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成都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1.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五城区(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2、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
●申请人持以下3种证件(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
●申请人向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
●申请人持《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选择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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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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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市民可买
(4项前提条件须同时具备)
1.五城区(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
2.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年)以下的;
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4.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
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带哪些证件
1.夫妇双方的成都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
2.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3.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
到哪里申请
到居住地所在的区房委办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各区房委办地址和联系电话:
锦江区房委办:电话:86612440地址:大慈寺路22号
青羊区房委办:电话:86517689地址:西玉龙街210号
金牛区房委办:电话:87737267地址:一环路西三段132号6楼
武侯区房委办:电话:87022558地址:二环路外侧武侯大道口养生苑6楼
成华区房委办:电话:84399067地址:成都市猛追湾街12号
高新区房委办:电话:85153647地址:高新大厦创业路18号3楼
该如何申请
1.申请人到各区房委办如实填写申请表;
2.拿申请表到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房委办(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审核);
3.区房委办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
4.申请人向市房委办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
5.市房委办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
6.拿着通知单,选好经济适用房,买吧!
『叁』 成都双流申请经济适用房需具备那些条件
成都双复流经济适用制房申请条件:
1、家庭年收入40000元以下( 含40000元);
2、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五城区正式户口,其中申请人必须取得本市五城区正式户口三年或三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
3、在产权人自愿的情况下可将原有自有产权住房交由市住房储备中心计价回购。
『肆』 在成都想申请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你自己看看,看自己是否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如果条件符合的话就到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填表,然后会公示,接受群众检查。如果没人提出异议就算通过。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一)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
2、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
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另:在征地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他处无住房的家庭或在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条件中的1、2条件者,可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
(二)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务工所在地城镇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符合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规定的标准,其中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收入为50000元以下;在其他区(市)县申购的,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2、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
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缴纳有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4、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
你自己看看,条件应许就到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填表,然后会公示,接受群众检查。
『伍』 关于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关于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哪些市民可买:五城区(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以下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
带哪些证件:夫妇双方的成都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
到哪里申请:到居住地所在的区房委办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
该如何申请:申请人到各区房委办如实填写申请表;拿申请表到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房委办;区房委办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申请人向市房委办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市房委办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拿着通知单,选好经济适用房。
『陆』 成都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一)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
2、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
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另:在征地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他处无住房的家庭或在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条件中的1、2条件者,可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
(二)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务工所在地城镇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符合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规定的标准,其中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收入为50000元以下;在其他区(市)县申购的,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2、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
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缴纳有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4、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
你自己看看,条件应许就到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填表,然后会公示,接受群众检查
『柒』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成都市五城区内的居民,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购经济适用房: 家庭年收入40000元以下( 含40000元); 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五城区正式户口,其中申请人必须取得本市五城区正式户口三年或三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在产权人自愿的情况下可将原有自有产权住房交由市住房储备中心计价回购。
申购经适房的程序
据介绍,经预登记的家庭申请购买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房,实行申请、审查和公示制度。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第一步:申购者持相关材料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带身份证、户籍簿〔含成员卡、登记卡〕、房产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婚姻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失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留复印件两份给街道办事处。)
第二步:区房管局收到申请后,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期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管局签署审查意见。
第三步:市住保中心复核,对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购证。申购者持初审意见和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中心复核后对符合条件者,发放《成都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回购原房申购者办理回购的相关手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回购的申购者,持区房产管理局的审查意见和相关资料,到市住房储备中心办理相关回购手续,填写《自愿出售原有住房申请表》。
第四步:选房。申购者凭《成都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在限定的期限内选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成都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办时需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子女的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和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限购面积
二人户限购58平方米,三人户限购72平方米,四人户限购90平方米。(电梯公寓可上浮10平方米)
咨询电话和办理地址
锦江区房管局:电话86763946,地址:大慈寺路22号
青羊区房管局:电话87776578,地址:观音阁后街3号
金牛区房管局:电话87571325,地址:茶店子西街12号
武侯区房管局:电话87022558,地址:武侯大道双楠段331号
成华区房管局:电话84399067,地址:猛追湾街12号(游乐园后门)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电话85339227地址: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
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6279611、地址:成都市西华门街3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二楼80-85号。
『捌』 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或者成都廉租房
成都市民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4点:
1.五城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高新)专正式户口;属
2.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年)以下的;
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4.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玖』 成都市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
修改后的申购条件
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回居民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答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一)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二)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30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三)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中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家庭;
(四)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中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年满30周岁的单身无自有住房的居民;
(五)夫妻双方非成都市户籍,在中心城区工作,其中主申请人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5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含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
成都商报讯(记者 郑锐)如果你是家庭收入不足7万元的无房族,只要有一位家人拥有成都中心城区户口,就有资格申购限价房。成都商报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中心城区限价房的申购条件已有调整,即日起生效。
『拾』 外地人申请成都市的经济适用房需具备那些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