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在重庆市申请经济适用房
你好,听说是建在茶园,海棠溪以及弹子石等片区.
如果要购买的话,必须满足在南岸区连续工作二年或断断续续工作五年以上者,而且还有一些相关的政策法规限制!
相关政策参考:
一是加强申购人监督管理。严格审查申购人条件,对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要追回已购住房或由购买人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与普通商品房的价格差。二是加强审查单位和部门监督管理。严格监督购买程序各个环节,对有关单位为申购人出具假证明的,要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员的责任。三是加强建设单位监督管理。擅自向未取得《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家庭或个人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要限期收回住房。不能收回的要补足价差,并对建设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四是加强权属办理登记监督管理。申购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权属登记。五是加强售后监督管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自购买之日起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市建委住房建设处称,按《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暂行办法》规定,我市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对象严格限制在四类家庭和个人:无房或现人均住房建面未达到本市人均住房建面60%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人均年收入未达到上述标准的进城务工农村家庭及外地来渝常驻人员;驻渝部队和人武部、预备役部队等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24707希望对你有帮助!
② 购重庆的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版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权居住;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包括: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别的购房优惠政策。
③ 最新的重庆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做了哪些调整
您好!2016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
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经适房政策1、 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经适房政策2、 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
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
二、 如何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
1、 购买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房屋成交价1.5%的契税、5元印花税外,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2、 购买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可按不高于原购房价格来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淡须满足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并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
所购置的二手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所购房屋仍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望采纳,谢谢
④ 重庆还有哪些地方有经济适用房可以申请
当前,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个人购房资质问题,沙坪坝区于近日出台《申购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从申请、审查和公示3个层面规范了经济适用房的发售流程。首先,对申请人条件进行了限定,即家庭年收入在3.8万元以下、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方可提出申请。其次,扩大了对购买人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的范围,申购人通过初审后,申请资料将在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居住社区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由单位及街道办事处签署公示反馈意见,无投诉或经建筑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才能获准购买。另外,该《办法》还对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房的个人和单位所应承担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⑤ 今年重庆主城区还有哪些经济适用房待售或在售楼盘项目
重庆市来主城区即将推出的经济适源用房,98%以上户型为90平方米以下,套内核定基准价格最高为3150元/平方米,最低为3060元/平方米。这些房源分别是:侨苑世家,有住房1016套,核定基准价格3150元/平方米;盛世年华2栋,有住房153套,核定基准价格3099元/平方米;西城尚景,有住房748套,核定基准价格3060元/平方米。
⑥ 重庆的经济适用房可否过户
2016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
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经适房政策1、 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经适房政策2、 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
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
二、 如何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
1、 购买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房屋成交价1.5%的契税、5元印花税外,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2、 购买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可按不高于原购房价格来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淡须满足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并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
所购置的二手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所购房屋仍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⑦ 重庆经济适用房在哪里买
很假,经济适用房。我朋友买过。
⑧ 重庆经济适用房公示要多久在哪可以查询呢
1、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可以查询公示名单:http://www.ccc.gov.cn/。输入名字就可看到同名备案号。无论二手还是一手,备案、网签了都可以查到的。
2、当地报纸上会有刊登;
3、去当地房管局查询。
先是把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婚证明、无房证明交到房管局,然后填了一张表,是限价房的申请表,当场填的,填完后,那张表就留在了房管局。
然后大约过了一个多礼拜,大约是那边审核没啥问题,就拿着身份证去房管局领了一张收入核查的表,然后去公司详细填了,填完后交到了我户口所在地的南开区嘉陵道街道办事处。然后街道办事处会根据你的公积金来推断你的收入是不是真的。但是这后面你都不用管了,街道办事处审核大约一个多星期,确定你收入没问题了,就跟你盖章了拿到后,把这个单子交回南开房管局。然后就是他们公示了,差不多是10个工作日(节假日不算),可以去房管局拿着身份证去取限价房证了。
⑨ 请问重庆市现在还有经济适用房吗在哪里申请
有啊,经济适用房是不用申请的,是直接购买的,我现在就住的经济适用房,房产性质和商品房有区别,小区品质也有天壤之别,如果真是囊中羞涩买不起商品房,倒还是可以尝试一下经适房的,如果你对小区品质有要求,那就别买经适房了
⑩ 重庆的经济适用房要什么条件才能买吗
重庆市新出台的《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无房屋产权)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重庆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家庭,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是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二是家庭年收入未达到上一条标准的进城务工农村家庭以及外地来渝常住人员;三是驻渝部队和人武部、预备役部队等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 该办法同时规定,申购人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住房,已购得住房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追回已购住房,或由购买人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与普通商品房价格差。 《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还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要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政府可优先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购房人也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方可办理完全产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重庆市新出台的《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重庆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的集资房以及合作建房被认定为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集资房与合作建房的申请条件、上市条件、销售对象审核等也将严格按照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