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青岛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申请最好是满足下列复条件,比较可制靠!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
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第二十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三)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优先销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被拆迁人
参考资料: 自己寻思
⑵ 在青岛买经济适用房要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符合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
(二)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政府规定标准的;
(三)申请人拥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的。
经济适用住房可以按规定优先出售给符合前款条件的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以及烈军属、教师和政府公务员。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和引进的专业人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批准可不受本条规定的条件限制。
(2)青岛经济适用房评分扩展阅读:
根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持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出申请;
(二)经审查、核定符合条件者予以登记,并按照登记顺序等条件进行排序,分批开据购房证明;
(三)购房人持购房证明到市住宅中心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单位选购经济适用住房。
第十五条申请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政府规定的居住标准内的面积,按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超出部分,按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地商品房售价购买。超过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以上的价款,由市住宅中心收取,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⑶ 青岛经济适用房要如何申请
研究一下吧,
第五章 申请审查程序
第二十条 凡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以下统称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二)申请人财产、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
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二条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二)户籍和身份证明;
(三)住房情况证明;
(四)收入证明;
(五)财产状况证明;
(六)婚姻状况证明;
(七)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购买应当按照销售项目进行。
申请人在销售项目申请购买期限内向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资料。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进行申请资料审查,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评议、公示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区住房保障机构。
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会同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等状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机构。
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资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书面通知区住房保障机构予以登记,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机构及民政部门在审查申请人的住房、收入及财产状况时,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从2011年起,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门槛将进一步降低,收入线标准由原来的人均月收入低于1277元调整到人均月收入低于1864元,住房线标准由原来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调整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此外,限价商品房的申购标准也放宽了。如果你和你爱人的人均收入超过经适房的申购限额,也可以考虑购买限价房。青岛市的限价房申购标准由原来的人均月收入低于1916元调整为人均月收入低于2796元,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仍执行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
⑷ 青岛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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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不是什么人都能买经济适用房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单身家庭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
(2)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政府规定标准;
(3)申请人拥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
按照2002年11月2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2]92号)规定,两年内适当放宽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主体的限制;
(1)凡具有城阳区、崂山区非农业常住户口,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居民,允许购买李沧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其中,符合条件进市区落户条件的人员,可迁入市区户口。
(2)允许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的居民购买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
(3)凡落户市内四区及高新区的军队转业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和引进的人才,不受落户年限条件限制,允许购买李沧区的经济适用住房。
先看一下自己是否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再说,而且经济适用房在李沧区比较多 市南区基本不太可能。
另外,现在市南区的房价二手的6000算便宜了,30万,也就是套一。在市南区西部,90年代左右的房子还可以,位置好的根本买不到。比如2001建的新贵都小区 距离家乐福一站距离 现在都8000/平了。
⑸ 青岛怎样查询经济适用房条件分数
青岛住房保障网查询
⑹ 青岛市的经济适用房有需要什么条件
可以咨询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回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答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⑺ 青岛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标准的收入标准是税前还是税后
只要你的户口不是青岛本地,四区的户口就不可以申请
限价房
或者
经济适用房
。
而且核定工资。不是你开的工资证明。是你的投保基数。。
投保基数,就是你的
五保一金
。
打电话可以查到的。
⑻ 青岛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标准
户口还需要有一人在青岛户口时间达到5年以上 建议去李村街道办事处申请 经济适用房需要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⑼ 2012年青岛经济适用房 计分规则
你加的房子34,平方,三口人,先一除每人11.3平方,不足20平方加3分每人,你这个还要算收入,年龄,困难程度。建议你在找个老婆落户你家 ,你可以申请廉租房了
⑽ 青岛经济适用房积分92分能够排多少名
申请购买经复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