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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要求

发布时间:2021-02-15 16:34:27

A.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需具备七大条件
2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3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4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7
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8
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经济适用房申购要提供税收证明
申购经济适用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B.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程序经济适用房价格

目前,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版莲湖区、碑权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6、 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 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

您先结合您的家庭的实际情况衡量一下是否符合条件,如果想要申请,到省人才市场领取申请表。

C. 关于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问题

你这个条件可以的。你名下没房就行。
经济房申请资料:
1《西安市保障性回住房资格申请审核表答》3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证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证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证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证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证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D. 西安我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条件如下

可以。
一.西安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
1.户口: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人均面积: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3.收入: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说明(低于以下收入) 1人12662元;2人25324元;3人37986元;4人50648元;5人63310元;6人75972元
4.单身申请限制: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30周岁
5.住房交易:经济适用房的二次交易有5年之限。对于购买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时业主需要按房屋成交额的2%补交土地出让金;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出售。
6.西安经济适用房供应标准
单身家庭:60平方米
二至三人家庭:80平方米
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第一步:在西安市房产交易大厦一层办公大厅或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部门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如实填写.。
第二步: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第三步: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第四步: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西安市房产资讯网公示,公示期10天。
第五步: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E. 西安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目前,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以下7条:
1、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专、雁塔区属、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6、 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 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
如果你们家都是王寺镇农业户口,那就不能申请西安市的经济适用房,因为户口就不符合条件。

F.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目前,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为:
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
经济适用房标准:[单身人均月收入1818元/人;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1667元/人;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1515元/人]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办公用房或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8.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9.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10、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G.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呀

目前,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1、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6、 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 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
您要是想申请经济适用房,先根据以上条件来衡量一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H.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外地户口在西安打工,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有哪些条件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I. 西安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领导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7452146
1、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符合四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单身购房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上);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允许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低于或等于在本市购买一套6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的六分之一。具体标准由有关部门调查确定,并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按照目前西安市商品房平均价格2500~3000元/平方米计算,家庭年收入线标准应为年收入25000~30000元。
3、申请程序

西安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首先要到西安市西大街234号的西安房产交易大厦或经济适用房销售部领取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归属证明等)、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4、可购房面积

西安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一人购买面积不得超过60平米,二人购买面积不得超过80平米,四人购买面积不得超过100平米,最大面积不得超过120平米。

J.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西安经济抄适用房准入条件袭
1.户口: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人均面积: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3.收入: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说明(低于以下收入) 1人12662元;2人25324元;3人37986元;4人50648元;5人63310元;6人75972元
4.单身申请限制: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3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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