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南充的经济适用房到那里去申请,有什么条件
农村户口可以买经济适用房吗
B. 我是一现役军人 ,家住四川南充,现如今想在南充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请各位出出注意谢谢!!!!
你想买到哪个地段 新的 旧的?·
C. 南充经济房申请条件
买经适房须年满18周岁
办法规定,申请经适房或廉租房,要求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要符合规定的标准。申请标准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北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房价等因素,结合政府保障能力确定并适时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这意味着准入标准在今后不会一成不变、一刀切。
市建委表示,适时调整意味着近期解决不了的住房困难家庭,将随着准入标准的调整逐步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
以往,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收入标准,一直为6万元以下。
新办法首次确定年龄标准
同时,新办法中还首次确定了年龄的准入条件,并对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有了更为严格的户籍限制,必须是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5年,且年满18周岁。而在原先并没有取得户籍时间的规定。
此外,在审核方面,北京将建立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管理制度,街乡镇、区县、市三级审核,街乡镇和区县环节都要进行公示。解决以往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存在的标准不细、审核不实、供需脱节等问题。
-申请规定
经适房申购分期轮候
重点工程被拆迁住房困难家庭等将享受保障住房优先配售
新办法规定,在完善保障住房配售审核机制的基础上,北京将建立分类供应、分期轮候的制度。
对已经通过审核的家庭,由区县住房保障部门按家庭住房困难程度、人口结构、经济状况、轮候时间等因素确定轮候顺序。
同时,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住房困难家庭、重点工程被拆迁住房困难家庭、老人、大病、残疾、优抚等住房困难家庭将优先配售。
市民可向街道提出申请
市建委表示,通过实施轮候制度,将建立有序的保障住房配租配售机制,使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能够分期分批地得到解决,进一步保证配租、配售的公平和效率。
此外,为方便群众办理申请手续,北京将依托市、区县、街乡三级管理体系,由过去市里一个资格审核窗口扩大到全市各区县、各个街道、乡镇都设立申请受理与审核窗口,届时,市民不用再集中到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窗口办理,可就近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已通过审核者可申请轮候
已通过资格审核、尚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用再到原审核窗口办理延期手续,可持原核准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届时经济适用住房的配售标准和规定程序,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申请轮候,经审核合格的纳入轮候范围,轮候时间从原来核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之日起计算。
对于不符合当期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标准的,待市、区政府适时调整相关标准后再申请轮候。
经适房、廉租房申请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4、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住房需求档案,市区共享;
5、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区(县)住房保障部门组织轮候摇号配售(租)。
经适房申请资格
1、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满5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须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收入等符合规定标准。
3、远郊区县可制定本区县申购标准,报市政府核准后实施。
廉租房申请资格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5年,在本市生活;
2、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等符合标准。
D. 南充市南部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办法
经适房、廉租房申请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4、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住房需求档案,市区共享;
5、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区(县)住房保障部门组织轮候摇号配售(租)。
申请资格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不包括集体户口),家庭成员之问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可优先出售给符合上述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被拆迁户以及残疾人、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家庭。
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以下,具体标准由市房管部门拟订,报市入民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
目前仍在执行的标准为:
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4元/人)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收入证明。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提供收入情况约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
(二)住房情况证明。丝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留复印件)。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五)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证明(单身人士除外)。
属于残疾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单身人士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申请人代表和单身申请人(以下合称申请人)应当持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核准购房资格,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E. 经济适用房现在有哪些,都分布在什么位置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专人及属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F. 我是否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资格
申请条件如下:(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内;(2)已容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G. 什么叫经济适用房普通居民可以买不四川南充有没有,一般多少钱一个平方
仪陇县位于南充市东北部。 Yilong Xian 身份证编号前6位:511324 邮政编码: 637600 区号:0817 县人民政府驻地:新政镇 仪陇新县城总规18.6平方公里,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近20亿元,建成区面积达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万。2008年,新县城建设计划投资6.43亿元,其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33亿元,完成6条城市道路、3个节点改造、2个公园、7万平方米统建还房建设;投资1.5亿元,完成18万平方米商品房开发;投资2.1亿元,完成17个安置区建设;投资1.5亿元,完成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7个单位办公楼、3所学校、1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医院、福利院、老干部活动中心、体育馆、市场等公益设施建设。 仪陇县工业集中区自2006年10月规划建设,总规面积7平方公里,分为新南坝工业区、河西工业区和陈家坝工业区。截至去年底,已完成投资3.85亿元(其中政府投入1.2亿元,企业投入2.65亿元),征用土地2100亩,实现“七通一平”1650亩,入驻企业13家,建成投产7家。今年,计划投入资金1.5亿元,报征土地500亩,达到“七通一平”2平方公里,引资建标准厂房1万平方米,引进规模企业15家以上。目前,已有6家企业正式签约。2005年9月,县城迁至新政
H. 想问一下,南充市高坪区有经济适用房吗
南充高坪区和嘉陵区正处于开发中,商品房多不晓得经济适用房有没。
I. 在四川省南充市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你好。现就廉租住房申请的条件、基本程序等有关规定回复如下:
一、关于市辖三区廉租住房分配安置问题
从2007年底开始,市辖三区廉租住房建设、分配安置等工作由三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房管局对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二、关于廉租住房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市户口且实际居住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常住居民户口三年以上(含三年),其他成员户口迁入须满一年以上,且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
(二)符合当地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家庭;
(三)人均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
三、申请廉租住房应当提供的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
(四)市、县规定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基本程序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后,应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县(区)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四)民政部门应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