动态巡查制度。明确了职权范围和巡查范围,为更好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日常动态巡查共发现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6宗,其中立案4宗、制止9宗、拆除3宗。移送司法机关2宗、2人。二是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卫星遥感监测作为近几年监督土地违法违规的重要手段,第十次卫片进行全面排查,对监测到的图斑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拆除3宗违法违规用地,面积1300平方米,十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过督察济南局验收。
【信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作为工作的重点,制定了领导信访接待制度,成立了信访接待办公室,建立了信访案件“分级”处理责任制,各司其职,层层把关,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各类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全年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7起,均得以胜诉和维持,案件胜诉率达100%。
(杨康)
⑹ 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3年4月,规划范围为东至107辅道、南至郑尉路、西至中州大道以东七里河桥、北至陇海铁路线以南经北六路,规划面积为12.49平方公里。2000年2月,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调整范围为“陇海铁路以南、京珠高速公路以西、机场高速公路以东约50平方公里的三角地带”,于同年9月,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次对周边17个行政村实行托管,形成东至京珠高速、南至西南绕城、西至机场高速、北至陇海铁路线55.63平方公里的管辖范围;2006年9月,第二次对位于京珠高速公路东部的9个行政村实行了托管,形成了82.1平方公里的管辖范围。
吴振华 局长(女)
王旭 副局长
白东 副局长
樊杰 副局长
刘玉德 副局长
吴振华简介:女,汉族,河南荥阳人,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程度,1986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2月至今,任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机构设置】局机关设立1室、4组、1队,分别为办公室,地籍、利用、交易组,用地、规划、耕保组,土地征收清点测量组,土地征收核算组,信访、执法监察大队。
【土地资源】截止2010年底,本区耕地2332.4公顷、园地308.3公顷、林地962.4公顷、草地297.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221.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40.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90.0公顷、其他土地9.1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报批土地完成占补平衡指标5266亩。因开发区无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无法保障我区重点项目的顺利报批,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领导前往驻马店、信阳等地协调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2010年经济技术开发区异地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744亩;市级协调中牟县、惠济区完成耕地占补平衡指标3522亩。
【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自从2009年,全国开始进行第二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经开区国土分局积极开展规划修编工作,搜集了全区各镇(办)经济统计情况、城乡专题补充调查、统筹专题调查、新增建设调用地总量核查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核查表等相关资料。目前,京珠高速以西区域用地全部纳入郑州市450范围。共保留基本农田2.5平方公里,并调整到东南部和京珠高速公路两侧,以满足未来大项目建设用地需要。京珠高速以东区域8000余亩土地进行调整规划,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先进制造业新城打下坚实基础。
【建设用管理】2010年共报批土地10171亩,其中京珠高速以西2790亩,京珠高速以东7381亩。共批回土地8570亩,已供地330亩,可进入供地5553亩,省政府批回2687亩。京珠高速以西报批土地总面积2790亩,其中2010年度第一批城市实施批次,包括中兴通讯、勤上剩余地、路畅剩余地、台商中心、村民安置小区、猛狮客车剩余地等项目,报批土地2687亩。第二批城市实施批次,包括金荣房地产、安置小区、赵庄小学项目,报批土地103亩。京珠高速以东报批土地总面积7381亩(市本级批次1167亩,中牟县批次6214亩),其中市本级批次的双汇二期、宇通剩余地、恒昊剩余地、海尔、牧鹤、大王庄大孙庄小学项目报批土地1167亩。中牟县批次的恒天、宇通新能源汽车、宇通重工整体搬迁、日产零部件园、龙工、双汇剩余地等项目6214亩。2010年省政府共批回土地8570亩,其中2009年批次5883亩,2010年批次2687亩。2010年度第一批城市实施批次,包括中兴通讯、勤上剩余地、路畅剩余地、台商中心、村民安置小区、猛狮客车剩余地等项目2687亩,省政府已批回,正在进行征收工作。2010年完成开发区项目涉及区外土地征收工作1宗(经北六路),面积24.5亩。
【土地利用管理】全面实施土地“招拍挂”工作,保证项目落地建设。2010年全年完成了河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益海嘉里(郑州)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郑州百事饮料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的土地“招拍挂”工作,土地总面积4602亩,总成交价11.3亿元。2010年11月准备挂牌3宗,面积95.58亩,预计可征收出让金247万元。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10年,精心组织、明确分工,稳步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全面获取了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形成了包括数据、图件、相关文字和土地数据库等成果,全面查清了目前全区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实现了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执法监察】完成了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国土资源部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图斑99个,其中合法图斑28个,违法图斑51个,实地伪变化20个。7月16日,国土资源部下达了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增补图斑核查的工作任务,经初步核查,开发区共增补图斑128个。经实地认定,128个卫片图斑分解为105宗用地,用地面积2662.3亩。截止2010年12月,开发区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已按时、按要求完成,有关数据填报已全部按时上报,涉及违法的图斑已全部立案查处。2010年加强动态巡查制度,坚持每周二、周四例行巡查的同时,会同办事处对所辖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有效遏制了新的违法用地事件的发生。2010年共发现制止违法用地行为8起,并通报督促各办事处组织进行联合拆除,将违法用地行为有效地控制在了萌芽状态。
【信访工作】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安排主要领导接访日和工作人员下访日制度。按照日常工作安排定期深入到村、组,认真排查信访有苗头的地方,了解情况,找出问题,认真同信访人见面,同他们谈心,听取信访人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给予认真解答。2010年共收到传真、文件、转办共计13件,20余人次,政策咨询9起,11人次,均复核复查完毕。
(张伏佳)
⑺ 商丘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
商丘经济开发区于2000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2005年通过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开发区审核,是商丘市唯一的省级经济开发区,辖区总面积66平方公里,其中,经省发改委批准的产业集聚区面积29.45平方公里。
罗诗海 局长
翟景坤 党总支书记
张红霞 副局长(女)
丁艳副 局长(女)
罗诗海简介:1963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0~2003年,在部队服役,历任战士、排长、政治指导员、营政治教导员、旅政治部副主任;2003年9月~2009年5月,任商丘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机关党办主任;2009年5月至今,任河南商丘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机构设置】商丘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财务科、纪检监察室、用地审批科、土地利用科、地政地籍科、执法监察科7个科室,辖执法监察队和平台镇国土资源所。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底,开发区土地总面积5212.57公顷,其中,耕地2741.91公顷,园地23.23公顷,林地53.0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885.3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63.2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44.02公顷,其他土地1.82公顷。
【耕地保护】建立了区、办事处、村共同保护耕地责任机制,区与办事处、办事处与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把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具体人,确保了耕地保有量保持在2042.89公顷以上。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10年5月,经济开发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初审。
【土地利用管理】按照《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解决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及规划管理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以严格国土资源管理、促进科学发展为指导,强化市场配置,提升土地保障能力,按“先易后难、分类处置”的原则,积极开展解决辖区内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及规划管理工作。截至2010年底,共查处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88宗,土地面积5290.0945亩,通过努力工作,解决批而未征土地21宗面积1873.344亩;完成出让土地23宗,面积1119.99亩,其中批而未供土地13宗,面积842.8645亩;存量土地供地10宗,面积295.13亩,共收取土地出让金33372.785万元。
【建设用地管理】开发区国土分局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着力在提质提速上下功夫,对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用地保障,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用地环境。一是积极做好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2010年,共上报新增建设用地6个城市批次,面积199.1421公顷(2987.1315亩),占用耕地120.5611公顷(1808.4165亩),补充耕地120.5611公顷(1808.4165亩)。由于开发区自身后备资源不足,采取异地补充耕地的方式,分别在驻马店市泌阳县、开封市兰考县和市本级补充了耕地。二是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对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市政府、管委会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以及民生用地(碳纤维、小鸟电动车、爱玛电动车、飞龙电器等),重点予以保障,积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全力支持商丘市经济建设。
【地籍管理】结合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对存放的地籍档案逐宗进行了清理核查,共查阅档案4257宗,针对个别档案中存在的问题,与开发区财政局结合,及时完善了有关手续。另外对4257宗地籍档案逐宗进行扫描,制作电子文档,建立了档案资料信息库,使档案查阅更加方便、快捷、准确。截至2010年底,共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30宗,注销登记3宗,他项权利登记3宗。
【熔炼团队】2010年10月30至31日,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40余人赴万仙山拓展培训基地开展了为期三天两夜的户外拓展活动。整个拓展训练首先从设计自己的代号和团队的队名、队呼、队徽、队歌开始,引导每一位队员忘记性别、年龄、职务的差别,完全融入一个平等、信任、理解、协作、奉献的集体,完成了从“团伙”向“团队”的角色转变。在教练的策划和指导下,全体队员紧密协作、团结互助,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三天的拓展训练取得圆满成功,真正达到了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打造高效优秀团队的目的。
【执法监察】2010年,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全面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了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将所辖区域进行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并开展了周二、周五巡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真正做到了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防止出现新的违法用地,将违法用地控制在萌芽状态。二是积极开展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了确保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领导机构,研究出台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了自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高标准地完成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监测图斑与提取图斑综合统计,开发区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加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始终坚持动态巡查日报告制度,每天都要将巡查结果以文字材料上报开发区治理双违工作领导组,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5起,违法用地面积1857.07亩;下发处罚决定书15份,收缴罚款589.7912万元,建议党政纪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违法用地行为得到了有效制止。
【信访工作】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保障24小时信访热线和12336行政执法举报电话的畅通,制定了突发事件信访处理预案,及时掌握信访信息动态,切实减少赴京、进省上访,杜绝到沪上访,保障上海世博会期间不发生来自商丘开发区的干扰。2010以来,共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5起,为开发区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李波)
⑻ 潢川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潢川开发区始建于1994年,1997年11月,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1998年开发区批准规划面积600公顷。2005年12月,开发区经国家审核成为河南省通过审核保留的27个开发区之一。开发区审核保留面积为532公顷。2008年,经申报省政府批准又设立了潢川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为1290公顷,其中建成区300公顷,发展区590公顷,控制区400公顷。
高云禄 党支部书记、局长
黄馨 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
刘坤 办公室主任
高云禄简介:男,汉族,生于1958年5月,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任罗山县委宣传部干事;1996年4月,任罗山县楠杆镇党委副书记;1999年1月,任罗山县尤店乡党委副书记;2001年1月,任罗山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2003年10月,任罗山县国土资源局副书记、副局长(正科);2008年4月,任潢川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潢川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为信阳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其规格为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国土储备中心、地产交易中心、土地监察执法大队、测绘队等职能股室和下属机构,现有干部职工13人。
【土地资源】潢川经济开发区自成立以来,为实施开发区总体规划,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先后共转用征收潢川县弋阳办事处辖区七里岗、王香铺、刘靛行、罗新楼四个行政村集体土地442公顷,并已报原信阳地区行署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开发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用地保障。
【地籍管理】2010年,在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启动了开发区土地专项调查工作,外业调查工作全部完成,相关资料已提交技术协作单位省厅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进行内业处理。此项工作完成后,开发区可建立独立的数据库,为今后科学规范管理奠定坚实基础。同时,6月份以来,按照《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启动了开发区土地登记专项清理工作。
【执法监察】为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一把手”是案件查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建立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强化管理职能,不断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能力,切实加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努力将违法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的原则,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
2010年,开发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共涉及两个图斑,总占地面积4.65公顷,其中耕地3.87公顷。为顺利通过卫片执法检查,提前着手,超前谋划,在对通过卫片执法检查和动态巡查发现的已经开工建设的6宗27.1公顷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处罚到位的前提下,全部作为补办建设用地手续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政府审批。目前,省厅已正式审查通过并行文上报省政府。
【信访稳定】2010年,继续把信访稳定作为首要工作来抓,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信访工作和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领导责任制,建立完善领导接访责任制,加大源头防范力度,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消化在基层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2010年全年无一起赴市、省、京上访案件发生。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整治工作】2010年,围绕市局总体部署,制定下发了自查自纠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和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台账。结合国土工作职责,从环境风险、权利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人员素质风险等方面入手,采用“自己查、相互议、股市审、班子定”的方式,梳理、发现廉政风险点。努力把“廉政风险点”转化为“廉政安全点”。同时,对开发区成立以来的征地补偿、土地供应、执法监察和秃顶登记发证等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共清理卷宗上千份,完善整改150余宗,弥补了历史漏洞,有效地化解了政策风险。
(王春)
⑼ 耒阳市国土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耒阳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 人民路68号
电话:(0734)4310698
⑽ 国土资源分局具有行政处罚权吗
不能一概而论,而抄是区分不同情况袭。
设区市的区级国土分局依法拥有行政执法处罚权。
《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均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执法处罚权,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分局,只要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就拥有行政执法处罚权。
在执法、司法实践中,无论是非诉执行案件,还是执法诉讼案件,无论是一、二审案件,还是再审案件,三级法院都认为国土分局是所在区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行政处罚法》和《土地管理法》具有执法处罚权。
开发区所设国土分局依法不拥有行政执法处罚权。
2007年11月27日,国家科技部颁布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开发区管委会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对开发区行使市级经济事务和部分社会事务管理职权,更不属于区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所设的国土分局依法不拥有执法处罚权,其执法处罚权在市局。开发区国土分局只能接受市局委托,以市局的名义行使行政执法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