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经济适用房几年后可以转卖
1、什么经济适用房能卖: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3、怎么购买
①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00×95=342000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42000×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税。
②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贰』 宁波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是什么
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具有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方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单身居民限购小套型住房:
[对象]: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已婚家庭、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的单身居民:
1.取得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满3年;
2.上年度人均年收入(或年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3.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六区范围内无房或所拥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J产、Z教产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自有住房在10年内转让的应当计算在内,下同)。
自有住房是指产权人为申请人、配偶以及未年满16周岁子女的房改购房、祖传私房、商品房(含非住宅用房和签订合同并登记备案的期房)、解困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批地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承租公有住房是指承租人为申请人、配偶以及未年满16周岁的子女承租的公有住房。
(二)本人或配偶未享受地方住房实物分配或未购买部队经济适用住房的J队转业、复退J人。该类对象必须同时符合第(一)项中除户籍年限要求外的其他条件。
(三)1999年6月1日至2004年7月15日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三区城市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尚未购房的拆迁户。
[申购方式]:
(一)申请购房的家庭应当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申请人持现住房资料(拆迁户持拆迁补偿协议原件)、户籍证明、婚姻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登记表》。
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出具。
(二)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会同建设(房管)、民政等部门和申请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并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居住社区张榜公告10日,10日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核查夫妻双方及家庭成员房产档案。对符合申购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
(三)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不实行轮候制。对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和单身居民,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建设(房管)、民政等部门和申请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社区居委会进行评分,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本区的房源数量排序在前的确定为本区准购对象,当最后分数并列且申购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准购对象。对确定的本区准购对象进行登报公示,10日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签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以下简称《准购证》),再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购房家庭持《准购证》按购房顺序号依次到指定的部门或单位直接选购住房,签订购房合同。
(四)区政府应加强对本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销售过程由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若摇号,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五)取得《准购证》后放弃购房达到二次的,作不愿购买处理,其购买申请不再受理。因放弃申购等原因剩余的房源并入下批可供房源使用。
这是05年的管理办法,我看了一下07年的基本和05年的一样,所以就未做修改。其他的可以去市建委或者区住房保障部门了解一下具体操作流程。
不过据说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请很难的,所以大家还是不要抱特别大的希望哦~
先公布申请09年宁波经济适用房的评分标准:
(一)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评分
1. 无房户,计20分;
2. 6平方米以下,计18分;
3. 6平方米以上、8平方米以下,计16分;
4. 8平方米以上、10平方米以下,计14分;
5. 10平方米以上、12平方米以下,计8分;
6. 12平方米以上、14平方米以下,计6分;
7. 14平方米以上、16平方米以下,计4分;
8. 16平方米以上、17平方米以下,计2分;
9. 17平方米以上、18平方米以下,计1分。
上述所称“以下”不含本数,“以上”含本数。
(二)按户口在海曙、江东、江北区年限评分
按参与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最长户口年限者计分。
户口在海曙、江东、江北区(以下简称市三区)时间10年以下部分(含10年)每年按0.8分累加,超过10年的超出部分每年按1分累加,不满1年的按1年计,每户最高分为30分。
(三)按家庭人员结构评分
以申请人为基础,每增加一代加10分。即:祖孙或父母子女两代人共同居住的家庭加10分,3代人共同居住的家庭加20分,4代人共同居住的家庭加30分,以此类推。
(四)按结婚时间评分
婚龄以申请人现存婚姻婚龄计分,每户每年按0.5分累加,不满1年按1年计。每户最高分为10分。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每户加10分,如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的不能重复加分: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或其配偶;
2.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
3.1993年至1999年军队复员干部;
4.主要劳动力为重度残疾的;
5.取得区民政部门签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或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的家庭;
6.1999年6月1日至2004年7月15日在市三区城市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尚未购房的拆迁户;
7.年满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居民。
五项得分之和,即为申购对象的总得分。
先假设两个现实中存在的人物:张三,是个80年出生的外地农村成长出来的大学生,于2004年8月份由于大专院校毕业户口迁至宁波老三区。李四,是属于土生土长的宁波人。两个都是1980年1月1日出生。都是06年1月1日结婚。07年生有一子女。两人均无房,张三一家三口租房子住。李四一家三口和父母居住在产权属于父母的69平方的房子里。
按照第一条评分标准:张三肯定是毫无疑问会得分20分。李四呢。这个就要看他按照哪个标准去申请。其实他随便哪个标准去申请都会比张三高出一大截,先假设按照李四和父母的户口是一个户去申请,第一项得分是低一些,按照5人平均得分可以积分6分。但是别忘记了如果是三代后面可以加20分,会比张三高出10分,然后他父母的的婚龄会比张三高出7.5分,户口年限分高出25.2。其他三项会比张三整整高出了43.2分,扣除第一项的少了14分,还是整整高出了39.8分。基本上是40分的差距。
然后我们再假设,李四和父母的户口是分开的,然后他们去按照2代人三个人的标准去申请,那么第一项肯定也是无房户,积分20分。然后后面的户口年限分确比张三高出了整整24.2分。这种情况下他们其他几项的得分基本上是一样的。
综上所述,张三的得分情况如下:
房子面积得分:20分
户口年龄得分:4.8分
家庭成员得分:10分
婚龄得分:2.5分
总得分:37.3分。
李四的得分情况如下:
方案一和父母同户去申请:
房子面积得分:6分
户口年龄得分:30分
家庭成员得分:20分
婚龄得分:10分
总得分:66分。
方案二单独户去申请:
房子面积得分:20分
户口年龄得分:29分
家庭成员得分:10分
婚龄得分:2.5分
总得分:61.5分。
以上张三和李四的名下都是属于无房的,且说拿到37.3分积分的张三还是有一线希望能买到一个属于他们的经济适用房的话。那下面的小张就几乎是绝望了。但是我们土生土长的小李还是可以申请得到。两个都是有房户。
小王和张三的情况一样,唯独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在06年的时候通过朋友亲戚的帮忙按揭买了套48平米的房子。而本地的小李也有一套属于自己的48平米的房子其他情况也和李四一样。但是他们的评分还是照样的差距很大。
小张的得分情况如下:
房子面积得分:2分
户口年龄得分:4.8分
家庭成员得分:10分
婚龄得分:2.5分
总得分:19.3分。只有可怜的19.3分了。
小李的得分情况如下:
房子面积得分:2分
户口年龄得分:29分
家庭成员得分:10分
婚龄得分:2.5分
总得分:61.5分。
还有43.5分。
这个得分还没有考虑到后面的附加分,一般情况下土生土长的小李是绝对可以拿到个什么低保户或特困职工的证什么的,而做外一个外地来的大学生是肯定申请不到这个,他们也不会去申请这个什么低保和特困职工,觉得这些是真正的应该分配给那些又需要的孤寡老人的。但是经济适用房也是他们真正需要的为什么他们就无望呢。
天啦一个有房的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得分居然还比一个外地来的大学生无房户的得分还高出了整整6分多。这是什么评分标准。难道经济适用房是一个只帮助本地宁波人而吊新宁波人胃口的鱼饵吗。
从上面的结果你们说这个经济适用房会给谁呢。毫无疑问是我们的土生土长的李四和小李得了哪怕他是一个没有任何文凭,无所事事的小混,我就是可以申请到经济适用房,我申请到了就卖掉,我还有我父母的房屋可以挤一下。你们这些外地来的大学生就继续做你的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春秋大梦去吧。继续过你的租房生活去吧。这就是一个开放的城市,宁波你这样的经济适用房评分标准让我们这些专家为你担忧了。你既然打出了吸引人才引进人才就需要落实到平常的制度中来。不是一句空口号而已。
其实从上面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标准来看如果真正的宁波本地确实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人肯定是支付不了这个房价的经济适用房的。他们一般是拿到经济适用房后就转让名额,然后继续住他们父辈的房子。宁波的经济适用房你这样下去将失去你作为经济适用房的初衷。
以上中的案例都是作为一个行业人在审核资料中实实在在存在的案例。欢迎各位媒体电台转载!也希望我们的政府当局能够早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叁』 宁波经济适用房满五年,想要出售,在出售之前需要办理什么证件或者手续吗还有办理这些手续需要付钱吗
多一个土地出让金 计算标准不一按当地政府标准乘面积(不低大概1000左右一平
『肆』 2018年宁波还有经济适用房吗
宁波市由经济适用房,符合条件可向当地房管局提取申请。
经济适用房申领流程
1、领表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
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
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
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
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
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4)宁波经济适用房出售扩展阅读:
一、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已婚家庭或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上 (含)的单身居民
2、取得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满3年
3、上年度人均年收入 (或年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4、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六区范围内无房或所拥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
5、本人或配偶未享受地方住房实物分配或未购买部队经济适用住房的军队转业、复退军人。该类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上一条件中除户籍年限要求外的其他条件
二、宁波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和经济适用房的具体位置
1、位于宁波镇海蛟川、骆驼、庄市街道区域的基准价为28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阁楼125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自行车棚90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
2、位于澥浦、九龙湖镇区域的基准价为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阁楼85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自行车棚60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
『伍』 宁波经济适用房卖掉要交给国家多少钱和税
经济适用房满5年即可交易,不存在任何原产权人去世,即丧失产权的说法。
先说费用吧,四川省通行的,各地房管局都有同样文件规定,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全额集资建房——转移手续费:每平米3元。转移登记费:住宅80元,营业房550元。若要办理共有权证,每多一个权证多10元。
至于税,满5年后,就没有营业税了,一般来说只有契税——总价的2%。其他的有教育税、印花税等,不过这些加起来不过百,所以你不用担心。
应该说最贵的,是土地的转让金。因为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全额集资建房,建房用地是国家优惠了的,属于划拨性质,你买过来就会变成出让性质。这个土地出让金各个地方不同,建议你问问国土局受理窗口人员,一定要告诉工作人员你所买房产的具体位置,因为同一城市,不同位置的出让金都不同。
另外,如果你所购置房产未满5年,你觉得不安全,建议你到公证机关公正此次交易,这样即使你付了钱款给对方,对方有任何闪失,你手里也有法律依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陆』 经济适用房出售有什么条件限制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出售;
2、规定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能够合法销售;
3、现在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出售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适房规定二手经济适用房通常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现已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获得的契税完税凭据的时刻或许经济适用住宅房子所有权证的发证时刻为准的。可由业主供给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断定经济适用房出售规定的寓居时刻。
经适房出售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定,也就是出售人均居住面积和家庭人均收入必须达到当地相应标准。经适房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开发商不能随意定价、调价。经适房在不同地区在转让中有不同规定,一般都是在一定年限中不允许转让如果要转让则要在转让中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
出售经济适用房注意事项
1、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出售经济适用房需要的材料
1、政府回购的:房屋所有人需要持房产证、购房合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个人信息材料,并携带书面的转售申请书,到所在区县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2、按原购买价出售的:转售人携带上述相同材料到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经摇号确定的新的购买人与原购买人办理完毕产权交割后,到政府部门登记备案。
3、按市场价出售的:转售人应当按照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之间价差的70%向政府补交土地收益价款。
『柒』 经济适用房如何转让
规定经适房不满五年需要出售过户的,只能本地有购买经适房资质人员才可购买,而且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有优先回购权利。过户经适房需要房主交纳契税取得完税证明,以及办理完毕房产证,才可以过户,只有购房合同的经适房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捌』 经济适用房已经满5年,现想出售,具体要缴纳多少钱
费用大概在3000元。经济适用房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即便交易也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有房产证的话按二手房交易即可,步骤如下:
1、 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 (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
2、 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
3、 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交易费: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买房人把双方的交易费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5、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6、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8)宁波经济适用房出售扩展阅读
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指导和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玖』 我有一套宁波经济适用房想卖掉,怎么办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的税率,一般是按照成交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